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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溺爱妹妹的下场(骨科1v1) > 第一章永远有多远
  突然想写骨科了
  乐平第叁中学里,放学铃叮咚响起。这是七点的铃,再往后就是晚自习,住校生必须上,走读生是可以回家了的。
  富琮埋头做着一套卷子,直到自己桌子被一片阴影笼罩住,她才抬起头。寇灵拎着自己书包站在她桌子前。
  “还不走吗?”班里有些乱糟糟的,去接水、上厕所的人在过道里来回走动。
  “嗯,走。”她停下转笔,慢吞吞开始收拾东西。寇灵没察觉她今日有什么不同,只拿起她桌子上一本书开始给自己扇风,一边抱怨:
  “好热啊,怎么还不开空调。”
  乐平的暑热没这么早来,现在才四月底,北方城市还沉浸在倒春寒和初来乍到的夏风中,只是时不时格外热一下,好像在为接下来的长夏预警。教室这种人多的地方,更把热气推聚在一起。
  她手上拿着一本《文艺风赏》,厚实又沉,送起风来格外有力。
  富琮把书包拉链拉上,想了想又拉开,把桌斗里的跳绳放进去。“嗖”地一声,拉链发出让人舒畅的顺滑声音。她背起沉甸甸的书包,对寇灵说了一声“走吧”。
  寇灵拿上了手里那本杂志,边走边问:“哎,琮琮,你这本看完了吗?”
  “还没,你想看的话我今晚看完,明天借你。”
  “嘿嘿,好的。琮琮我爱你。这期有没有特别好看的?”
  “我想想……”
  富琮和寇灵手挽着手,趁着七点十分的铃还没响,走出了教室。她俩都是外向的姑娘,寇灵是校学生会会长,还兼任羽毛球队队长,富琮加了文学社、天文社,还有高二的物理培优班,两个人认识的人都不少,一路上也是说说笑笑打着招呼过来。
  富琮陪着寇灵走到车棚,却没去找自己的车,说:“今天有人来接我,我坐车回家。”
  寇灵没觉得有什么,“哦哦”着答应了。两个人推着车聊着天,说的也是一些上课考试、老师同学之类的话题,和平常没什么两样。
  出了校门,富琮站住脚,和寇灵挥手道别,脸上笑容渐渐淡去。到了找到那辆黑色奥迪,拉开车门坐进去的时候,已经变得完全面无表情,甚至隐约散发着黑色的风暴气息了。
  这是她见到富小津和刘诚的惯常反应,这个年纪的女孩还没学会把情绪伪装成不形于色的样子,也没必要。在他们二人面前,更没必要。
  富小津,她的亲生哥哥。刘诚,她的父亲,不过现在要改成邱诚了,因为他现在入赘的那户人家要求他随妻姓,要么在姓前面加上妻姓也可以。
  真是攀上高枝了。
  富琮每次看到刘诚的脸都会涌上无比复杂的感受,那张和自己相似的、风韵犹存的中年男人脸上在离婚后一度变得暗淡无光,而现在他坐在新车里,显而易见地精神焕发起来。他在新的妻家过得很好。
  听说他也要给富小津改姓,但姥姥不同意,新妻家也没强求,是他自己想讨好对方才主动提出来的,最终富小津还是姓富。
  她哥哥已经坐在车里了,早就从车窗里看到她从校门走出来。一见到她拉开车门,立刻露出一个笑容,叫了她一声“小玉”,被她瞪了一眼才改口“琮琮”。
  她们的名字是一对的,富小津是“金”,富琮是“玉”,所以她小名就叫小玉。只是他跟着刘诚走之后,再见面富琮就不许他再叫她小名了。
  富小津长得像妈妈,秀丽洁白,头发修理得整整齐齐,笑起来很腼腆,单边有个小酒窝,眉心有个菩萨样的红痣,迷惑性极强。然而富琮知道得很,这小子从小就会背着妈妈藏言情杂志,偷拿大人的钱,写带锁的日记,在学校拉帮结派孤立别人,撒谎骗大人面不改色,心机男,傻子才会把他当无知小奶狗。
  虽然言情杂志是她要看的,拿钱是大半买了零食进了她的肚子的,日记是她老是要偷看的,孤立的人是往她后领子里撒沙子的男生,撒谎是因为她在外面玩不想准点回家。
  “琮琮,上学累不累,食堂吃得饱吗,同学相处的好吧?”刘诚从副驾驶上扭过来,嘴里问的又是那老叁样。
  “还行,吃得饱,同学都挺好的。”富琮回答。
  “饭卡里还有钱吗?”这句话一般都是一个固定东西的征兆。
  “琮琮,这是爸爸给你的。”果然,下一秒就是富小津出场,把一个红包塞进她手里。她趁机按住他的手,不让他离开,富小津一抿嘴,又露出那种干净得让她心烦的腼腆笑容。她狠劲掐他的手,没有意义,就是发泄,富小津忍不住疼得张开嘴无声吸气,但还是笑着,红润润的舌尖从洁白的牙齿里露出来。
  “谢谢爸爸。”说到底,富琮是个被教得很好的孩子,她有很多朋友,有很多喜欢她的人,她再怎么叛逆胡闹,也没有真正地“闹”起来过。她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夸起来的,就连她自己,第一次看到“乖乖女”这个词的时候,都不自觉地对号入座了这个标签。
  也许这是作为一个乖乖女好孩子的悲哀,当她表现出十分的负面情绪的时候,她心里早已积攒了百倍千倍的风暴,无人知晓。
  刘诚笑着应了一声,扭回去,车内安静下来。
  车子平稳地向前驶过,一道道白油漆涂出来的路面标识被车轮一口一口吞下,实线、虚线、字……富琮心里烦,她按着富小津的脖子,扭到一边去,检查他的耳朵。
  富小津有耳洞,是富琮带着他打的。就在半年前,刘诚决定和邱书一结婚的时候。他特地带着富小津回乐平,告诉了她和姥姥这个消息。富琮心情不好,她像一只动物一样敏感易怒,用爪牙标记自己的领地——于是富小津的耳朵遭殃。她亲眼看着那个小针扎进他洁白的耳垂,血珠渗出来,比任何耳环都艳冶,她心里升起一阵满足的快感。
  富琮知道自己不正常。对其他人来说,她贴心、懂事又友善、大方,很少发脾气,就连闹别扭都是温钝的。但对上富小津,她残忍、暴戾且毫无同理心,好像把所有的坏都留给了他,自己的亲生哥哥。
  富小津在别处顺风顺水,唯独好像是来她这里受罪的一样,偏偏他还天生和这个“受罪”绑定在一起,血缘关系牢不可破——但,也没有那么牢不可破。富宝文和刘诚离婚之后,她们这不就是要分开了么。富小津跟着爸爸,富琮跟着妈妈,但妈妈出国的事情是她没法改变的,实际上就是姥姥来乐平照顾她。
  在刘诚带富小津走的时候,富琮哭了。她其实是个泪腺很发达的人,看言情小说都会泪湿枕头,听歌都能感动自己,但她这次是真的很伤心,哭到整个人一抽一抽地打着哭嗝。她像个被全世界抛弃的人,她是万世遗孤,她无人可救,无处可去。她紧紧抱着富小津,脸贴着他的脖子,闻到他t恤上和自己一样的洗衣粉味道,混合着肌肤的温热。
  富小津很慌乱地抱着她,泪珠也不断不断滚下来,不知道他终于摆脱了一个一直欺负他的人有什么好哭的。
  “哥哥,我不想失去你。”富琮在感性的时候也是非常感性的,她贴在他的脖子上,混合着呼吸吐出了这句无声的话。
  富小津听到了。他的心跳又快又有力。十五岁的他和十四岁的富琮身高差不多,甚至上了初二富琮猛的窜高一截,挺直身板还能比富小津高一些。富小津把她哭得糊成一团的脸抬起来,额头抵着额头,眼睛看着她的眼睛说,小玉,我会一直想你的。小玉,我一直是你哥哥,永远是,永远永远。
  永远有多远?
  他其实还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别的话,但富琮只记得这一句了。她记得他说出这句话的样子。
  富琮看过一本书,书的名字就叫《永远有多远》,她对那本书的内容记忆其实没那么清楚了,却对这个书名印象深刻。
  这五个字念起来有一种奇妙的韵律,在富小津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又她想到了这本书。对于十四岁的富琮来说,世界上有多少永远啊!天不会永远是蓝的,乐平也不会永远是美好的,生活不是永远如自己所想的那样进行的,而十五岁的富小津对她说了,永远。
  她也想问这个问题,永远有多远?
  有中国到冰岛那么远么?有妈妈和她那么远么?有妈妈和她说的再见那么远么?
  最后还是姥姥从屋里出来,看到抱着哭成一团的兄妹俩,用她的大嗓门拉开了她们,说小孩就爱多想,你爸还会带你哥回来看你呢!等再过几年他就把你接过去了,急啥,快别哭了,看这脸哭花的,成了花猫了。
  刘诚和富小津去了北京,尽管离乐平也就几百公里,坐大巴半天,开车几个小时,但在富琮心理上,她们消失了。自己的生活里,只剩下了她。
  姥姥和舅舅、二姨叁姨,都是照顾她的很好的人,但她的家人,只剩下她了。
  事后冷静下来,富琮试图剖析自己的心理。当时看着富小津那张和妈妈相似的脸,她其实是觉得,自己失去了妈妈留给自己的最后一样东西。从此以后,生活中再也没有妈妈的任何痕迹。
  她没有妈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