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万难送你留洋,原是为让你开拓眼界,增长见识。谁知你竟养成了一副野性子,连招呼都不打,在婚前逃之夭夭,贸贸然去做洋工……”
信的后半段,大抵是讲他已经托人打听到了丁绍芸落脚的地方,不日就派人接她回来。
“……丁绍芸,你置家人颜面于何地!悲乎!叹乎!”
结尾一连三个慷慨激昂的感叹号,不难看出是因为嫁女儿的买卖赔了本,气急败坏了。
表姑四平八稳的坐在客厅里,一边从盖碗里喝茶,一边劝丁绍芸:“你现在这份打字的差事也辛苦,不如早些回家去罢?前些天我看赵公子也拍了电报来,说纵是你去天涯海角,他也要追的。年轻人,还真是热闹。”
呼吸间喷出的白蒙蒙雾气,衬得这劝诫有几分漫不经心。
丁绍芸正在看报,单是笑笑,没做答。
她的目光停在了豆腐块似的广告上,却是北地一个小城在招教国文的先生。
翌日,丁绍芸给表姑留下张字条,收拾好东西辞了工,捏着薄薄一小沓薪水离开了北平。
好不容易到了地方,才知道那处是不招女先生的。好在管事的心善,见丁绍芸孤零零的一个,多有不易,便替她在临近的村子里寻了份差事。
这一干,便干到了现在。
附近农户的孩子会在上课时探头探脑的巴望,而丁绍芸只要看见,便会让他们也进来。
农户自然是掏不起读书费用的,女人也不收,于是门前偶尔会多上一两枚鸡蛋。
日子过得确实苦,可孩子们脸上的笑总是真的。
就好比文珊这个小姑娘,起初连个名字都没有。因为排行老三,单有个诨名叫“三儿”。丁绍芸从词典里给她起了名,她便欢喜的一张脸涨得通红。
至于天津那边,赵青函赵公子倒是真的来过一次。
他流着泪求达令跟他回去,只有死亡能将他们的爱情终结。但隔日,赵老爷子就派人把他捉了回去,斩断的比死亡还彻底些。
丁绍芸的家里也不总是安生的。
或许有人做通了丁老爷的工作,他再不肯直接和顽冥不灵的女儿沟通,单派了丁二太太出马。
丁二太太大字不识一个,只能去求账房先生写下一封封情真意切的家书。
“赵公子前些日子成了亲,娶的是总务司司长的女儿董小姐。据说洞房那夜他哭了一宿,若是你在,哪里轮得到董小姐——”
“今儿个府上吃糕点,豆沙馅的,甚是喜人。娘又想起了你,苦命的孩子——”
“还是你有见识,谁能想到赵老爷子投靠错了人,竟失了势,被投到大牢里去了。你没嫁给赵公子便是对了——”
丁绍芸笑笑,折上了一纸家书上的儿女情长。
乡下的时光过得慢。
有时候丁绍芸也会坐在屋子的门槛上,看着齐整的日头直愣愣的落下山去。
那点绚烂的余晖,当真像天津舞厅里永不落幕的灯火似的。
她会想起那段荒唐日子,然后情不自禁的用脚打起拍子,哼起当时胶片里最时兴的歌。直到看见背着猪草的孩子们摇晃经过时,才停下来。
“密斯丁,晚上好——”孩子们吵闹着,又害羞的一溜烟跑掉。
丁绍芸笑着挥挥手,心里前所未有的宁静。
*
而现下,所有的宁静都被眼前这张破碎的报纸打散了,再也聚不成团。
丁绍芸难以置信的翻着报纸,似乎想从字里行间品出些不一样的含义。但那上面写的明明白白,半点不容置疑。
——宋广闻被枪打死了。
看报纸上的日期,是一个月前死的。
丁绍芸只觉得身下这张破罗圈椅都摇晃起来。她重又站回风暴之中,眼前俱是倾盆而下的雨,和轰隆作响的雷。
整整三年。
她曾想过男人会捉她回去,但他没有。
她曾想过男人会克扣她的生路,但他没有。
她曾想过男人会红红火火的活着、无论是开厂还是娶妻,都热闹成天津卫的头一号——他竟也没有。
宋广闻就这么死了,悄无声息的。
他记住了丁绍芸的恳求,没向她寄过一封信、没来见她一面。当真成了讲规矩的体面人,说出口的承诺,落地成钉。
在无数个无眠的长夜里,丁绍芸觉得自己透过欲望读懂了宋广闻。但天亮之后,又好像没有。
而如今再知道消息,竟已经阴阳两隔了。
好像冥冥之中自有预示,她与他初次相会时,男人就坐在行丧的轿子上——只不过这一回,棺椁里抬的是他。
“密斯丁,你怎么了?”文珊忍不住唤道,女人一张煞白的脸吓到了她。
丁绍芸咽了咽唾沫,半晌挤不出一个字。
长久的怨恨与纠结早就在时光中模糊了踪影,留下的那一点怅然若失,让人难以启齿。
“密斯丁?”
女人停了很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文珊,我可能要去趟天津。”
“去做什么?”
“去送一个人。一个……老朋友。”
*
丁绍芸带来的行李本就不多,一个皮箱足够塞得下。更何况她只准备回去简短送一程丧,在天津统共也不会停留几日,所以零七八碎的物件一概没带。
天色将暗时,女人拎着箱子出发了。
村里外出多是坐牛车,一路尘土飞扬,摇摇晃晃,满是牲口味。终于到了小城,才知道这几日去天津的车票早就售空了。
丁绍芸不想走回头路,无奈的转而去找旅舍。在潦草的住处一连等了三日,连一张哪怕错峰先去北平的二等座都没等到。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卖票的男人边抽香烟边打算盘,眼珠都懒得抬,“谁叫快年底了呢,年后再来罢。”
丁绍芸还在犹豫,身后已有其他买票的等不及了:“你不买就快些走!”
手头钱本身就吃紧,如何能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耗到年后。不得已,女人只能离开。
*
文珊第一个发现丁绍芸回来了。
“密斯丁!”她激动极了,从田头上跑下来,冲灰头土脸的女人挥手。
“大家都还好么?”丁绍芸从布兜里掏出些在小城买的糖来,随口问道。
“都好着呢。”文珊吃的嘴里鼓鼓囊囊,忍不住分享新鲜事,“对了,前日从城里来了个观光客,连着几日在这边看风景,还给了我一块大洋。”
丁绍芸揉了揉她的头:“莫要被骗了去。”
“才不会——”文珊笑着说,突然从远处看到了什么,提高了嗓门,“哎,正说着,他就来了!”
丁绍芸依言抬头。
然后她像蝴蝶标本一样,被钉子定在了原地。
一个玉雕似的男人顺着起伏的田垄走来,姿态极是稳妥。走得近些时,那颗泪痣显眼的让人忘不掉。
“两位早。”他开了口,声音是平和的,“去小螺山可是这条路?”
这厢文珊已经蹦了起来:“你走反啦!小螺山在身后呢。”
“是么。”男人回头,望向影影绰绰的山,好像当真是来问路的,“那打扰了。”
“你停停,可别走迷路了!”文珊是个热心肠,急了起来。
她想了想又道:“我还要把草割完,走不开。要不密斯丁你陪他上山罢,我帮你看行李。”
这个诚恳的小村夜不闭户,人人都没有心眼。大抵外来的人迷了路,村民便是要去带路的,这道理朴素的好像打开天辟地起就是如此。
男人看向丁绍芸,温声道:“也好。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打扰姑娘?”
石子被风吹得在田野上咕噜噜滑动,磨圆了棱角。
丁绍芸压在心里的惊涛骇浪,开了口,声音是哑的:“不会。”
*
男人好像当真是要看山。
两人一口气走出一里路去,才给了丁绍芸攀谈的气口:“二爷,我以为你死了。”
她思虑良久,如此说道。
“我不是什么二爷,而且明明好端端活着,怎么会死了呢。”男人疑惑开口,“姑娘是不是认错了人?可别平白咒我。”
“二爷。”女人停下步,声音抖起来,“别逗我了。”
“我方才说了,我不是什么二爷。”男人低声道,“更不想逗你。”
“那你是来做什么的?专门跑到山坳里看风景么?”
“是。此处的景色极美……”他说到一半,突然说不下去了。
因为丁绍芸哭了。
女人把脸埋进掌间,蹲了下去,将心里所有的委屈、惊恐和不满都发泄了出来。声嘶力竭的架势,震得林子里的枯枝瑟瑟作响。
男人站着,手似乎动了动想伸过去,最终还是停住。
不知过了多久,女人哭够了,站了起来。
她揉揉红肿的眼睛,若无其事道:“我有个朋友很像你,但是他死了。方才想起他,突然有点伤感。”
“节哀顺变。”男人说的诚恳,循礼掀了掀帽子。
小螺山不高,两人在沉默中走的越发快,一个多小时便爬到了顶。
“往下就是来的那个村子。”丁绍芸努力摒弃脑海里的一切杂思,认真做起了向导,“喏,北平在南边。听口音,你若不是从天津来的,便是从北平来的?”
“嗯。”男人回复的含混。
“是么。干巴巴的走了一路,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男人没有回答,好像完全沉醉在了山顶的美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