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界的一切仿佛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半晌,他轻轻地点了点头。
既然季温良都同意了,封离便签了地契,只是还要打扫屋子,置办东西,不能立刻住进来。
于是两人白日里收拾新家,晚上继续借住在王大夫家。
这样过了几日,终于收拾妥当了。
两人初到不灵城时,实在是有些狼狈,若不是王大夫收留,也不知会怎样,现在要搬走了,自是应该买些礼物好好感谢人家。
只是这礼物着实不好挑。
王大夫身上有些文人的品性,送些金银玉器实在是侮辱人家,只是别的……又实在想不出来。
“不如送一支毛笔?”封离提议道。
毛笔……不错,是很雅致的礼物,王大夫平时写方子正用的上毛笔。
挑毛笔封离最在行,他在天界时用的尽是最好的。
可弑神大人的眼光也确实高了些。
“太粗。”
“太细。”
“太硬。”
“太软。”
遇到这样懂行的客人,老板也是叫苦不迭,他站上矮凳,从柜子的最上层取了一个极为精致的盒子。
“这可是我们店里……不,不灵城里最好的货了,您瞧瞧能不能入眼?”
封离拿起笔转了转,好半天才勉强点了点头。
一连走了好几家,季温良已经很累了,见封离点了头,身上的疲惫好似一下子减轻了不少,问道:“多少钱?”
店家用手比划了一下。
季温良掏钱的手一滞,最终还是买下了。
出了店门,两人径直去了医馆,送了礼物,王大夫却怎么也不肯收,说什么只不过是公平的买卖。
“治病救人怎么能是买卖,大夫你就收下罢。”
王大夫是名医,在不灵城几十年,看过的病人不知凡几,攒下的钱自然不少,怎么会差一支毛笔?只是心意难得,他推却不过,也就收下了。
回去时路过一条夜市,季温良左看右看,走得极慢。
这阵子买东买西,已经花了不少的钱,再不想个赚钱的活计,俩人怕是要喝西北风了。
“糖人!卖糖人!”
这可是个手艺活,没个几年肯定练不成,不行不行。
“玉米!刚出炉的烤玉米!”
这烟熏火燎的,不行不行。
走了一路,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倒不是季温良挑剔,受不了苦,只是怕委屈了封离。
那样丰神俊朗的人,你叫他招呼客人,吆喝买卖,怎么想都觉得不合适。
自己倒是可以一直在医馆做工,可什么都不让封离做,岂不是要伤了人家的自尊?
“你喜欢什么?”
封离见季温良这儿看看,那儿瞧瞧,走走停停,又一副为难的样子,开口问道。
“嗯?没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