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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面具(NP 追妻火葬场) > 213P吗?
  叮当哭得小脸黏糊糊的,王珍把人哄好后就带她去洗脸,人一走,林灵的手腕就被人抓住,视线一晃,整个人猛地被拽进了旁边的书房。
  谭承将她抵在门板上,倒也不敢放肆,只是手撑在她身体两侧将人禁锢在自己身前。
  “为什么?”
  房间里没有开灯,黑暗屏蔽了视觉,嗅觉和听觉却更加灵敏。
  她听到男人重重的喘息声,似压抑着一股起伏的情绪,浓烈的烟味让她忍不住皱眉。
  因为工作压力大,他平时抽烟,但之前每次约会,哦不,是约炮之前他都会拾掇一下,身上没有什么太过强烈的味道。
  林灵自己也抽烟,对烟味并不反感,但今天晚上他身上的烟味实在是太浓了,她很清楚这么重的烟味得多大的烟瘾才熏得出来。
  “因为不想再见到你。”
  她柔软的唇贴着他的耳根,呼吸也是热的,说出来的话却异常冰冷。
  不知道哪家的孩子在弹琴,叮叮咚咚的琴声从窗户传来,洗手间里叮当又在唱“wash wash wash your hands”,隔了层门板,声音听着有些渺远。
  “对不起,我错了。”
  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就着微弱的光,林灵看到他深幽幽的眸,眸底是发自肺腑的真诚。
  “那天我不该说那些话,是我不对,我不该用那种混账话侮辱你。”
  他没说是什么话,但林灵明白。
  呵呵,这男人终于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不好意思,就算没有那天的事,这段关系也差不多该结束了。”
  半年,已经够久了,再睡下去只怕真会睡出纠葛来。
  谭承压抑着痛苦,滚了下干涩的喉咙:“是因为那个男孩吗?”
  他眼前浮现出一张青春朝气的脸,瞳仁清澈,紧张兮兮地将林灵护在身后,有种初生牛犊啥都不怕的无畏。
  是的,那男生确实挺好看,比起他这种老人家,年轻的肉体更有吸引力,男人也喜欢小姑娘呢,她喜欢小鲜肉也无可厚非。
  可是,他还是不想就这样放弃。
  “没关系的,就算你喜欢他我也不会介意,我尊重你的选择,不会为难他,也不会给你造成困扰。”
  就差没说要和人家和平共处了。
  谭承啊谭承,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贱了?
  殷悦去世后,他就发誓这辈子要为自己而活,再也不为任何人、任何事委曲求全了,然而此刻,从他口中说出这样的话,谭承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还真是贱呐,难道不跪舔女人就活不下去了吗?
  我不介意。
  听到谭承的话,林灵的心被密封袋裹住了一般,有些闷。
  她清楚自己对谭承的感情说不上“爱”,但好歹也睡了这么久,他居然说他一点都不介意?
  怎么说呢,终归还是有些失落的吧。
  林灵努力弯起嘴角,微微眯眸:“哦,你真的一点都不介意?”
  “我……”看到她情绪莫测的眸,谭承苦笑,“我介意的话有用吗?”
  听出男人言语间的无奈,林灵心情好了些,手绕上他的脖子,侧着头笑得益发娇媚。
  “真的不介意吗?那好啊,我还没试过3P呢,既然你不介意,那要不改天我们找个机会试一下?”
  老干部一听这话身子顿时就僵住了,嘴角控制不住地抽了抽。
  是,他可以容忍那个男生的存在,但这不代表他真的一点都不在乎!
  看他绷着下颌线许久都说不出话来,林灵眉眼弯了起来,笑出浅浅的梨涡。
  流转的眸,恶劣的讥嘲,眸底带了丝不屑,就像那天晚上,她笑得像只狐狸。
  谭承气笑了,心口颤了颤,手圈上她的腰:“好啊,只要你喜欢,我都可以。”
  看出她是在逗他,谭承松了一口气,开始说些哄人的话。
  ——反正哄人他最会了,就看他愿不愿意去做而已。
  男人把她抱得很紧,下半身亲密无间地贴在一起,鼻端都是他身上的气息,林灵的身体早已习惯他的触碰,本能地就要生出一些反应,气息也微微有些喘了。
  “你就这么想继续和我在一起?”
  谭承努力忽略她言语间的揶揄,头埋进她颈窝里,卷住柔软的耳垂轻轻逗弄。
  “嗯,想……很想很想……”
  林灵被他滚烫的呼吸弄得手脚发软,捏住他的耳垂:“想和我继续在一起也可以,不过我有个条件。”
  谭承停下手上的动作,眸底闪过一丝惊喜:“什么条件?”
  “你要帮我舔~”
  林灵故意凑到他耳边往他耳朵里吹气,说到“舔”的时候舌尖轻轻扫过他耳后的软肉。
  谭承呼吸都乱了,后背一阵酥麻。
  在一起半年,谭承从没帮她舔过,他说他有洁癖,做不来这种事,林灵没这方面的癖好,倒也不强求,反正这男人手活不错,每次都能把她弄得高潮,舔不舔都无所谓。
  之所以这么说,是想让他知难而退。
  毕竟,对有洁癖的人来说,要他做这种事真的比登天还难。
  谭承好半晌都没出声,林灵以为他被吓住了,嗤地笑出声来。
  “怎么?谭先生不愿意啊?”
  “好。”
  林灵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好。”谭承伏在她耳边,加重了语气,“以后我都听你的,你想怎样就怎样。”
  其实有洁癖只是借口,他只是不喜欢做这种事而已。
  和殷悦在一起的时候,他每次都能把殷悦舔到高潮,只不过殷悦去世后他就再也没有帮人舔过,这倒是真的。
  因为,每次帮殷悦舔的时候,他脑中都会浮现出一个词,舔狗。
  谭承出生于一个偏远的小山城,父亲是初中历史老师,母亲是下岗工人,家境一般,而殷家在白城是数一数二的人家。
  他长得还可以,学习成绩也不错,大学时喜欢他的女生挺多,但他最后选择了殷悦,不是因为殷悦追得最勤,而是因为殷家最有钱。
  “找个富婆可以少奋斗二十年”,男生之间经常会这样开玩笑,真的有富家女追上来时,有些人可能会犹豫,谭承却毫不犹豫地抓住了机会。
  人生是有捷径可以走的。
  从小到大,他无数次目睹父亲坐在餐桌前抱怨,说谁谁谁给领导送礼后升了校长,谁谁谁娶了县长的女儿,不到一年就当上了教育局长……
  谭父说这些的时候,言语间没半点对不公的控诉,更多的是羡慕,羡慕别人有这么好的“运气”。
  言传身教,耳濡目染。
  父亲扭曲的价值观无形中在儿子心里生根发芽,长出缠绕的藤蔓,开出邪恶之花,于是,谭承从小就梦想着将来有一天自己也能“走好运”。
  一心想走捷径的人,碰到殷悦这样的富家千金,自然不会放过。
  其实他知道同学背地是怎么说他的,小白脸,倒贴,舔狗,吃软饭,没骨气……
  他努力忽视同学的讥嘲,告诉自己那都是些吃不到葡萄的人,要是殷悦看上的是他们,他们不知道多高兴呢!
  大学毕业后,两人很快就结婚,殷国泰把他安排进自家公司,委以重任,但谭承心里始终有个结。
  在殷实集团干了叁年,他就自己出来开了家公司,还是和物流最不搭边的网络科技公司。
  公司成立之初,殷家给了他很大的支持,但他很少提及,同学聚会时也只说自己筚路蓝缕的创业史。
  殷悦上面有叁个哥哥,她是家中唯一的女儿,从小被人捧在手心宠大的人难免娇气,动不动就要人哄,但其实她很爱谭承。
  她也知道自己并不漂亮,当初谭承之所以选了她,无非是看中她的家境,大约是因为这样,她对自己很没信心,总疑心谭承会出轨。
  渐渐的,她的脾气就越来越不好,时不时就要耍脾气,似乎,只有在谭承抱着她、软着嗓音哄她的时候,她才会有安全感。
  她很喜欢让谭承帮她舔,看到谭承跪在她腿间,吸吮着她的汁液,柔软的舌一寸一寸探进去……
  那一刻,她会觉得谭承是爱她的,要不怎么愿意为她做这样的事?
  起初谭承还会配合她的性癖,渐渐的就有些力不从心,因为这种事做久了脸颊发酸舌头发麻,自己又感觉不到任何快感。
  每次殷悦红着脸哼哼唧唧地高潮时,他都会觉得自己很贱。
  然而此刻,他脑中却浮现出林灵被自己舔到高潮时扭着身子哼哼哼唧唧的模样,单纯这么一想,舌头就一阵酥麻,浑身血液都往底下涌……
  ————书适的碎碎念————
  这章快叁千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