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站在旁边从头到尾都没什么表情的男人忽然开口,胡局不由紧张起来,早先因为拍摄江城宣传片,多少知道些,如今两人形同陌路,刘耀东当着周棠雨的面大放厥词,总不能是夸奖刘耀东?
刘耀东却一脸喜气,因为他觉得周棠雨一定和他想的一样。男人么,七十岁还能生孩子,女人就不一定了。那连宝傲什么傲,再傲她不是女人?
“不只你老婆是降价处理的,你妈也是,要不怎么生你这个没脑子的货?”周棠雨的眼珠冷冰冰的,那一瞬间,刘耀东整个人宛若石化。
周棠雨倒不关心他什么反应,说完就走了。
被骂了老娘的刘耀东气得捶地,胡局却笑得肚子疼,特么让你装孬!不是个玩意!
“连总。”
“好好玩。”
“连总,北辰首映票房不错。”
“客气,一般。”
……
连宝一边招呼着客人一边往后面休息室去,后面却有个人一直追着她,连宝不由加快了脚步。
后面那个人不见了,连宝松了口气。
“连总,要不要来杯酒?”服务生端着酒杯路过。
“不用了,谢谢。”
等服务生托着一盘子酒走了以后,身材高大的男人猛然出现在连宝面前,挡住她的去路。
“sophia。”
周棠雨美语说得很地道,叫她的名字却让人感觉怪怪的。
“有事?”连宝客气地问。
周棠雨凝视连宝,他从来都知道她是美的,但每一次见她,她都能刷新他对美的认知。她在哪里,无数男人、女人的目光就在哪里。他从别的男人眼里看出狂热和渴望,每个人都疯狂地想得到她,她早已不属于他。是他痴心妄想,没有看破。
“宝宝,回来。”周棠雨声音嘶哑。
连宝看他眼神感觉就不太对劲,他一张嘴她就从台上端起了一杯酒,如果他敢她就泼她。
刚才的疾走让连宝处在宴会的边缘,一排排酒水食物以及圣诞树挡住了视线,也只能如此了,连宝并不想把事情弄大,却没想到周棠雨冲过来夺走她手里的酒,自己倒在了自己头上。
“宝宝,回来。”
鲜红的酒液从周棠雨头上淋下,顺着他的鼻梁染红了他雪白的衬衣。他的眼染上了猩红,站在那里固执地呼唤她。
连宝准备好的词完全说不出来,这个人疯了。她应该叫保安,阿布在哪?
周棠雨似乎从连宝的表情里窥出了些东西,他神情终于有了丝松懈,只不过这丝松懈尚未达到眼里,就有一条手臂揽住了连宝的腰。
“我来晚了,”许安低头对连宝道,然后转向周棠雨,故意拖长了声音,懒洋洋的,“大叔~抱歉,她今晚回我家。”
……
今天晚上是北辰的庆功会,连宝事前要求万无一失,但世事难料,还是劳烦救护车来了一趟。救护车走后,连宝不禁陷入沉思,她是不是过分了?
不,她从来没给他肯定的回答,一直说的都是处处看。感到不合适,就没必要继续下去了。
顾茹华说过,让她要点脸,别纠缠周棠雨。她搞垮了万泰集团,顾婉华怎么会同意她和周棠雨在一起?
她所求的是跳出过去,好不容易达成心愿,再和过去拉扯不清岂不是脑袋有坑?
周棠雨看着是可怜,但众人众生像,她可怜他,谁可怜她了吗?
他什么样的人她不清楚?说不定现在医院里守株待兔呢。
想到这儿连宝清醒过来,不过她也怕自己意志不坚定,索性给自己放了假,正好阿布很久没回去探亲,就和阿布一起去了趟阿联酋。
时光飞逝,连宝在阿联酋自己的私人岛屿上度过春节后,某一天突然想看企鹅,于是搭乘破冰船浩浩汤汤开往南极,沿途连宝遇到了巨大的鲸鱼和成群的海豚,她被那些景色深深地吸引,看完企鹅后她又飞往非洲,在那里和狮子以及长颈鹿呆了一段时间,等连宝再度踏上江城的土地时,一身小麦色皮肤闪瞎了前来接机的季清澜的眼。
季清澜本来想表达自己的吃惊的,但她左看右看,发现小麦色的连宝也漂亮异常。原来美和肤色没有关系,和自信、阳光有关。现在的连宝即使不说话,你也能从她每个动作,每个眼神,每根发丝感受到活力满满、元气满满。
“天哪,你让我移不开眼,你怎么能这么漂亮?”季清澜惊叹。
“那当然,我准备结婚了。”连宝道。
季清澜:“和谁?”
不会是许安吧?
季清澜对许安有印象是因为周棠雨被救护车拉走那天,连宝是和许安在一起。但季清澜又觉得不可能,她这姐们看着没心没肺,其实对感情很较真。如果她不较真的话,那不可能不和周棠雨复合。
“你认识。”连宝罕见地露出羞涩的笑容。
天哪!她恋爱了,她真的恋爱了!
“你快告诉我是谁。”季清澜扔了包去咯吱连宝,她的好奇心完全被她钓起来了。
“是我。”
一道清朗的声音从两人身后传来。
第101章 苦苦的虐第8弹 订婚、领证
季清澜转身, 看见沈行云时,意外又不意外。
毕竟连宝从少年时就是沈行云的铁杆书粉,沈行云在业内地位和连宝在影视圈的地位相当, 本身能力不俗,南城沈家的家世也不算差了。当然,比起连家是差了许多, 可到有钱到连宝这种程度, 对方有钱没钱有什么关系?开心就好。
短暂的时间内,季清澜就理清了思路,对着沈行云笑了笑:“恭喜。”
不过沈行云去开车时,季清澜还是问连宝是不是太快了, 本来她不该干涉连宝的感情,但据她所知连宝刚从非洲回来, 沈行云一直在国内, 这俩人是网恋么?连宝拥有的财富太过庞大, 容易招人觊觎, 结婚这事还是慎重些为好。
连宝理了理飘出来的头发, 对着季清澜笑了笑:“你还记得我那个外号吗?天煞孤星。他们都说我命太硬,把亲人一个个给克死完。这么多年,不管我在哪里, 都好像是一个人。清澜, 我太想有一个家了。”
所以当她孤零零地躺在非洲那个简陋的医院里时, 从天而降的沈行云仿佛带着救赎的光芒。
她年龄不小了, 同龄人要么早结婚了,要么孩子都会打酱油了,爱不爱的对她来说没那么重要,她和沈行云谈得来, 有话题,他喜欢她,会照顾她,会陪伴着她,这就够了。
刚好沈行云家里老人身体不太好,连宝和沈行云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把证领了,算是给老人冲喜。
“宝宝,别听其他人胡说八道,你是最好的。”季清澜哽咽道,她和连宝从小一起长大,连宝出身巨富之家,半点公主病没有。小姑娘小时候其实有点呆萌,长大了很仗义,她知道别人总是感觉和她有距离,想帮谁的时候都是偷偷去做,从没见过她嫉妒谁,排挤谁。她最大的爱好不过是看书追剧,那么一个人畜无害的小姑娘,凭什么要遭受那么多罪?都怪周棠雨,得到了不好好珍惜,害了自己也害了连宝,“沈行云会对你好的,他要是对你不好,我第一个拿刀砍他。”
连宝被季清澜逗笑又逗哭了,“你干什么呢,我还没结婚呢,你就送嫁哭上了。”
因为沈行云祖母状况不容乐观,连宝很快和沈行云领了结婚证,领完证沈行云坚持办了订婚宴,因为现在他给不了连宝婚礼,再让别人误会连宝和他的关系就更对不起连宝了。
订婚宴规模虽然不大,但该请的人都请了。
江城这边订婚宴是个风俗,凡是家里讲究点的都是先订婚,后结婚。订了婚就八|九不离十,基本不会变动了。沈家老人又是那种情况,所以差不多都知道已经领证了,订婚就是走个过场。
周家也送来了贺礼,一座多子多福的玉石摆件。连宝和顾婉华有仇,沈家和周家却是世交,即使周家恨连宝入骨也不能放弃这一关系,说不定什么时候还能用上呢。连宝看过那摆件,琢磨着应该是周建国的手笔。
没听到周棠雨的风声,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虽然还没举办婚礼,连宝却有种嫁了人的感觉。沈家是个大家族,沈行云堂哥堂妹一堆,但他自己家人口却很简单,只有一个妹妹沈莹。沈莹性格柔和,腼腆可爱,和苏甜那类姑娘完全不同,第一次见连宝,连宝都没脸红,她叫了声嫂子自己脸红了。后来让沈行云问她要签名,连宝才知道沈莹竟然是她的粉丝。
沈莹对连宝好,沈行云的父母对连宝也很满意,毕竟沈文蕾是沈行云的姑姑,早在两人确定关系前,沈文蕾就把连宝夸得上天入地绝无仅有,连宝的成就也都能看到,再则沈行云祖母弥留在即,连宝能这个时候嫁进来,按照过去的说法是冲喜,这对沈家就是有恩。
老人病重,沈家上下不宜喧闹,但沈母每次给老人煲汤,一定会多煲一份,或者叫连宝来家里吃,或者让人给连宝送去。和当年顾婉华对待连宝天壤之别。连宝投桃报李,特意空出时间在医院陪沈行云。而沈家除了沈行云外,几乎所有能来的人都来了,大家安静有序地守在病房外,这就能看出一个家族能不能继续兴盛,以沈家的人表现,再繁荣三代也不为过。
周四,老人情况格外不好,下午清醒点的时候,大家都排着队进去看了。熬到晚上十一点,连宝靠着墙猛地点了个头,忽然感觉有人拍她,抬眼见是沈行云。
“花大。”
“到现在还叫我花大?我是你什么人?”沈行云笑了,伸手去捻连宝耳珠。
连宝耳珠一热,醒了,却难以叫出那个称呼。
沈行云舍不得为难她,“旁边宾馆开了房间,你去睡会儿。”
“不行,”连宝往病房看了眼,“老太太不是情况不好吗?”
沈行云:“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真要出什么事,下午都见过了。”
两人领证以后就驻扎在医院,连宝都是他妻子了,他却没尽过一次丈夫的义务,可以预见如果老太太去世,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都不怎么合适。沈行云一想到本来是他请连宝帮忙就更为内疚,看着连宝被他捻得发红的耳珠,沈行云心头一热,把连宝拉进安全通道。
连宝以为沈行云有什么交待她的,进去后却被沈行云捧住脸。
沈行云在连宝心里的形象一直是儒雅风趣的,没想到这么奔放热情。直到俩人吸不上来气,沈行云才放开她。
“你听我说,大家都喜欢你,没人嚼你舌根,我让沈莹陪你过去,你都有黑眼圈了。”沈行云拇指摩挲着连宝眼下。
“大家都喜欢我,我才更不能走啊!”
听沈行云说她有黑眼圈了,连宝赶紧摸脸,女人没有不爱惜自己的脸的,更不用说连宝这种大美女了。而且她最近喝了不少沈行云妈妈熬的汤,感觉胖了好几斤,胖加黑眼圈,连宝想想都感觉不好了。
“没有没有,漂亮着呢。”
表面上看两人在婚前交往不多,其实从连宝年少时起,思想上就一直存在交流,简称“神交”吧,所以沈行云很容易就明白连宝在担心什么。
“但你要是不好好休息,明天说不定就会丑上那么一点点,所以赶快带着沈莹去补个觉。有好几个房间,你让阿布也休息休息。”沈行云趁机劝道。
连阿布都考虑到了,连宝感觉自己嫁对了人。
“那我去了。”
重要的是她和沈行云一直很聊得来,有共同话题,很容易理解对方的想法。在这个世界上,大概最难的就是遇到能理解你的人,连宝就没在坚持了。
沈行云当即把沈莹抓了过来,沈莹这几天熬得快枯了,听到能陪连宝休息会儿,眼睛都亮了。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她也想孝敬老太太,但把自己搞坏了还怎么孝敬啊,还是悠着点来吧。
姑嫂俩就赶紧回宾馆休息,宾馆就在医院旁边,不到两百米,走路过去就行了。
连宝听见沈莹肚子咕噜噜的叫,看见沈莹一眼,沈莹立即害羞地抱紧了连宝的胳膊。
沈家在伺候老人这方面做的真的很用心,估摸着医院里留守的那些也都饿了,连宝见旁边有个烤鸭店,是个老牌子,味道还行,点了几套,一套她和沈莹带回去吃,其余的麻烦阿布跑一套给沈行云他们送去。
从烤鸭店到宾馆更近,只有一百米了,谁也没想到这一百米会出意外。
这意外不是冲连宝来的。连宝在左,沈莹在右,沈莹挽着连宝右胳膊,连宝提着烤鸭路过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小车,很普通常见的车子时,一个男人突然从车里出来,抱住沈莹就上下其手。
沈莹刚大学毕业,连男朋友都没有。对方满嘴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把小姑娘吓傻了,还是连宝把烤鸭砸男的头上。小车后门“砰”的一声开了,连宝以为是对方的帮手,却见两男一女挤在后排,全是瘫着的姿势。连宝在国外呆过,看着像吸过的样子后心有点发凉,这时候那男的放开了沈莹,连宝吃惊地发现他是陆骞。
“连宝?”
陆骞竟然也认出了连宝。
其实要不是记忆太深刻,连宝真不一定能认出陆骞,因为面前的陆骞和以前的陆骞差别太大了。以前不管陆骞这人怎样,他外表很光鲜,非名牌名表不用,活脱脱一个衣冠禽兽,现在的陆骞不但看起来落魄肮脏,而且形销骨立,吸多了没救的感觉。
想到陆骞是个瘾君子,连宝立即后退了一步,这种人什么事都能干出来。
诡异的是陆骞发现是连宝后,攻击的气势突然弱了,他呵呵地笑了起来,“没想到你宁愿嫁给姓沈的也不嫁给周棠雨,周棠雨也有今天,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