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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穿越重生 > 朱砂痣 > 朱砂痣 第11节
  诗笺上以簪花小楷誊写了一首《子夜吟》,字体秀巧,一看就是出自女子之手。
  看来是有位小姐落了东西,楼知春捡起诗笺,这才看到左下角一排小小的落款——李宜华。
  他一愣,李宜华好像是平阳侯府的......
  “楼大人!怎么钻桌子底下就不出来了?”
  楼知春连忙把诗笺塞进了衣襟里头,捡起酒杯,神色如常地坐了回去。
  笑闹间,有一人压低声道:“听说那个万嫔,马上就要被封作贵妃了,这在我朝后宫......可是首例。”
  “那可比当年的苏贵妃还要厉害。”
  “可不,封贵妃还不算什么,听说那女子三十好几,都快四十了!”
  “啧,岂不是半老徐娘?”
  “难说,先前我听人说过,女子若过三十岁还是处子之身,可是会别有一番风味的......”
  楼知春举起酒杯,开口打断那几人不知死活的闲篇儿:“这酒力道不足,怕不是掺了水的假货吧?”
  “楼大人口气不小!”
  *
  最近几日凉快了不少,李宜华特地来找苏允之,要带她一同出府,去南街的胭脂铺逛逛,顺便也透透气,免得再为先前那桩破事心烦。
  清晨日头不烈,反倒有些暖意融融的。这会儿正是京城热闹的时候,早市刚开没多久,街上人流不息,早点摊子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京城百姓的早饭花样可不少,除了各地都有的包子、油条和馄饨,还有豆汁、炸酱面、油果子、卤煮。汤锅粉面,都热气腾腾,烟雾缭绕,伴有阵阵油香。苏允之听到油条下锅滋滋滋的声音,简直有种此刻才算重活一世的感觉。
  马车在长阳街停下,这儿多的是胭脂铺、珠宝阁和金铺,卖的都是些精巧贵重的东西,来来往往的也多是贵人富贾。
  二人戴着帷帽下了马车,进了最靠南的鼎香阁。
  “这儿的胭脂最好,听说京城有一大半世家贵女都从这儿买。”李宜华轻声道。
  苏允之挑眉:“这么厉害?”
  “你看了就知道,确实不一样,”李宜华道,“这儿还卖香料,我大哥用的沉木香就是从这儿订的。”
  苏允之瞟了她一眼,暗笑道:你莫不是这鼎香阁老板的托吧。
  二人正在那儿挑胭脂,忽然看到掌柜的迎着一位贵族小姐走了进来。那位小姐也戴着帷帽,看不清容貌,听到掌柜的喊了一声“叶四小姐”。
  李宜华便小声告诉她,那肯定是叶从心。看来叶从心是这鼎香阁的常客,瞧掌柜那样,腰板都要弯到地上去了。
  叶从心没有在一楼逗留,直接上了二楼。
  苏允之心想,恐怕自己当年还是贵妃的时候,都没有叶四小姐这样大的派头,叶首辅如今可真是权倾朝野、如日中天了。
  “别看她这么盛气凌人的,其实——”李宜华凑近苏允之耳边低声道,“其实,叶从心一直对我二叔有意,只可惜,神女有情,襄王无梦。”
  苏允之一愣。
  李宜华:“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能说出去......前年祖母的寿宴上,我亲眼看到她跑去木樨堂截二叔的路,不过二叔没给她什么好脸色,话都没说就走人了。我还以为叶从心那样高傲的性子,给人那样甩了脸,一定不会再来我们李家了,谁知道她竟然是对二叔痴心一片......”
  苏允之此刻只恨手里没有一把奶瓜子,好让她边嗑边听。
  “她与你同辈,年纪可比二舅小多了吧?
  李宜华皱眉看她:“她和我同辈,和你不也是同辈?”
  苏允之险些给自己的唾沫星子呛住。
  不等她开口,李宜华挥挥手道:“喜欢上年纪大点的也不稀奇,问题是她喜欢上的是我二叔,就我二叔那个阴晴不定的脾气,天底下受得了他的恐怕没几个,他哪天要是成亲了才奇怪呢。”
  苏允之连连点头,真是句句都说到她的心窝子里去了。
  李宜华又道:“不过,最好笑的是当初叶从心到我们府上做客,我娘以为她是看上了我大哥,还高兴得好几个晚上都睡不着觉,谁知道人家根本就没那个意思。”
  苏允之闻言笑了,这种事,的确是黄氏干得出来的事。
  “那舅母后来知不知道?”苏允之问。
  李宜华耸耸肩:“还没呢,她早一心把叶四小姐当作未来的儿媳妇了。”
  苏允之哑然失笑:“表姐怎么不告诉舅母一声?”
  李宜华忙摆手:“我可不想,谁知道我娘从我嘴里知道那事儿会不会去二叔跟前卖了我。”
  苏允之:“表姐还真怕二舅舅。”
  李宜华轻咳了两声,不自在道:“我那是敬重二叔。”
  苏允之表面在和她开玩笑,心里头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原来如此啊,黄氏既然一心把叶从心当作准儿媳,那自然是越发瞧不上应怀玉了。
  “话说回来,我倒是不讨厌叶从心,你不知道,齐家那个六小姐才是真的招人厌,十一月初十是忠勤伯府老夫人的六十寿辰,到时又得碰见她,想想都烦!”
  “她怎么你了?”
  “唉,一时跟你说也说不清,回头你见了就知道了。”
  之后二人在胭脂铺待了大半个时辰,买了东西出来,就打算早点回府。
  上马车前,苏允之瞥见前面石桥上有一名作男装打扮的少女,脚步一滞,眼睛几乎是一下子就红了。
  那少女,是苏家的二小姐苏蔺真,也是她唯一的妹妹,自幼与她最为亲近。
  而在苏蔺真身旁之人,是个二十三四上下的年轻公子,颇为面熟,从前苏允之在皇帝的家宴上看到过,似乎是......燕王世子。
  真真怎么会和他在一块儿?
  “认识么?”李宜华见她神色有异,不禁问道。
  苏允之摇了摇头:“没事,是我......认错人了。”
  第11章 字迹
  苏允之回府后,脑海里都是那日苏蔺真和燕王世子在一块儿的情形。
  她早就想过,如今她寄生在别人身上,若是去告诉苏家人自己的身份,且不论他们会不会信借尸还魂的天方夜谭,就算是信了,也只会給他们增添无尽的麻烦。
  以她母亲那样刚烈倔强的性子,倘若知道自己猝死的真相,一定会不管不顾。更不提,自她出事以后,母亲就病得厉害,恐怕是再禁不起任何刺激了。
  苏允之怔怔地望着外面的树影,目光有些黯然。
  谁不想回到至亲之人的身边呢?
  可她不能那么做。
  她在窗前,脸颊上的泪水不知不觉就被寒夜里的风吹得冰凉。就在她给冻得快要失去知觉的时候,脸上忽然传来一阵温热的触感。
  像丝绸拂过她的面颊,那样地轻柔。
  与此同时,还有一股若隐若现的酒味和龙涎香的气息。
  苏允之一个恍惚,侧首一望,便落入一双漆黑的眼睛里。
  他站在重重叠叠的花木之间,身影有如一团模糊的水墨,在月光变幻间,时明时灭,时隐时现,仿佛鬼魅一般。
  此刻,他的指尖轻触着她的脸。
  她望着眼前的人,不知为何,一时竟连害怕都给忘记了,只愣愣地趴在窗台上一动不动。
  就在此时,月亮的清晖忽然洒落下来,将那个人的面目照得分明。
  “皇上......”
  苏允之愕然,随即啪地一声挥开了他的手。
  刹那间,她眼前豁然一亮,映入眼帘的是淡蓝色的帐顶。
  原来刚刚那是做梦。
  苏允之捂着心口坐起,止不住地轻轻喘息。
  “小姐怎么了?”紫云忙放下手中的东西走上前。
  苏允之摇头:“噩梦罢了。”
  *
  京城九江码头,水面金光烁烁,大小船只停靠岸边,两岸碧草青青,人群往来如梭,叫喊声此起彼伏,暖意融融。
  码头边,仆从正将大大小小的行礼搬上船。在这些大小船只中,有一艘毫不起眼的货船停泊在最南边,贴近南岸树林。
  然而,船中并无商贾,只有两个人相对而坐。
  这二人,一位是太子谢胥,还有一位则是平阳侯李韬。
  谢胥叹了口气:“我已经试探了燕王两次,他还是不同意。”
  李韬给他倒上茶,语气平平道:“不奇怪,燕王此人,一向刚愎自用。”
  “那老师的意思是?”
  “在他面前,露怯露得越多越好,你越是如此,他就越是轻敌。记得,要有耐心。”
  谢胥精神一振:“学生明白。”
  他顿了顿,想起一事:“老师,唐渠你可认得?”
  李韬点头:“刑部中人。”
  “他前日登门,想入东宫——为我驱使。”
  “那太子是怎么想的?”李韬挑眉。
  谢胥迟疑道:“此人在刑部实绩极好,可不知为何一直未得提拔,我看他很有些郁郁不得志的样子,想着若是此时我站出来做这个伯乐,他就会尽心竭力地为我办事。”
  李韬反问:“此人既有本事,却又为何不受重用?”
  “难道不是因为遭人嫉妒?”
  李韬摇头:“唐渠虽有才干,却心高气傲,就算是对顶头上司,他都会直接反对甚至是违抗。”
  谢胥:“竟是如此......”
  “才可用者,非大害而隐忍。其不可制,果大材而亦诛,”李韬缓缓道,“不知进退的人,留在身边,祸患无穷。”
  谢胥恍然:“老师所言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