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长途跋涉,许博洲和时雪菲一同达到了哈默菲斯特。
这是一座位于世界最北部的小城,知道它的人并不多,而许博洲不畏路途遥远也要来到这里,是因为,他曾经把命运的决定权,交给过这座城市。
夏天的挪威,褪去了冰天雪地的壮观,有的四处可见的明亮鲜丽。
这里有最纯粹的绿,和最纯净的蓝。
有些路,即便时隔多年,也依旧能清晰的刻在脑中。
许博洲带着时雪菲沿着海岸线,走到了一幢黄色小屋前,岸边的长椅还在,只是掉了漆。他们在椅子上安静的坐下,眺望着这座迷你小城的海景,四周静悄悄,身心是前所未有的平静。
刚刚结束了太阳在午夜盛放的极昼,等待哈默菲斯特的是下一场极夜之旅。
“那两个月,你就把自己一个人封闭在这里?”
时雪菲的声音穿进了轻柔的海风里,她听见耳畔边传了一个“嗯”,便没有多余的字句,她转过头,看向表情平静的许博洲,她知道,他心底怎么又会是真的平静呢。
就像眼前的海面再宁静,海底又是另一钟翻腾。
关于这段过去,时雪菲从来没有问过许博洲,而他也没有主动提起。
毕竟这是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
许博洲仰起头,阳光斜着照向他的脸,平和的光影随着眼底的情绪不断闪动,叹息声不重不轻,他缓缓开了口:“你想知道那两个月,我在这里经历了什么吗?”
“嗯。”时雪菲点头:“当然。”
那是陈航去世当年的深冬。
无论许博洲用了多少种方式,甚至尝试过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但他依旧没有办法从飞机坠毁的阴霾里走出来。他当时的情绪时常处于崩溃边缘,于是他主动选择了暂停飞行,从澳洲的航空公司离职。
得知弟弟离职的消息,哥哥许博声立刻给他订了一张飞往纽约的机票,希望用家人的力量去温暖他。可许博洲并没有等来弟弟,在收到一条“别担心我,我想出走走”的信息后,彻底和弟弟失去了联络。
一时间,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
许博洲背上行囊,一个人走入了这座世界最北端的城市。
——挪威的哈默菲斯特。
在这里,每年冬天太阳都会消失两个月。
没有人推荐过这座城市,而他也并不是来这里旅游,之所以在诺大的世界地图上选中这里,是因为,他想试试,一个奄奄一息的人,在一座彻底没有太阳的地方生活两个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11月的中旬,北极的太阳最后一次沉入了地平线。
而许博洲到的的时候,已经是哈默菲斯特极夜的第四天。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的行程,所以这两个月的住宿,没有朋友帮他,即便他的大学同学就住在挪威。出发前,他从网上挑选了一家民宿,主人是一位两鬓斑白的耄耋老人。
他们住在一间蓝色的两层小屋里。
老人叫Odin,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渔民,妻子在很年轻的时候就离开了他,很遗憾,他们并没有留下一儿一女,晚年,他一个人在这里靠写书度过。
许博洲在状态最差的时候住进了这间小屋。
一开始,他整夜整夜的失眠,需要靠酒精、或是安眠药才能入睡,一觉总是睡到下午。像他如此在意外表的人,开始变得不爱收拾自己,胡子拉碴,总是套着一件黑棉袄,缩着身子弓着背,不是一个人在暗无天日的马路上游荡,就是坐在长椅上看着黑沉的大海发呆。
或许,他高估了自己成熟黑夜的能力。
在这场漫长的黑夜旅行里,等待黎明的归来,需要勇气。
见不到阳光的日子,他像是被扔进了黑色的笼子里,那些悲痛的情绪被放大,他冲向无人的雪地,崩溃到跪地痛哭;他放声呐喊,却也得不到回应。
陈航死了。
这是他无论从梦里醒来多少次,都无法改变的事实。
他无数次希望,死的是自己。
他接受不了,但他必须接受。
这才是让他无法和自己和解的原因。
圣诞节,所有人都在狂欢。
只有他,独自一人,站在了海岸边,盯着那无法明亮的海水,黑影如墨,一些压抑、崩溃的情绪涌上来,他双脚不听使唤的往前挪,在闭上眼想要跳入海里时,一双手将他回了平面。
他听见了一对外国男女对话的声音。
也听见男生喊了女生的英文名:Penny。
他立刻回头,见到的却是一张陌生外国脸庞。
救他的是一对情侣,他们将他送回了住所。
隔日,Odin下楼时,见到一个倒在门口的身躯,身上的雪都融成了水,浸湿了棉衣和地板。来了一周,他也不难看出了这位叫Glen的年轻人,心理出了点问题。
把年轻人抬到沙发上后,Odin听到他拖着沉重的呼吸,在喊一个女孩的名字。
——“Penny。”
许博洲刚醒来,就被Odin拽到了浴室,Odin拧开花洒,命令他,马上洗澡,洗掉一身的酒臭味,然后把胡子剃干净。
他浑浑噩噩的摸不着头脑,问:为什么。
Odin说,要带他出门。
洗完澡的许博洲,刮掉了胡子,至少外表恢复了健康的状态。他在门口看见了一套棕红色的西服,还有一条粉色的领带。Odin让他穿上,他不愿穿,最反感花花绿绿的颜色,但Odin说,等会告诉他原因。
最后,他还是穿上了这套骚包的彩色西服。别说,打好领结的瞬间,他对着镜子,有了最近唯一一次笑容。
后来,他跟着Odin出了门。
处于的哈默菲斯特,24小时的天都一样,即便此时是下午3点,整座城市也早已合上了眼。在这里,根本不需要交通工具,沿着小道绕着房屋走,总能走到目的地。
“我们要去哪?”许博洲问。
Odin双手插在棉衣兜里说:“带你看看这里的人在如何在极夜里生活。”
在这座日夜颠倒的城市里,生活在这里的居民,依旧在按部就班的过日子,有的人行色匆匆、有的勤恳工作、有的人仰头惯性希望能快点见到阳光。穿过写字楼,许博洲在多层公寓里,见到了颇有意思的画面。
一楼的人在跳舞;二楼的人在拉小提琴;叁楼的人在背诵诗歌……
他们在摸不到太阳的黑夜里作乐,没有人满脸疲惫,依旧拥有活力。
Odin指着他们说:“见不到太阳的时候,彩色的衣服就是阳光。”
许博洲笑了笑,感触良多,而心情也渐渐转好。
那一夜,Odin带着他转了许多地方,热络的聊天、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并不让人觉得落在肩头的雪有多冷。
他们的笑声从一处传到另一处。
那天后,许博洲作息变得规律起来,他开始与这座城市产生交集,去咖啡店、去书店、去超市、帮邻居搬家、喂流浪猫、陪Odin散步谈心。
这两个月里,他让自己沉浸在了无人认识自己的小角落里,断掉了与朋友、亲人的任何联络,只是习惯了每晚入睡前,会刷刷周晚的朋友圈,幻想着未来的种种可能。
他还是经常会做噩梦,会被陈航的离开而压得喘不过气来。
但另一只手又会及时在梦里出现,那是一双白净纤细的手,从阳光里伸来,指引着他往光亮处走去。
日子转眼到了次年的1月下旬。
气象台说第二天就会结束极夜,Odin带着许博洲坐在家门口的长椅上,等待第一场日出的归来。
即便这里的居民都习惯了极夜,可每个人都依旧期盼黎明的到来。
在太阳渐渐升起,当阳光破开黑夜照射在建筑物、地面和大海上时,许博洲和Odin激动起身,握拳,呐喊。
“I see the sunrise!”
“I see the sunlight!”
这一刻留下的眼泪,仿佛是重生后的亢奋,许博洲又冲着天空大海,放声大喊:“I'm alive!”
“I'm alive!”
“I'm alive!”
……
他一遍遍的喊。
响亮的回音,回荡在这座已经铺满光亮的城市。
听完许博洲的叙述,时雪菲早就掉了泪,她拿纸巾擦了擦,然后给了好朋友一个温暖的拥抱,拍着他背说:“Glen,我很庆幸,那对情侣能经过这里,把你救起来,如果你也出事,我会比现在更痛苦。”
许博洲哽咽住:“抱歉,原谅我当时的懦弱。”
“不,你不懦弱,你比我厉害。”时雪菲低下头,手指掰着那张擦拭眼泪的纸巾,心底在抖:“其实我自杀过两次。”
许博洲震惊,这是他并不知道的事。
时雪菲转头看着他:“也是在那年冬天。”
许博洲说不出一个字,胸腔疼得厉害。
时雪菲闭着眼,长呼了一口气,然后仰起头去看天空,当阳光洒在自己身上时,那种温暖让她慢慢从痛楚里走出来,她说:“我想,能支撑我们继续往下走的,是心里那份不甘心。”
她空洞的眼神变得有了神采:“就像你对penny,如果在遇见这件事时,她拒绝了你,或者你们已经谈了好几年,都不会产生当时那份强烈的意志力,支撑你看到日出,正是因为没有得到,你们还有很多事没有一起做过,所以你会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死去。”
许博洲那声叹息沉到了心底。
他没有回答,因为时雪菲说得很对,因为没有得到,所以会产生许多粉红色的幻想,而那些幻想便让他不甘心,不甘心那么漫长的暗恋传不进周晚的心里。
时雪菲含着泪笑了笑:“我也是,因为Kevin说,他想看我当建筑师的样子,我还没有做到呢,怎么可以让他失望呢。”
最后那句,她的声音颤得厉害,抵挡不住崩溃的情绪,低头哭了出来。
许博洲没有做什么,也没有多说什么。
人难过的时候,就该哭,哭出来,一切万难都会过去。
就这样,他们在长椅上从天亮坐到了天黑。
走回酒店的路上,时雪菲问许博洲:“后来呢?从这里回去,你做了什么?”
前面走来一群挪威的青少年,拿着滑板,活力十足,许博洲看了看他们,嘴边扬起弧度,他又慢慢的和她叙述了“后来的故事”。
在哈默菲斯特完成了人生当中第一次“极夜航行”后,许博洲回到了香港。
在陈航出事后,他已经很少飞行,再加上失踪了的两个月,他几乎缺席了大半年的飞行。但人才就是香饽饽,红港航空第一时间对他发出了邀请,他没有犹豫,很快入职。
但在飞行前,他开始了一场紧锣密鼓的训练。
为了方便训练,他住在了训练基地附近,每天早上6点起床,旋梯、固定滚轮、活动滚轮等等,常规体能训练、以及模拟机演练,一系列高强度的训练,他应对自如,全部高分过关。
训练完毕,他没有开车,而是拿起自己最爱的山地自行车,在一个接一个的坡上飞驰。
从小到大训练完,他都喜欢骑车肆意的穿梭在街道里,仿佛身后的风都在推着他往高处走。而他的耳机里,永远重复播放着同一首歌,那首从《灌篮高手》流川枫的耳机里偷来的歌。
——《New Power Generation》。
“If you'd just believe your whole world would change
如果你还相信整个世界还会苟延残喘
New power generation, you've got to rearrange. We've got
新生代会讲一切推翻
We r the new power generation, you've gotta give up all the fight
我们立于时代之上,而你只能俯首称臣
We gotta try 2 love one another, baby. we r the new power generation
我们只是想找人相爱,我们是新时代的主宰……”
哈默菲斯特的压抑在香港的阳光里被一扫而空,他双手握紧车把,浑身充满了力量,抬起头,看着那还未沉下的太阳,轻狂的一笑。
心底的回音震着胸膜,响亮无比,他在告诉自己。
他是那么喜欢做王者,所以他必须要做任谁也打不倒的时代主宰者。
他要的名字,响彻云霄。
在忙碌的学习中,许博洲渐渐从失去挚友的悲痛里走出来。
而新朋友的加入,或许也是让他生命变得有活力的原因之一。
同年,纪燕均加入红港,成了许博洲的搭档。
起初,他们互看不顺眼,毕竟一山不能容二虎,但相似又互补的性格,外加飞行的配合,让他们越走越近,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两年后的某一天,他们刚从纽约飞回香港,聚在中环的bar里喝酒。
纪燕均告诉了许博洲一条劲爆的消息,周氏收购了星荣。
恰好这时,许博洲刷到了周晚刚发的朋友圈,定位在维多利亚港。
内容是——「拥抱新的挑战,我一定可以。」
所谓有异性没人性,许博洲扔下纪燕均就跑去维多利亚港,路上,他给周浔发去了一条信息,问他,周晚是否接手了星荣。
周浔那边正怀里抱着美人,没大没小的喊话:「我知道你厉害,看不上区区一个十八线的航空公司,但是你敢挖苦我姐,我跟你没完。」
许博洲没理,合上手机,很快就赶到了维多利亚港。
秋天的维港,夜风有点凉。
许博洲穿了件黑色长风衣,里面是未脱下的制服,合身的西服裤将他的双腿称得修长,黑色的皮鞋在人群里忙碌的走动,他扒开人群,在寻找那个许久未见的身影。
灯火通明的高楼大厦倒映在海面,是震撼而浪漫的繁华。
邮轮声在耳畔边回绕,许博洲走到码头边时,看到了熟悉的背影。他数了数,有两叁年没见过面了,也在心底责骂了她一句,没良心。不过他就是中了她的毒,无论她怎么怠慢和冷落自己,只要她没遗忘自己,他就还是愿意没出息的做她的暗恋者,日复一日的喜欢她,那种思念和喜欢占据了他整颗心,是不管中间见过多少人,都无法让她们闯入自己的心里。
好巧,周晚很默契的也穿了一件黑色风衣,一个人在散步。
许博洲就这样跟在她身后,中间隔了不远不近的距离,旁边忽然有一个女生像风一样飞奔到了男生的怀里,情侣紧紧相拥的画面,让他羡慕。
他望着眼前的背影,在想,如果她回头看到了自己。
那么,他会立刻表白。
只可惜,他们一前一后的走了无数步,周晚都没有回头。
就在许博洲想投降,主动去拍她的肩时,却看见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抱着鲜花走向了她,她没有拒绝,抱住了那束炙热的红玫瑰,然后一同离开了码头。
许博洲不记得那一晚,他在码头站了多久,抽了多少根烟。
只记得,一周后,他向红港提出了离职申请。
老板尊重每位员工的决定,即使是自己得意的飞行人才。
他问许博洲,是不是有新的去处。
许博洲没有片刻的犹豫,点了点头。
老板问,是哪家顶级航空公司。
许博洲却笑着说:“让你失望了,是排不上号的,星荣。”
老板僵在办公椅上。
而许博洲却取下工牌,手指好玩般的绕着绳走出了办公室,眼里没有半点迷茫,只有对未来的无比期待,以及,对拿下某个人势在必得的狂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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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周晚准备从澳洲回祁南,她没有带走房间里许博洲的任何物品,因为她认为,就像姨奶奶所说,有些心情是特定属于某个地方的回忆,放在哪里都变了味。
她起飞前,接到了许博洲的电话。
许博洲对那件感动的事天特别好奇,抓心挠肝的:“女朋友,你到底要对我做什么事,我还会哭?我想了好久,除了你在床上干哭我,我真想不出来别的了。”
隔着屏幕,周晚翻了个白眼:“你太下流了,懒得跟你说,回去就知道了。”
“真不说?”他还撒起了娇。
“嗯,不说。”她坚决保密。
“行,那明天见。”
“嗯,明天见。
挂电话前,许博洲在电话里又开始不要脸的索要:“老婆,亲我一下。”
头等舱很安静,周晚不敢发出声音,但她很想亲他,于是深埋着头,给了他一个很小声的么么。
电话挂了没多久,航班便起飞了。
周晚的航班要比许博洲的航班先到祁南。
她落地时,已经是夜里8点左右,没有托运的行李,她取下行李包便下了飞机,长时间的飞行,她脑袋又沉又痛,手机刚打开,微信的消息满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