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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得。
  我拿起皂角,拂过他的后背。触到他的刹那,他轻颤了颤,我这才发现,我的手比洛河的水更凉。
  他的肌肤被绢帕揉搓,形成细细的纹路,那纹路中,像是藏着他一生所有的不甘和无奈。生于斯世,有谁不是被这么搓着、揉着、压着、改变着的?这苍黄发皱的肌肤,不也曾经有过少年男子的紧致与饱满?
  这时他低叹了句:“阿妍,你用力些。我不怕疼的。”
  我腕底加劲,他的背上立刻现出一条条深红的印痕。他扶住桶沿。
  他疼了。我知道的。
  我的眼泪落入木桶的热水中,无声无息。
  “洗好了么?”
  “好了。”他艰难站起,踏出浴桶,依旧背对着我。
  我猛然抱住了他。我的衣衫、我的脸、我的唇被他后背的水珠浸湿,与他的身体再无一丝缝隙。这一辈子,我与他有过许多亲近的接触,但似乎唯有这一次的接触,耗费了我全部的勇毅和坚强。
  他擦干身体,穿上衣裳。我取来梳子,将他灰白的头发一缕缕梳顺,用木簪簪好。
  “王十三啊,你一死何难,可你要我这一世相思向何处寄托?”
  王维怔了怔,然后拿起我的手,将它贴在自己的脸上。热水熏蒸后他的肌肤温热,然而更热的是他不绝流下的泪水。就着泪水,他在我手心里写了些字,我看不清,他也没说。
  半晌,他忽开口,带着异于方才的冷静,甚或还有几分坚强:“阿妍,韦家贤弟去了。”
  “叛贼攻破洛阳时,擒住了他。安禄山授他黄门侍郎,他违抗不得,便假作顺从,暗中离散安禄山的心腹,欲待趁机灭贼雪耻……”
  我这才明白,他说的是郇国公韦陟的弟弟韦斌。韦陟、韦斌等一家四兄弟,同为高官,四人家门俱皆甲兵列戟,荣宠之盛,在天宝年间罕有其匹。
  “去年六月,我来到菩提寺后,他叫人请我过去,说是要与旧识一聚。他备了酒食,可是周遭尽是叛军兵士,刀枪剑戟林立,谁又吃得入口?他假称离席更衣,示意我同出,在廊下对我说:‘我恨不能亲见唐军收复失地,戮专车之骨,枭枕鼓之头,将安贼焚骸四衢,燃脐三日。今日见了王十三兄,有你知我之心,我便可死了。’我大惊之下,意图宽慰他,可他病势已十分危笃。后来,我听外间的兵卒说‘有个叫韦斌的病死了’,便知……知是他死了。”
  他终于说不下去,低声饮泣。
  韦斌我也曾远远见过几面,也听说过他的事迹,其人慷慨爽朗,是个人物。可我听到他的死讯,心里木木的,竟不觉得惨。
  “我方才在你手上写的是……‘宿昔朱颜成暮齿,须臾白发变垂髫。一生几许伤心事,不向空门何处销?’——待乱平贼灭,我就出家修道。”
  我点了点头:“好。”
  “你我之间……”他只说了四个字,旋即沉默不语。
  而我,其实也没那么想听。
  ————
  第101章 琥珀酒兮雕胡饭
  河北处于帝国的边疆,军队中有来自各族的精兵猛将,唯有安禄山这种极具领袖魅力和谋略手腕,自身也有异族背景的领导者,才能将他们团结起来。安禄山一死,河北军的将领们不会再像服从他一样服从任何人,无论是他的心腹史思明,还是他头脑不清的儿子安庆绪。
  数月来,安庆绪忙于弑父之后的后续工作,又要尽快登基,又要给将领们加官进爵,邀买人心,又要应对唐军。
  但这些与我们并无关联。
  被监视居住的日子,一旦习惯了,也就像流水一样悠悠而过。实际上,很多年以来,王维少有这样赋闲的时光,除了为母亲服丧的那几年之外。
  这当然不是最理想的赋闲状态。被拘于一座寺庙大小的地界上,行动又每每受限,和真正归隐山林的清闲适意无法相比。
  这是一段没有销假时限的长假。
  我不知道长假结束后,面对我们的将是怎样的未来。但能保得王维不必入职伪朝,已经是意外之喜。这段日子,没有仆婢帮忙,我的生活回到了很21世纪的状态——或许该说20世纪?毕竟那种清苦,在新千年之后就不大有城市里的年轻人能够体会了:自己用锅灶生火、烧水,帮助寺里的僧人做饭。
  杨续承担了不少打水之类的体力活,但做饭这种事,大约总归要自己亲力亲为,才能感到一点脚踏实地的安心。在乱世之中,这种安心尤为重要。若一切事都由他人代办,难免会生出一种和现实世界的隔阂,一种茫茫的无力感——我不无讽刺地想,贵族男女们所叹惋的“闲愁”,未必不是来自于这隔阂。
  洛阳一带稻米产量甚丰,但时乱年荒之际,寺里也只有粟米饭、麦饭可吃。王维病弱,食不下咽,吃不得粗米。我拿一枚簪子换来几两菰米,焖了总有两个时辰,煮得又软又糯,就是最简单的雕胡饭。
  “可惜,是去年的陈米。我原想寻一些早熟的菰米,但如今实在太早了,就算强寻来,米也未必够肥。”我将饭碗推到他面前,“琥珀酒兮雕胡饭,君不御兮日将晚。虽然没有琥珀酒,你也要吃了这碗饭。”
  粗瓷碗中的雕胡饭香气扑鼻,米粒莹润洁白,泛着亮汪汪的光泽。
  隔着米饭的热气,他的表情有些模糊,像是触动,又像是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