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说刘大凤都是活该,一心把火让孙思景跟沈莞黄了,可娶了个城里媳妇儿,又不好好对待,现在孩子没了,人也跑了,她自己也因为举报沈莞在局子里待着,还有家也让人给占去了……你说她这又是何必呢?”
“也得是沈家那位老爷子会挑孙女婿,你看看沈莞后找的对象,陆家村的陆霆霄,人长得高大,模样还好看,去年不光跟沈莞盖了新房子,还调去了沈松他们的部队,我听说,在省城那边儿发展比县城这边有前途一百倍,你们瞧去吧,沈莞的女婿,最后指定不会孬了。”
“不是说他们两口子快离了?沈莞一天到晚的住娘家,都不走。”
“哪里是,人家女婿总来,前两天我还看见骑一辆自行车,那感情,可好着呢!”
“还有沈莞的婆婆,也跟孙如开店了,就在县城……”
纵然人们议论,也只是在背后。
沈莞见孙如跟沈国栋一起回来,瞧他们一个个眼睛通红的,把她给吓了一跳。
“妈……大伯,你们俩这是……”
“这死丫头,我让你去查分,你偏不去,还让我去给你排了那么久的队。”孙如一说话,又忍不住透着哭腔,纯是激动的。
然而沈莞却误以为自己给考砸,心道一句:完了,不该过于自信的!
第224章 孙思景后悔了?
“妈,那……我打了多少分?”沈莞没什么底气的问。
孙如直接就笑了起来:“打多少分?现在知道着急了?嘿,我就不告诉你!”
说完话,作为亲妈的她就摇头晃脑的进屋了,那得意扬扬的模样,幼稚的有点像小人得志。
“大伯,我到底打了多少?”沈莞见亲妈没个正经,就问起跟在后头的沈国栋。
沈国栋笑了笑,摘掉头上的帽子,跟她说了实话:“我们家莞莞争气,打了五百九十分,一次就拿下了咱们县城的状元!”
“我拿了状元?”沈莞完全没想到,自己拼尽全力,竟然能取得这样的成绩。
有些过于超出她的预料了……
“大伯,你确定?我妈她没查错?”沈莞向他确认道。
沈国栋肯定的点了点头:“肯定没错,你妈也问了好几遍呢,我跟你妈回来的一路上啊,大伙都在祝贺你呢!”
“我这也是侥幸,没想到会发挥得这么好。”沈莞含蓄的说。
她更没想到,林利致那样的学霸都没能考过她,难道那家伙是为了让着自己,在考试里放水了?
沈莞心里的疑惑,在当晚接到林利致的电话,得到了答案。
“我语文的作文,写了宏观的祖国未来,可能有些东西写的不到位,所以被扣了几分,勉强得了个第二名,落后你一点点儿。”
“原来如此。”沈莞突然庆幸,当时写作文的时候,充分又完美的写了自己对未来的规划。“看来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比你强了那么一点点,哈哈。”
“是,是我让着你的。”林利致结结巴巴的给自己找场子。
沈莞笑着挂断了电话,心情可以用极好来形容。
小卖铺的老板收了电话费,跟她说起了今天现场的情况。
“你都不知道,你妈接完了电话,当时就哭了,我们所有人都以为你没考好,结果你考了个县状元,把你妈给高兴的哭了!莞莞呐,你这回可是给你妈跟沈家,狠狠的争了一口气!”
“我也没想过自己会发挥的这么好,有可能运气好吧,题目都押对了。”沈莞该谦虚的时候,还是得谦虚一下。
小卖铺老板就说:“反正啊,你考了状元,咱们大伙儿都为你高兴,这也是咱们村里的荣誉,你大伯说了,这两天在家要摆酒席,好好的给你庆祝,到时候啊,我肯定去,给你随个份子!”
“谢谢大婶儿。”沈莞道别小卖部老板,就往家走去。
无巧不成书,沈莞走到了半路,就碰见踩着夕阳回到村里的孙思景。
说起来,沈莞嫁给陆霆霄不过一年,刚来的时候,她第一回见到孙思景,他正在跟林娇娇谈恋爱,当时他的状态看起来,也算意气风发,总是穿着得体,把头发梳得油光锃亮,看起来就是一个精神小伙。
那时候的他应该以为,他抛弃原主,娶了城市背景的林娇娇,就能够平步青云?
可惜啊,还是逃不过现实,刚结婚几个月就被打回了原型。
甚至,他的状态比之前还不如。
孙思景头发已经很久没打理,乱糟糟的被头油黏糊在一起,扁塌塌的贴着头皮,满脸的胡子野蛮的长起来,脸上的皮肤也因为风吹日晒,变得又黑又粗。
这使他本就长得不算特别出彩的五官,更添了沧桑,看起来就跟村里的男人一般无二。
沈莞没有跟他说话的欲望,哪怕他很早就停下了脚步,欲言又止的看着她。
沈莞直接越过他,径自向家里走去。
孙思景转过头,注视她的背影,沈莞的那张脸,明明还跟印象中的一般无二,可是刚才从他身边经过的那一瞬间,不管是眼神,还是感觉,都那么的陌生。
“莞莞!”孙思景在沈莞走远后,忍不住叫了她。
然而她却没有停下脚步,清瘦的背影就那么消失在了视野里。
孙思景这两天都在为刘大凤奔走,他想尽办法,想让母亲在里头少遭罪。
然而,当他去找在派出所当班的朋友,人家倒是给了面子,不过,却揪着他母亲这事儿,把他给损了一顿。
现在他看着沈莞的背影,回忆同学的话,只觉得像一个又一个巴掌,打在他脸上。
“你当时要一直跟沈莞在一起,该多好?你看看现在人家,县里的高考状元,就不说别的,你瞧瞧人家在村里盖起来的新房,还有开的饭店,哪一个不有模有样?别说人家现在还有无量的前途……你再瞧瞧你?那个媳妇儿最后不也没养住?鸡飞蛋打,啥都没落下,你妈还为了跟沈莞置气,把自己送进局子,你说你这又是何必?”
孙思景当时求人帮忙的话,顿时卡在了嗓子里。
作为男人的至尊,让他脸颊涨红,羞愧的低着头,不敢抬起来。
那位同学还问他:“你不是去外地找你媳妇了?人家愿意回来不?”
孙思景更加无法开口,林娇娇现在谈了新对象,条件强过他十万八千里。
最终,他因为无法面对同学的奚落,饭还没吃完,就结账逃跑了。
孙思景路上遇到沈莞是偶然,想跟她说话是下意识的,在被忽略后,突然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可笑。
他能跟沈莞说什么?
说他后悔了?
希望她再给自己一个机会?
他孙思景有那么大面子?
哈!
他的面子早就不复存在。
他要脸,总不能把尊严送过去给她踩。
孙思景落魄的回到家里,孙伯年坐在院子里抽着旱烟,他新娶回家的女人不像刘大凤那么强势,说话的调调都是温温柔柔的。
“我看你烟料子是不是快没了?明天我去菜市场,顺便给你买一些?”
这若是换做刘大凤,肯定要埋怨孙伯年浪费钱,还把家里闹的乌烟瘴气。
可是这个女人,却用轻飘飘的两句话,把孙伯年老老实实的拿捏在手里。
“就是咱们家里的钱剩的不多,思景回来瘦得让人可怜,我想给他买点肉补补身体。”
“那烟就别买了,冬天剩下的沉烟料子还有一些,我将就抽。”孙伯年将烟袋锅里的烟灰磕出来,抬头看见孙思景,眼中虽然有愧疚,但是不多,淡淡的瞅了一眼,就别到了一旁。
第225章 寄托于精神
孙思景从回来的那天,就没跟孙伯年说过话。
至于那个他重新找的女人,没有好感,但也谈不上讨厌。
毕竟,他也是男人,小时候不懂事,只对生他养他的刘大凤抱有感激之情,母子间的情谊难以割舍。
可是如果站在一个男人的角度,他深知母亲的性格不讨喜。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会喜欢强势的母老虎,他有那么一点理解孙伯年,但是无法接受他冷酷的行为。
他抬腿径直进了屋。
孙伯年新找的那个女人不光会说话,还十分有眼色,知道他没接受对方,从来不会主动贴过来招烦,跟孙伯年在院子里小声说两句话,就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
孙思景没有开灯,躺在冰凉的炕头,他的脑海里,还残留着沈莞那张无视他的脸,还有冷漠的背影。
她现在应该很得快意吧?
毕竟抛弃她的自己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孙思景不觉得自己这辈子完了,他的困难只是暂时的!
他是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被打倒呢?
凡是成大事者,总要经历一些磨难和困苦。
孙思景的眼睛里都是泪水,却勾起了嘴角,昏暗的环境下,他的眼神看起来那样阴鸷,偏激。
他一定会好起来的。
沈莞那个草包都能开饭店,考上省状元,他也一定不会比她差了!
……
沈莞能够在作文上拿到高分,她归结于上辈子的阅历积累。
她比林利致强就强在,她有一个金手指,那是对花国未来整整几十年发展的预知。
但她并不敢随意将真实的阅历写出来,所以才选择了保守的答题方式……
沈莞身在那个时代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发达的科技,有什么奇怪的。
她甚至一直都以为,父母口中的,他们那个年纪小的时候吃不上饭,是夸大其词,用来教育她的。
直到她来到了这个时代,回到贫瘠的农村环境下,她才知道,后世的美好生活,来的有多么不容易。
那是无数人用双手和智慧,给未来人的创造出来的美好家园。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不过如此。
沈莞回到家里,沈国栋就跟王艳梅,以及孙如和沈国良聚到老爷子屋里去了。
关门商量了两个多小时,最后由老爷子拍板,必须给沈莞摆酒席,好好的庆祝一下,时间,就定在后天。
“明天咱们家开始准备材料,你大伯今晚上就给你三个哥哥打电话,让他们都回来,你也去给霆宵去个电话,问问他能不能请假,毕竟是这么重要的时候,咱们家还是得齐聚在一起。”
“后天才摆酒,我明天上午再给他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