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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念你入骨 > 第99节
  赵其峰招招手,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线,“来,你们两过来礼堂先。”
  薄幸月规规矩矩跟着季云淮的步伐去了礼堂,弄得赵其峰还怪不习惯的。
  少女时的薄幸月一向肆意反叛,长大后倒也是变乖了。
  这么想着,赵其峰欣慰地笑了笑。
  可很快,这种想法被两人双重“打脸”。
  赵其峰拎着他们来到学校新修缮的大礼堂,台下就是数以千计的座位,完全可以容纳整个高三年级。
  他跟季云淮打着商量:“云淮,你要不然上去做个演讲,好好给现在的孩子们分享一下你当时每次都是年级第一的心得。”
  季云淮推辞说:“赵老师,我就不了。”
  他睨过一眼旁边娇俏的薄幸月,主动推介道:“我想我女朋友比较适合。”
  赵其峰下巴都要惊掉了,着实是没想到:“你们两——”
  “我们在一起了。”季云淮挽起袖口,清隽的脸庞像是被阳光润色,“喜糖会给老师留好的。”
  赵其峰释然一笑,开玩笑道:“那就好,我这个身份,不当初证婚人不合适吧?”
  季云淮单手抄兜,点头:“老师您愿意的话,当然可以。”
  薄幸月就这么被赶鸭子上架地推向台上,毫不准备地开始了一场演讲。
  她从来扭捏的性子,到了台上也就随意开始了一番侃侃而谈,从容又淡然。
  来到随机提问的环节,一个留着刘海的女生举起手问:“学姐,你当时哪一科比较好?”
  “我理科还行,不过语文作文很差,你们现在的赵主任就是我当初的语文老师。”薄幸月落落大方地说,“因为我在作文里写情书,所以给我打了个零分,估计成为了教育你们的典型。”
  这个故事江城附中的学生多多少少听过,没想到用作文写情书的主人公就站在眼前,舆论顿时哗然起来。
  有人嗅到了八卦的气息,接着提问:“学姐,那你当初给写情书男生跟你还在一起吗?”
  “我们经历过分手,又在一起了。”薄幸月舔舔唇角,目光平和道。“当然不是鼓励大家早恋,而是想说有些人是无法取代的。”
  命运兜兜转转,可能是为了让你遇见对的人。
  “能不能透露一下学长现在在做什么?”
  “你们学长就是蝉联了附中三年的年级第一,他考上了军校,现在是一名军人。”薄幸月眸色潋滟,相当骄傲地介绍着。
  台下的议论瞬间如沸水炸锅。
  “军人和医生吗,太配了——”
  “天呐,这也太让人向往了吧……”
  此起彼伏的声音均是充斥着被甜到的羡慕。
  季云淮就坐在台下,他戴着口罩,几乎与十七八岁的学生们混在一起,眉眼处夹杂着少年气,唯有轮廓彰显着成熟的魅力。
  看着她在台上闪闪发亮时,他眼尾扬起,缓缓笑了。
  赵其峰及时把话题拉回正轨,和蔼道:“幸月,身为学姐,有没有什么想对大家嘱咐的?”
  薄幸月扶正了话筒,偏头去望:“季同学曾经送给我一本书,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少年》,里面有句话想分享给大家。”
  那是许久之后都能让所有人心底触动的一句话。
  ——“少年就是少年,他们看春风不喜,看夏蝉不烦,看秋风不悲,看冬雪不叹,看满身富贵懒察觉,看不公不允敢面对。只因他们是少年。”
  薄幸月挥了挥手,笑得灿烂明媚,语调高昂,“所以迎着光,一直走下去吧,少年们。”
  讲座完毕,在一片起哄声中,薄幸月回到台下,撞上那道温柔的目光。
  薄幸月扑过去,像慵懒的猫蹭着他的胸膛。
  好在前路再漫长,她的终点也已经走到了。
  季云淮将人揽入怀中,给了个稳稳当当的拥抱,心头的悸动经久不息。
  两人十指紧扣,走回原先的教室,装潢没什么变化,高二(二)班的课桌排列得整齐,仿佛依稀可见多年前穿着校服的少年,还有纯媚乖张的少女的影子。
  午后,大片大片的阳光充盈着教室。
  黑板前,薄幸月心念一动,拿粉笔去写两人的名字。
  【季云淮薄幸月】
  并列在一起,像是少年时最不可说的秘密。
  没有在教室久留,走至楼梯口时,薄幸月突然陷入到往事的回忆中。
  季云淮站在台阶上,肩背宽阔,慢悠悠回望了一眼。
  她下意识去喊:“季同学——”
  薄幸月像是要将情景复刻,解释接下来的流程:“然后你跟我擦肩而过。”
  不料,那一瞬间,季云淮没有继续下楼梯,反倒是捉住她的手。
  不经意间,薄幸月的唇缘磕到他利落硬朗的下颌线。
  心跳砰砰然,还没反应过来之际,季云淮漆黑深邃的眼眸闪烁着明亮的笑意。
  他从兜里掏出来一个小盒子,紧接着单膝跪地。
  薄幸月完全没预料到这一遭,看着他缓慢的动作,想要一帧一帧地将眼前的场景刻入脑海。
  盒子打开,里面装着银色戒指,是darry ring的一款钻戒,男士一生只能定制一枚。
  银圈亮晶晶的,钻戒在如瀑的日光下泛起折射的光泽。
  圈内刻着两人的名字缩写,仿佛注定了从今往后不管风风雨雨的一辈子。
  薄幸月起先是不可思议的,她惊喜得又哭又笑,反应过来时大脑也是一片空白。
  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去准备的这一遭,darry ring的戒指少说也要一个月花时间去定制。
  季云淮用手心每一寸茧摩挲过她的手背,眼眸明亮,笑着问,“嫁给我?”
  第一次求婚,也是这辈子唯一一次。
  他那么八风不动的一个人,也头一回紧张到掌心发汗。
  十六岁时,少年愿意将最清澈的爱意赠给她。
  二十四时,他希望她能成为名正言顺的季太太。
  窗帘被吹起,快要到春日的风没有任何冷意,穿膛而来,掀起无限的心动。
  薄幸月伸出左手,眸色全是水意,虔诚般说下三个字。
  “我愿意。”
  钻戒往无名指根推进,那是他早就量好的尺寸,完美合度。
  盒子里还有一张手写的卡片,薄幸月翻转过来,他俊逸的字迹映入眼底。
  ——【世界上很难有失而复得,但你算是其中一个。】
  时间回溯到八年前的盛夏。
  那是初见的后巷。
  梅雨季的阴雨天连绵不绝,泥泞溅足。
  病态的少年靠在墙根,黑发耷拉在精致的眉眼。
  少女撑伞而过,从此驻入心间。
  他伸手去抓。
  神明啊。
  请给我一束光。
  于是,风雪兜头的暗夜里,星火与光亮渐起。
  渐渐地,天光大亮,鲜花拥簇。
  自此,爱意炙热入骨,灵魂永远滚烫。
  =正文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