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安静下来,只剩下水流的“唰唰”声。
陆庸觉得自己的心脏像在一瞬间停止了跳动,所以也没感到疼,然而断肢处久违地疼痛起来,应该不是因为戴了一整晚的缘故,是幻疼。
又开始疼了。
并不存在的疼痛自然也无从制止,陆庸缓过一口气,半晌,才呆呆闷闷地答:“哦。”
他听见沈问秋说:“你能不能别站在门口了?关下门。我先洗澡,你等十分钟,时间不早了,不是九点就得出门谈生意吗?”
陆庸又“嗯”了一声,沉默地走出去,他的脚步沉重,大脚板拍在地上。
啪嗒,啪嗒。
沈问秋吸吸鼻子,飞快地洗完了这个澡。
走出门前,他握着门把手,深深地吸了口气,抬起发软的腰,站直打颤的腿,然后浑若无事地走出去,脸也擦得干干净净。
沈问秋对陆庸说:“你去洗澡吧。”
陆庸还是“嗯”,默不作声地去洗澡了。
他洗得更快,冲了下,七八分钟就出来了。
此时,沈问秋已经穿上了干净衣服。
陆庸停驻脚步,盯了他半分钟,特别想问问他身体有没有不舒服,要是不舒服就留在旅店休息好了。
沈问秋仿佛猜到他的心里话,一边在穿白袜子,一边头也不抬地说:“我没事。你在想什么?我也是个男的,我没那么娇弱。”
陆庸:“……哦。”不太相信。
沈问秋低低笑起来。
陆庸更傻眼,憋气似的问:“你笑什么啊?”
沈问秋说:“你从刚才开始,不是‘嗯’,就是‘哦’,太傻了。”
沈问秋坐在床边,拿起领带,绕到领口,因为打领带而仰起头,看着他,带着笑意,貌似潇洒地说:“行了,大庸,你不用这么紧张。”
“你别这么怕我,以后我再也不喝那么多酒,保证不在酒后袭击你,好了吧?”
陆庸:“……”
陆庸完全说不上是安心,反而沈问秋侧面保证说不会再和他做这种事,让他觉得很失望。
虽然的确不该这么草率随意。
是不是他做得太差了?
陆庸心乱如麻,说:“你本来在生病,是不应该喝那么多酒。”
“知道了。”沈问秋看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快换衣服吧,陆总,还得去谈生意。”
两人下楼在附近的早餐店吃了饭。
陆庸还是没有解除紧张的状态,浑身上下每个细胞都像在紧绷着,事无巨细地观察沈问秋的一举一动。
但沈问秋看上去太正常了,甚至比平时还要心情更好,脸上一直挂着笑。
陆庸心乱地把行程都记错了,沈问秋都记得清清楚楚,一丝不苟。
就好像,就好像在意的不得了的就只有他一个人一样。
也太不在意了吧?
本地环卫局的相关负责人过来接他们,两人搭上公车,都坐在后座。
对方则在副驾驶位,跟他讲事情:“陆总……”
陆庸心神不宁,难得地走神,没听进去,只是恍惚地时不时回应两句。
“……你觉得怎么样?陆总。……嗯?陆总?”
陆庸回过神:“啊,我刚才在想事情。没听清楚,不好意思。”
那人倒也没生气:“没关系。”
正好到了目的地,他说:“先过去,我等下再重新介绍一遍。”
沈问秋手靠了下副驾驶座,挨近过去,态度温和地说:“对不起了。刚才您说的,我已经都记下来了,离开会还有一会儿吧,我跟我们老板仔细说一下。”
陆庸对不能专心工作的自己尤其沮丧,太没用了。
他们到得早,沈问秋坐在他身旁,小声认真地给他讲了起来,笔记本上的摘要写的一清二楚、主次分明。
看这工作完成得多用心。陆庸心更凉了,侧面说明,沈问秋是真没觉得昨晚上那是多大点事。
陆庸说不上是后悔跟沈问秋睡了,还是后悔不会再有的这次机会里他没能多做几次。
好像很尽兴,又好像没怎么尝够味道。
陆庸一边听他说话,一边在心底安慰自己:往好处想,起码这次沈问秋没跟他绝交。沈问秋还愿意和他说话,比十年前那回发现他的情书以后的态度要好太多了。
第37章 二手情书36
那说是“情书”其实并不准确,应当更像是一本“日记”。
里面内容只有沈问秋,没有其他。
陆庸以前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实验记录手册他写了不少,他无法分析动机缘由,像是灵感而发,在遇见沈问秋那一刻起,那天晚上,他莫名地在笔记本上记录下了来:
200x年,8月1日,晴。
在去报道的路上,我家的车跟一辆小轿车相撞。车上的男孩子长得好漂亮,他问我是不是中暑了,给了我一瓶冰可乐。后来到了学校,我发现我们是同班同学,还住一个寝室的上下铺。
他看上去娇生惯养,我想,我得多照顾他。
便是自这一天开始。
凡是在沈问秋身上有他在意的事,他都会忍不住去偷偷记录下来。
比他做任何实验研究都要更上心,搞研究是出于兴趣的驱使,但关于沈问秋的不是,就如一种本能,是出于喜欢的驱使。喜欢和兴趣不同,兴趣需要成果来满足,喜欢只是喜欢,多看他几眼,多了解他一点,就够让陆庸觉得愉悦。
喜欢是他一个人的事,他渴望能得到回应,但即便没有,也在他的预料之中。
他什么都记。
本来他就是个没有文笔的理工科男。
笔记本上写的东西都是无聊的东西:比如沈问秋新买了一双鞋子,又是某某牌子的,新款,看来沈问秋喜欢这个牌子;又比如,今天在食堂沈问秋吃了红烧茄子他很喜欢,改天去问问后厨叔叔有什么诀窍。
有时候也有一些比较出格的记载,像是沈问秋夏天打篮球打多了,有点晒黑了,在寝室换下衣服有明显的晒痕。
陆庸写下:他衣服下面没晒到的皮肤好白,看得我直心跳,我连看都不好意思看。但是晚上小咩洗澡,还让我去给他搓背,他的皮肤好细嫩,我稍微用力点就搓红了,轻了他又嫌弃洗得不够干净。
最后总结:我为什么会对同为男生的好朋友脸红,我是变-态吗?
各种琐碎的小事,陆庸巨细无靡地记录了整整两年半。
第一本笔记本写完以后,正好得了一张沈问秋的照片,陆庸喜欢的不得了,不管怎么放都感觉不够珍重。
记下第一行字的时候也很随意,没有用漂亮的本子,后来再看就怎么看怎么觉得配不上沈问秋。
于是陆庸找出一本讲装帧技法的书,读了三天,决定自己制作一本空白笔记本。他把本来简陋地外封拆了,只取内页,另拿了一沓同尺寸的白纸,计算好高中的天数,将纸张整理在一起,花了数月时间,亲手装订成了一本全新的独一无二的笔记本。
用了锁线打结缝法、多帖硬皮装帧。
然后还做了布书衣,小心地包在外面。
现在回想起来,做得挺粗糙的,主要是因为周末还有实验要忙,还得避开沈问秋,所以做得很慢。
加了塑封的照片被他牢固地贴在了照片的最后一页。
起初还敢把笔记本带去学校,后来不敢了。
他知道沈问秋是个尊重他人隐私的好男孩,可光是从他放笔记本的柜子边路过,他都觉得心惊胆战。
在y镇打工的那个寒假,陆庸并没有把笔记本带去记录。
回家以后,他才花了一天时间一口气写下十几页近万字的回忆。
返校后,两个人感情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即便笨拙如陆庸,也能隐约感觉到沈问秋比以前更黏自己了,他是过了受宠若惊、不胜惶恐的阶段,可还是会觉得害羞。让他觉得脸红和心跳的时候越来越多。
盛栩时不时要酸几次他们关系太好,说沈问秋只要新人不要旧人。
沈问秋每次都会帮他辩解,说:“你懂什么?陆庸是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盛栩不屑一顾,毒舌地说:“什么理想抱负?开垃圾站的理想?难道他还能靠这个当上亿万富豪不成?啧,垃圾堆里的亿万富豪,真厉害,真厉害。”
沈问秋没好气地说:“你这破嘴……我不和你说了,真是小孩子,懒得和你吵。”
沈问秋倒不是第一次护着他。
但和先前不同,以前是出于朋友情谊,违和他的尊严,现在是切切实实地支持他的梦想。
沈问秋在私底下给他打气:“大庸,你别听他们说的。小栩那个人就那样,忍不住要刺别人几句,不要放在心上。”
陆庸点点头:“我知道。我没放在心上。”讥讽人的话他从小到大听惯了,早就练得无坚不摧,权当耳边风就罢了。
沈问秋盯着他,像是想说什么,默默地憋红了脸,话在舌尖徘徊。
陆庸等了几分钟,见他貌似突发性结巴,主动问:“你要说什么?小咩,说就好了。”
沈问秋这才红着脸,说:“我、我觉得光是说说好像轻飘飘的……我是真心支持你。我们以后一起创业吧,大学毕业以后开公司,你出技术,我出钱,我第一个支持你。”
陆庸怔了怔,优越感在心口飞快地膨胀。
他被沈问秋赤忱真挚的眼眸望着,有那么一瞬间疯狂怀疑沈问秋是不是喜欢自己。
陆庸一时激动,快按捺不住胸口快要溢出来的喜欢,情不自禁地拉了下沈问秋的手:“嗯。”
他太喜欢沈问秋了,然而话到嘴边还是一句干巴巴的:“小咩,你、你真好。”
或许世界上有比沈问秋更漂亮、更聪明的人,也不是没出现过在事业上也很理解支持他的人,但沈问秋对他来说就是最好的。
最好最好的。
不是沈问秋合他的心意,而是沈问秋是怎样,合他心意的标准就是怎样。
当时沈问秋也没反应过来两个人拉着手,太自然而然了。
他们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眼里没有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