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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 > 登场 > 第116章
  “嗯……睡吧。”他在她的额头落下一个很浅的吻,“沈知月,别再想着离开我了。”
  ……
  陆厌嗤笑了声,起身抱着她去餐桌旁,将她放在凳子上时瞥见了她脚踝处的纹身。
  “什么时候纹的?”他问。
  沈知月顺着他的视线看,原先的地月系纹身已经被她提前用海棠花纹身贴遮住。
  她重新看向陆厌,说,“冬至那天。”
  陆厌被送去医院之后,沈知月随即就赶到,却被陆侑之拦在门口,她跪下求了许久都没有用,那时的她算是一无所有,了无牵挂,她跑到医院楼顶想要一了百了,却被救了下来。
  当晚,去买安眠药的路上,碰见一家纹身店,经过店员的热情推销,她决定死之前在自己身上留点能在下辈子指引她找到陆厌的标记。
  所以她就纹了个以陆厌为中心的地月系。
  她的名字刚好有个月字,真是冥冥之中。
  ……
  “我就想试试疼不疼。”
  陆厌用大拇指轻轻的抚摸粉色海棠花,说,“吃完饭,陪我去个地方。”
  “这么晚了要去哪里?”
  “我家。”
  沈知月愣住,心跳漏了半拍,“去你家干嘛?”
  “见陆侑之。”
  *
  从南荣到明市就三个小时的车程,陆厌直接将车开往陆家别墅。
  沈知月今天白天确实被折腾的不轻,一上车就呼呼大睡,到了之后陆厌也没有直接喊醒她,而是陪她眯了一会儿。
  沈知月是被另一辆车的鸣笛声吵醒的,看了眼同时睁眼的陆厌,打着哈切问,“我睡了多久了。”
  “没多久。”陆厌拄着拐杖下车,并走到另一边为她拉开车门,“下来吧。”
  “嗯。”
  沈知月一下车,视线就放在陆厌的左腿上,心疼地问:“之前好几次都没见你带拐杖,怎么今天……是腿伤又严重了吗?”
  陆厌摇摇头,“没什么大事,就是站久了会疼,所以平时出来吃个饭什么的就不用带。”
  “一会儿我们要站很久吗?”她弱弱地问。
  “不用。”
  “那你带拐杖干嘛?”
  “一会儿陪你去逛街。”
  ……
  陆厌显然是提前跟陆老联系过,他已经在客厅等着。
  当时陆厌一说要回来一趟,他就知道他会带着人来,所以在他见到沈知月时并没有太惊讶,并且早早的就把沈知月留在这的银行卡放在茶几上。
  他的态度比上次还要和蔼,冲沈知月笑了笑,“坐吧。”
  陆厌把拐杖立在沙发旁,拉着她的手,在沙发上坐下。
  佣人很快就把端着两杯茶上来,陆厌将另一只手覆在她手背上,示意她不要紧张。
  他这次来就是要告诉陆侑之,沈知月不是什么坏人,她更不可能是他人生中的污点。
  “外公……”
  他的话还没全部说出口,就被陆侑之打断,“好久不见啊,孙媳妇。”
  沈知月心一喜,眉眼弯弯,“陆老这是同意了?”
  陆厌疑惑地看着两人,“什么孙媳妇,你们是什么意思?”
  陆侑之将银行卡推到陆厌面前,“上个月,沈小姐来过一次,她给了我三十万,说是如果我同意,这钱就是她的嫁妆,如果我不同意这就是她重新出现在你面前的违约金。”
  “我同意了。”
  对于这个结果,沈知月很是意外,她以为这次前来会被骂个头破血流。
  “为什么您突然改主意了?”她记得自己离开时他很是生气。
  陆侑之抿了口茶,“因为你。”
  “我调查过你,自然是一开始就知道你接近阿厌是为了什么,之所以一直没有阻止你,我是想看看你会为了一个和你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做到什么地步。偷偷告诉你,其实你被梁家绑架那天是我安排人送你回明市的。”
  “我欣赏你的勇敢,正义和不吝啬自己身上的光,只是后来阿厌这小子居然为了你打假拳,混上一些不该动的东西,我就开始怕了,怕你不喜欢他,更怕你会伤了他。”
  “所以才会逼你离开并说了一些伤害你的话,毕竟我就这么一个外孙。”
  一开始陆侑之是希望沈知月能用自己身上的光把陆厌拉出深渊,后面又怕这光太过锋芒会伤了他。
  陆厌一直处于状况外,陆侑之瞥向他时笑他是个轻易被骗的傻子,“只有你这个傻小子一直以为她是个小白兔。”
  一听,他勾着嘴角笑,“她是个会欺负人的狐狸。”
  沈知月被说得红了脸,揪着他的手心示意他不要乱说话。
  他却故意要对着她干,“尤其是喝醉之后,欺负得可猛了。”
  陆侑之没脸看着他们打情骂俏,把银行卡塞给沈知月之后催着他们离开。
  陆厌也没有多留,说着改天再回来吃饭就拉着沈知月的手离开,走到门口时碰见了林墨涵。
  陆厌早就听到脚步声,也知道林墨涵在门口站了很久,这也是陆侑之不留他们多待的原因,林墨涵和陆厌不能同时出现好像成了陆家的无文规定,只不过大多是前者迁就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