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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幻想 > 穿成入赘小白脸 > 飞起来了
  公事谈完, 俩人之间那股子莫名的‘冷战’气息消失,江清清送他回屋,杜笙也确实需要好好想想办法,如何完成她想要的效果。
  两天之内出名, 倒是不难,毕竟有明王那些原料在,整整一个仓库,而且瞧着料子都挺不错, 只要没闭着眼睛选,应该出不了问题。
  毕竟这些料子原来是要上赌石大会的, 能上赌石大会的料子本就是从大堆里面挑出来的极品。
  明王不懂, 他懂,再加上明王的身份,很容易造势。
  人们更喜欢谈论高位之人的八卦, 比如像明王这样的,本身就是话题。
  如何引柳茵上门, 倒也不担心, 一来,柳茵很贪, 二来, 柳茵恨江清清,知道他就是京城那个相玉师, 肯定会来找他, 搞不好又威胁他, 让他无偿帮忙云云。
  同样是四大家族,同样是嫡女,柳茵一直想跟江清清做对比,这次就是很好的机会,只要找他赌石,就有可能超过江清清。
  这些问题都不大,杜笙最担心的是最后一个,如何把一块好料变成差料,这很难。
  如果是他师父,倒是可以,他师父以前是专门造假的,后来寻思着,与其花功夫造假,还容易被人逮住打死,不如钻研赌石,可以说他前半辈子都在造假,后半辈子在赌石,因为名声很差,好多人想要他的命。
  还有人请过杀手,黑社会也没少找,都是杜笙花钱帮他摆平的,当时他也说过想把自己毕生的技能交给他,可惜杜笙自个儿看不上造假,不想学,不过跟他待了很长时间,有时候他会无意间透漏些什么东西。
  比如说用儿童牙膏和一些玻璃水可以制造出帝王绿,打灯的雾和帝王绿的雾一模一样,很容易误导人,等切开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那种造假方式很常见,也容易暴露,所以杜笙不会用,他要想个万全之策,最好能骗过所有人,毕竟柳茵虽然不懂,但是参加赌石大会的其他人懂。
  如果他们看到破绽,说出来,杜笙这个造假的人肯定会被除名赶出去,最关键的是,他可能没机会单独和原料待在一起,然后在上面做手脚。
  杜笙一个人在房里想办法,想了很久,久到天色渐渐变黑,四周一片安静,他在寂静的环境下更容易思考,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突然传出动静,很多人跑出来,边跑边喊,着火了着火了。
  杜笙吓了一跳,连忙从轮椅上下来,扶着墙走出门,果然瞧见底下大片的烟冒出来,似乎是厨房走水,还有点严重的样子。
  刚要随着众人下楼,江清清从楼下上来,身上有些狼狈,被烟熏到一样,脸上乌黑,发梢有火烧过的痕迹,手里还端着不知道是汤还是什么的不明液体,散发着糊味。
  “怎么了?”她有些疑惑的看着往下跑的众人。
  杜笙连忙拉上她,“厨房着火了。”
  江清清眨眨眼,“没有啊,我刚从厨房出来。”
  杜笙蹙眉,“你去厨房作甚?”
  瞧了瞧她手里的不明液体,意识到自己问了个蠢问题,去厨房除了吃,似乎没别的理由。
  江清清端着碗,表情有些无辜,“我给你做了一碗汤,好像失败了……”
  后一句说的很小声,小声到几乎听不见。
  杜笙:“……”
  所以厨房的动静是她搞的?
  杜笙表情古怪,“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烧汤?”
  江清清把汤放在一边的栏杆上,“想起了一些前世的东西,记得我好像做饭很厉害,于是想试试看这项技能有没有丢……”
  现在看来是丢了。
  杜笙无语,不知道该说什么,半响才道,“你是胎穿,十几年过去了,忘记了很正常。”
  江清清点头,“也许吧。”
  其实也不是想起前世,只是送杜笙回屋出来后突然听到有人说话,是两个姑娘,说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她男人刚开始也对她爱答不理,后来还不是拜倒在她的厨艺之下。
  江清清莫名想起杜笙,闲时杜笙会给她讲关于前世的事,一直强调前世她很乖很听话,而且很厉害,会很多东西。
  其实她想不起来前世的记忆,但是一个女人最厉害的技能肯定就是做饭喽,所以尝试着学学,好抓住杜笙的胃。
  很显然,没能成功。
  “那个是你做的吗?”不忍心看她失望,杜笙觉得有必要尝一尝,“也许只是模样不好看,味道不错呢?”
  江清清眼前一亮,“你说的对,我自个儿尝过,味道还行,你也尝尝看吧。”
  不过她只喝了汤,卖相确实不行,味道倒是适中,不咸不淡的状态,当然自己尝自己的东西多少带点滤镜,美化了些,实际上怎么样,还要杜笙尝过之后才晓得。
  江清清将碗重新端起来,拿了勺子舀了一勺,直接就要喂杜笙,杜笙瞧了瞧四周,“人多,回屋再喝吧。”
  江清清难得没拒绝,杜笙几次暗示前世的她很乖很讨喜有点成效了,现在不会强势的直接命令杜笙怎样怎样,有点像平等交往了。
  其实江清清以前那样杜笙也很头疼,因为他其实也是个强势的人,强势加强势除了逆反和碰头之外,不会有其它结果,就像一山不容二虎一样,除非一公一母,一个人软下来,否者俩人走不到一块去。
  不过杜笙不认为江清清会改,她在这边接受了十几年都是这样的教育,古代尊卑刻入了骨子里,杜笙只希望面对他的时候不要那么硬就好。
  杜笙腿伤还没好,走的不快,江清清将碗搁在桌子上之后又回来扶他,如果是以前,杜笙会迟疑一下,现在直接伸手跨在她肩上。
  江清清软化了些,他也可以稍稍退让几步。
  杜笙刚在床边坐好,江清清已经把碗拿在手里,过来喂他,这里没人,杜笙没拒绝,直接一口含住。
  炖的应该是排骨汤,火候没把握好,可能以为越是大火越能把肉炖好,于是把汤烧糊了,只依稀还能尝出肉味。
  江清清舀了一块排骨上来,杜笙咬住,嚼了嚼发现里头的肉有点生,不过他没说,毕竟是江清清第一次给他做饭,是个好苗头,不仅不能打击,还要夸她,“味道不错,没我想的那么糟糕。”
  也许夸了江清清,江清清会朝向淑女的方向发展,杜笙是这么想的,而且饭吧,都是越做越好的,江清清也聪明,应该学的很快。
  他有些高估了江清清的悟性,江清清在别的地方确实很聪明,尤其是算计上,但是在做饭方面,委实没有天赋,自我感觉还很不错,被夸了之后一天三顿都要亲自给他做。
  在吃了两三顿差不多一样糟糕的饭之后,杜笙的求生欲上来,逃也似的去赴姬明的约,从来没有这么积极过。
  彼时姬明正在让人切昨天的料,昨天因为天黑了,没来得及切,怕把料子切坏了,所以留着白天才动手。
  一共是四块料,一块是他自己的,得杜笙指点买的那块,还有三块是和杜笙合赌出来的,自己的那块已经切好,果然是羊脂玉。
  他虽然不会赌,但是懂玉,那块料子一切开,他只看了一眼就知道什么底细,喜欢玉,收藏了很多,尤其爱白玉,白玉他会留着,其它或与朋友互相交换,或是转手卖掉。
  玉这个玩意儿很贵,动不动上万,即便是皇室,也没有那么奢侈,也不能那么奢侈,会惹人闲话。
  姬明刚让人准备切第二块料,杜笙已经上门,远远喊道:“姬兄,没来晚吧?”
  姬明笑了,“没有,来的正是时候。”
  他朝杜笙身后看去,江清清脸色不好,因为杜笙逃过了她的早饭,借口说姬明肯定设
  了宴,怕到时候吃不下,惹姬明多心,觉得他们不满,所以空着肚子来的。
  “吃过早饭没有?”
  姬明果然问了,杜笙松了一口气,他现在的身体太差,一顿饭不吃都不行,饿的心慌。
  “来的匆忙,还没吃。”
  “吃过了。”江清清跟他唱反调,“他现在一点都不饿。”
  杜笙表情无奈。
  姬明瞧了瞧他,又看了看江清清,不知道该听谁的,正为难呢,江清清突然又道,“我饿。”
  到底还是不忍心,毕竟饿坏了杜笙,照顾的还是她。
  姬明点头,“正好,我屋里备了饭菜,咱们吃好喝好再看石头不迟。”
  边说边叮嘱切石头的师傅继续切,切石头的师傅有经验,无需人指点,自个儿瞧着地方切,上一块就是这么切出来的,他对师父放心。
  等吃了饭,那石头正好切完,这次是跟杜笙合赌的,不是羊脂玉,也不是白玉,是墨玉,目的在赚钱,师父把料子拿来的时候他看过,也是块品质不错的玉,可惜不是他喜欢的,他没多大兴趣,是卖是留,全凭杜笙做主。
  杜笙自然不会留,他原来说喜欢墨玉只是想进黑市的说辞罢了,现在目的达到,当然不可能自个儿留下,问了问江清清,也没留的意思,于是这块待卖。
  水头差了点,这么大一块,最多卖个三五万,当初买的时候也才一两万,不算亏,也没赚多少,当初就是买来玩玩的,这结果在大家的预料之中。
  杜笙开始让切石头的师傅切第三块,同时自个儿和姬明还有江清清去看料。
  江清清和姬明一样,都不怎么懂赌石,就是瞧个热闹,她也耐心,昨天跟了杜笙一天都没有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今儿也是,全程在杜笙背后推着杜笙,耐耐心心看杜笙选料,切料。
  杜笙平时对什么都不怎么上心,懒洋洋的,一说到看石头上,即便只是一块其貌不扬丑八怪一样的石头面前,也能精精神神,眼前一亮似的。
  江清清感觉他活过来了,就是原来是死的,自从接触赌石之后活了过来。
  来了平洲之后没什么事做,瞧他一块一块挑石头,自信满满的说,这块石头如何如何,那块石头如何如何成了江清清唯一的乐趣,有时候会帮着推轮椅,有时候会坐在一旁,撑着下巴看他,看上一天都没问题。
  前世她该有多喜欢杜笙?才能这么毫无厌烦的照顾一个人这么久?为了他渐渐改变自己的性格,还打算变成贤妻良母,做做饭之类的。
  虽然遭到嫌弃,不过她并不气馁,谁都不是一生下来就会做饭的,多学多看便是,迟早有一天杜笙会接受她,也接受她做的饭。
  赌石对于内行人来说很有趣,每一个环节都很刺激,对于她这样的外行来说,全靠杜笙貌美如花的外表撑着,否则早就甩袖子走人。
  好在他颜值能打,江清清安安静静又看了一天,没惹事,出声的时间都少,除了叫他吃饭之外,全程都保持沉默,并表示支持。
  杜笙这一天帮她赚了不少,明王仓库的料子好,选了仓库里的料子之后其它的先搁一边,切好料子,一个师傅不够,找了三个师傅,看好的三块料子同时切,场面震撼,效率也高,今儿一天切了六块料子出来。
  除了一块保本之外,其它六块多多少少都赢了不少,保本那块不算,另外五块加一起大概赚了一百一十万左右,和明王五五开,也就是五十五万。
  自从跟着杜笙一起赌石,突然发现赚钱好简单,挑一块料,切开便是,分分钟成倍成倍的翻。
  大概也因此,相玉师才会这么受欢迎,尤其是赌赢了五块料,加上昨天当街赌的那块,她稍稍造势,杜笙一下子名声噪起,一夜之间众人都知道了,平洲来了个很厉害的相玉师,帮明王赢了上百万两。
  自然是有夸张的,也不算夸张,如果明王自己赌的话,确实是上百万,但是明王聪明,也不贪,让利给杜笙,为的是拉拢杜笙,好长期合作。
  杜笙不是傻子,给点小甜头他就能帮你办事,他是相玉师,而且很厉害,翡翠和和田玉都精,而且手边有钱能用。
  既然自己能赌,为什么要找别人?所以在赌石上,是他占据主导,我带不带你都无所谓,但是没了我,你不行。
  他是一只龙,带翅膀的那种,以前是翅膀断了,暂时飞不出去,现在伤养好了,谁都不能阻止他飞,也阻止不了,他已经飞出去了。
  与其花功夫阻止,不如想想如何让他飞的更高,他一直说是因为身份不对等,假如哪一天身份对等了,他俩之间会不会出好结果?
  江清清很期待。
  距离赌石大会开始的最后一天,她又带着杜笙来找明王,明王早就等着,他仓库里似乎又新增了一批料子,补足了昨儿搬走的那几块空地。
  俩人都没问他哪来的,其实不用问也晓得,除了从流寇手里抢来的,难道还能是做贼打劫过往商人的不成?
  他是个王爷,不敢这么做,也没必要,毕竟平洲附近的流寇和水盗很多,只需守株待兔等着他们抢完,再抢他们的便是。
  看的出来,明王虽然不是个坏人,但也不是好人,不可能在流寇刚出现,还没成功的时候阻止,这样他们去哪捞好处?肯定是等流寇抢完,再抢流寇的充公。
  那些商人被抢也只能道一声倒霉,毕竟抢他们的是流寇,不是官府,去找谁都没用。
  运气好明王给个本钱,运气不好,亏也只能算自己不幸。
  杜笙不是救世主,不会多管闲事,主要也是没法管,除非他搭上自己。
  讨嫌没人喜欢,尤其是这些位高权重的人,搞不好随便找个人杀了他,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杜笙只能假装不知道,安安分分挑他的石头,今儿的石头质量没有昨天好,只勉强挑了三块出来,明王不死心,自个儿挑了一块,切开一看,果然,里头裂很多,而且还有杂质,完全不能用,被他切毁了。
  他站在众多石头前,叉着腰发愁,“这么多真的没有能用的?”
  杜笙点头,“赌石本就是十赌九输,这么多块里头能挑出九块,已经很不错了。”
  昨天和今天的加一块是九块。
  平洲明王熟悉,一般他来出手,他的玉友多,很多不是商人,纯粹是买来自个儿找人雕,少了一层中间商,对双方都有好处,一般人都愿意买他这个面子。
  不过因为不是纯粹的商人,他们只收上好的料子,那些中下等的还是要自个儿联系。
  好在杜笙现在出名了,不少人为了结交他,愿意买下他的半成品玉石。
  大多数心思不纯,打的什么主意,他自然晓得,无非想让他帮着赌石,赌石这种事说不准的,杜笙不会轻易答应,如果江清清帮着介绍的,他会考虑考虑。
  江清清特意介绍,肯定是有别的意思,告诉他这些人可以结交等等。
  她在支持他,培养他?
  杜笙隐隐感觉到了,没说什么,只记在心里。
  今天的三块赚了六十多万,和明王五五开,是三十万左右,三十万加五十五万等于八十五万,还剩下一百一十五万,江清清就会还他卖身契,他也不欠江清清了。
  离目标很近,算是杜笙目前为止唯一欣慰的事。
  忙碌了一天,杜笙辞别明王,和江清清一道回到客栈,江清清又去琢磨她的厨艺去了,杜笙一个人进屋,前脚刚踏进去,后脚脖间一凉,一个人拿着匕首,递在他脖间。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没想到啊,你居然就是京城那个名声鹊起的相玉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