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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不毕业的青春 > 第55章 带李思梦一起拍戏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到过小雅,虽然后来,我也去北京北漂了,但是也没有在北京见过她。
  直到后来实习结束,大家都纷纷来学校完成毕业答辩,拿毕业证,我也没有看到小雅,也许,这辈子,我们不会再见到了。
  有关于小雅的记忆,在我的内心深处,早已随着时间的潮水,渐渐的消失在茫茫大海中。
  有些曾经你以为,永远也不会忘记的东西,也许过上三五年,你就会忘记的,因为,会有更好,更适合你的人,出现。
  “去哪,去哪,究竟该去哪?”我站在宿舍里,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团团转。
  大辉走了进来,身穿一身西装,小黑色皮鞋擦得锃亮。
  我看了看他,一身的西服革履,这样子,还真不习惯。
  “今天,怎么穿的这么………..”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去形容此时的他。
  “帅!”他摆了个一字造型,“今天就是穿的这么帅,哥哪天,不是穿的这么帅,请叫我,高富帅!”大辉兴高采烈的样子,看样子,是今天的招聘会,找到了好工作。
  我看着他手里拿着的招聘简章,“怎么,找到好工作了?”
  “那是,这还用说,老子现在就是留在秦皇岛,那等着老子的工作,也是一大堆,什么央企啊,国企啊,外企啊,世界五百强啊,。”大辉吸了一口烟,“都和我没关系。”
  我看了看他,点了点头。
  “这一般的企业,还是很愿意要我的,毕竟,我这实力。”他拍了拍胸脯,“我这能力,”他理了理头发,“还是很不错滴!”
  好吧,对于大辉的自信,我也是服了,跪拜了。
  “行,好好干,小伙子,有前途!”我拍了拍他肩膀。
  他看着我,“你呢?”
  “我还没想好了,家里让我去石家庄,我自己也想去北京,可是,我同学偏偏让我去他们公司,天津,我也犹犹豫豫,不知道该去哪了?”记忆中,这应该是我第二次面临惆怅的选择,第一次是我高考后,报考大学,第二次就是选择自己的实习工作和地点。
  “瞧你那怂样!”大辉看着我,“自己没个主见!”他说完,走了。
  其实,那几天里,我挺矛盾的,每天只想着,要赶紧找工作,赶紧离开学校,赶紧毕业,想着今早去挣钱,去证明自己,想着未来有无限的美好和可能。
  记得那时候,我的小说《九零后》还没有截稿,每天忙着更新,每个晚自习,都要在学校图书馆的自习室度过,那时候,写小说,去图书馆看书,成为了我毕业实习前,最为忙碌的,也是难忘的回忆。
  正在毕业前夕,驾校给我打来电话,让我去回家练车,我回家练了几天车,家里人希望我去石家庄上班,一个表哥已经给我找好工作,做塑胶报道销售,需要经常出差。
  其实,那时候我是挺心动的,思索再三,考虑许久,一咬牙,最终没去。
  从家中回到学校,本学期的课,已经结束,大家可以纷纷离校实习去了。
  “什么时候走?我送你。”食堂里,明翰和我一人要了一碗面。
  我吃着面,“我这都不知道去哪呢,还什么时候走。”那几天里,我很迷茫。
  这时候,电话又响了,“你看,这又催我呢!”我拿起了电话。
  “喂,刘海峰,你什么时候来面试啊,我已经跟你说了很多次了,要做销售,就来我们公司,我真心觉得这个公司不错,你真的可以来试试。”
  我的老同学,张大娟同学,我们有好几年没见了,她大学是在天津上的,毕业后,就跟她的对象,留在了天津,在一家老年保健品公司,担任人事招聘工作,当她在班里的qq群里得知,我想要做老年保健品销售时,不断的给我打电话,让我来她们公司。
  “好的,我如果做保健品销售,一定会去天津找你,你放心好了,只是现在我不确定,我还想着去北京呢,做房产销售,还有家里给安排了,去石家庄,做体育器材销售,我是真心不确定,所以,不能回复你!”
  我挂了电话。
  “怎么了,你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吗?”明翰吃了一口面,看着我。
  他嘿嘿的笑了笑,反正毕业实习,和他没什么关系。
  坐在宿舍里,我打开电脑,翻着石家庄的租房子信息,哎呀,真烦,自己还要租房子,记忆中,这是我第一次,要自己学着去做事情,去规划和选择自己的生活,住所,没有学校和老师去为你主动安排,你完全自由了。
  找了一天房子,秦皇岛和石家庄隔得那么远,我哪里知道这房子好不好,最后,我干脆放弃了,就稀里糊涂的做了那么一个决定,我去天津,去我同学的公司,做老年保健品销售,原因很简单,天津离着家进,还有,他们公司,管住。
  如今,坐在广州市一家酒店的十九楼里,看着窗外五光十色的世界,写着自己的小说,回忆着自己毕业前夕的实习工作,突然觉得可笑,那时候的自己,目光是那么短浅,甚至是盲目,怎么会想到,如今的自己,会做互联网教育界,会有这样的工作呢?
  那时候,怎么会知道,哦,在这个世界,居然有这样的工作,可以让我去做。
  我觉得,那时候的自己,傻傻的,误打误撞,倘若时光可以倒流,一定不会是当初的选择,只可惜,时光不会倒流,到现在,我仍及没有拿下驾照,并成为了自己最近最为头疼的事情。曾经和石家庄的公司约定去面试,我最终还是没有去。
  而是去了天津,去了我的老同学那里,度过了那三个月,如今,那里的同事已不再联系,物是人非,人走茶凉,渐渐的淡忘天津实习的记忆,在这部小说里,做最后的记载吧!
  清晨,老闫还在睡觉,我收拾好行李,明翰帮我拿着自己厚厚的行李,被子,衣服,满满的两个行李箱。
  我在学校食堂,和明翰吃完最后一顿早餐,他送我到了秦皇岛的火车站。
  那天,我穿着自己李宁的黄色羽绒服,明翰穿着蓝色的皮夹克,这个衣服,还是我帮他挑选的。
  “走了!”明翰把我送到站台,送上车,帮我把行李放到火车上。
  我至今都记得,明翰最后给我的那个拥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