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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科幻异能 > 十号酒馆·判官 > 第六章最后的局
  眼下,就是摩根所说的第三局。
  斯百德果然没有让我等太久。第二个礼拜一,我把那一万块老老实实地交给了小铃铛当生活费,然后去菜市场小学拿了点酬劳,生活顿时就显得丰盛富足起来。
  走去十号酒馆的路上我甚至还想,要是经常有那种莫名其妙的外快,日子好像还蛮好过的,我也不用去向卖羊肉串的收保护费了。
  一跨进门,就看到了桌子上的天珠和翡翠。
  对我来说,这已经非常接近想象中那最后的砝码了。我抓住桌子的边角,问了一句:“最后的局?”
  斯百德耸耸肩,用一种人畜无害的表情看着我:“最后不最后,有什么关系吗?”
  他指了指桌子的另一角,那里有一堆我一直努力避免去看的东西。
  五万块。现金。
  五万块我可以吃半年了啊!随便怎么吃大排骨都行啊,还能给小铃铛买点儿化妆品什么的,夏天快来了,她要出去干活,能抹点防晒霜才好,高级点儿的那种。
  但想到这里,我的心忽然被刺了一下,好像是被自己的穷、窘迫和猥琐刺中了。
  就在一瞬间,从馋涎欲滴到恼羞成怒,连半点过渡都没有,我那股子从小烂命一条的青皮邪性猛然蹿上来了。
  我没有在意摩根有没有给我指示,一下子伸手抓过那两堆刺眼的珠宝,往旁边一推,浑不吝地说:“一次给老子全都摆出来,一次全都给你猜了!要么,你就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再跟我来这一套,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他听完我的狠话,干了一件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块粉红色的手帕捂住嘴,转头到一边嘻嘻地笑了起来,是真的笑,不知道什么事那么可乐,乐得他打嗝。我那个气啊。有钱佬挨揍一样疼好吧!一卷袖子,我就准备爬到桌子上来个猛虎扑食。
  这时候,有手从旁边伸过来,死死拉住了我的皮带——那是藏在群众中的摩根,他悄悄地提醒我:“想想那支钢笔。”
  那支钢笔?钢笔?粉身碎骨得特别有规律、有规格的钢笔?
  什么意思?难道斯百德还能把我一脚踩成那么多圈不成?
  但那个景象深深地震慑了我,我忽然觉得,这事好像不是开玩笑。
  这撒泼到一半,继续不是,停下来也不是,幸好斯百德终于笑完了,把粉红色的手帕折好,放回口袋,给了我一个台阶下:“好,一次猜就一次猜。”
  他慢条斯理地抬起手来,拍了拍。
  十号酒馆的大门随着他的拍掌声轰然打开,大家纷纷望过去,只见两位异人正推门而入,体形当真可观,高大魁梧,虎背熊腰,却又长发飘飘,素洁裙子,高跟皮鞋,可谓正面是姑娘,背面是罗汉。两人手里抬了一个巨大的箱子,近一米高,两米长,看起来非常重,但抬放的动作却极轻柔,如同对待小婴儿一般。
  箱子放在地上被打开,里面是另外两个小箱子,并排放着,再度打开,四个小箱子露出来。
  大小箱子逐一打开,大家都屏息静气。我眼珠不错地看着那两朵奇葩开箱子,咬着手指寻思着莫非接下来会有妙龄女郎穿着比基尼跳出来,娇滴滴地说一声:“生日快乐!”那我怎么办呢?我必定要大喝一声:“你搞错日子了,傻逼!”
  但我的桃色幻梦总是落空,所有箱子打开,罗汉姑娘戴上厚厚的白色手套,像搬亲妈的遗体一样小心地往桌子上摆下七个罐子——一模一样的七个青花罐。
  我本能地紧张起来,从前看过的几本恐怖小说的情节涌上头脑。万一里面装的是人的骨灰?嗯,骨灰不可怕,除了不能吃,百般无害,但万一是虫子呢?满满一罐子吸血噬骨的变异虫子。老子天不怕地不怕,最怕软绵绵的小虫子。
  斯百德似乎能看穿我的心思:“想什么呢?”
  他站起身来,也戴上手套,轻轻抚摸着那七个罐子,比摸女孩儿还温柔:“猜一猜哪个比较贵。”还不忘介绍一下背景知识,“这几个,全部是古董真品,每一个拍卖价格都在五千万以上,其中最贵的那个,价值四亿多。”
  连摩根一直扣在我皮带上的手都颤抖了,连他那双一边喝酒一边动手术的手都颤抖,这得是多大的震撼啊!
  而我的眼珠子更没操守,奋勇地离家出走,想弹射到比较近的地方去见见大世面:“你骗鬼吧,这玩意儿拿来做泡菜差不多,加起来值七八个亿?”
  “保守估计。”斯百德诚恳地看着我,“所以,沉住气,别冲动,猜猜最贵的是哪个。”
  “否则呢?”
  “否则,我会七个都摔掉。”
  我顿时就蒙了。这丫完全是个疯子!百分之百是个疯子啊!
  整个十号酒馆都凝固了,跟被塞进了水泥浇注机一样,被定得死死的。上次杀手来灭门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这么震惊过。
  我直视着斯百德的眼睛,他唇边仍然带着刻意的微笑,眼睛里面却毫无感情,像一块冰凉的黑曜石,看不到纵深与反射。每个人都下意识地相信,他说得出,就一定做得到。
  理智告诉我,我应该撒丫子走人,不管他一会儿是摔掉四个亿还是四个一,都不关老子一毛钱的事。那些玩意儿前生后世都跟我没有任何交集。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步都挪不开。
  我就像一个警察,发现江洋大盗绑架了七个人质,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使命感促使我低下头逐个扫视,目光沉重得能叫飞机坠毁。不管我猜还是不猜,猜对还是猜错,巨大的损失就在眼前。
  我紧紧地闭住嘴,生怕无意间发出的声音会引来误会,而后立刻就导致乒乒乓乓连城珍奇碎一地的惨剧。
  斯百德半点都没有逼迫我的意思,他只是好端端地坐着,静静地等待——也许是在等待我的崩溃。
  这时候,鸦雀无声的人群里,忽然有人懒洋洋地说:“真好笑,什么时候奇武会的人变得这么婆婆妈妈?”
  以凑热闹为人生己任的酒客们齐刷刷地把头扭过去,然后约伯嘀咕了一句:“咪咪,你怎么来了?”
  那位叫咪咪的,其咪咪并无任何可观之处,因为他是个男的。胡子拉碴的颓废男,衣服皱皱巴巴,也没见哪儿破了,但一眼看上去就觉得他是从某个垃圾站被挖出来的。他挤出人群,摩根医生立刻迎上去,惊喜地说:“哟,你是躲追杀终于躲到这儿来了吗?那得是多大一个娄子啊!”
  这两位是多年故旧,也不知道是哪家医学院当年这么背,同时收了他们俩当学生。摩根和咪咪伸出手,七扭八缠,共同做了一套印象中只有黑人兄弟才有的打招呼操,然后那位咪咪先生一把把我推下椅子,自己挪上去,敲敲桌面:“有事说事,我想喝酒了,别占着地方。”
  斯百德毫无表情地看着他,心中似在嘀咕这到底是何方神圣。
  咪咪节省了时间,他了然地点点头,伸手从屁股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丢到斯百德面前:“check it out!”
  大红色的,如同血一般鲜艳的手帕。
  我眼尖,一下就看出来,这块手帕跟斯百德胸兜里的那块除了颜色深浅有别,其他都一模一样。
  斯百德的脸色立刻就变了,他再度拍拍手。
  罗汉姑娘们比机器人都更有效率,立刻反向操作那些罐子和箱子,没过两分钟就把东西搬得干干净净,而后斯百德站起身来,对咪咪点点头:“谢谢你。”
  咪咪还是那副懒得想瘫软在地上的样子,好像十天都没睡觉似的,摆摆手:“不必谢,这位是我兄弟的兄弟,麻烦你对他客气一点。”
  斯百德居然没笑,也没露出其他表情,很简单地说:“一定。”然后他搂住我的肩膀,亲切地说,“借一步说话。”
  我没有答应他借一步说话。
  没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