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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综合其它 > Rosemary > 小雪
  展览馆被刷成了纯白的世界,头顶是简洁的几何石膏线、脚下是刻意挑选出来的白色石砖。
  几乎已经模糊了天与地的边界,宋暮歌站定在巨幅字面前,久久没有离开。
  直到——远方传来了脚步声,听起来像皮鞋。
  宋暮歌眨眨眼,看了一眼声音的方向,现在的心情不足以让她撑起假笑打招呼,她想了想干脆从另一边绕进去,不在大门口待着了。
  想到了就做,宋暮歌提起脚朝另一边的回廊走去,正好,这边是工笔画的展区。
  就在她转进回廊的下一秒,脚步声停下来了,可是宋暮歌完全不去在意了,毕竟从里面出来了,那肯定是转了一圈要离开了,所以干脆沉下心来欣赏一下能放进展览馆的好作品。
  他还能闻到空气中宋暮歌留下的绵软木质花香调的味道,熟悉的味道让来者有点愣神,可是很快,他也停留在了入口的题字上。
  “为万世开太平,不愧是林教授。”他的声音沉稳,像是被人细心储藏多年的乌木,“不过也可惜了。”
  林教授退休后,本来可以安度晚年,可惜霍家的事连累到了太多人。
  没多久,他听着远方木质鞋跟踩踏出来的轻巧脚步声,已经走得越来越往里面,正巧这时候学校的铃声也响了,下午第一节课要开始了,他便不再逗留。
  刚走出展览馆门口,碰到了要去楼上上课的学生。
  “霍老师!你也来这边呀!”
  霍景城点头以表回应,转身离开了美术系的大楼。
  元旦过后没多久就要到春节了,在这个时间段里,宋暮歌总是会特别忙。
  今年已经是第六年,所以她早就做好了准备。
  有太太们各种聚会定制的礼服,还有年轻人的婚纱、唐装,她为了保证绣品的质量,抽空去了一趟S市。
  这个点的S市是熟悉的绵绵小雨,她撑着伞到了县里,已经晚上五六点,还记得以前第一次来的时候,才十岁,外婆还陪着她呢,转眼就已经自己走过这条石板路很多次了。
  宋暮歌定下了熟悉的民宿,还是那个漂亮老板娘,她难得放下在A城的防备,微笑打了招呼:“老板娘,好久不见啊。”
  风情万种的老板娘从账本里抬起头来,一看到是老熟人,马上也笑了起来,招呼她坐下:“哎哟,阿棉,上次我们还在念叨你呢,怎么几个月没来了。”
  “还不是因为工作的事情。”她把伞收起来,熟稔地放进了脚边的小桶里,“要是有钱,我就和你一样,在这买一栋房子养老了。”
  “养老有什么好,我还羡慕像你这样拼一拼呢。”她拉着宋暮歌,直接让店员继续算账,俩小姐妹来到了二楼休闲区。
  看来雨季,出门的客人一时半会也回不来,不想出门的也猫在房间里,这倒方便了两人讲悄悄话。
  “我还以为你早就回去了。”宋暮歌挑眉看向比自己没大几个月的林昭华,“怎么还蹲在老祖业不走呢。”
  “你比我好哪儿去了。”林昭华打开窗户,细细绵绵的冷风窜进来,让人清醒不少,“林归璨前两天还和我捎话呢,有空聚一聚。”
  “就在这聚?”她从包里掏出烟,给自己点了一支后把烟盒递给了对方。
  林昭华也熟练点烟,长长地吐了口气,说道:“是啊,也有一年多没见了吧。”
  “嗯,我就住叁天,看情况吧。”
  冗长的沉默,她们足以静静抽完一支烟,楼下的店员老样子给宋暮歌送上了姜茶,自家老板则是红茶。
  宋暮歌咽下几口辛辣,继续说道:“霍景城的消息查到了吗?”
  “嗯。”林昭华这才想起来,从兜里拿出手机,“霍家最近小动作特别多,好几个人都已经秘密回A城了,霍景城算是最光明正大的一个。”
  她听后心里一跳,接过手机,屏幕里是一张偷拍到的照片,霍景城正从车里走出来,带着副金边眼镜,神情是熟悉的冷漠、高高在上。他身上是秋天才能见到的薄款风衣,看起来照片已经拍了有一阵子了。
  “这……什么时候拍的?”
  林昭华拿回手机翻了翻,道:“唔,也就上个月吧。”
  宋暮歌又点燃一支烟:“现在回来,是已经准备好了?”
  “你少抽点,还嫌自己命长?”林昭华有些埋怨地看着她,“他们那边似乎已经齐了,只不过我们这差点气候,还得再等等。”
  “好吧,反正我不被他们恨就不错了。”她自嘲地笑笑,最后还是在林昭华怨念的目光下掐灭了烟,“太冷了,我要休息了。”
  “哎!你最起码吃点东西啊!”
  只看到宋暮歌潇洒地摆了摆手,表示不用,然后欣欣然地上了楼。
  第二天,县里难得地下起了小雪,宋暮歌醒来的时候天才刚刚亮,疲倦地在被窝里打了个滚,想起来好像昨天没有看手机消息就睡了。
  她眯着眼睛,把手伸出被窝沿着枕头边摸了一圈,总算是摸到了在夹缝里生存的手机,打开小号看,果然,昨天先生来消息了。
  景:“你去S市了?”
  宋暮歌愣了愣,想起来昨天她在朋友圈里发了个风景,徽式建筑风格显然是去了外边。
  仔细看看,居然是十一点的消息,那时候她早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她打字回复道:“嗯,有事离开了。”
  窗外小雪正好,落在屋檐上悄然无声,只有不易入耳的风声呼啸着,宋暮歌的周遭被被子所包围,长发环绕着脖颈和腰际,鼻尖尽是被子晒足阳光的味道,还有自己留下的木质香味,这些味道、声音、触感,形成了一个柔软安全的空间,守着她,护着她,让她更想继续睡下去。
  恍恍惚惚的回笼觉让她又梦到了从前。
  那是他们相处的最后一年,当时宋暮歌十六岁。
  霍老爷子喜欢宋暮歌得紧,把她当成自家孙女一样疼,本来霍景城已经高考结束,就会被丢进军营里训着,她撒着娇,好不容易让霍老爷子给他放假两天。
  两人正在霍家的小院子里,这是名家设计的院子颇有网师园的风韵,她的外婆曾经对这片园子赞不绝口,不愧是当年请了童先生来设计的。
  一步一景,既有风景又有一定的私密性——比如现在,他们俩正在一片竹子后边的风来亭,霍老爷子早就休息了,管家和阿姨知道他们俩想要独处,就不会随意来这园子里。
  他们俩抱在一起,霍景城靠着柱子,她靠着霍景城,声音放轻,只有两人的你侬我侬。
  “一定要走吗?”宋暮歌有点难受,憋着脾气正瞪着他,“下学期我妈就要让我出国读了,到时候我们就更见不了几面了。”
  霍景城在她跟前全然没有在外边的冷漠和高傲,和在热恋中的男孩没什么两样,他抱住了宋暮歌,纵然有万般不舍,但这只是短暂的离别,为了霍家未来,他必须到从军,只好安慰道:“这一切不都是为了更好的未来吗?何况我假期还是会回来的。”
  她被他养刁了口味,但是不介意激一激对方:“那到时候,我要去找好几个金发碧眼的男朋友,肯定比你这老古董好。”
  显然,这一招对于青涩的霍景城来说十分有效,他的双臂箍紧了她的腰身,低头时呼吸的热气与她共享着,两人距离紧紧只是一张纸。
  “你舍得吗?”
  宋暮歌没有回答,她的动作昭示着答案——光脚踩在了高大男人的脚背上,就着仰头的姿势,她用手圈住了他的脖子,他温顺地低下头来,小孩一下下啄着他的唇,像是品尝她平日最爱的甜点,时不时舌头轻舔,想要让对方张开嘴来。
  霍景城抓住了这个机会,一只手从腰转移到了她的后脑勺,他张着嘴,捉住了这个胡作非为的小混蛋,加深了这个吻。
  宋暮歌从小跟着外婆浸染在书香里,使得她靠近后,鼻间上充满着淡淡的木质香味,平时这样娇气的一个小姑娘,全身心地信任着他,张开双手把所有交给自己,一想到这里,霍景城气息又乱了几分。
  可是她才十六岁。
  宋暮歌想要再近一步,手刚往下摸到胸肌,就被霍景城抱开了。
  他抵着她的额头,隐忍着别样的情绪,殊不知她天真的眼神对他来说是上瘾一样的诱惑。
  “阿棉,不要急,我会一直陪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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