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倾城疑惑间,小厮拿着包袱走了过来:“王妃不知,这种长得像石头的丑东西,其实是一种海鞘,可以煎炸、炖汤,味道非常好的。”
在现代,智利海滩也有这样的“石头”,名为“钢纤海鞘”,奇异的有血有肉的海洋生物,外表像粗糙石头,剖开以后,里面是“鲜红血肉”。
切开会流血的“怪石头”钢纤海鞘,虽然长相不怎么样,却真心好吃,难得的顶尖美味,价格抵得上2至3只波士顿龙虾,当地人都很喜欢这个食材,可生吃、煎炸、炖汤、风干,味道很好。
“真的吗?”顾倾城亮起了眸光。
活的石头,真是有趣!
小厮一边铺展包袱一边道:“是啊,王妃,可好吃了呢。”
小厮话音未落,顾倾城已消失了身影,欢跃地奔到沙滩捡起了石头,哦,不,美味。
看着白沙滩上的娇俏小身影欢跃地捡着宝贝,君临柔和了眸光。
他移步,和顾倾城一起捡起了活石。
一个个“怪石头”经小手、大手到了包袱里。
太阳西斜,收获满满。
打道回府。
顾倾城笑得眉眼弯弯:“这东西真是有趣!”
小厮笑着开口:“王妃是喜欢煎炸还是炖汤?”
煎炸还是炖汤?顾倾城眼睛眨巴:“为什么要吃它们?我是想把它们养鱼缸里的。”
小厮有些错乱,刚刚见顾倾城捡得那么开心,他还以为顾倾城是爱吃呢。
君临弯唇,眸光更柔了几分,他的顾倾城果然与众不同。
回到王府,顾倾城将“石头”分放到各鱼缸,便匆匆吃过晚膳,睡觉去了。
今天跑了一天,累坏她了。
君临悄悄走进顾倾城房间,拿起了她的手机。
活石,顾倾城没吃,欲俘她嘴,他需再想一种东西,不了解顾倾城的他唯有通过手机得知顾倾城喜好。
手机仍显示着小说书评界面:
“墨总裁操作,大写加粗的服气!卖身林家当男佣……”
“冷总裁操作牛x,直接嫁给洛小陌,入赘洛家……”
“最服龙总裁,改名刀刃;只说11月,没说哪一年,哈哈哈……复制千金亿得对话【她:娶我?你家缺祖宗是吗?我上不了厅堂,下不了厨房,重活干不了,轻活干不好,别人会做饭,我只会吃饭,别人烧得一手好菜,我烧得一手好钱,朋友们都叫我碎钞机……
他:我缺一个碎钞机。
她:但我这款碎钞机它是三码啊,你应该找正品名机,你虽然钱多也不能乱花,钱要花在刀刃上……
他:我让人把你的名字改成刀刃。】
【她:龙霆,你说11月离婚的。
他点头:对,11月,但我没说哪一年!】”
君临墨眸微蹙,看评论,他的方向,似乎有误?
俘眼、俘心、俘嘴,好似并不是男主追到女主的真正原因。
疑惑着点开手机,君临快速地将顾倾城下载的三部小说看了一遍,其他剧情跳过,只看男主想方设法追女主的桥段。
看完后,君临发现,高冷的霸道总裁男主,追上女主的原因其实并不是因为颜值、才华、深情,而是因为主动,因为腹黑,因为不要脸,因为疯。
对,疯!
墨珺言“杯酒趁年华”,有些疯,卖身进林家,时时粘着许诺。
冷封,更疯,陪洛小陌看日出,让人修山搬床,洛小陌说他该改名冷疯。
龙霆,疯得倒是不明显,不过,腹黑不要脸,悄悄换床,弄得夏亿得怀疑人生。
君临唇角悄扬,他仿佛知道了追女生秘诀。
翌日。
顾倾城醒来,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