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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白月光回来了 > 白月光回来了 第2节
  确实挺疯。
  后来靠投资赚了一点钱之后他就来了安城,创办了利兴投资公司。当年马天雄找到他的时候利兴也刚创办不久,许砚柏基本将全部身家都投了进去,赚不赚钱谁也说不清楚,反正当年这个短视频app完全不被看好,但一旦亏了那就是倾家荡产。
  后来青瓜的发展并没有让许砚柏失望,上线一年就火爆,大大超过了原本的估值,许砚柏和马天雄的身价也跟着水涨船高。
  作为青瓜的最大股东,许砚柏当然有着绝对的话语权,不过随着青瓜视频势头越来越好,马天雄也开始对许砚柏的管控不满,不管做什么决策都必须得经过许砚柏同意,马天雄因此有了异心。
  马天雄为了稀释许砚柏手中的股份,以青瓜上市为理由,让许砚柏拿出股份融资,许砚柏的股份最后融到只剩了30%,而作为创始人的马天雄拉拢了新入股的几个大股东为他所用,这样每次股东大会,他都能以绝对的优势做决策,青瓜也不再是许砚柏的一言堂。
  马天雄自以为拿到了青瓜的掌控权,直到几天前的股东大会上,他提了一个让许砚柏不太满意的提案,马天雄本以为他拉拢了股东们,这次股东大会上的提案也像以前很多次一样直接通过,没想到那几个马天雄最信任的股东却在最后一刻突然反水。
  马天雄当即大惊失色,到了那时才知道原来他自以为站在他这边的几个股东都是许砚柏的人,他以为拉拢股东为他所用便是拿过公司的管理权不再受许砚柏掌控,却不知道原来许砚柏一直不动声色将一切都掌控在手中,说白了,许砚柏全程都在陪他玩。
  马天雄当即就非常有自知之明的否定了自己的提案,并且非常乖巧懂事地夹着尾巴在许砚柏面前表达了一下忠心,许砚柏当然也给他一个面子。
  以张易对自家老板的熟悉,如果不是触碰到他的底线,许砚柏不会这么轻易就暴露自己,他喜欢把猎物玩弄在掌心的感觉,静静看着他翻腾蹦跶,可再翻腾也逃不出他的掌心,如果摊牌了,反而就不那么好玩了。
  当年许砚柏给马天雄投资之后提了一个要求,就是每年公司要拿5%的资金建桥,马天雄也不明白为什么他有这个要求,许砚柏也没告诉他,只说如果他答应他就同意投资,马天雄那时候急需资金,当然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可现在,5%对于公司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他可不想再拿出来去搞什么建桥。
  而马天雄这次在股东大会上的提案就是不再投资建桥,这直接惹怒了许砚柏。
  不过就连张易也不明白,为什么老板非得要投资建桥,他家老板他最清楚了,就从来不搞没回报的事情,投资建桥这种事,几乎没什么回报,当然张易也很有自知之明,不该自己问的问题绝对不多问。
  许砚柏见他还没走,便问道:“还有什么问题吗?”
  张易这才想起来,他将手上一个u盘拿给许砚柏,“这是李警官让我给你的。”
  张易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反正他只是个传话的。许砚柏接过,“出去吧。”
  许砚柏握着u盘静静看了一会儿就放到了一边,这是他让李警官帮他截取的照片,每隔几个月会送来一次,里面是经过ai人脸识别筛选出来的,和她的脸型和五官长得相似的人脸,不过ai也不能做到百分之百精确,所以要一张张的找,看看能不能真的找出一张林清妙的。
  这件事他已经持续了很久了,好像已经成了一种习惯,每次都是李警官送来照片,他一张张翻,可从来没有翻到过一张林清妙的照片。
  三年前她意外坠落,不过警方一直没找到她的尸体,当然,那种意外,连人带车从悬崖坠落江中,警方判定是绝无可能生还的,就算尸体没找到,但存活的概率几乎没有。
  很多人都放弃了,就连林清妙相爱的丈夫甚至她的妈妈都放弃了,不过只有他固执得很,还存着一丝希望,只要一天没找到她的尸骨,那么她就还有可能活在世上。
  所以,他始终还没放弃寻找她。
  **
  已经下午了,外面日头依然毒辣晃眼,临海的超级大城,空气里永远透着一股咸湿气。陈若素从外面跑了一圈回来,衣服湿了大半,黏糊糊贴在身上很不舒服。
  她走近招牌名为“阿珍刨冰花店”的店铺,先拨弄了几下放在门口的花,马上要到七夕了,店里进了一堆玫瑰,陈若素在花上面戳了几下,从店里面端着饭菜出来的中年女人见状立马骂道:“你别给我乱摸,那可贵了。”
  她放下饭菜,几个大步走过来在那捏花的小爪子上打了一下,陈若素手痛,甩了一下手不满道:“我就看一下,几朵花而已,还能有你女儿重要吗?”
  陈洛珍嗔了她一眼,她将花朵摆正,催促道:“赶紧去洗澡吃饭。”
  陈若素撇撇嘴,直接走到桌前拿过碗筷开吃,陈洛珍见状又道:“你澡都不洗啦?”
  “我饿得很。”
  陈洛珍嫌弃的看了她一眼,骂骂咧咧了几句,却又走到刨冰机前给她做了一碗刨冰端过来。
  阿珍家出产的芒果刨冰,甘甜可口,清凉解暑,陈若素最爱。陈若素捧着刨冰,对她老妈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谢谢老妈。”
  陈洛珍在她对面坐下,一边摘菜一边道:“吃你的。”说得没好气,可脸上还是乐的。
  “今天单很多吗,怎么才回来?”
  “接了一个远一点的,不熟悉路,绕了一下。”
  阿珍花店刨冰店也接外卖,陈若素就负责外卖这一块,主要工作就是接单跑腿送东西。
  陈若素旁边有几个来吃刨冰的客人,他们是附近工地上的农民工,都挺年轻的,有个男生吃饭的时候还刷着视频,刷到有趣的其他几个人都围过去看。
  “别说,最近青瓜视频挺火的,我周围好多人没事儿也喜欢刷着玩。”
  青瓜视频是一个短视频平台,最近两年才火起来的,陈若素无聊的时候也会刷两下。
  “是挺火的,还火到国外了,青瓜视频的创始人最近两年可赚得盆满钵满,现在都挤进富豪排行榜了。”
  “我最近看了新闻,就是关于青瓜创始人介绍的,听说他刚开始创业的时候穷得连裤子都买不起,后来求爹爹告奶奶好不容易拉到投资才把青瓜做起来的。”
  “我也知道这个,我还知道给青瓜投资的是风投圈的一个大佬,这个大佬眼光挺毒的,最近几年投资了好几家公司都是一开始不被看好,后来却发展迅猛的,就拿青瓜来说,听说他当年就投了五千万,不过短短几年时间已经翻了好几百倍了。”
  那几个男生所坐的位置也不远,偶有几句闲聊也传到陈若素耳中,她也没太当回事,什么青瓜,什么风投都跟她没关系,她关心的就是明天再多接几单又能赚个两三百块钱。
  谁知道世事难料,那个别人口中眼光毒辣的风投大佬在不久之后突然空降在她眼前,像个疯子一样又哭又笑。
  第3章 3 她真的有可能还活着
  这里是安城的老城区,七弯八拐的巷子最里面,陈洛珍租下了楼上楼下两层,楼上就她们母女二人住,楼下是个店面,一半用来卖花,一半用来卖刨冰。
  陈若素吃完之后才去洗澡,陈若素皮肤挺好的,虽然干跑腿风吹日晒的将脸晒黑了一些,不过身上却还是白嫩嫩的。陈若素洗完澡站在镜子前欣赏了一下自己白皙若瓷的肌肤,然后凑到镜前,扒拉开头顶的头发,上面有一条疤,被头发挡住了,要将头发拨开才看得到。
  她的头受过伤,有一部分记忆缺失,她完全不记得那段时间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
  陈若素曾经失踪了两年,那两年间发生了什么她完全不记得了,只记得在失踪前一天,她还在学校上课,那时候爸爸和妈妈还没有离婚,妈妈也还有工作,那一天晚上一家人其乐融融吃了饭,第二天下午放学她就失踪了,而失踪那一天以及失踪之后发生的事情她完全不记得。
  她失踪了两年时间,那两年母亲一直疯狂找她,因为找她丢了工作,整个人状态也非常不好,爸爸也跟她离了婚去了国外。
  终于在三年前,妈妈在她失踪的那座大桥底下发现了她,她那时候受了伤,伤了脑袋,再醒来就只记得失踪前的事情,至于失踪那两年发生了什么她完全不记得了。
  **
  蒋千俞休息日一般不会给自己安排工作,这个男人将工作和生活分得很清,于贞也知道这点,所以她知道休息日蒋千俞多半都是窝在家里。
  果然她一到别墅,就听到从琴房传来的琴音。琴房的门没关上,于贞站在门口望着里面的人,哪怕是在家里他也穿得精致得体,他弹琴的模样,像极了一个王子。
  高中那会儿,她和蒋千俞在一个学校,他学习好,会打篮球,会弹钢琴,家境优渥,他浑身散发着光芒,看上去如此遥不可及,是不少人心中的男神。
  如果不是林清妙过世,如果不是因为她和林清妙长得有几分相似的脸,这个男人也会是她此生遥不可及的存在。
  一曲弹完,蒋千俞看到门口的她,面色并没有太大的变化,随意问了一句:“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
  于贞才接手blue不久,代言人选出来了,首秀和庆功宴也该办了,于贞合计了一下,决定干脆把首秀和庆功宴都合并在一起办,于贞这次的首秀弄得挺高调的,还请了几个一线明星来助阵。当然,如果蒋千俞也能去那就更好了。
  铭鹰的总裁,他要是能去帮她助助威,谁还敢小瞧她?
  不过,要说服蒋千俞可不太容易,他就不是个爱热闹的人,于贞走到他身边蹲下,她微微仰头望着他,“千俞哥,blue过几天要办首秀,到时候你有空的话来一趟呗。”
  “你知道的,我不喜欢闹哄哄的地方。”
  于贞咬了咬唇,略有些委屈道:“千俞哥就不能给我个面子吗?这次首秀我花了不少心思。”
  蒋千俞低头向她看去,正好对上她期待着望向他的一双盈盈美目。
  于贞看过林清妙撒娇的样子,那时候她刚寄住到林清妙家里不久,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世上也有父亲是那么宠爱女儿的,并不是所有父亲都像她爸爸那样喜欢喝酒,也不是所有男人都会打老婆孩子。
  她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女儿可以对父亲用那样的表情撒娇,每次林清妙露出那样的表情,她的爸爸便什么都满足她。
  大概是看得太多了,林清妙撒娇的模样简直深入她的心,她模仿起来也一下就找到了精髓。
  蒋千俞对着她这副模样表情恍惚了一下,他骤然间想起了和她的初见。小时候他被送到外婆家里住,外婆家所在的小区里有一群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孩,可他从来没和他们一起玩过。
  父亲从小就告诉他,他并不需要朋友,因为强者永远都是孤独的,只有弱者才会成群结队,所以他从小就和同龄人显得格格不入,而他也从来没有交过朋友。
  可孤独的滋味并不好受,虽然不承认,但是他很羡慕那些小孩玩闹,虽然那玩闹在他看来如此幼稚。
  那个寒冷的冬日,他静静的坐在台阶上看着他们游戏,她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她扎着两条小辫子,笑起来露出缺了的门牙,“你叫什么名字啊?”她问。
  他没回答。
  被他甩了冷脸她却不生气,咯咯笑起来,突然套了一个什么东西在他脖子上,他低头一看,是一条红色丝带。
  “我选你了哦,你现在就是我的小跟班了。”
  他刚刚也看到了,他们正在玩游戏,用丝带选小伙伴,她的丝带是红色的,她选中了谁,谁就和她成为一拨。
  他冷着脸想将丝带扯掉,她却突然拉住他的手,她的手暖暖的,握住他被寒风冻僵的手,他骤然感觉一股暖意冲到了心里,他向她看去,却见她嘟着嘴,做出很委屈的样子,“不能扯掉不能扯掉,你扯掉我就没有小跟班了。”
  不知道为何,他竟就在她那委屈的表情下动容了,稀里糊涂被她拉去玩游戏,稀里糊涂的就成了她的小跟班。
  她们就这样成了朋友,后来成了情侣,再后来成了夫妻,因为有了她,他灰暗枯燥的生活才渐渐有了色彩。
  可是后来,在他以为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的时候她离开了他,彻底离开。
  望着眼前相似的委屈神态,想到记忆中那个拉着他冻僵手的小姑娘,心被重重的刺痛了一下。蒋千俞眼神骤然变得锋利起来,锋利到让于贞感觉到了一丝危险,她心下害怕,正要见好就收,然而他却猛然伸手一下扣住她的下巴。
  他的力气有些大,于贞痛得眉头皱了起来。
  “千俞哥?”
  他扣住她的下巴逼迫她与他的目光对视,眼神凌厉而沉重,像是装了情绪,却四下散开,让人捉摸不透。
  这样的他让人害怕。
  她眼底漫上了泪,声音不禁委屈起来,“千俞哥,我疼。”
  这样服软果然有用,他手上的力道放松下来,于贞松了一口气,他却一把提住她的胳膊直接将她拉到他的腿上坐下,从后面圈住她。
  他略有些沙哑的声音自她身后传来。
  “你不要那样看我。”
  声音柔软下来,与刚刚的凌厉截然不同。他骤然的亲昵也将她弄懵了,于贞努力让自己放松下来,轻声问:“千俞哥,你怎么了?”
  他并没有回答她的话,可她听到了他的呢喃细语,就像是在对她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太像了。”
  于贞虽然一直很清楚自己只是个替身,可真的听到这话依然觉得被刺了一下。
  一般来说蒋千俞冷静过后就会分清现实,将她和林清妙区分开,可这一次他抱着她却似乎没有放开她的意思。
  他握着她的手放在琴键上,他贴在她耳边,磁性的声音问道:“会弹琴吗?”
  于贞道:“不会,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我没学过。”
  “我教你。”
  “我很笨的。”
  “我教你一曲简单的,要是学会了我就陪你参加庆功宴。”
  “真的?”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