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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穿越重生 > 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 > 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 第569节
  反而让人向往不已。
  齐景天让店小二送些椰子糕过来,指着窗外沿着公路种植的椰子树,“你看到岛上的那些椰子了吗?椰子全身都是宝啊。”他拿起一块椰子糕,“椰子糖,椰子糕,椰子皂,椰子油……椰子水、椰子渣养出来的猪没有丝毫腥味,这些猪肉的价格比大梁的猪肉高十倍不止。”
  因为实在太好吃了。
  贤王还嫌弃这猪长得太慢,念叨要去海外找白猪。
  可惜他暂时去不了,不过倒是商人组织船队去了,并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会为贤王殿下找到心心念念的大白肥猪。
  贤王:╯︿╰我不是,我没有,别胡说!这辈子是不可能和猪再扯到一块的。
  “单是椰子,贤王就能将之做出花来,这些东西在大梁和海外都非常受欢迎。另外还有制糖厂,香料厂,橡胶厂……你在岛上也坐过不颠簸的马车吧,车轮就是用橡胶做的。”
  陆海生听得双眼异彩连连,甚至举一反三,“怪不得大梁很多工匠都突然消失了,原来……”
  要做这些东西,肯定需要无数匠人研究,他经过沿海几个城市时,留意到不少工匠之家都搬家了,仔细问搬到哪里,邻居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再过两年就不缺工匠,岛上的夫子正在教物理化学。”齐景天的嘴角弯起。
  这陆海生还真是挺坦诚的,居然直接和自己说,那物理化学,对他而言有如看天书。
  原来也有你陆海生看不懂的,齐三郎心里暗爽。
  齐景天解释道:“贤王办的厂子需要的知识基本都跟物理化学有关。”
  说着,他不免想到外甥小虎,忍不住便有些想笑。
  贤王打下的那一大片土地,本来是想让小虎去继承的,结果这孩子一头扎进科学之中,被化学的千变万化迷住了。
  这死孩子不想管理这些岛,就拼命地逮住他这个舅舅,将一堆公事丢给他,然后自己溜进实验室里,待得乐不思蜀。
  事物的道理,变化之学……这两者明显支撑起岛屿的繁华。
  陆海生觉得自己不该太早放弃,还是得再学学物理化学,说不定哪天就学会了呢。
  两人相谈甚欢,说得十分开心。
  他们都是读书人,在大梁时都是天才级别的人物,来到岛上的生活变化姑且不提,精神上能共鸣的朋友几乎没有。
  难得能遇到这样投契的,又不再因为立场不同而防备,不免惺惺相惜。
  酒足饭饱后,齐景天有些踉跄着站起身,他喝得有点上头了,一边嚷嚷道:“等我回去同贤王说,将你调到政府,你当夫子实在太浪费了。”
  陆海生同样也喝得上头,木然片刻,然后矜持地点头。
  他觉得当夫子挺不错的,但进入政府的话,更能发挥自己的这一身本事,不过物理化学还是不能放弃,要继续钻研,说不定哪天就能钻研明白。
  **
  第一岛的中心处有一个占地面积极广的庄园,庄园内外都有护卫日夜巡逻守护,这里也是第一岛的兵力最强的地方。
  “好饿好饿啊……”
  写着实验楼的某间实验室里,爬出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的眉目如画,皮肤白皙,美好得让人见之忘俗。偏偏这少年一开口就是粗嘎难听的公鸭嗓,让人不禁感慨,美玉上不是一点瑕疵,是非常多的瑕疵。
  一个身材高挑,皮肤微黑的丫鬟走过来,笑着说:“小主子,饭菜已经准备好了。”
  小虎捂着饥饿的胃,如饿虎扑食般。
  若不是有多年的贵族教养,小虎简直可以表现一出狼吞虎咽,他实在是太饿了,做实验不能中断,从昨天下午到今天早上就没吃过东西。
  吃饱喝足后,他一头栽倒在床上,睡了足足两个时辰,醒来后他又想往实验室跑时,被面带笑容的暗十一逮住。
  暗十一将他拎到书房,里面有叠得高高的公文等着他。
  小虎很是幽怨,爹娘为何不多生一个孩子呢,害得他想偷懒都找不到推锅的人。
  拿起桌上的鹅毛笔,小虎左右手开弓。
  说起鹅毛笔,这可是他爹的发明,海上风浪大,再大的船都能感受到颠簸,用毛笔写字总觉得不太顺手,鹅毛笔就应运而生。
  倒是炭笔是小虎发明的——不,应该说发现的,毕竟以前就不乏有人拿烧过的炭条写字,只不过不像他用竹子或木头用胶粘起来罢了。
  终于将积攒的公文搞定,小虎甩了甩酸疼的胳膊,转头看窗外,发现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
  他今晚要睡早点,明天去实验大楼看那些工匠人工制天雷。
  物理很有意思,但化学更有意思!
  小虎非常苦恼,为何自己只有一个呢,若人有分|身之术多好,一个学物理,一个学化学——不,最好能分成三个,还差一个处理公事。
  他爹打下的江山越来越大,人口越来越多,事情多如牛毛,就连几个暗卫都快要变成明卫了,尤其是智商高和情商更高的暗十一,直接被他当成政府代言人使用。
  每次有新战俘送过来,就直接放暗十一。
  暗十一总能将那些战俘说得眼泪汪汪,直接忘记自己的故乡和祖宗十八代,以加入大梁为荣。
  吃完晚饭,小虎走到廊下,眺望着天空。
  太阳已经下山,黄昏将至未至,晚霞还挂在天空,要不要趁天未黑再去实验大楼转悠两圈消消食?
  只是他还未迈开脚步,就听到远处有欢呼声响起。
  “电!灯亮了!”
  实验楼的某个实验室里,一盏灯,比蜡烛亮无数倍的灯在黄昏中亮起,有如白昼。
  那光线从窗口倾泄出来,就算大白天的,也能隐约看到几分。
  小虎的眼睛倏地亮了,肯定是电发明出来,他爹口里说的,有了电灯,黑夜将有如白昼。
  科学院就在庄子的隔壁,比庄子还要大,因为研究人员越来越多,他爹已经将周围的土地买下来,扩大十倍都没问题。
  小虎跑过去看电灯。
  “郡王殿下。”
  研究电能的是墨家不知是多少代的传人,是一个有一身腱子肉、看起来一点都不像读书人的壮硕汉子。
  “殿下,请看这个电灯。”中年壮汉薛墨眼里闪着喜悦,“里面的灯丝是炭做的,我们用各种材料做过灯丝,发现炭做的最好用。”
  小虎感叹,“真亮啊。”
  比蜡烛亮多了,还不像蜡烛那么热。
  他们所在的海岛本来天气就炎热,每进入夏天时,他房间里的冰盆就没停过。
  像这种电能实验室,他原本好心地给他们提供冰盆,却都被薛墨拒绝,他们怕水蒸气会导致实验结果有误。
  现在实验室里所有人员的衣服都是湿的,每个有身上都是汗,明亮的灯照亮了他们喜悦的脸,这一刻,所有人都觉得他们的辛苦是值得的。
  小虎看过电灯后,爽快地说:“电能实验室奖励三千两,薛墨奖励一千两银子。”
  虽然是公鸭嗓,但此时也不妨碍他此刻在研究人员眼中的高大形象。
  研究人员纷纷欢呼起来。
  岛上的东西便宜,一年三熟的粮食,加上资源丰富的海洋,使得岛上的食物比大梁国内还便宜。
  如果不建房子,每人分得两百两就足够一家十口人过上几年吃穿不愁的好日子。当然,建房子还是有点贵的,水泥已经普遍使用了,红砖青瓦的房子价格便宜不到哪,但水泥结实,这样的房子建起来能用上几十年,还是划算的。
  研究人员满脸笑容,在心里盘算着这笔银子该怎么使用。
  他们因为贡献大,刚来到岛上,贤王就给他们发了房子。原本这房子是够住的,然而岛上平和富足的日子,让很多人家中的新生儿降生不断,导致房子还得扩建才能够住。
  不过这也花不了多少银子,又不需要买地,直接在大平房的楼顶上再建一层,水泥房子结实着呢,建个两三层不是问题……
  这么一通算下来,一百两银子绰绰有余了。
  小虎转头对满脑子都是奖金的研究人员说:“接下来你们的任务是在广场安装电灯。”
  每个岛的中心城都建了一个超大的广场,水泥建造的广场十分干净,岛上的夜晚来得晚,晚餐后的一个时辰是最热闹的时候,有小贩来这里卖东西,也有父母长辈带着孩子出来玩耍,还有老人出来乘凉,妇人做鞋垫,男人做竹制品……
  广场算是岛上的百姓最喜欢的去处。
  几天后,当岛上的百姓对着广场头顶的灯议论纷纷的时候,实验楼又传出惊喜的大叫。
  “蒸汽机发明出来了!”
  一个月后,蒸汽机发明的消息被鹦鹉送到正在海上漂流的江河手上。
  贴身伺候的护卫惊喜地说:“哇,这老鹰可真厉害,咱们离第一岛这么远都能接到信。”
  可不是,鹦鹉每次来送信,都是骑在老鹰身上来的。
  这老鹰都变成它的小弟了。
  江河对鹦鹉带来的消息颇为满意,转头问侍卫,“土豆玉米搬上船了吗?”
  “回殿下,已经搬上船。”
  他们用布料和瓷器与当地的土人换了很多土豆和玉米,当地土人怪热情的,还请他们吃烤肉。不过他们嫌土人的手艺不太好,将烤肉的任务接过来。
  结果,那酋长直接向他们要烤肉香料的种子,说可以交换。
  “三天后就回去。”江河吩咐手下,“这次本王回去要专心培育土豆和玉米,今后不再出海,你们多学点,以后你们要自立了。”
  几艘船的船长们顿时脸色一正,应道:“是!”
  贤王没被废前,是大梁朝出了名的完美太子,他的名声之盛,连异族都有所听闻。
  据说他十八项全能,被朝臣盛赞不已。
  起初他们还不以为然,别的不说,若论对船的理解、对大海的理解,贤王再过三辈子都赶不上他们。
  结果他们很快就被打脸了。
  这几艘船是他们这辈子见识过的速度最快的,是人家贤王设计的,要是船上哪里坏了,贤王还能上手去修。
  船里的修船师傅每次都用看老祖宗般的目光看着贤王,殷勤地和他学修船的知识,别说多恭敬了。
  他们这些在海上风里来浪里去几十年的船长也是一样,他们还得向贤王请教怎么看海上的天气,怎么写航海日记。
  贤王可真是神奇,有时候他只需要摸摸海水,就知道海啸要来了,看看海里游过的鱼,就知道哪里有暗礁。
  他们这点本事,在贤王面前简直班门弄斧。
  江河和几个护卫坐在土人的部落里,看当地人热情地载歌载舞,然后被邀请一起围着火堆一起跳舞。
  这盛情难却,他只好跟着跳了一段。
  几个皮肤黝黑的部落美人对着他嬉笑着,大胆地邀请他向前走,目标是她们圆锥形的、低矮的土房子。
  暗七发誓,这是他第一次看到无所不能的贤王变脸。
  他默默地思考着,如果部落的人生气了,他们该怎么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