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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清歌难越【男小三上位】 > (三十一)日出 lamei3.com
  凌晨04:47分,太阳从地平线升起。先是周围的天空被染上了夺目的光彩,霞光慢慢照亮山头,照亮了每个人的表情。
  林清歌歪着脑袋靠在他怀里。
  凌屿坐在离她叁步远的斜后方,一直看着她。
  一个曾是他最亲密的恋人,一个曾是他的好兄弟,如今他们依偎在一起,宛如佳偶天成,而他成了孤家寡人,跳梁小丑。
  究竟是哪一步出了问题,或者说,从一开始,就不应该为了装面子让裴越之开车一起去接她。
  好像无形中给他们做了媒。
  太阳越升越高,颜色也越来越鲜艳,将满天的墨色漂成了青蓝。
  好美啊。
  林清歌不知怎么有点想落泪。
  但她忍了回去,并起身蹦到下面一点的地方。
  “有人要拍照吗?我带了拍立得。”
  “我!”一个女生立马举起手来,“请务必为我和日出拍一张合照。”
  “来。”
  “给我们也拍一张。”社长女朋友跟着举起手。
  林清歌全都应下了。
  来露营的人中,只有一半上来了,剩下的一半还在山下睡觉。人并不多,所以林清歌慷慨地给大家当了回摄影师。
  人人都很兴奋,除了凌屿。
  他独自站在人群之外,只是默默地看着林清歌。
  “别看了。”怕他受不了刺激专门打着瞌睡陪他爬上来的王志勇和孙博劝道,“人家现在是一对,你再说什么,做什么,都多余。”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凌屿苦笑。更多免费好文尽在:jiz ai 3.co m
  他当然知道这些,但他就是不甘心,总想着清歌只是一时昏了头脑,日子长了,自然会发现裴越之根本不适合她。
  他觉得自己是狗血言情里大度坚韧的男主,而林清歌是识人不清一时犯了错误的女主,裴越之就是那个引诱她犯错的纨绔,只要她肯回头,他就愿意原谅。
  他要等下去,等到他们分手的那一天,像救世主一样出现在林清歌面前。
  天光大亮,下山的路就好走多了。因为上午还要去给小泽补习,所以林清歌跟裴越之先走一步,没有跟大部队一起回去。
  下个月,小泽的哥哥,也就是裴越之的表哥要订婚了,家里多了很多东西,听裴越之说,订婚宴早在半年前就开始准备了,到时候会去很多人。
  林清歌理解不了为什么订婚也要这么大阵仗,印象中,镇子上男女订婚就是双方父母一起吃个饭,商量一下流程礼节,简单得很。
  舅妈楼上楼下忙活转悠,小泽坐在书桌前,一笔一划认真写字。
  裴越之就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看小泽的漫画书。
  林清歌坐在小泽旁边看他昨天刚写的作文,题目是【我的妈妈】,开头就是[我的妈妈今年54岁了]
  掐指一算,裴越之的表哥今年29,小泽九岁,这兄弟俩差得可真多。
  舅妈竟然还是大龄生二胎。
  勇气可嘉。
  她接着往下看:
  [她很喜欢说话,平常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怎么跟哥哥一点儿也不像,他小时候那么聪明,怎么你笨笨的。”]
  “像”字还写错了,林清歌用红笔给他圈出来。
  回头得跟舅妈说说,不能这么跟小朋友说话,不光用别人家的孩子打击自家孩子不行,用自家的孩子打击自家孩子也不行。
  [哥哥是我的哥哥,妈妈说,他马上就要成家了。]
  好一句废话,林清歌也给圈了出来。
  [哥哥不爱笑,平常总是凶凶的,也不爱说话,我叫他,他也只是从bí孔应一声。]
  不是我的妈妈吗,怎么突然写到哥哥去了?
  不过这也是实话,来兼职这么长时间,林清歌只见过这个哥哥两叁次,不苟言笑的样子,很有距离感。
  [我觉得妈妈不喜欢我,哥哥也不喜欢我,爸爸不知道喜欢不喜欢我。]
  唉,好可怜的小孩。
  [我喜欢去姑姑家,姑姑喜欢我,越哥哥也喜欢我。]
  “越”字又少一画。
  名字都写不对,你也没多喜欢越哥哥嘛。
  林清歌在心里默默吐槽。
  [我希望妈妈能喜欢我,不要再说我笨,希望哥哥能多对我笑笑。]
  这是作文的最后一句话。
  林清歌数了数,差不多200个字,扣题的内容寥寥无几。
  “小泽,”她笑眯眯地叫了这个总是一脸苦大仇深的小男孩一声,“你还记不记得,林老师讲过的,写人物的时候有哪些要注意的呀?”
  小泽诚实地摇了摇头。
  床上的裴越之“噗嗤”笑出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