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样子,有人想温喻上校去死。
……
兰斯丝毫不知道他的出生地被展示给了一群人看。
他现在只在苦恼,该怎么在那团肉腕足的掩护下,赶紧把逃生通道挖开。
他已经挖了好久了。
连肉腕足都换了好几个,但是逃生通道还没挖通。
是的,那个有洁癖的“章鱼”,以为兰斯喜欢吃肉腕足,为了更好地喂养兰斯,它会每天往珊瑚骨里面丢一截新鲜的已经处理好的肉腕足。
而兰斯需要做的,就是趁着触手不在的时候,赶紧上前去,用新鲜的换掉旧的肉腕足,然后等触手把旧的肉腕足给带走。
总而言之,兰斯一直没露馅。
有的时候,兰斯还会恶意的想,每天他都被投喂一截肉腕足,那是不是他胃口要是大点,过一个月,外面那只“章鱼”会把自己全部都切成片,喂给他吃。
突然有点怜悯触手了,怎么办?
在这段时间里面,兰斯一直在装乖。
跟触手接触久了以后,兰斯才发现,这个触手,似乎对自己特别纵容。
兰斯之前的行为举动给触手造成了一定误解。
在触手眼里,兰斯不是“喜欢”跟触手丢珍珠吗?
第二天,触手就给兰斯带了十几颗大珍珠来,最小的拳头那么大,最大的那一颗珍珠是紫色的,有篮球那么大。
对此,兰斯只能装作欢喜得不得了,当着触手的面把珍珠收集起来,然后再拿出一颗珍珠,跟触手“丢珍珠”玩。
而实际上,等触手离开后,兰斯臭着一张脸坐在一堆珍珠堆里面,他再次痛恨,为什么这里不是陆地。
他要是还是人类的话,随随便便拿一颗珍珠上岸,那他就能成百万富翁。
当然,这只是想想罢了。
和触手躲猫猫躲了几次后,兰斯大概弄清楚了触手的活动规律。
他发现,每次触手出现之前,都是会有一定征召的——
当他头顶的海水又变暗了一些后,大概五分钟之后,触手就会伸进珊瑚骨。
而每一次触手来看望兰斯的时间间隔,根据兰斯自己估算,应该是一天的时间。
今天兰斯照常推开肉腕足,然后开始挖珊瑚骨。
现在他遇到的问题跟之前那次一模一样,越到外层,越难挖。
兰斯现在用手挖得特别吃力,昨天他的一只手就已经很疼了,但他没打算休息,今天依旧。
狭小的洞里面几乎是一片黑暗,哪怕兰斯带进来了能发出荧光的珍珠,他也看不清,只能按照直觉来挖珊瑚骨。
“嘎登”
一声脆响,紧接着是指尖钻心的疼痛。
兰斯愣了一下,随后他闻到了血腥味。
该不会……
兰斯连忙从挖好的洞穴里面出来,用外面稍微明亮的光线一看,就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的手指指甲劈了,指尖正在流血。
十指连心,兰斯就算是个汉子,也受不了连劈五个指甲。
他疼得止不住眼泪,而很神奇的是,从兰斯眼眶里面流出的泪水,流出来后,真的化为了珍珠,慢慢地滑落。
不过,现在兰斯可没那个心思,去看泣泪成珠。
然而更令兰斯惊讶的是,人鱼的自愈能力超乎他的想象,他指尖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