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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 > 七零胖妞逆袭记 > 第一百六十章 绝美手镯
  洗掉脸上的脏污,皮肤摸上去柔滑细嫩,如同婴儿的肌肤一般克油弹克油弹的。
  再看向水中,我去!
  这是谁啊?
  林蝶衣被水中的倒影吓了一跳,她这变化也太大。
  只见脸上的肥肉已经消失不见,巴掌大的小脸柔滑白皙,眉若远黛,眼若繁星,娇鼻俏翘,唇若玫瑰花瓣娇艳嫩滑。
  长长的眼睫毛轻轻颤动,一勾一转之间娇无双,媚无双。
  她身上的毒解了?
  体内的污垢没了?
  就连身上的赘肉都被消化掉了?
  林蝶衣的心不由得“嘭嘭嘭”的直跳。
  为了看得更加清晰,林蝶衣双手并用,快速的洗掉身上的脏污,爬上岸,顾不上穿上衣服,便意念一动,整个人出现在老屋的闺房之中。
  站在镜子前,林蝶衣差一点儿被自己迷了心窍。
  只见削肩细腰,身材高挑,小脸绝美,脖颈颀长,要胸有胸,要那啥有那啥,两臂修长白皙如嫩藕,两腿纤纤细嫩如玉雕。
  这还真是魔鬼般的身材,天使般的容颜,婴儿般的皮肤,瀑布般的乌黑亮丽的长发……唉呀妈呀,这可如何出去见人?
  人长得丑了希望自己长得漂亮一点儿,人要是长得倾国倾城,如同仙女下凡一般,也是一件烦恼的事。
  就如同现在的林蝶衣,她现在就在愁出去以后怎么见人。
  林蝶衣喝过灵泉水,洗髓伐筋之后变化太大,以她现在的面貌出去见人,恐怕没有几个人认得出来。
  即便能有人认得出来,林蝶衣也没有办法解释。
  不出去了?
  怎么可能!
  日子还是得过,总不能一直躲在空间里不出去。
  其实,把自己画丑一点儿,对于林蝶衣来说并不难,只不过有些麻烦。
  林蝶衣懒,美妆都不画,更何况是丑妆,但是没有办法,不画就要成黑户口了。
  林蝶衣轻声叹息,一点儿一点儿变吧,总得给人一个适应的过程。
  林蝶衣想好怎么处理以后,便不再去在意。
  空间已经大致看了几个地方,仅仅是这几个地方变化就不小。
  不管怎么说,林蝶衣的空间升级林蝶衣高兴,蔡珍珠的空间不复存在,林蝶衣也高兴。
  没了空间,没了空间里的东西,蔡珍珠就像是一只没有牙的老虎,再也威胁不到她以及胖美妞大姨一家。
  林蝶衣想着蔡珍珠偷偷收集的那些东西,不知道她把它们放在哪里?
  心思一动,林蝶衣出现在一个不大的竹楼小院。
  左右看了看,不由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蔡珍珠的小屋怎么这么会选地方,好好的一座竹楼竟然和鸡窝猪圈为伍。
  竹楼小院位于山脚下,距离鸡圈猪窝有段距离,却也不算太远,好在空间里的分解能力挺强,没有鸡粪猪屎的味道。
  要不然,这个竹楼还真是没办法待人了。
  竹楼小院的院子里停放着一辆自行车,全新的凤凰牌的二八大杠自行车。
  院子的一角堆满蔡珍珠在秋收时偷来的各种粮食,还有两只被拴着腿的小母鸡。
  林蝶衣的眼神闪了闪,蔡珍珠的空间,哦,不对,现在是她的空间,合二为一的空间就是好啊,活物都能收进来。
  竹楼有两层,一层有两个卧室一个客厅,一进门便是客厅,客厅的摆设很简单,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
  不大的茶几,上面摆着一套玲珑雪花紫砂壶,一副山水画,两个富贵竹落地大花瓶。
  客厅的两侧是卧室,左侧的卧室空空荡荡,右侧的卧室有一张竹床,竹床上并没有铺盖,看来蔡珍珠还没来得及准备住宿的行李。
  竹床的床头边有一个小柜,小柜上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两套好看的新衣裳,林蝶衣认出这两套衣服正是蔡珍珠去看王建设以及和郑国宏约会时穿的衣服。
  林蝶衣突然感觉超级恶心,这东西必须扔掉!
  床头柜有两个抽屉,第一层抽屉里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厚厚的五摞纸币,目测大概有三四千块。
  第二层抽屉里装满了邮票,银元,金锞子和金瓜子,林蝶衣不由得笑了笑,蔡珍珠的眼光不错,这个时候就开始收集邮票了。
  东西没少换,可惜,都便宜了她。
  这里的这些东西不少,大概是蔡珍珠这些日子以来换得的所有的收入。
  没了空间,没了经济来源,丢了所有的收入和珍藏,这可真是一朝回到解放前,不知道蔡珍珠醒来以后会怎样的疯狂。
  竹楼的第二层算是阁楼,阁楼上没有什么东西。
  整体来说,蔡珍珠的东西不多,也许是获得空间的时间还短,还没来得及往里面收东西。
  不过,距离竹楼小院不远的空地上种的东西倒是像模像样。
  林蝶衣走过去摘了一个西红柿,咬了一口,皱了皱眉头,和她想象的不太一样。
  这就是普通的蔬菜。
  虽然从口感上来说比外面的西红柿口感好那么一点点儿,但是,不含灵气就是不含灵气,没有她的手链空间里的西红柿好吃。
  不过,这东西倒是可以拿出去,即便给胖美妞大姨他们吃也不会被察觉出什么来。
  从空间里出来,林蝶衣坐在床上,想着空间的大变样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她还真是幸运啊。
  只是不知道合二为一的空间变成了什么模样,是她的手链模样还是翠绿的手镯模样?
  林蝶衣盘腿莲花坐,闭上眼睛意识沉入意识海,只见意识海上空悬浮着一只细腻通透水漾般淡青色的手镯。
  手镯里如海市蜃楼般若隐若现的显露出小桥流水,亭台楼阁,高山远黛……一点红,一叶翠,朦胧,唯美,神秘……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是一只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绝美手镯。
  林蝶衣喜欢这个镯子。
  它不像蔡珍珠的空间手镯那么翠绿,也不像她的手链空间那么写实,淡淡的青色,干净,通透,唯美,里面的如仙如幻的景像更是充满了神秘,引人遐思。
  手镯是真漂亮,可惜,没有实体,这要是能戴在手腕上一定很拉风。
  林蝶衣正想着,不想,她的右手手腕上突然一沉,一丝冰凉沁入皮肤,令人神清气爽。
  手镯的突然出现让林蝶衣一阵惊喜,抬起手美美的欣赏一番,又把它隐藏起来,手镯随心意动,想出现就出现,想隐藏就隐藏的这个功能林蝶衣非常喜欢。
  手镯虽美,但是,以她现在的身份戴着这个东西明目张胆的出现在村民们的面前总有些不好。
  时近中午,林蝶衣害怕孙新宇突然跑来,便找了一件肥大的旧色衣服穿上。
  然后找了一堆纯植物颜料在脸上抹抹画画,一会儿功夫如仙般的容颜变得普通起来。
  皮肤看上去也有些暗黄,长长的刘海儿遮住眼睛,如墨般的长发编成辫子,对折挽短堆在耳朵两旁,挡住娇小的瓜子脸。
  照照镜子,林蝶衣满意的点了点头。
  虽然仍有些破绽,但是,只要不注意,没有人会发现她的变化。
  当然,除了瘦以外。
  中午,孙新宇并没有来,大概去捡山了。
  下午,林蝶衣依然没有去山上,也没有去村里,但是耳朵却一直支棱着,听着村里的动静。
  天气凉了,北风会透过窗户缝隙钻进屋里,使得屋里的温度降低。
  这时候就要用窗户纸把玻璃缝隙糊起来。
  林蝶衣自己没做过这样的事,但是,在胖美妞的记忆里看过别人怎么做。
  其实,挺简单的就是把窗户纸裁成半寸宽的长条,然后一面抹上浆糊贴在窗户缝隙上,浆糊干了以后,窗户纸自然就贴牢在窗户缝隙上。
  有了这一层窗户纸挡住北风,冬天的屋里温度会提高不少,当然这并不是最保暖的做法,如果想要再保暖一点儿,就要在窗户的外面或者里面装上一层塑料薄膜。
  一整个下午,林蝶衣都在外面干活,直到晚上,所有窗户的缝隙都用窗户纸糊上了,塑料薄膜也固定在窗户的外面,可是,她就是没有听到村子里有嘈杂的声音。
  难道蔡珍珠还没有回来?
  还是那几个逃跑的混混没有叫人来救郑国宏他们?
  蔡珍珠没有回来有可能,但是,那几个不会不找人救郑国宏,不是他们之间有多义气,而是,郑国宏和他们一起出来,就这样无缘无故的失踪,郑国宏他爸一定会找他们。
  虽然郑国宏他爸现在已经被降职,但是,那也不是那几个混混能惹得起的。
  那几个混混会救人,村子里却没有声音,那只能是蔡珍珠和郑国宏他们几个人一起被人从山上直接带走。
  呵,郑国宏伤得那么重,又是和蔡珍珠一起,不知道郑国宏的老爹会如何处理这件事。
  晚上,林蝶衣开始煮杀猪菜。
  她答应徐叔要给他做一锅杀猪菜。
  早上的时候,罗庄河去徐叔那里干完活儿回来就把做杀猪菜要用到的猪肉,肠肚,苦肠,猪肝,猪血等物带回来。
  本来林蝶衣想着去山上找几株草药就回来给徐叔做菜,不想白天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
  一直到晚上,她都没顾得上做杀猪菜。
  不过,做这种菜除了灌血肠费点儿事儿以外,其他的并不费事。
  罗庄河要凌晨一点左右出发,所以,这会儿开始做,时间足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