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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罗曼史 > 我的漂亮男孩 > 给自己的歌
  谢玉罔知道自己喜欢经颐,却没想到自己能那么喜欢经颐,直到隔了六年的岁月长河,这个人尽管在他的生活中消失,却在心里越来越明晰,最终成为他的魔障,他的执念,他的不可或缺。
  最初只是留下一个淡淡的印象,谢玉梧手机里的一张照片,女孩子穿了件月白旗袍,乌黑发丝被一根木簪绾住,有几缕静静留在额边,远山眉悠扬,眼眸温婉,唇色嫣红,最妙的不是这样出挑的长相,是她那矜贵清雅的气质。
  叫人过目不忘。
  难怪谢玉梧宝贝成那样子,谢玉罔心想着,要是爷爷那边儿知道他的宝贝孙女的心头好是个女人,非得气的给她一枪。
  没成想他自个儿也沦落的这样快,原由还是在谢玉梧,她的性向知道的人少,谢玉罔是她亲弟弟,又素来口严,谢玉梧便什么都跟他说。
  经颐的外婆是那个赫赫有名的苏州廖家的,经颐将来约莫要承外祖母的手艺,学校里有男孩子向经颐表白,经颐喜欢吃甜,经颐喜欢槐树等等···
  他通过谢玉梧知道了他想知道的一切。
  有一回新年,谢玉梧在守岁的时候偷偷摸摸的回房间去,他在后面跟着,电脑里与谢玉梧视频通话的女孩子把自己裹得浑圆,竟还披了一件旧时的大氅,她冻得脸有些红,说话的时候哈的气都成白色烟雾,尽管这样,她还是一边走着一边给谢玉梧看她家乡新年的装扮,典型的江南建筑,白墙青瓦,深巷小弄堂,一路的红灯笼,一路的流水潺潺。
  最后她软软的跟谢玉梧说:“新年快乐。”
  谢玉罔却在心底回了一句:“新年快乐。”
  再后来,谢玉梧激动的跟他说,经颐要来过暑假,他那一瞬间是狂喜的,面上却半分不显,只淡淡回了:“哦。”
  谢玉梧在身后威胁他对经颐友善一些。
  他心想,友善?他可以把心掏给她,如果她想要的话。
  对待感情,他是胆怯的,当真实的经颐站到他面前,他的表现可谓差到极致,明明跟自己说过无数遍,第一次见面,要对她笑,要给她留下一个完美的第一印象。
  还好经颐不介意,她和他想的一样好,甚至还在被冷漠对待了后,亲自做了一碗面给他,她会对他笑,叫他罔罔,摸他的头发,夸他很乖。
  她那一个月的的温柔对待,支撑他度过没有她的那六年。
  ——————
  谢玉罔自小脾气就拗,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性格,认真了什么就一定要做。所以当他喜欢上吉他的时候,也丝毫没有避忌家里的情况,直截了当的说要学。
  他父亲是不同意的,不是没有缘由,谢玉罔的堂兄谢玉呈就因为这个闹出过一桩大事,本来学这些东西也没什么,但谢玉呈在吉他班上谈恋爱,搞大了女孩的肚子,那女孩子还未成年,被父母领着到谢家告状,说是要告谢玉呈□□,把谢老爷子气的直接进了医院。
  至此,谢玉罔的父亲就对丝竹乐器等物有很大偏见,认为那是消遣的东西,不能算作正经学业,且也不允谢玉梧谢玉罔姐弟两碰。
  谢玉罔却当面说出来,在被拒绝了后偷偷的买了琴,当然是会被发现的,吉他也被砸的稀碎,父子两个都是犟脾气,因为这事儿约莫有半年没说话。
  后来谢玉罔就不在提这事儿,只是照旧买了一把新琴,好好的放在房间里当摆设,谢父也就睁一眼闭一眼随他去了。
  这把琴却被经颐看见了,她不知道其中的弯弯绕绕,饶有兴趣的夸了谢玉罔一句多才多艺。
  谢玉罔想起经颐看那歌手弹琴唱歌时候的痴迷神态,心中酸水阵阵泛起,只默了片刻,就取下了吉他,说要弹给经颐听。
  是为了讨好喜欢的女孩子的惯用招数,谢玉梧却没想过弟弟能做到这地步,他已经有好几年没碰过琴。
  拿到手了谢玉罔才觉出陌生来,他调了音,看着经颐期待的神色,问她想听什么。
  经颐说了句随意,什么都好,不过是捧这孩子的场罢了。
  最后挑了一首《给自己的歌》。
  倒也没什么特殊的理由,只是听说李孚林曾经在节目上翻唱过,经颐很喜欢。
  有些手生,但是拨弄了几下后,这把琴也还算顺手,更何况经颐坐着,他自然是使了十二分力。
  他唱:
  想得却不可得,你耐人生何。
  该舍的舍不得,只顾着跟往事瞎扯。
  等你发现时间是贼了,它早已偷光了你的选择。
  ······
  少年人的声音清亮,不如李孚林那般沙哑低沉,却也唱出另外一个意境来,如山涧的清泉,掺了五月初开的桃花的微甜,潺潺绕过光滑的溪石,温柔婉转,冒着甜丝丝的味道。
  无疑是好听的,谢玉罔又唱的十分动情,他认真的唱,不敢抬头让经颐瞧见自己眼中的那深沉的、热切的、不顾一切的深情。
  却不料一曲终了,经颐一句话就道明,“罔罔是有喜欢的人了吗?”
  吓得谢玉罔不敢抬头,还是谢玉梧救场,打哈哈说了一句:“十几岁的小孩喜欢什么啊,他瞎唱的。”
  边说边揽着经颐的肩把她往房间里推。
  留下谢玉罔一个人在原地,浑身僵硬,握琴的手都紧的发白,骨节清晰,黑若点漆的瞳仁定定的盯着一个虚无的点,心中仍有些微颤。
  还好,还好姐姐把她推走。
  如若不然,他差一点,差一点就要对她脱口而出——是啊,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就是你啊。
  你,可以爱我吗?
  ——————
  八月份有31天,共744个小时,44640分钟,听起来这样漫长的时间,其实也是一眨眼。
  经颐离开北京的那天是个好天气,太阳不那么烈,温煦的日光洒满四九城。
  谢玉梧和谢玉罔送她到机场,其实没有那么多离别的愁绪,三个人之间的氛围还算轻松,毕竟又不是什么生离死别,若是想见,不过是几个小时的路程。
  更何况谢玉罔心中早有打算,联系方式和家庭地址他都已经掌握,和她在一起,不过是时间的问题,他等的起。
  倒是谢玉梧更加舍不得,她已经毕业,势必要跟在父亲身边历练,经颐那边似乎也不妙,廖家早就催促她正式入门拜师。
  毕业意味着是分别,是各奔前程,即使心里牵挂,可难免有心无力。
  一想起这些,谢玉梧就难受的要命,她是真的喜欢经颐,不管是作为朋友,还是其它什么。
  谢玉罔看着姐姐眼里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愁绪,难得大方一次,说了一句买咖啡,给两个女孩儿留下说悄悄话的时间。
  他那时还不知道,这一分别会是六年,不然他哪里舍得让出一秒。
  “玉梧。”经颐被她抱住,能感觉她心情低沉,拍了拍她的背,安慰道:“没事,没事的,又不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谢玉梧不想说话,她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只是抱着经颐,心里默默对自己说,谢玉梧,再抱久一点,再久一点,过了今天,你要彻底放下那些难以启齿的杂念,你要做她的好朋友,只是朋友。
  不可以做让她为难的事,不可以做让她讨厌的事,不可以做让她远离的事。
  “经颐,经颐。”谢玉梧叫她的名字。
  经颐嗯了一声,说:我在。
  谢玉梧攥紧经颐的衣角,在心里默默低语——我喜欢你,这么喜欢你,但是你放心,只到今天为止。
  拐角处的谢玉罔,倚在墙壁喝了一口新买的咖啡,入口苦涩,一如当下心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