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岚带着秦语烟先订了地方,成致是第二个到的。
辛岚看见他的时候,就皱起了眉毛。
成致一看见她皱眉,就心里一突。
“姐,我真没长胖,这几天都有控制自己的饮食,还有好好运动,楚楚监督着我呢,你不信的话你等会问她!”
楚楚是成致的助理,也是辛岚安排的人。
“这几天是不是熬夜了?”
成致表情一垮,怂怂的点了点头。
“我也不想唠叨你,自己心里明白,你要是这个年纪皮肤坑坑洼洼,以后脸上的代言可就别想了。”
“我以后一定记得敷面膜!”
看着成致那样子,秦语烟在旁边乐了一声,在辛岚旁边低声说他还挺怕你。
成致那模样弄得好像辛岚是个吃人的大魔王一样,有多吓人,事实上秦语烟觉得辛岚挺好相处的,一点儿也不可怕。
辛岚对秦语烟笑了笑,看了一眼成致收回了目光。
成致和沈韵和秦语烟都不一样,对于他来说,她,或者说是原主,很重要。
原主是他的伯乐,没有原主的话,他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混。
原主是一年前在霓虹国的街头捡到成致的,那时候的成致不是现在这幅光鲜亮丽的模样,而是青涩的带着些落拓的。
成致在街头用粤语唱着《海阔天空》,声线不算完美,但是在忙碌的异国他乡,原主听到时,便动容了。
歌坛和影视圈不一样,一首好歌能够流传,必定是动听的,能够打动人心的,而且皮相也不是最重要的。
原主向成致递了名片,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成致真的傻乎乎的,也不防备,就这么跟着原主回国了。
原主后来才发现,成致歌唱的只能算是一般,如果要进军乐坛,没有天赋没有一个好嗓子,很难能出头,不过成致洗干净换发型打扮一下,那张大男孩的脸庞还是很吸睛的,所以原主让成致走了演艺圈,给他请老师,所以成致够努力,对原主几乎是言听计从。
除了瞒着原主,谈了个恋爱。
等到菜快上齐的时候,沈韵推开门走了进来。
她进来的时候特别有范儿,脸上带着个墨镜,踩着亮钻高跟鞋,看起来优雅漂亮。
她摘下了墨镜,露出那张巴掌大的脸,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对着辛岚他们勾了勾嘴唇。
她心里憋着股气呢,不仅是对辛岚的,也是对秦语烟的。
她对秦语烟抱有敌意,本来是打算直接过来吃饭的,但是还是回去换了件衣服重新换了个妆面才过来,势必要艳压秦语烟。
她进来之后看见秦语烟只穿了件T恤,就知道自己比赢了,秦语烟漂亮是漂亮,但是哪里比得上她。
“哎哟,我们大明星可来了啊。”
成致笑着说,本来是想喊沈韵韵姐的,但是想起来辛岚和他说不要什么人都叫姐,就憋了下去,但沈韵毕竟是他的前辈,这里面几个人,就他最底层,
虽然说他现在的热度可能是比秦语烟高那么一点点,但是人家还没起步,而且那可是秦家的女儿,成致也没有傻到那种地步,所以还是先开了腔。
“你好,秦语烟。”
秦语烟对着沈韵伸出了手,手指纤长白净,十分好看,沈韵盯着看了几秒,握了上去。
两人都没用力,碰一下就分开了。
秦语烟看着对面那个打扮的漂亮的女人,心想这就是沈韵,辛岚一直带着的力捧的人,真人的确是比电视上看的瘦。
对于沈韵那淡淡的敌意,秦语烟自然感受的到,她笑了笑,没当回事。
成致默默的看着自己面前的三个美人,大魔王辛岚且不提,就算她长得天仙似的,成致也不敢多瞧一眼。
沈韵和秦语烟各有各的美,沈韵是比较甜美的那一款,而秦语烟给人的感觉高贵大气一些。
尽管沈韵穿着漂亮的衣服,画着好看的妆容,而秦语烟只是简简单单的白色衬衫,成致却觉得秦语烟要好看,要舒服一些。
沈韵就像是把自己装在漂亮盒子里努力让自己闪闪发亮,很多人都是这样,包括他也是,但是看着秦语烟和辛岚,就会觉得,她们自己就会发亮,不用靠什么外在的东西,来让自己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