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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综合其它 > 哑糖(姐弟骨科) > 7.婚礼
  陈星燃读临床医学到大五,这一年,学校要求每个学生都得去医院实习。他专门挑了所没么好但是也没那么忙的区级医院,方便抽出时间准备考研。考研对当今每个医学生来说都是标配,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这天他刚从医院回学校,一丝不苟的白大褂上衣口袋里夹了根中性笔。他的神情沉肃冷厉,快步穿行校园往宿舍走。成年后,五官中锐利的英气完全掩去了最后一丝少年时的踟蹰羞怯,即使平淡地盯着别人,也会给人很直白的压迫感。
  同一时刻,刚去男生宿舍扑了个空,正站在树荫下乘凉的陈煜一眼就掠见人群中这抹发光的白色,笑容瞬间绽放在她的脸上。
  正要打招呼,她又看见他眼底的乌气,猜他是忙于学业睡眠不足。她看不到他冷酷的表情,只会为别人看不到的细节而怜惜。
  “好久不见了。”她大踏步走过去,笑吟吟挽上他的胳膊,“有大半年了吧,上个寒假你忙着实习都没回家。”
  陈星燃看清了来人,直接愣在原地,心跳得七零八落。他决计想不到陈煜居然会跨越半个中国从首都跑到蜀市——专门来见他?
  他已经失眠了太久了。
  他的呼吸轻轻发颤,尽量让语气保持平静,表情保持冰冷:“别挽我……等回宿舍我换身衣服,上面全是细菌。”
  “哦,那我在楼下等你。”
  “嗯,”他踌躇片刻,还是忍不住问,“你来蜀市干嘛?”是专门来见他的吗。
  陈煜笑得很明媚,“焦思琪要结婚了。”
  “……”
  “明天她在蜀市举办婚礼,邀请我们一起参加。她跟你读的还是一个大学,不过你们上大学后都没联系过吧。”说完陈煜又瞄了他一眼,笑着捏了个粉拳“吧唧”怼在他黑眼圈下面,“我再顺便看看你最近在忙什么啊,怎么又人间蒸发了啊?”
  现在是下午两点,偌大的食堂没什么人,只开了两个窗口,白胖的阿姨边打哈欠边尽职尽责地抖掉汤勺里的肉块,再把清汤寡水稳稳地盛进学生食盘里。
  陈星燃让陈煜坐在靠窗的位置等一会儿,他去打饭。
  陈煜便支着下巴扫了周围一圈,看到隔壁那桌应该是学生会的,正激烈讨论着组织校运会相关事宜。有个短发女生看起来跟另一个男生意见相悖,两人面红耳赤、脖子越梗越长,最后直接指着对方鼻子开喷。情绪之亢奋,与这个困顿的午后截然不同。
  陈煜听到后笑着摸了摸手腕上的玫瑰金手链,心想这女生跟四年前的自己真像,不过当时自己的嗓门要更大一点。
  这条手链是上个月客户送她的,据说是某大牌的限定款。不过对此她一窍不通,只是随便捡来戴戴。
  十四岁的她还会买很多时尚杂志,紧张地窥伺、揣度着成人世界,那时未来有千万种可能性向她铺开。
  等真正成年后,却只能选择成为一种人,和樊雅雯一样的人——对事业充满热忱,对他人不以为意。
  带着冥冥中的某种必然性……某人之前好像就这么咒过她。
  陈煜看着比她更早了解自己的陈星燃,正端着两碗抄手过来,把没有辣椒的那碗放在她面前。
  她拧起眉毛“呀”了一声,“我心脏好多了,早就能吃辣了。”
  陈星燃轻笑了下,不置可否,只给她添了点儿醋,“你那个煜佳食品怎么样?”
  “还行,正在找新一轮融资,忙得要死。要是别人结婚,我宁愿多贴点钱,也没时间大老远跑过来。”陈煜撇了撇嘴,眼神飘向窗外,忽然有些惆怅,“她怎么会这么早就结婚了呢?”
  在焦思琪跑到外地大学后,她俩除了寒暑假一期一会的同学聚餐外再没见过面。这几年时间,陈煜的朋友圈子洗了个彻底,现在都是生意上打交道的那些人,也说不上是不是“朋友”。
  焦思琪在这个年纪选择结婚。陈煜知道她们以后的共同话题只会更少,觉得有些惋惜,又在想无论如何好友的感情也能摆在台前,得到众人的祝福,自己的呢。
  不约而同地,陈星燃和陈煜在想一件事。
  两人都沉默了下来。
  身后学生会那帮人也吵完了架,风风火火地夹着笔记本离开了,食堂变得极其安静。地上飘着股新鲜的消毒水味儿。
  “燃神!!!”
  寂静被打破。一个金丝猴模样的小个子男生连蹦带跳地奔了过来。
  那只猴差点翻了个跟头,堪堪刹在桌子前,扶住厚重的眼镜嘿嘿一笑,“没想到能在实验室和自习室以外的地方见到燃神……诶,这位美女是?”
  “他女友。”
  “我姐。”
  两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陈煜瞄了陈星燃一眼,耸耸肩,对男生说:“刚开玩笑的,我是他姐。对了,你干嘛叫他燃神?”
  那男生盯着陈煜锐利而明亮的双眼,感觉眼前的女生年纪不大,却和周围大学生的气质截然不同,下意识收敛了几分猴气,挠了挠头,“呃呃,燃神……您弟是我们院的骄傲,又帅又强,还不近女色,和隔壁公卫那几个仗着有些姿色就四处撩骚的小白脸形成鲜明对比!这才是真正的治学行医之道!我也要向燃神学习!”
  只见他越说越激昂,宛如入教时的慷慨陈词。陈煜一眼识破他是找不到女友的母单,学医之路苦闷漫长,便把同院“没有女友”的大帅哥作为精神图腾,聊以自慰。
  她凑在男生耳边,嘚瑟地坏笑:“那你知道你们燃神16岁就脱处了吗?”
  眼前那双微不可查的黄豆眼骤然瞪成大豌豆。
  出了食堂,只剩他们二人,陈星燃样子有些不高兴。
  陈煜以为他讨厌自己跟别人谈论隐私,正要道歉。他却正色地说:“你不要跟别人讲我们的关系了。万一将来还跟他们打交道,怎么解释?”
  “……”
  啊?这句话当年是自己先说的吧,如今怎么反倒跑到他嘴里了?陈煜被训得心烦意乱,也没心情跟他继续聊下去,摆摆手,“随便你吧,我要回酒店开视频会议了。你记得明天请个假,参加婚礼。”
  “新郎是李鑫远吗?”陈星燃叫住她。
  “嗯?”陈煜楞了一下,“那我倒是没有问欸。”
  要不是陈星燃提,她已经完全忘了这个遥远的名字。据说那个学习狂魔大二便转学到国外读核物理,后来同学聚会一次都没参加过,此后杳无音讯。
  陈煜讶然道:“没想到你还记得他。”
  陈星燃顿了顿,很认真地说:“嗯,是你当初跟我说焦思琪非他不嫁的。”
  “哈哈哈……什么嘛。”陈煜笑得直不起背,“现在我也不好意思问了,明天我们就知道了。”
  婚礼那天围了七八桌,一半是陈煜认识的初高中同学,剩下一半生面孔应该都是焦思琪的大学同学。新郎也是个陌生人,据说焦思琪在考研时候认识的研究生学长。
  陈煜那桌齐现叁任她高中时的前男友,几年时间过去,他们依然是人群中最打眼的大帅哥。
  刚毕业的两年的他们还没有成为因生活而变得苟且的中年人,疲倦却如破绽,钻进每个人的瞳孔中。
  陈煜没有到场的前男友更多,以后大概率也不会见面了,就像高考前就失联的沉晏临一样,短暂相逢,随即无影无踪。
  他们班有对高中在一起叁年的情侣,大学莫名分手成了老死不相往来的仇敌,在场的每位同学都听过来自两边不同版本的分手理由,以及关于对方的成吨丑话。
  此时此刻,这对当年的怨侣却在婚宴上把酒言欢。
  陈煜惊讶地看着每个人的变化,并老道地应付着他们。同时,她还要一直把目光落在陈星燃身上——这里除了自己和新娘,再没有陈星燃认识的人。她怕自己忙着跟别人聊天,他一个人会不自在。
  而在周围其他同学眼中,陈煜这份不冷不热的态度分明是想跟他们划出一条界线。
  大家都知道陈煜这两年事业有成,也不大跟他们交际。他们此时硬凑过去难免有阿谀之嫌,所以说几句场面话便悻悻地退开了。
  只有厚脸皮的张思哲神头鬼脸地冒出来,横插进正在聊天的姐弟二人之间:“呀,这不是当初亲自接送我们班万人迷高考的大孝子吗,现在长大了还这么粘你姐啊?”
  陈煜对这个贱人的耐心极度有限,讥道:“你要是今天犯病,我可没兴趣惯着你。”说罢,她回头看了眼陈星燃,“我们走吧。”
  看着她的背影,张思哲冒出一阵傻笑,把头摇成拨浪鼓,边把红酒杯里盛满辛辣的白酒,一口闷进肚子里,嗓子眼冒起火,肚子里长出胆。
  他狂追出去。
  “陈煜!”他喊住出租车旁的她,“我给你道个歉呗,我又说混蛋话了,是不是?”
  陈煜和陈星燃齐齐回头。
  只见张思哲已醉得不成人样,两坨高原红浮在圆滚滚的脸上,像戏台上的丑角。
  他的舌尖反复舔着牙齿,竟显得有些腼腆,“我当初熬了叁个大夜写的情书,没想到你看完就给撕了,气得我摔断了那根钢笔……之后我整天给你找不痛快,诶,怎么说,特对不起你……听说你这么多年一直都单着,你觉得我怎么样?”
  “啊?”陈煜本以为他要说几句人话,没想到吐出来的还是正常人听不到的梦呓。
  别人都是清醒时体面,喝高了犯贱。贱人喝高了是贱无止境。
  她连忙把张思哲塞进本来自己要坐的出租车里,跟他连道叁声“拜拜”。
  “师傅您一会儿再问他要去哪吧。”
  司机是个有眼色的,出租车飞速驶出去。
  却见远去出租车的窗口滑下来,“我怎么样啊?你说啊!”这句话的余音还飘在大马路上。
  这场没什么滋味的婚礼以闹剧收尾。
  刚刚那辆车开走后,他们半晌都没有等到车。
  站在街边的陈星燃忽然看着她,眼底晦暗:“焦思琪很开心,你们明明知道她喜欢的是李鑫远,你们也很开心。”
  “嗯……”陈煜点点头。她实在懒得说跟他说,焦思琪大概率已经不喜欢李鑫远了。她的弟弟,她的恋人,脑回路从来跟所有人都不一样,所以不会变老,也不会成熟。
  而且就算焦思琪还喜欢李鑫远又能怎样?
  读书时她以为人生最重要的是努力,事业起步时她以为是抉择,这两年当她为工作放弃一切和恋人、朋友的相处时间后,她发现其实是妥协。
  陈煜盯着干燥的灰白色街面,想在别人眼中,自己年少有为,提前二十年过上令同龄人艳羡的生活……谁也不会猜到她生命的某处早已病变了多年吧。
  当然,别人眼中的附骨之疽,是她眼中的蜜糖。既然她选择了这块糖,她就愿意为此妥协无数。
  “我好困。”她打着哈欠,整个人挂在陈星燃肩上,“打不到车的话,我们先随便找个钟点房睡个午觉吧。”
  “……”陈星燃僵了一下,随即用大手悉心拦着她的肩,慢慢往前走。
  陈煜闭上眼,知道自己可以像个装瞎的无赖小孩央求妈妈拖着自己,避开路上所有危险。
  她对他有百分百的信任,信任他不会让自己踩到台阶,信任他不会对自己突发奇想的幼稚举动感到不耐。
  一开始她选择靠近这份疯狂,只是出于市侩的算计——被一个人醉狂地,宗教般地迷恋着,自恋的她怎么能不得意。
  她知道自己迟早也会被岁月摧残,变得衰老,变得庸俗软弱,年少奔跑时的风凝固成关于基金股票学区房的唠叨。
  而在他眼中,自己是神明是整个宇宙。
  那么她想永远存在于他眼中。
  无法回到从前了,她已经彻底堕溺于他以爱为名、编织的蛛网中了,即使割舍身后一岸旁人选择的正常人生,即使明知这是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