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音妈看自己女儿婆家一家人,那是越来越满意,就没有不好的地方。于是又推脱了一两轮,她就张嘴说:“好,那我替余音这孩子,先谢了你这当婆婆的了。”
今天这次过来,余音妈妈满意的不得了,出门的时候还面上带着笑,一边说着“不用送了、不用送了”,一边等着未来亲家一家送自己。她临走前还看了眼小汽车,要不是自家人数太多了,她都想蹭蹭小汽车。
余音家里人一路被送到了车站,等他们都上了车之后,孙瑾一家才转身回家。
在汽车上,余音妈和余音坐在一块,抓着余音的手面带微笑:“你啊,也算是找了个好男人,以后你们小两口就安心过日子。家里面放心,有你哥照顾我们两个老的。只要你们兄妹两个能把日子过好,妈就别无所求了。”
“妈,你还年轻呢,怎么说话就这么老气了起来。”
这次大家都挺满意的,就余音哥回家遭了罪,余音嫂子以“你未来妹夫都会做饭,没理由我和你妈天天想着法子伺候你们。爸年纪太大了就不说了,你还年轻呢,学个做饭不难。也不求你能和未来妹夫一样,做的一手好菜,能吃就行。”
余音哥面色幽怨看了看余音,余音掩着嘴巴笑,说自己帮不了哥哥。
接下来的时间,大家都没闲着,告诉亲朋好友要订婚吃饭的事情,孙瑾还让老三带着余音去一趟她们店里,给余音做一套订婚时候的衣裳。老大也没能跑掉,被她抓着就开始量体裁衣。
这个时代结婚穿的衣服还是有些老土了,孙瑾不希望这样的衣服穿在自己的儿媳妇儿、女儿身上,她干服装这一行也有一段时间了,虽然做衣服什么的不行,但是把想法说出来,再有设计师设计、最后老师傅打板出图来,倒是行的。
余音年纪轻,长相也是偏甜美的,孙瑾就像做一套红色敬酒服出来。
虽然是公主裙,但还是相对保守一些的,最起码不能露肤太多。袖子是束带泡泡袖,余音可爱,用这种袖子正好。领口用了扇贝领口,层层叠叠也有些像荷叶边,露出不会太大,也有点俏皮。
衣服材质选用丝绒,材质好看上去也大气。
孙瑾让老三带着余音去烫了个卷发,现在港城那边的风吹了过来,也越发流行起港城那边的打扮,烫卷发的人多了,余音烫卷发也不奇怪。不过余音要烫的不是那种港风卷,而是公主卷。
卷发一出来,再加上孙瑾准备的衣服首饰,这好看程度蹭蹭往上涨。试衣服是在孙瑾自己的办公楼里试的,孙瑾自从规模做大之后,就专门有了个办公楼,二楼是她的办公室,用来谈事情的,一楼则被打扮成了一个类似于后世的婚纱试装的地方,只不过摆放的都是孙瑾服装厂最时兴的衣服。
老三带着余音过来的时候,余音一眼就看到了最里侧那件红色的小礼服,这件礼服并不算长,到膝盖左右,裙子大气的同时设计上又带着些俏皮。上面还镶嵌着珍珠作为装饰,余音一个马上要订婚的人,根本移不开目光。
不敢想象这条裙子要是穿在自己身上,在订婚宴上她会有多好看。
孙瑾听到老三在楼梯喊自己,就从二楼下了去,余音乖巧的和自己问好,视线还忍不住往礼服身上看,孙瑾就知道,她肯定喜欢。
“你喜欢这条裙子?”
听到孙瑾的话,余音都不好意思红了脸:“喜欢的……对不起阿姨,我盯着看太久了!”余音回过神来,就对孙瑾道了歉。她知道自己刚才那样挺丢脸的,活像没见过世面似的。孙瑾找的助理跟在孙瑾身后,听着也不由笑了下。
孙瑾倒是没有怪余音的意思,反而告诉余音:“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本来就是给你做的。反倒是之后这条裙子我应该会拿到店里卖,你不介意吧?”
这哪有什么好介意的,余音赶紧摇摇头,告诉余音自己一点都不介意。
孙瑾就上前去,把裙子从假人模特身上给取了下来,交给了余音:“余音,你去试试吧。还有配饰,也一块带上。”孙瑾移步到了一边的柜子前,打开柜子从里面拿出一套配饰,交给了余音。
余音接过,朝着更衣室走了过去,老三说了一句:“我去帮她。”也跟在余音身后,进了更衣室里面。
不多时,两人一块出来,孙瑾就感慨自己的眼光果然没错。她让余音站在试衣镜的台子上,让她看一看镜子里面的自己。孙瑾楼下的这个试衣镜就是按照后世婚纱那种做的,几乎是二百七十度环绕式,可以将每一个细节展示给余音。
余音娇小可爱,穿着一身红色的小公主礼服裙,烫卷的头发将脸型修饰的更加小巧,头上戴了一个发箍,发箍由红丝绒和珍珠缠绕组成,脖子里面也戴了一条珍珠项链,整体和衣服相互呼应。
老三也感慨:“妈,等我要嫁人了,你也给我做裙子。”
孙瑾当然答应了下来:“好,给你做。”到时候她要给自个儿女儿穿婚纱,大拖尾的那种。要不是顾忌余音娘家人,她也给余音整成婚纱。婚纱多好看啊,而且够华丽,老三气质清冷,很适合白色。
当然也适合红色,一套婚纱不够的,再整一套中式的,就是现在还没有流行起复古汉服,不然老三穿着一定好看。秀禾服现在也没影子呢,要不还是整个红色大礼服裙吧……孙瑾已经在心里琢磨了开来。
看着余音高兴的样子,孙瑾也发自真心开心。
“那这套衣服和配饰你先拿回家,等订婚那天,就穿这套。”
余音点了点头,换下衣服,就和老三先告辞了。回到家之后,余音妈听说孙瑾给她做了衣服,还让余音试给她看看。等余音试完,她拉着余音的手让余音转了一圈,然后不由感慨:“是好看啊,我家闺女长得那就是俊。”
恰巧余音嫂子从门口走过,她的语气里都不免有些羡慕:“这裙子也好看,余音她未来婆婆啊,是用了心的。”
第141章 事已至此先吃饭吧(大结局)
订婚的日子很快就到了, 因为是订婚不是结婚,所以老大并没有去余音家里接人,而是和余音他们家约好了, 直接在友谊饭店定好的厅里面见面。他们两家都是提前到的, 比较近的家里人也来的比较早。
这么大的事情,程文奕的父母也从老家赶了过来,村长叔也顺便过来走了一趟,主要是来看儿子、程文奕的堂哥的,程文奕感谢他多年来的照顾, 干脆把他安排到了主桌。程文奕父母还想耍耍威风, 看到村长也在, 就熄了心思。
等时间差不多了, 孙瑾、程文奕带着老大,和余音的父母及余音,一块去了宴会厅门口候着人。订婚宴请的都是关系比较近的亲戚, 所以来的人并不算多, 不多时就全都到齐了。来往的女眷大多会夸一句“余音今天可太漂亮, 这身衣裳可真好看”, 直把余音夸得羞红了脸。
等人都到齐之后, 孙瑾一行人也进了宴会厅里面。
作为父母, 她当然也是坐在主桌的,免不了要和便宜公婆面对面。孙瑾本来以为会有些尴尬, 因为她和便宜婆婆、便宜大嫂都不对付,可没想到,在饭桌上便宜婆婆一直在夸他们, 当然也夸了孙瑾。
什么“你们是不知道,当时秋收, 大家都是累的时候,文艺媳妇儿还端着好吃好喝的来看我们,吃了她做的饭菜啊那别提多有力了”啊,孙瑾倒是记得有这么回事,但说实话,她也没送过几次,后来搬到城里了,更是没见过面。
就连逢年过节,她都不去老宅那边。
但婆婆却把她夸得天花乱坠的:“当初村子里都说啊,孙瑾是个后妈,娶进来没两年肯定对前头那个的孩子不好,但看看,这现在不也把孩子拉扯大了,还给他娶了个京城姑娘,这在我们那儿啊,可是独一份。”
便宜婆婆吹得高兴,不知不觉就把孙瑾是个后妈的事情给说出来了。不多时,孙瑾就听到别的桌有稀稀疏疏的声音:“这亲家婆婆……是余音对象后妈啊?”
“难怪呢,我说怎么这么年轻。”
便宜大嫂赶紧拉了拉婆婆:“娘,你说啥呢,咋啥都往外面说啊。”
便宜婆婆这才意识到,后妈可不是什么好话。
有挺多人都不知道孙瑾是后妈的,只是以为孙瑾保养的好,所以看着年轻。余音妈倒是知道孙瑾是后妈,他们两家关系这么近,老三和余音又是舍友加好友这么多年,她也不是很在意孙瑾是后妈的身份,所以自然而然,余音一家就知道了。
余音一家知道了,但是其他人还不知道,大家都挺诧异的,尤其是这大儿子订婚宴就办得这么好,谁能看出来孙瑾是个后妈啊。
便宜婆婆明显怕了,小眼睛提溜一圈看着孙瑾,就怕惹到孙瑾,回头再起纷争。最主要的是,她担心孙瑾回头和程文奕吹枕边风,程文奕会把给他们的钱都收回去。现在,自个儿一家能在村里过上这么好的日子,都靠着程文奕呢,她是真害怕。
孙瑾倒是无所谓,后妈亲妈的又怎么样,于是她只是淡淡开口:“吃菜,愣着干嘛啊,难道是后妈这顿饭就不吃了?”
听到孙瑾这么说,大家一时之间也只能:“哪能啊,这说的是什么话。”
“就是啊,吃着喝着。”
一时之间,大家又继续吃吃喝喝起来。
这只是饭局上的一个小插曲,等到大家都吃完,拿上了孙瑾准备的小礼盒之后,大家就再没有说什么后妈不后妈的话题。毕竟孙瑾就算是后妈,也和他们没关系啊,人家当后妈,没有自个儿孩子,那最后家里的东西也全都是前面那个的四个孩子的,这后妈已经做的仁至义尽了。
等宾客全都走了以后,余音一家才和孙瑾他们说着笑着离开了友谊饭店,余音朝着老大挥了挥手,就小女儿姿态十足的跟在父母身边,一步三回头的离开。
老大看着余音的背影,一时之间也舍不得收回目光来。
孙瑾在后面打趣:“这么舍不得,干脆直接去领证把人带回家算了。”
老大摇头:“那不成,我还是要再赚两年钱,不能苦着她。”
孙瑾笑了笑,程文奕说了声:“我先去开车,你们在这儿等一会儿,马上就过来。”程文奕快走几步先去拿自己的车,孙瑾和四个孩子就站在友谊饭店门口。
她看着老二的领子有些翘起来,就走过去将老二的领子抚摸平整。正巧,她看到了饭店门口玻璃门上自己一家的倒影。友谊饭店不愧是京城的大饭店,这门口的玻璃都擦得噌亮,光可鉴人。
也将她和四个孩子的身影,照了个一清二楚。
说实话,现在的孙瑾已经很难将玻璃倒影里面的四个孩子,和小说中的四个反派联系到一起。
在小说里,老大是一个沉稳但是全身透露出狠厉气息的男人,一看就是那种涉黑老大的模样。可现在的老大,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面上依旧沉稳却隐约带着儒雅和善的气息,让人情不自禁想要靠近、想要相信,他带着一股勃发的生命力,斗志昂扬整个人都积极向上。
老二也和小说中截然不同,小说里他是老大手下最厉害的大手,身上大大小小一身伤,在这个人人都偏向保守的年代,穿着港城那边流行的花衣服。等到古惑仔的片子也在大陆播放,他就更信奉义气那一套。此时的老二正在和老四拌嘴,谈话间也漏出了一丝痞气,但更多的还是有为青年的感觉。这几年的学医生涯让他整个人都冷静起来,站在那儿身姿挺拔、背脊挺直,英俊中又带着一丝狡黠。
还挺迷人的。
老三就站在旁边,看着老二老四在斗嘴。她穿着一身淡紫色的裙子,是孙瑾给她做的,整个人站在那里美得好像一幅画。她神色淡漠却并不冰冷,老二老四斗嘴的时候有时候会招到她,她就会轻启嘴唇,漫不经心的戳他们回去。俨然不是小说中描写的那朵冰冷刺骨光是靠近就会蛰人的蛇蝎美人,她有的时候会带点坏心眼,但孙瑾知道她是个单纯认真的好姑娘。
老四更不用说了,小说里哪有这样鲜明的和老二斗嘴的时候,他憎恨着周围的一切。因为早产和营养不良体弱多病,身子瘦削,时常躲在阴暗的小角落里,用一双阴鹜的双眼盯着别人,就好像一条毒蛇。他现在却积极向上,是个阳光开朗大男孩。
不多时,程文奕开着车来了。
哦,说起和小说里变化更大的,是这位,在小说里,程文奕现在连人带盒不到十斤,现在却是个一米八以上的中年大汉。小汽车“叭叭”两声,让孙瑾回了头,她打开副驾驶的门,坐了进去。
四个孩子里老二老四吵吵闹闹,却还是老老实实在后面挤作一团。三个身高腿长的男人再加上老三坐在后面,孙瑾看着都觉得憋屈。
但她还是不由露出了一个笑容,忍不住笑了声。也许是因为今天老大结婚了,孙瑾无端生出了许多感慨来。
可不管怎么说,这几个孩子被她养大了,还养的挺好的。
他们今天累了一天,晚上回到家里,都睡了个好觉,只是第二天一早,家里面变闹了个天翻地覆。孙瑾揉了揉眼睛,她听到了老二老四的尖叫声,她看向程文奕,程文奕显然也被吵醒了,他安抚了一下孙瑾:“别急,我去看看,到底是怎么个回事。”
孙瑾打了个哈欠,说“好”。但程文奕出门一会儿,她还是披了衣服起来了,等她出门的时候,看到一家人大眼对小眼站在客厅里不知所措,她疑惑:“怎么个回事?”
老大挠了挠后脑勺,老二老四还有些混乱,倒是老三,冷静的开了口:“我们的系统好像都不见了。”
孙瑾愣了愣,她不知道不见了是什么意思,但回过神来之后,第一个想法是:“那我藏在你们空间里的那些孤本呢?我打算捐了的!不会是直接不见了吧?”
“那倒没有……”老大说着话,就打开了自己的房门,里面的东西太多了,刚打开房门,一大堆东西就扑通扑通往下掉,孙瑾一看里面还有不少古董……她明白了,这几个机灵鬼,那次不仅去给自己找孤本,自己还藏了好多古董。
这回大眼对小眼的人,还要算上孙瑾一个。
一家人沉默了一会儿,程文奕先开了口:“那就这样吧,没了就没了,你们先回去把自己房间打扫一下,等晚些老大做好饭了,再喊你妈下来吃早饭。”
事已至此,也只能这样了。
孙瑾和程文奕回了房间,孙瑾问程文奕:“你的系统也没了?”
程文奕笑了笑,然后点头:“没了。”
他倒是不以为意:“我们现在赚的也够多了,抗风险能力是有的,而且媳妇儿你放心,我肯定不能饿着你。”
孙瑾不置可否的“嗯”了声,等过了一段时间,老大来喊他们吃饭,孙瑾下了楼,却看到桌上放的并不是自己想吃的。她张大了嘴巴,不由提问:“怎么回事啊,这也不是我想吃的啊。”
老大愣了:“妈,你刚才也没说你想吃什么啊?”
“我在心里说了,你们不是都能听到吗?”孙瑾翻了个白眼,她刚刚在心里点了好多吃的。结果这会儿上桌,没有一个是自己喜欢的。再说她又不是笨蛋,都这么久了,要是发现不了家里人能听见自己的心声,她干脆直接转世投胎算了。
但这句话一出,家里几个人面面相觑。
孙瑾悟了:“哦,原来你们读我心的能力也没了!”
大家对视一眼,先是重重叹息一声,又是抬起头,忍俊不禁笑得特别大声。
最后程文奕说了一句:“算了,没了就没了。”
事已至此,先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