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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肆意乖张 > 肆意乖张 第69节
  “我就在车库。少了两台车。”
  “.........”
  沈常西深吸气,“我和他来飙车了。他想知道关于你的事。”
  电话里的人呼吸急促一拍。
  “他有夜盲症!”
  等沈常乐赶到的时候,路听野仍旧维持着额头撞上方向盘的姿势。
  说实话,他有那么一丝丝后怕。不是怕自己死掉,是怕就这么死了,就再也看不见沈常乐了。
  如果他死了,沈常乐会为他伤心吗?会哭吗?会念他的好吗?还是转背就去找了新的小男友,仍旧是风光正盛珠光宝气的豪门大小姐,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偶尔想起他一回?
  希望她是真没良心吧,没良心一点,就算他走了,她也能高高兴兴,风风光光一辈子。
  嗯,希望她就是个无情无义的大小姐,是个自私--
  车门被暴力扯开,路听野的思绪戛然而止,他下意识抬头去看,对上一双漂亮却盛怒的眸子。
  沈常乐看见路听野额头上全是血的时候,大脑一片空白,吓怕了,是真的吓到背脊冒出了冷汗,她什么也没想,抬手就给了路听野一巴掌。
  “路听野,你是不是疯了!”
  寂静的山顶,因为这一巴掌而陷入了更深的寂静。
  沈常乐揪住路听野的衣领,“你有夜盲症,你大晚上和人飙车你是不是想死?你想死你去死,你死远点!你别死在我家附近!”
  情绪过于激动,眼泪就这样哗啦啦往下掉,像夏日粗暴的雨水,冲刷着一切。
  路听野张了张嘴,不知道怎么办,她的眼泪向来是最有力的武器,这是第二次看见她哭。
  第一次是在婚纱店,她穿着要嫁给别人的婚纱,而他痛不欲生,非要让她和他一样的痛,他报复她,羞辱她,直到她哭了,他才知道,他一点也不想这样。
  “别哭....乖乖....我没事。”路听野抬手去擦她的眼泪。
  沈常乐打掉他的手,狠狠抹了一把眼泪,满手都是温热咸湿的泪水,“你不就是想知道我为什么和傅家订婚吗?好啊,我告诉你!”
  “因为我爸遇到了地震,失联了整整四天!集团里有人趁机抢董事长的位置!而我!我不得不用婚姻当作筹码和傅砚泽交换!我不得不和你分手!我不得不抛弃你!你现在知道了。”
  沈常乐忽然笑了,笑容里带着一丝颓然的报复,“现在轮到你也要痛苦一次了,你满意了吗?路听野。”
  -
  作者有话说:
  卤蛋:大人们吵架归吵架,不要割我蛋!!!
  第49章 摇尾乞怜
  山顶气温低, 风也凉。
  困在他心里的答案就这样以一种过于直白的姿态,劈头盖脸而来。
  路听野张了张嘴,只觉得语言过于苍白, 就像女孩此刻过于苍白的皮肤。
  沈常乐的皮肤很白,并非是健康朝气的白, 而是一种不沾血色的, 羸弱的白。褪去精致艳丽妆容后的她,干净柔软得令人心疼,和众人眼里明艳骄矜的姿态大相径庭。
  尤其是她的眼睛, 没有上挑的眼线, 没有卷翘的睫毛,很素,很淡,也不再傲慢,眼白爬上几缕血丝, 眼神因着夜色而显得几分黯淡, 头发凌乱地簇拥着小脸,像一朵被人折断的花。
  路听野恨不得扇自己一耳光。
  他都做了什么?他现在知道了, 有高兴吗?有轻松吗?没有。一点也没有。
  “别哭, 你别哭啊.....”路听野焦急又狼狈地下车,想牵她的手,可只要碰到她就会惹来强烈的排斥, 他只能克制地站在原地。
  明明想让她开心, 可她的不开心都是他带来的。
  他惹她哭, 惹她讨厌, 惹她大晚上的还要跑来山顶吹风。
  “这就是你非要知道的, 你高兴了吗。”沈常乐声音哽咽, 擦眼泪的动作很凶,眼下的皮肤磨出了红色,她冷冷地看着路听野,继续说:“知道我不是一个坏女人,知道你付出的感情没有被一个坏女人糟蹋和浪费,你就放心了,是吗?”
  “不是的.....”路听野局促地站着,喉咙里仿佛塞了一团浸水的棉花,堵着呼吸口,五脏六腑都陷入一种困窘。
  不是她说的那样。
  他在乎的根本不是她的好与坏。她好她坏都不是阻碍他喜欢的理由,他在乎的只是她有没有真心的爱过他。
  仅此而已。
  现在他知道了,心里愈发悔恨,也愈发后怕。若是当初没有答应傅砚泽,若是他犟着那一口气,不肯弯腰,是不是这辈子就错过她了?
  沈常乐眼神冰凉,内心一团乱麻,此时此刻,她满脑子还沉浸在恐惧感当中。来山顶的短短十分钟里,她甚至做了最坏的打算,她想若是路听野出事了她该怎么办?
  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想象不出来,光是想到他有任何意外,她的腿就开始发软。
  “不是什么!”沈常乐吐出一缕被风吹到嘴里的头发。
  路听野垂着眼,低声说了句“对不起。”
  “不用说对不起。你自己的命是你自己的。与我无关。”沈常乐狠狠吸入一口冷风,肺里全是山顶潮湿寒凉的露气。
  “姐姐.....”
  路听野低声,像收起了尖牙利爪的动物,用柔软的皮毛蹭着对方,不停地摇尾巴,乞求一点点怜爱。
  摇尾乞怜,大抵如此。
  “我先回去了。你爱飙车就飙车吧。”沈常乐哼了声,看见他就烦,干脆甩手就走。
  男人像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在山顶吹冷风。
  沈常西全程躲在车里,避免被沈常乐一块骂,不过逃也逃不掉,沈常乐大步朝另一台车走去,扯开车门,一巴掌暴力地挥在沈常西的脑门。
  “飙飙飙!你再大晚上玩这种危险的运动,我就把你所有的车都砸了。你以后蹬三轮车出门。”
  沈常西:“.....哦。”
  “对不起.....姐,我真不知道他有夜盲症......”
  “他没有夜盲症,你们就能大晚上飙车?你的安全就不重要?你等着吧,沈常西,明天我就告诉爹妈。”
  沈常西:“........”
  “你,把他载回去。别让他碰车。多的一台车我明天派人来挪。”
  “哦.....”沈常西揉了揉被打痛的脑门,忽然疑惑:“你怎么不载他回去?”
  “你俩都别回去了,在山上睡一晚吧。”
  -
  次日,所有人都起了一个大早,餐厅里人来的很齐。
  沈时如有工作,长年累月都保持着良好的作息,早餐是必不可少。裴珊是喜欢睡懒觉的,但沈时如起来的早,每次都要把她弄醒,她只能跟着起床吃早餐。
  沈常西习惯一大早晨跑,也起来的早,路听野则是一晚上没怎么睡,到了天亮才眯了会儿,一到八点就自然醒了。
  沈常乐是没有工作绝对不早起的人,一大早也来了餐厅,裴珊都觉得奇怪。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啊,起这么早?”裴珊古怪地打量着女儿,“昨晚睡得这么好?”
  沈常乐看了眼自己母亲,“睡得很好。”
  裴珊吃惊,居然睡得很好?血气方刚的两个年轻人,晚上都没有夜生活?
  路听野想搂着沈常乐,被她不动声色地避开,只好悻悻地垂下手臂,“阿姨,昨晚睡得挺早的,也就起的早了些。”
  裴珊眯了眯眼,“这样啊.....”
  害的她白折腾,还特意给两人的被褥熏了香,还弄了鲜花和香氛蜡烛助兴。老公是个假正经,女儿是个假正经,儿子是个假正经,别来个女婿也是假正经吧?
  真没意思。
  沈时如则瞥了一眼自己老婆,不用问就知道她心里想些什么污七八糟的。
  一顿早饭吃的心怀各异,只有坐在角落的大金毛哼哧哼哧舔着脸大的饭盆。吃过早饭后,沈时如去了集团,沈常乐坐了会儿也说有工作,要先走。
  路听野连忙起身,“我陪你。”
  沈常乐淡淡看他一眼,没说话。也不同意也不拒绝,这让路听野心虚。
  卤蛋看着沈常乐要走,哼哧哼哧地跑过来,冲着她一顿摇尾巴,拿毛绒绒的头蹭着她光洁的小腿。
  “舍不得姑姑?”沈常乐蹲下去,拍了拍卤蛋的大脑袋。
  卤蛋:“吼!吼!”
  狗脖子上还系着那条金链子,沈常乐抬手摸了摸上面镶嵌的红宝石,紧接着把项圈卸了下来,“下次姑姑送你一条朴素大方的。这金的贵,姑姑替你保管了。”
  说完,沈常乐顺手打开小皮包,把项圈放了进去。
  司机在庭院里等着,沈常乐快步走上车,没等路听野,就吩咐司机开车。路听野就这样看着车尾灯渐行渐远,直到消失在视野里。
  她是真的生气了。
  -
  沈常乐上午有一个杂志专访,下午要和《花束》剧组的演员一起录制一档综艺节目。如今正是《花束》这部电影的宣发阶段,沈常乐的通告眼瞧着增加了两倍不止。
  如今电影行业的宣发内卷严重,不止卷演员,还要卷导演。曾经一些名望大资历深的老导演,神龙不见首尾的,如今也出来上综艺节目,抛头露面了,更不谈沈常乐这种新生代导演,资本方为了话题度和人气,无所不用其极。
  下午的综艺节目是类似剧本杀的侦探节目,一群人抽取角色,各自摸清背景和故事线,然后就开始在搭建的棚里找线索。节目为了综艺效果,设置了一些恐怖的元素在里面,还有工作人员扮演npc。
  沈常乐进到一个小黑屋时,一个带着面具和假发npc正躲在门后,拿着一把电锯刀,等她推开门,那道具刀就开始疯狂转了起来,把沈常乐吓得心脏都要停了,整个人尖叫着往后跳。
  沈常乐身后就是一起来搜线索的向存喻,沈常乐这么一退,刚好撞到了他的身上,向存喻条件反射去护着她,虚虚环住她的肩头。节目组制造效果,这种镜头自然是求之不得,沈常乐无奈地冲着向存喻笑了下。
  录制完后,沈常乐在休息室里换衣服,阿喻收拾化妆品还有自备的烧水壶,水杯。这时房门有人敲门,阿喻走过去打开,没想到是向存喻。
  “沈导。”向存喻低着头,和沈常乐相处了一些时日,他还是觉得挺拘束。
  “找我有事?”沈常乐换好衣服走出来,给了阿喻一个眼神,示意她不用关门。
  关上门,那就更说不清楚了。
  向存喻就站在门口,保持着很礼貌的距离,说:“刚刚那事不好意思,我没多想,就是怕你撞到哪。”
  沈常乐:“没事,镜头我会让导演组剪掉,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