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话没能说完,到一半的时候顿住。
——有血腥味,不是从自己身上传来的。
因为身体原因,魔族对血腥味并不敏感,只有在味道达到一定程度后才能注意到。
灯笼不自然地晃动了一瞬,意识到什么,他转过头,视线下移,看到原本干净的透着光的灯笼纸上多了星星点点的污点。
在他的注视下,污点仍然在逐渐增加。
污点透着光,隐隐泛出暗红色。
这个污点是血迹。视线略微上移,他看向提着灯笼的手。
暗红的血液滑过指缝,顺着指尖下滴,滴落到灯笼上。提着木杆的手在不自觉颤动,木杆下的灯笼于是跟着晃动。
来不及思考太多,周霁低头撩起身边人衣袖,一眼看到了还在不断往外渗血的细长伤口和沾染上红色血迹的白色衣衫。
伤口在手腕一侧,周围衣衫已经被浸湿大半,按照伤口的大小和位置和血量,这显然不是刚添的伤。
之前没有仔细看这个人,周霁看到手上的伤后再看向一边的人的脸,这才发现对方的嘴唇已经失了血色,瞳孔也不像平时那样透亮。
在第一时间扶着人,周霁拿过灯笼,带着对方回到屋内,避免其直接倒在地上。
屋里烛火点亮,重新亮起灯光。
柜子里有止血的药,陈落松被人带着敷了药,又换了身衣服,坐在了柔软床铺上。
一直往外渗血的伤口终于慢慢止住了。
周霁坐在一边,问:“这个……怎么会这样?”
“这个”,指的是伤口。在他印象里,这种伤口对凡人来说应当不会出这么多血,过一段时间就会正常凝血。
“大概是在回来路上被什么划了一下,”陈落松说,“我体质比较特殊,伤口不会凝结。”
“幸好有你在,”陈落松笑了下,说,“要是没有你,我现在已经死了也不一定。”
这个身体除了流血不止外,对疼痛的感知度也很低。
两者加起来的意思是,他很有可能在不知道的时候受伤,然后无知无觉地死去。
他说出“死”这个字眼的时候眉头也没皱一下,甚至笑着。
周霁不懂他为什么能笑,问:“你不怕死吗?”
“怕。”
躺床上的人转头看过来,说:“这不是有你在。”
失血过多,他的声音比平时还要轻,像是睡前的闲聊一样,放松得过分。
没有想到会得到这个回答,坐在床边的人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不透光的暗沉瞳孔一动,第一次闪过一丝光亮。
换了个姿势,陈落松侧过身,用无伤的手撑着脸侧,长发跟着倾泻而下。他问:“你之前想说什么吗?在外面的时候。”
周霁握着手上药瓶,低着头没能说话。
在长久无声的安静后,床上的人再说话之前,他终于开了口,说:“我想说,饭菜冷了,我再重新做一遍。”
床上的人说有劳。
深夜,原本预计已经远离了这个地方的人又在平时的地方睡下。
天上阴云到后半夜的时候散了,月光重新落进树林,穿过窗户,照进室内。
躺在床上的人睁开眼,衣袖下滑,慢慢伸出手,对着窗外照进的光,睁眼看着拿在手上的细长叶片。
叶片边缘尖锐,还有凝固的血迹。
陈落松不怕死,只怕任务失败。
按照剧情,至少在几年内,这里对于周小鸡来说都是安全的地方。一旦离开,对方面对的不仅是承受不住的追杀,还有本就濒扭曲的精神的压迫。
想让对方留下,就需要找一个留下的理由。周小鸡找不到,那就他来找。
伤口是他自己划的,血从半路流到这里,和计划的一样,程度刚好。
这个世界不同以往,随时有可能丢命。这条命越是珍惜,就越是需要有最大限度利用这条命的勇气。
刚好他擅长以命搏命。
第45章 歧途魔子(三)
周霁在这里住下了, 一连住了几年。
伤势重,还不能动用魔气的时候,他一直待在家里休养, 等到伤好后, 他去了镇上, 开始帮店。
这一帮就是几年,镇上的人也大多认识了他, 称他为“药堂家的”。
这个镇虽然被称作为镇, 但实际与小城差不多规模,人口多, 街上也热闹。
杨柳拂满堤岸, 路边行人不断,桥面石砖之上大步走过一个人影,旁边的人看到了,自觉侧身躲开。
是药堂家养的那个人,从几年前出现在镇上后变化越来越大,人长得越来越高大, 脾气也越来越乖张。
附近的人已经记不清药堂东家带对方第一次来到这里时, 这个人是个什么沉默模样,只知道这个人脾气和年龄一样越来越大,打架也厉害。药堂东家身体不好, 有人在背后说了不少闲话, 说闲话的人这些年全都被对方打了个遍。
凶名在外,没人敢再议论药堂东家, 也没人敢招惹他。
药堂在这条河堤街道的尽头, 大步走的人提着手上的木盒,径直进了店里, 和店里帮店的人打了照面后上到二楼。
他找的人坐在二楼窗边,身上穿着白色长衫,长发简单束起,手上拿着笔,正在对账。
注意到楼梯出来的动静,陈落松转过头,视线对上了同样看过来的深色瞳孔,放下毛笔笑了一下。
红瞳是魔族特有的特征,几年前周霁在伤势痊愈后坦白了魔族身份,也知道大多数人族都一致厌恶魔族,于是封印了魔气,从外表上变成了一个普通人模样,瞳孔也变成了这个模样。
把木盒放在桌上,周霁一边打开盒子一边说:“这是桃斋送的栗子酥,说是上次草药的谢礼,不甜,能吃。”
把手边的账本放一边,陈落松接过,给面子地咬了一口。
确实不甜。
这个身体底子不好,忌口也多,太咸太甜都不行,瘦是因为病,也有部分忌口的原因。
周霁自觉拉过凳子坐在一边,笑说:“是吧。”
陈落松看了他一眼,问:“今天又去和人打架了?”
坐在一边的人的动作一顿,之后说:“他说了不该说的话。”
这个人以前打架的事被知道的时候还会心虚道歉,现在看上去已经变得完全理直气壮。深色瞳孔映着光,丝毫不带躲闪。
陈落松拍了下人的头。
也就这么几年的时间,原来比他矮一截的人已经高过他一大段,性格也完全变了个样。从了无生机到天天找人打架,某种程度上算是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至少不再像个没有活气的空壳。
头上挨了下,周霁已经习惯,也不觉得痛,揉了下头后转头趴在窗台边看向窗外河边。
窗外路边有马车驶过,马蹄踏在青石板上,即使已经走出老远,依旧能清楚地听到声音。
半隐在阳光下,他转回头,看向已经重新拿起毛笔的人,说:“从桃斋过来时,我听有人说京城今夜有什么事。”
“应该是庆典,”陈落松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人,说,“给男女情人准备的,挺热闹。”@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他问:“想去看看吗?”
手里的账对完后只剩下盘库,之后就没什么事情。这个城镇离京城近,过去只需要小半天,如果想要去,时间还算充足。
周霁对这些并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对这些有许多陌生人一起组成的热闹并不感兴趣。但说出口时,他看向旁边略微垂下眼的人,说:“想。”
他对无关的人都聚会不感兴趣,但他想和对方一起出去玩。
去哪都好,只要是对方就好。
开始在账本上写下最后一行字,陈落松拿着笔说:“等会儿来帮我盘库。”
周霁应了声好,站起来安静看着对方写字。@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这双细瘦的手意外地很适合拿笔,对方的字也很漂亮,因为是账本,所以写得比平时更工整了些,黑色的字和苍白的手形成明显对比。
写下最后一个字后,等着墨水变干,陈落松整理好了散乱的账本。
周霁在第一时间自觉接过了堆成一叠的账本。
把账本送到平时放的地方,再一起盘完库,重新回到药堂大堂的时候,帮店的看到了两人,摸了把胡子,问:“东家准备回去了?”
陈落松略微抬眼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人,笑说:“带他去京城逛逛。”
“今天?”
帮店的人摸胡子的手一顿,不小心扯下了一根胡须,痛得一呲牙,后来反应过来,快速看了一眼已经长得个高腿长的人,莫名笑了下,说:“确实可以去一下,记得带个花灯回来。”
虽然这个人性格乖张,只听东家的话,但确实生得好,也差不多到年纪了。
帮店的人笑着看着两人离开。
——
半夏节,未婚男女寻找佳人的节日,只在京城延续并流行,几年一度,每次举办时都极尽繁华,附近城镇的人常赶来凑热闹。
这里人多,并且在皇城脚下,仙家众派的人不时会出现在这里,魔族的魔即使是找人,也不会趁这个时候冒着被抓的风险在这天来这找,这里算是安全的地方。
等到陈落松两人到的时候,天色已经近黑,华灯初上,城楼上的光亮蔓延开,像是没有边际。
毕竟是京城,这里远比平日待的城镇要来得繁华,街头巷尾都是人,并且大多都是年轻人,穿着华服,一眼看去纹样各异。
周霁转头看向旁边人。
走在一边的人依然穿着平时的外袍,没有任何特殊,简单到了极致,长发也是用一根发带简单束起。
他终于发现,无论在什么时候,这个人的打扮从没有变过,唯一算是改变的只有随着季节增减衣物。
不知道身边的人在想什么,自觉已经过了参加这种节日的年纪,陈落松也没有多看人群里的人,更多时候都是在看路两边的东西还有周围的建筑。
附近高楼之上,每个角落都有穿着统一白衣的人。
那些应该就是仙门弟子,这次专来保护现场的人。白衣,腰间有佩剑,可能是剑宗的弟子。
陈落松慢慢收回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