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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一点半,朝朝在大街上不要命地奔跑。
  高跟鞋被甩掉了,赤着足,火红色假发在夜风中飞舞,迎着盛夏还未褪去的热浪,霓虹汇集成一条一闪而过的光带,绚丽而虚幻。人潮声、风声、夜店传出来的音乐声、身后穷追不舍的脚步声与怒骂声,她的喘息声以及如鼓雷动的心跳声,这些声音交织而成一种令她兴奋的情绪,先前的惊恐与绝望被这种速度感与刺激感一点点淹没掉。
  很久之后,景然始终忘不了这一幕。
  真疯狂啊。
  这是景然对顾朝朝的第一感。
  *
  彼时他靠坐在车内小憩,因喝多了酒,头隐隐作痛。是在睁开眼打算点颗烟时瞥到了那一幕,他点烟的动作一滞,倦怠的神情刹那清明几分,挪了挪身子,倚在车窗上饶有兴趣地看热闹。
  朝朝从他车边跑过去时,头上的假发忽然甩脱,被风速一带,堪堪落在景然身上。她脚步一停,侧头望向他,只短短几秒钟,景然还是看清了她的面目,漆黑齐肩直发,巴掌大的脸,浓妆花了,十分狼狈。
  只一双大眼睛在路灯下尤为明亮。
  她喘着气大声对他喊:“喂,别扔了啊,回头我找你拿。”
  然后继续逃命。
  *
  也不知哪根筋不对劲,向来有轻微洁癖的景然竟没有立即将假发扔掉,而是往副驾上一丢,以最快速度发动引擎,车子一个急速掉头,“哧”一声,横停在小路中央,接着,“砰”地一声,追着顾朝朝而来的跑在最前面的那个人,被横冲出来的车身一阻,整个人后弹出去,甩在地上呼天抢地地骂娘。
  跑出很远的朝朝闻声停下来,隐在一辆车后静观其变,本以为会有一场干戈,却见那几个小混混对着车内的男人点头哈腰,更神奇的是,不知他说了什么,那群人竟然没再追过来。
  景然将车倒回路边,熄掉引擎,他有种感觉,先前的那女孩一定会回来。
  果然,一分钟后,朝朝出现在车旁,她俯身撑在车窗上,眉眼带笑,可那笑分明未达眼底。
  离得如此近,景然闻到她身上烟酒味,以及刺鼻的劣质香水味,不禁微微蹙眉。
  朝朝从副驾拿回自己的假发,扣在头顶,“谢啦。”
  “你似乎误会了,我不是帮你,只是无聊而已。”景然淡淡说。
  “嘿,你似乎也误会了。”朝朝直起身,撩了撩头上的假发,“我谢的是,你没有扔掉我的假发。价值二十块大洋呢!”
  景然一愣,而后笑了,或许是真的无聊之极,也或许是酒精作用,他下车,站在朝朝面前,慢慢俯身,他比她高许多,靠近时将她笼在一团阴影里,他气息间浓烈的酒精味令朝朝忍不住反胃,她急促后退,却快不过他的手,他一捞,她的身体贴上他的,他脸上的戏谑那样明显,声音更是轻佻:“不管谢的是什么,光口头说说也太没诚意了,是吧?”
  朝朝心里冷笑一声,又忍不住骂自己蠢,先前见那帮小混混对他言听计从,就应该想到他也不是什么好人,见鬼的财迷心窍,竟然为了二十块钱的假发而返回。
  景然见她冷下去的脸,兴趣更浓,也更加肆无忌惮,伸手挑起朝朝的下巴,下一刻,只觉手指传来钻心疼痛。
  接着,脑袋也重重挨了一记。
  朝朝退开几步,抹了把嘴唇上的血迹,恶狠狠地骂道:“臭流氓!”然后,趁他愣神的瞬间,转身跑了。
  景然抚了抚被她用拎包砸得晕乎乎的头,望着手指上深刻带血丝的牙印,哭笑不得。
  ———————投点珠珠给我好不好~~~~
  ——“被世界遗弃不可怕,喜欢你有时才可怕。”
  陈奕迅/
  《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