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二呆住。
阿修罗天生无父无母,哪有出身可言?
好一会儿,她才看着兄长感叹:“你的脑袋,偶尔也有灵光的时候嘛。”
……
燕三郎离开庭园,又穿过两条小路。
他在黟城生活多年,对街巷了如指掌。十多年过去,这里也没有太多变化。
最后他走进一家酒楼,随手扔给掌柜一锭金子,足足二十两:
“买你酒楼一晚,现在就打烊走人。”
店里无客,掌柜的正打瞌睡,没料到天降横财,于是二话不说,带着伙计和厨子,拿钱关门溜了。
燕三郎却不在酒楼停留,径直走出后门。
这后方是一条暗巷。
酒楼门面有多光鲜,这里就有多简陋,路很窄、墙很高,终年不见阳光。除了倒泔水的马车,平时没人路过。
包下酒楼后,这条巷子就更安静了。
除了墙上又多几个破洞,这里几乎没变,空气还是那么潮湿,带着暗巷特有的臭气。燕三郎缓缓踱到墙边,站住。
就是这个位置。
许多年前,那个电闪雷鸣之夜,他就在这里破开天衡封印,第一次邂逅了她。
这是他见过最美最神秘的女人,套用说书先生的话,貌若天仙。
但她送给他的头一句话,满满都是威胁:
“停下,否则我吃了你!”
她嗔怒的语气,他记忆犹新。
燕三郎忽然笑了,笑着笑着,慢慢垂首,伏在了墙头。
小半个时辰后,白猫芊芊跟了过来,望见的还是这一幕。
它有点担心,跳上墙头蹭了蹭主人的手背。
燕三郎把它抱在怀中,背倚高墙,慢慢滑坐下去。
白猫乖巧地伏在他手臂上。
少年抚了抚猫头,又轻轻抚摩它颈下的黄金核桃。金属冰冷,他摸到那个机关,一按就开了。
核桃里掉出一枚圆珠。
燕三郎一怔,把珠子握在掌心,阖上双眼。
庞杂繁复的记忆,瞬间就击中了他。
他看见了千岁的生平,从诞生于修罗界的多识之树,趟过尸山血海在修罗界成就一方霸主,再横跨漫长的千年时光,一直到她做出了六道大能根本不敢想象的决定——冲破时空壁垒。
她的一生,有惊涛骇浪,有波澜壮阔,也有温婉柔长。直到这时候,他才真正看懂了她。
看懂她的不甘,看懂她的担忧,也看懂她的义无反顾,和慷慨赴死的勇气。
她原本是那么希望打破预言。
一人一猫,就这样坐了很久很久。
白猫都打起了盹,忽然觉得耳上一凉,有水珠落下。
它下意识动了动耳朵,结果又是一滴。
下雨了?
白猫举头望天,却发现明月当空,天顶上连一片云朵都没有。
至于主人,他像是凝成了一尊雕像。
玉人已去,他该怎么做,才能再见她一面?
人死不能复生,铁律。
可这个念头一起,就如烈火燎原,一发不可收拾。
……
至天明,两头黄鼠狼才听见开门的声音。
黄大和小金跳进庭院,见燕三郎迎面而来,肩头趴着白猫。
这是在郊外露宿一夜吗,怎么衣裳带着潮气?
“少爷,我给您打水洗脸呀?早饭已经做好。”黄大很聪明地没有多嘴,“那,您今天有什么安排?”
“饭后启程,去贝州罗陀岛。”燕三郎走去厨房,神色已经恢复如常,“我要见一见嘉宝善。”
黄大哦了一声:“您担心幽魂族又使坏?”
离开千红山庄后,幽魂族就被流放罗陀岛,那是远离陆地的海岛,以人类的体能游不回来。并且岛上还有海妖守卫,嘉宝善等人几乎不能生离。
“不。”燕三郎在桌边坐下,望向灶底。黄二做好早饭就停火了,但炉膛里的余灰又泛出了红光,隐隐复燃。
黄大发现,少爷又在转动手上的宝石戒指,眼里有光隐而未发:“或许,我们还有宿怨未了;我的任务,也远没有完成。”
8月31日,后记开始
水云理解大家的心情,最后的剧情前后易稿六次,但每一次都逃不过这样的结局。你们要是难过1次,水云的难过次数就要乘以6,毕竟千岁也是我的爱。
可惜,这本书好像有它自己的意志,有个糟糕的词叫作“冥冥中注定”,作者君也无能为力。
今明休息两天,我也要调整心情。
第1641章 后记(上篇)
人间四月天,桃李竞芳菲,野郊无寒夜。
这样美好的时节,却有七八人策马狂奔,趟过潺潺的小河,往对面的山坡狂奔。
这几人满身是伤,面色疲惫,连马匹都在呼哧呼哧喷白汽,显然也到强弩之末。其中一名骑士少了整条左臂,血都流到马股上,却没时间包扎。
首领大呼:“快、快,翻上山坡就安全了!”
话音刚落,左侧骑士马失前蹄,连人带马横摔出去。
首领急忙勒停,跳下来一看,骑士脑袋正好撞在大石上,已经瘪了,但他怀里抱着的女娃却没事,只是脸色发白。
“快,上马!”首领将她抱上自己马背,继续前进。
“大人,追兵来了!”手下紧急通报。众人回望,果然见到近百骑出现在地平线上,飞快靠近河道。
对方龙精虎猛,自己人马俱疲,不出半刻钟一定会被追上。
孰料首领这时却下了个匪夷所思的命令:“解武器,全扔掉!”
手下犹豫:“大人,这?”
万一被追上,手无寸铁岂非等死?
“快!”首领先为表率,把自己腰间佩刀、身后弓箭全解开来,扔去地面。
手下不敢怠慢,纷纷效仿。
抛掉武器还减重不少,马儿奔得更快,转眼就到坡底。
山坡有些陡,松林茂密、长草齐腰,不能再骑马了。
众人下马,改作步行爬坡。
首领大喝:“武器都扔干净,不想死的就听话!”
靠谱吗?大家一迟疑,总算服从的天性占了上风,还是从靴筒拔出短匕,远远抛了出去。
希望传说是对的,希望自己没有做错。
“放我下来!”女娃想挣扎下地,“我自己走。”
“小姐,爬上山坡才安全!”紧要关头,首领哪敢让她落地?
女娃问他:“坡底有人,他们不怕吗?”
坡底的确有两个农夫,正弯腰拣拾柴禾。除了掉落的松枝能烧火之外,松脂用处很大,寄生在白纹松林里的好几种菌子,还是难得的美味。
几人弃马上坡,农夫当然注意到了,但他们只瞥来一眼,并不惊慌。
首领摇头。
女娃又看了看坡底,什么也没有啊,这要拿什么拦住追兵?
“那些人真不会追来?”
“不会,这里已是青云地界!”其实首领心里也在打鼓,“不过来者是卞白,这厮杀人如麻、心高气傲,让他尝尝苦头也好。”
又十余息,追兵也赶到坡底。
为首的青袍小将只有二十出头,英气逼人,一双眼中寒光四射。
他的座骑非马,而是一头巨大的黑狼,不受地形所限。
弯腰拣松塔的农夫离它三丈,一抬头就看见这头巨狼盯着自己伸舌头,垂涎欲滴的模样。
从这狼的眼神来看,它早就尝过人肉的味道。
不过黑狼刚要上坡,突然受惊一般往后跳开数尺,低头在草丛里嗅了起来。
青袍小将身后的兵卫大声道:“将军,界碑!”
这会儿已到戌时(晚上7点),天却还很亮,众人清清楚楚看见,坡前立着一块方方正正的大石碑,上书“青云地界”四个描金大字,笔走龙蛇、气势磅礴。
“哼,到底被他们逃进青云地界!”年轻将军左右顾盼,发现了弃置在草丛里的武器。
为了逃进去,叛贼不惜扔下武器。
他一抬头就看见坡顶上的目标。这些人已经逃出射箭范围,此时都停了下来,一边喘息一边察看这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