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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综合其它 > 掌心蔷薇 > (34)故人
  U国的秋天,阴冷忧郁。
  白昱独自漫步在微茫细雨中,对街走过一人,让他瞪大了眼,不敢置信。
  他不顾川流不息的车潮,横越马路,试图拦截那个身影。
  但他慢了一步。
  只差一个转角,人就消失了。
  他很肯定是她。
  白昱握紧拳头,发誓要把人找到。
  然而万万想不到,她竟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
  隔天午后,在大学校园里,她迎面走来。
  白昱脑袋一热,抓了人就跑。
  等他回神,他俩已在人迹罕至的小树林角落。
  白昱握着她纤细肩膀,瞪眼问道。 「你头发怎么了?」
  他第一个问题不是她人怎么会在U国,而是她的头发。
  「嗯,剪短了啊。」书诺面对曾经想伤害她的白昱,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
  华丽的过腰长发,一口气剪到了耳下;极短的包柏头,让她SD娃娃似的脸变得更梦幻,雾气朦胧的蓝黑大眼极为诱人……
  白昱感到内心有种痒痒的怦动。
  他忍不住露出狐狸般的笑。
  这几年他长高长壮了,那带点妖冶的气质不只没变,成熟后还显得加倍魅惑。
  「阿昱,你放开,我要去上课了。」她叫他阿昱,跟当年一样的称呼。
  「我等你下课。」她居然也是这里学生,太好了。
  「你等我做什么?」
  「约你吃晚餐。」
  「不要炸鱼薯条。」
  「遵命,我的小女王。」
  ◇ ◇ ◇
  其实这些年来,白昱一直持续向书诺传讯息。
  他被哥哥丢出国,一个人在陌生环境努力适应,书诺成为他的心灵支柱,让他丝毫不觉得孤独寂寞。
  书诺从一开始的不理会,到后来偶尔会回覆,花了白昱快两年时间。
  再然后,书诺的回讯渐渐变得像个朋友。有时候,表达几许关心,就足够让白昱高兴好几天。
  隔着遥远距离,白昱疯了般迷恋方书诺。
  又随着时间流逝,还越来越深陷,无法自拔。
  他命令留在国内的克己偷拍她,跟踪她,不择手段得到她的消息。
  其实他一点也没有变善良,白皙俊美的皮囊底下都是浓黑的劣根性。只不过面对她时愿意假装得跟真的一样,但求她别讨厌他。
  喜欢她,喜欢到改变自己。
  所以当白昱得知她流产,仿佛天崩地裂。
  消息是克己查证确认后才告诉白昱的;有一刹那,他真心想杀了方雾生。
  那该死的家伙占据了书诺,又伤害了她。
  白昱顿悟,既然雾生失格,就由他来保护书诺吧。
  当时,攻击学校论坛的神秘骇客是他。
  白昱在U国读电子工程,天赋加上兴趣,他的程度算还不错。瘫痪一两个伺服器,对他来说只是小意思而已。
  基于某些考量,他完全没告诉书诺。
  就像个幽灵骑士,隐匿地守护他珍惜的宝物。
  本来白昱计划一毕业获得自由,立刻回国找书诺,岂料她也来了U国,还在同座城市、同间学校……
  简直是作梦一样的美好。
  白昱开心眯着狐狸眼,一直待在书诺教室外等她。
  不知过了多久,学生开始叁叁两两走出,终于下课。
  走路照旧慢吞吞的书诺,掉在很后头,有个男同学苍蝇一样跟在她旁边,不断跟她说话。
  「抱歉,她与我有约。」白昱手臂一伸,揽着书诺肩膀,把她救走。
  白昱在这里混了叁年多,环境很熟,带着书诺穿梭捷径,很快抵达餐厅。
  这里装潢温馨简单,最重要的是食物相当好吃。招牌叁明治让吃腻炸鱼薯条的书诺相当满意,一不小心就饱过头了。
  白昱提议餐后一起散步,送她回住处。
  书诺点头答应。
  现在的白昱,她相信他不会再使坏了。
  白昱非常高兴。
  他心心念念的女孩,真实地在他身旁。
  短短一段路,不到叁十分钟就走完,原来离他住的地方不远。
  他恋恋不舍目送她上楼,等到属于她的窗户亮起灯,她开窗朝他挥手,他才转身离开。
  接下来,就是他与她的故事了。
  ◇ ◇ ◇
  独自生活后,书诺才知道,孤独喜欢侵蚀内心,破坏防御,让人一件又一件地想起伤悲的事。
  妈妈、方桐、雾生……
  生命中的痛与爱,以及难以言说的……
  告别那一天的琥珀色眼眸,烙印似的留在脑海,总冷不防跳出来提醒——你亲手弄碎了他的心。
  但她必须这么做,如果一直留在他身边,她绝对不会懂。
  要离开他才晓得,她的骨血里都是他。
  揉合了他给予的一切,形成现在的她。
  他是无法定义的存在。
  崇拜、信任、依恋、欲望、恐惧。
  她不能克制的思念他时,就会画图。
  一张张他的炭笔素描跃然纸上。
  各种角度的、俊美如雕刻的脸,骨节分明的大手,极度雄性的精实身体,他的每个细节,她都深深记得。
  每一道线条,闭上眼就清晰浮现。
  甚至,偶尔午夜梦回,她会突然怀念他的拥抱。
  他厚实的胸膛,灼热的呼吸,沉重的贯穿。
  想得发疼。
  她学会躺在凌乱焦灼的被子里,回忆他的手法,抚慰自己。
  摩挲揉按那暴躁的寂寞,让它别这么嚣张折磨。
  或许拿别的肉体来填补,就能轻松抑止这种骚动,但她不愿意。
  任思念冲刷,是她的选择,也是她该付的代价。
  ◇ ◇ ◇
  巧合遇到白昱后,他渗透了书诺的生活。
  他喜欢称呼她为小女王。
  总是适时出现在她身边。
  挡掉骚扰她的同学。带着路痴的她搭公车去写生。修理她突然故障的手机。在她画图画到忘记吃饭时,拎着一袋香气四溢的司康饼来找她……
  他会拉她的手。
  啄吻她脸颊。
  仅仅这样,没有更多。
  比朋友更亲密点的朋友。
  却不是恋人。
  书诺慢慢习惯了他的陪伴。
  他毫不保留的付出,像个骑士为信仰奉献一切。
  仿佛,别无所求。
  真的吗?
  白昱一边接过书诺的画具箱,幽微的笑意勾在嘴角,狐狸眼挑着邪魅的上扬,注视毫无所觉的女孩,蓦地想起一句俗谚。
  温水煮青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