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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第十二封情书 > 第二封情书
  第二封情书(过去)
  早自习开始时郑知君便有些后悔昨夜熬到太晚,因为进入教室后睡意立刻就像羽毛一样在他身边飞来飞去,轻飘飘软绵绵,使他在背文言文时控制不住地打瞌睡,课文没读几行眼皮就撑不住了。
  若非身后语文老师还在巡视,他可能就要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而幸好早自习只有三十分钟,虽然困意使这短暂的三十分钟好似无限拉长了,但郑知君用力掐手背,大声读句子也勉强撑过了这个小晨读。
  下课铃一响,班内就响起了嗡嗡嗡的说话声,郑知君也松了口气,将课本一收就趴在了桌子上,朋友来喊他去买饭他也没抬头,只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去食堂了。早自习是六点半下,晨读七点十分开始,中间有四十分钟的空档时间,郑知君准备利用这个时间补一会觉,免得上课时犯困。
  但就在郑知君终于在嘈杂的环境中睡得迷迷糊糊时,他买饭回来的同桌却猛地拍了他一下,郑知君没有理会,闭着眼睛将脑袋更深地埋进自己的臂弯中,但同桌却依旧骚扰着他。
  当郑知君烦躁地抬起头想骂他时,却听见他道:“班主任让你去一趟办公室,找你有事。”这下连火也不能发了,于是郑知君晃晃脑袋试图让自己清醒,并无奈地应了声好。
  这时办公室内的老师也大多去食堂吃饭了,所以推开办公室的门后,郑知君一眼就看见了正站在饮水机前泡面的班主任。他走过去喊了声李老师,班主任还在接热水,因此指了指自己的座位,示意他等一会自己。
  接完水后班主任端着泡面走过来,他把面碗放在一旁,从自己的桌子上翻出了几张报名表递给郑知君:“下一星期就是秋季运动会了,班长,你拿着这些表去班里问问有没有要参加项目的同学。不过咱们现在已经高三了,所以不参加也行,只号召一下班里的体育生吧。”
  郑知君嗯了一声,接过表格。
  班主任又道:“七班班主任今天有事请假,所以七班的表格我也给你了,你顺便去给七班。咱班的表格明天下午给我就好,哦对了,七班的班主任明天就能回来,你让他们班长给他们班主任。”说完这话,她就让郑知君回班里了,她没有发现在自己说到七班班长时郑知君微微睁大的眼睛。
  离开了办公室,郑知君下意识翻了翻表格,果然看到了写着“高三七班报名表”的纸张,于是他把七班的报名表抽出来和自己班的报名表分开。七班的教室在六班的前面,他有些犹豫自己是先去七班送报名表,还是先把自己班的放下,然后再去七班。
  先把自己班的放下会不会显得不够重视?但先去送又是不是会太急切?在纠结的同时,郑知君走到了七班门口。
  走廊有正打闹着的学生,七班的门敞开着,郑知君视线不经意地经过敞开的门,然后一眼就看到了项明戈,项明戈没有穿秋季校服,而是把校服系在了腰上,他此时正站在前排位置,背对着门口,俯下`身跟一个女生讲话。
  郑知君立刻停下了脚步,他轻轻攥了一下手中的报名表,叫住一个正从教室出来的人:“同学,麻烦帮我叫一下你们班班长行吗?”那人爽快答应,回头大声喊了一声项明戈:“班长!有人找你!”
  项明戈没理他,同那个女生把话说完后才直起身子向门口看了一眼,他像有些不耐烦,眉毛微微挑着,转头看向门口时,还带着些漫不经心。但当他发现门口的人是陌生人时,脸上立刻换了一副表情。
  项明戈走到门口后,郑知君立刻将自己手上的表格递给了项明戈,他的视线悄悄越过项明戈看了一眼教室内的那个女生,同时干硬地解释道:“秋季运动会,你们班的报名表。”话音落后,他似乎觉得自己没解释清楚,于是又不自然地补充道:“你们班主任今天请假,所以我们班主任让我把报名表给你,你明天下午把表交给你们班主任就行。”
  将视线收回来时,郑知君就听到项明戈冲他道了声谢,道完谢后他就开始翻看报名表,郑知君想开口介绍自己,却又觉得太突兀。于是迟疑一下,他轻轻道:“没有问题的话,我就走了。”
  项明戈于是抬头看他,顺手把报名表卷了起来,他脸上带着笑:“真是麻烦你了。”
  郑知君摇摇头表示没什么,接着转过身,眼角余光飞快扫过了项明戈握着报名表的手,步伐轻快地向自己班级走去。
  x:
  你好!
  今天我同你讲话了,这是我意识到自己可能喜欢你后,第一次同你讲话,也是我知道你很久后,第一次同你讲话。
  我知道你肯定不会记得这次对话,但对我来说,它意义重大。哈哈,这样说感觉好奇怪。其实意义也并不大,但这让我变得开心,所以就有了纪念意义。毕竟你是我喜欢的人,同你第一次说话便成为了不普通的事。
  今天我很困,睡眠不足时,我就容易变得暴躁。但当我被同学叫醒,去找老师却因此得到了和你聊天的机会后,那些烦闷的情绪就都变成了全然的喜悦和小小的自得。
  我知道喜欢一个人,难免会在脑海中将他的形象和面容美化很多,但所有人都要承认,即使我不喜欢你,你也一样是人群的焦点。因为你是那样地不同,当你站在人群之中,别人第一眼看到的都会是你。我没有夸张,这是事实。(这里有铅笔批注:日后来看确实是夸张了,而且夸张得有些过分。但我很喜欢这样的自己。)因为在还没有喜欢你时,在人群中我第一个看到的总会是你。
  想到你,我现在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词语是与众不同,没有贬义,是褒义,与众不同这个词是我认为最具赞美意义的词了。因为与众不同就代表着你必须出类拔萃,才能和众人有所不同。
  (涂掉一个项字)x,我说不清自己为什么喜欢你,好像突然之间,我就总能看到你,也总能听到别人谈论你的话,于是不知不觉,我开始关注你,不是那种关注!而是一种类似较劲的心态,因为我们成绩总是胶着着,这次考试我在前面,那下次就会是你。
  我想超过你,又享受着这种好像彼此并肩的感觉。
  其实我有时候很纳闷,喜欢到底是什么?而我又是真的喜欢你吗?还是只是误认为自己喜欢你?对这些问题的答案,我是有些害怕的。
  我常因想到你而觉得快乐,又怕自己真的喜欢你而陷入消沉。可为什么要怕喜欢一个人呢?这并不是可怕的事啊。喜欢应该是简单的事,我不认为自己的喜欢是错误,但我有时候真的会觉得恐惧,因为这是我未曾接触过的命题,它太难太复杂了。
  不过我从未想过逃避,因为从喜欢你中我得到的比害怕的会多得多。
  我很想认识你,很想和你成为朋友,但这些我想一想就足够满足啦,如果真的要我去和你交朋友,恐怕我只会逃避吧。
  哈哈,祝你学业顺利,恋爱顺遂。
  高三六班
  郑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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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不会完整描述知君的生活,只有部分回忆、部分现实以及明戈收到的十二封信。
  所以所有人物的性格都无法被表现出来,都只是片面的。
  这是一个注定不讨喜的故事,但我自己很喜欢,写的也很开心。
  所以谢谢阅读这个故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