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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穿越重生 > 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 第1231节
  简直是羡煞旁人。
  “美云啊,那地皮在你手上才能发挥真正的余地,你给绵绵做什么?”
  说这话的是她二嫂向红英,向红英极为不解,在她看来能买一座四合院,买一辆车这就已经算是了不起了。
  但是,给地皮?这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吗?
  毕竟,沈美云的点金手才是众所周知。
  沈美云笑了笑,“我家绵绵读的是建筑专业,她马上就要大三了,大三一过,大四实习到时候要有毕业设计。”
  她之所以知道的这般清楚,是因为她手底下有个唐敏,郭克俭他们。
  而且还都是清大建筑专业的。
  “那就算是读建筑专业,你想过没,在这块地皮上要投放多少钱才能有你想要的效果?更别说,你还把这么一块地皮给了绵绵,这孩子要是糟践了,赔本了怎么办?”
  向红英简直是说出了徐凤霞的心声,“对对对,那到时候可要赔不少钱。”
  沈美云知道他们的担心,但是,她不在乎。
  更何况,浦东这块地不可能赔钱。
  她交给绵绵的是一个元金粗胚,只需要对方把外面那一层皮剥下来,就能看到里面金灿灿的金子。
  但是,这话她不能说。
  沈美云想了想,“既然给了孩子,那么这块地是赔是赚,我都做好了准备,最坏的结果无非是把成本赔进去。”
  但是地还在。
  只要地还在,就有翻身的机会。
  更何况,她没说的是,她相信女儿,女儿的能力在她之上,同样的智商也是。
  这么一块地给了绵绵,她才会发挥那一块地的最大作用。
  眼见着沈美云如此相信绵绵,向红英和徐凤霞都叹口气,转头就让自己爱人去提醒下季长峥。
  让沈美云不要这般宠着孩子了,简直是没有一个度。
  哪里的知道。
  季长峥在被提醒后,他语气淡定道,“那是美云赚的钱,她想怎么给绵绵花就怎么给绵绵花。”
  要不是看来人是自己二哥和三哥,他就差说一句,关你屁事。
  眼瞅着没劝动,还被教育一顿。
  季长远和季长勤两人灰溜溜的离开了。
  沈美云知道了,忍不住抱着季长峥,轻声道,“果然,我们才是一家人。”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季长峥摸摸头,“而且,我相信你,也相信绵绵,她会比我们做的
  更好。”
  这是当父母的对孩子,无条件的信任。
  沈绵绵本来回来拿换洗衣服的,听到这话后,她又悄悄的走了出去,只是,出去的时候,眼角却红红的。
  “怎么了?”
  温向璞在门口等她。
  “向璞哥哥,我妈妈太好了,我爸爸太好了。”沈绵绵吸了吸鼻子,“我一定不会辜负他们的期望的。”
  浦东的那一块地,她会好好珍惜的,也会好好设计的。
  温向璞闻言,揉了揉她的头,“我也相信你。”
  沈绵绵破涕而笑,她觉得自己这辈子,有妈妈,有爸爸,有向璞哥哥,有姥姥姥爷,有爷爷奶奶。
  是她最大的幸运。
  所有人都在想着,那一块浦东的地,在绵绵手里到底会发展成什么样子?
  大家都跟着拭目以待。
  沈绵绵转头趁着周末的时间,买了机票去看了一眼浦东的地,她要对实地有了初步的见面,才能有接下来的计划。
  她抵达到浦东的时候。
  候天亮一早就在机场接她了,看到候天亮的时候,沈绵绵还有几分意外,“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到?”
  她来的时候,明明没和任何人说啊。
  候天亮笑了笑,打量着绵绵,眼里带着惊艳,实在是十八岁的沈绵绵出落的太漂亮了。
  她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栀子花,清丽又美好。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他一连着拍了下自己几下额头,这才把自己的思绪调整过来,“沈姨跟我说了,你这几天到,我就查了下北京来沪市的航班,基本上就是这个点了,我便在这里等着了。”
  其实,这是他来这里等着的第二天。
  因为沈美云也不确定,沈绵绵是周五走,还是周六走,所以她只能估算了一个大概的时间。
  听到这里,沈绵绵心里顿时不是滋味起来,妈妈说了,她长大了,对她的决定不会做太多的干涉。
  她就真的做到了,只凭着自己对女儿的了解,便能做出判断。
  怕她第一次来沪市不熟悉,所以特意让候天亮来接人。
  想到这里,沈绵绵心里一阵涩涩的感觉,她的妈妈给了她所有的爱和包容以及自由。
  想到这里,她突然就很想念妈妈啊。
  北京的沈美云,正在和季长峥散步在胡同里面,冬日的夕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她冷不到的打了一个喷嚏,她下意识地说道,“一想二骂三感冒。”
  “别是谁在想我?”
  季长峥牵着她的手,瞧着胡同口卖烤红薯的炉子出来了,便带着她去买烤红薯,“约摸着是绵绵在想你?”
  提起绵绵,沈美云猜测道,“应该是到沪市了?”
  季长峥给了老伯五毛钱,要了两个大红薯,刚烤出来的红薯热气腾腾,烤到蜜汁都在往外流,连带着空气中都是一股香甜的气息。
  “你怎么不直接问她?”
  这是季长峥奇怪的地方,明明美云随口一句,就能知道女儿的行踪。
  沈美云心安理得的使唤着季长峥给她剥红薯皮,煤炭烤出来的红薯皮是黑色的。
  她不想沾灰,等季长峥剥了半个出来,露出瓤来她这才接了过来,咬了一口,入口满是香甜软糯。
  她满足的眯了眯眼睛,这才慢吞吞道,“你不懂,孩子大了以后会有叛逆期,很讨厌父母干预她的事情,我才不要做那个被孩子厌恶的母亲。”
  “绵绵想什么时候去沪市就去呗,反正我在那边安排好了就行,确保她人身安全没有问题,其他的事情,她自己解决就好了。”
  季长峥看着她吃的满足的样子,便把手里另外一个烤红薯给掰开了,中间最甜的瓤一口喂到她嘴里。
  “我也不懂,反正你们怎么开心怎么来。”
  他一直都不太懂,沈美云和绵绵的相处模式,不过,也不用懂,他只用支持就好了。
  沈美云看着喂她吃烤红薯芯的男人,突然忍不住笑了,“季长峥。”
  “嗯?”
  他还在低头剥红薯皮,不过听到沈美云喊他,却还是下意识的把头抬了起来,认真的听沈美云讲话。
  “我觉得这样的日子,我可以过一辈子。”沈美云满足道,“不,我觉得可以过到天荒地老。”
  她真的太喜欢和季长峥一起吃完晚饭后散步了,有时候街边买个红薯,有时候买一碗豆腐脑,有时候遇到卖的好东西。
  买个两份,一份送到沈家,一份送到季家。
  那种一眼能看到头的日子,以前对于沈美云来说是极为可怕的,但是如今有了季长峥。
  反而让沈美云觉得期待起来。
  “那一种今后人生的每一天,都有你的存在,好幸福。”
  她捧着脸,冬日的夕阳透过一道光照在她脸上,她整个人好像在发光一样。
  漂亮的不像话。
  季长峥不知道是看沈美云看呆了,还是说,被她的话给惊呆了。
  他突然笑了笑,抬手用指腹的位置,给她擦了擦沾着红薯的嘴角,“我也喜欢。”
  他也喜欢和美云在一起的日子,那种温馨会填满浑身每一个细胞。
  让他感到充实。
  也只有在沈美云身边,他才会有这样的感觉。
  夕阳下。
  两人十指相扣,相视一笑。
  沪市。
  沈绵绵随着候天亮一起去了浦东,先是下了飞机坐车,在接着是坐船,下船后,又足足走了十多分钟,这才算是抵达。
  “这边。”
  候天亮再前面带路。
  沈绵绵背着一个包,穿着一条阔腿裤,一双白色布鞋,她每一步都邹的很稳。
  “到了。”候天亮给沈绵绵指,“从这里的边界开始,一直到那头看不见的地方,全部都是沈姨买下来的。”
  “之
  前这里是江滩,那边是房屋,后面的是山坡,不过——”候天亮笑了笑,“半年前我接到沈姨的调任,她让我来这边负责,在这小半年的期间,我把房子拆了,山坡挖了,挖出来的土,填平了江滩。”
  “如今的尺寸,比当时买下来还多了十一亩。”
  这是挖土填江滩所带来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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