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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慎寻看不得我默不作声的模样,整颗心七上八下,“我保证,会将事情查得水落石出,给你一个交代。现在,先吃饭好吗?”哄着让着的口气。
  沛阳在门外候着,尖着耳朵听里边的动静,为防我突然冲出,却听闻他老板低三下四的声音,当即无语问苍天。
  老宅的佣人也被派到这里,炖了半锅骨头,泡猴菇做汤,再炒几样碧绿小菜,还炸了份黄金虾仁,剥皮儿的。以往我还住在公寓时,最喜它色香味俱全,却总要抱怨皮难剥。那时的叶慎寻嚷嚷着,女人不能惯得太懒,索性也不叫佣人打理,非要我亲力亲为。
  但今,见我深陷丧母之痛,常年生动的面孔连笑都仿佛不会了,他却直想,把世界捧来。
  想法一出,叶慎寻自己也受到惊吓,欲盖弥彰敲了敲瓷碗,“你做这茶不思饭不想的样子,难道等我喂你吗?”闻言,我才踌躇着拿起碗筷,一点一点将白饭往嘴里送。
  为吸引我注意,他亲自给我舀半碗汤,默了默道:“其实前几日,我见过她。”
  毫无疑问,这个她,指的就是齐悦英。
  “说什么了?”
  我刷地抬起脑袋,手中却小心翼翼捧着碗,生怕一不小心打碎,惹叶地主不高兴,便连最后的遗言也听不见。
  “我也不懂她想表达什么,但她应该早做好了打算。只说假如无法顺利出狱,要我带三个字给你。”
  长桌前,我强迫自己接受事实,鼓起勇气问,“哪三个字……”
  叶慎寻放下筷子,与我四目相对,恍惚间,仿佛是齐悦英的眼神在将我端详。
  “每一天。”
  这无头无脑的三个字,叶慎寻自然不明白,却令我憋了一万年的眼泪,瞬间决堤。手里的碗还小心捧着,整个人却发泄似地嚎啕大哭,眼泪争相珠子掉到碗里,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不久前,我去看守所看望齐悦英,曾失控问她。
  “妈!”喊得撕心裂肺的一声。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作过你的亲生骨肉?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而齐悦英的答案,我现在才等到。
  “每一天。”
  每一天都爱着,记挂着,我有没有在这世间,好好生活。
  等我强震精神,开始学习怎么去料理亲人的身后事,却发现我连她的遗体都没有。
  叶慎寻说,我妈自杀那日,被送去医院抢救无效,魏光阴当场便以家属身份,将她的尸体带去了殡仪馆,化为一把灰。
  “她选择的药阴毒,死状不堪入目,完全没给自己留后路。你没见到最后一面,也好,心中永远都是她气势凌人的形象,夜晚不会做噩梦。”
  我很感谢叶慎寻,发自真心,不带搞笑。
  不仅因为他这段时间容忍我的阴晴不定,更因在我人生的每个艰难时刻,都是他陪我走过,甚至做出牺牲。但有些事,我无法尊重他的意愿。例如,去魏家找魏光阴。
  魏宅四周的警戒比平时多,却没有缟素白绫。毕竟结下世仇,期待他还能像从前一样周到,是我想多。
  程穗晚仿佛打定了主意,从今往后都要跟在他身边,我还没见到正主,她不知哪儿来的自信,将我拦在进魏园的廊桥上。
  “你如何,有脸来?”
  没想我两的开场白如此犀利,我还曾期待她痛哭在我脚下,细数自己的不是来着,这冷不丁一句,将我问懵,“难道我现在见他一面,还需要你同意?”眉毛不自觉横起。
  我记得这表情,齐悦英专用,拥有神鬼退散的奇效。程穗晚果然被我震慑,闭紧嘴,却不让步。
  乍看她一副魏家女主人的模样,我不禁笑了,“你在美国留学读商科,应该熟悉股神巴菲特吧?他有句名言说,牌过三局,你还没看清桌上谁是傻瓜的话,那么,你就是这个傻瓜。”
  诚然,魏光阴对我的情意或许微薄,不足以令他放弃大好的山川河流。但奇傻如我,也能看出,他对程穗晚并无男女之情。从前那场意外,他多多少少要付点责,这应该才是他默许对方赖在脚边的原因。
  “你、以前倒没发觉,你竟如此阴阳怪气!装疯卖傻这么多年,也算委屈了你!”我从未觉得自己是大好人,只没想过对你坏,可是,如今,“赏人巴掌的时候更厉害,要瞧瞧吗?”暗含威胁,出口成冰。
  我呛人的能力,是叶慎寻与齐悦英联手调教出来的,程穗晚显然不够资格做我的对手,胸脯起伏许久,正要还嘴,何伯突然出现在池子边,躬身道:“程小姐,先生有请。”
  “哦,谢谢。”我应下,将咬破嘴皮的程穗晚扔到后面。
  跟着何伯抵达一间满是镜子的房间,魏光阴正姿态优雅地收拾东西。这儿无人打理应该很久了,能嗅到灰尘的气息。争执过后,久未相见,我对靠近他有种莫名的心悸,目光却还是无法移开。
  “我……我是来还你东西的。”
  说着,将之前没机会奉还的迷谷红绳摸出,递过去。
  魏光阴轻描淡写看一眼,目光的波动聊胜于无,“知道了,放那儿吧。”下巴点了点不远处的桌子。
  “然后,”我将勇气鼓了又鼓,“希望你能将她的骨灰……也还给我。”
  青年男子恍若未闻,转移话题。
  “还记得我们儿时在祥和里,经常玩的表演游戏吗?你老念不好台词,最后还要我代劳。刘大壮当时就说,这姑娘得多笨啊,哪户人家的基因啊?所有人都没料到,你母亲竟是当初名动京城的角儿。”
  回忆是我的软肋,加上又提到齐悦英,我正伤神,忽听得“刷”一声。
  抬眼,发现不远处的人抽出一把长剑,身法周正地舞了个剑花。透亮玻璃与剑锋相呼应,斑驳光点挨着从他轮廓闪过,一时间只容我想起四个字,惊才风逸。
  我看得正痴,他回身一剑,直向我刺来,到眉间止,“但你知道,她演得最好的一出戏是什么吗?”
  “《霸王别姬》。”
  说着,在我惊慌的视线下,将长剑放到我掌心,“这就是她当日舞台自刎的那把剑,算作遗物,你带走吧。”
  “那……她、她的……”
  被脸色忽然阴沉的魏光阴迅速打断,“当年她和我父亲,是明媒正娶,理该入魏家祖坟。你把她带走,与前任丈夫合葬,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吧?”他竟同我动真格,我立时也倔强不可方物,深吸口气道:“别人不清楚,你我还不清楚吗?她若与你父亲有半分情意,何至于走到今天这地步?”
  青年眼眸浅眯,泄漏一丝危险气息,“你的意思是,走到今天这地步,都是我魏家负了她?所以,她用这把剑捅了全世界,是我们罪有应得?!”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有些急了,却见他一把将迷谷红绳扫到地面,就着我手里的间,挥成两段,“程小姐,我们立场不同,多说无益,以后想必也没了见面的理由,请自便。”
  说完就要走,我一把拉住他,“究竟要怎样才肯将她还给我,你说个条件。”楚楚可怜。
  对我的触碰,他似乎很抵触,猛一踉跄,厉声威胁,“别碰我。”
  “我不!除非你把她还给我!”
  “放手……”魏光阴嗓音开始生变,仿佛不再是我经常见到的那个,我傻在原地,还是不听劝阻。忽然,他呼吸急促,略显暴戾将我推到墙边,“滚、开!”
  简洁二字,化为冰锥,扎心刺骨。
  我几近踉跄,方站稳,便见他艰难地往门外挪脚,渐渐发现不对劲,再度跑过去,“魏光阴,你没事吧?!”却令那人彻底失去理智。
  青年伸长手,没像以往时刻摸摸我的头,转而扼住了我的咽喉,一双眼血红,“不到黄河心不死么?那就看仔细吧,程改改!我从来不是你心目中什么温柔少年,更与善良二字无缘!”
  他用了大力气,我呼吸完全不顺,眼底竟是他的狰狞,耳边的话断断续续。
  “我也想过正常人生,被大家喜欢,做全世界的温暖……但那个女人!是她……把我变成这样!”
  “二十多年,我吃了二十多年她亲手喂下的毒药,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被避若瘟疫,都是她为了毁掉我的人生,精心布下的局。甚至……她还亲手捅了我唯一的父亲,好个三贞九烈的虞姬!此刻,程改改,你还有脸叫我要我放她安息,那谁来放过无辜的我?难道我天生姓魏,就活该倒霉?难道我一点不冤枉?你说?”
  “你、说!”
  无人不冤。有情,皆孽。
  真相如兜头一盆冷水,将我浇得透心凉,甚至连呼吸也不甚在意。脑中模模糊糊闪过齐悦英胜券在握的脸,“你和他要是有结果,我就从你两腿间爬出来,你是我妈。”
  原来……原来……
  魏光阴不知何时放了手,突如其来的新鲜空气呛我一口。他转身将正要拿去扔的杂物踢到,翻出七零八落几个药瓶,“你想要她的骨灰?可以,变得和我一样吧,嗯?这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改改。有你陪着,我至少不孤单。”男子语气从厉变轻,后又恢复到不善,扣了我的手腕往身前拖。
  “来啊,吃下去,吃!”
  一时间,无数的白色药片死命往我嘴里灌。
  原本,我全身挣扎着想吐,想跑。忽然,我看见一双蕴含泪意的眼。
  这双眼,曾东方明珠塔下,等待我的出现。还曾在黄浦江边,酝满笑意看我飞奔而来。也曾在漆黑电影院,对我流露无声表白。我曾发誓,宁愿不当公主,也要用余生去逗这双眼永远上扬。可是,它现在很不开心。它那么用力地,想哭。
  于是,那些被下意识吐出来的药片,我又重新捡起,一片不少地生吞回去,沾了尘也罢,抹了砒霜也好,眼泪顿时如大雨滂沱。
  “是不是我吃了,你就能高兴一点……是不是啊?光阴。”
  魏光阴大震,抽身往后退,缩在墙角,不可置信地看着我。
  须臾,他转身逃出门外,砰一声将我锁在里边。而我,已无心顾及姿态,趴在冰凉地面放声哭嚎,只觉心口处空洞洞地,涌着血,灌着风,好痛。
  殊不知,门的另一面,也有个清瘦少年,跌跌撞撞缩到地上,泣不成声。
  魏延去世时,他都忍住没哭,程改改囫囵吞枣的画面,却叫他鼻酸泪呛。他曾以为,自己会用生命去将她爱护。可是,就在刚刚,他差点错手杀了她。而她,心甘情愿。
  我如何能指引你的人生啊,改改?
  所谓迷谷,不过光秃秃一截树木。
  我不怕与全世界为敌,但我怕,怕知道你曾真心……爱我。
  可能吧,我有时真倔得无可救药。
  没得到齐悦英的骨灰,我始终不愿走出魏家。叶慎寻很了解我,没来过。
  魏光阴也知我心思,却故意刁难,要我每天都将佣人送到房里的药片吃掉,说兴许哪天,他有了报复的快感,就成全我。于是,我一日三餐除了水和青菜,几乎只有白森森的小丸,成倍分量。
  “知道世界上有人变得与我一样,至少没那么孤单。”
  那人最后一次来看我,如是说。
  要有多大的恨意,才会将曾经共有美好记忆的人,置之死地?
  但听说魏延的坠机事故,也是齐悦英一手主导。易地而处,我未必就能做得比他好。于是,就这么僵持了大半月,拖得连魏家的野猫都认识了我,叶慎寻才姗姗来迟,一言不发接我走。
  当然,一起离开的,还有齐悦英的骨灰。我说过,他总是能用各种方法,解决各种我无能为力的问题。
  上了车,我一手抱着骨灰,忽然像余力用尽,连脑袋都支撑不起,毫无防备地摔进叶慎寻怀里,沉沉睡去。所以,并不知视野开阔的小楼上,伶仃立着的影子,正用沧海变幻般的眼光,目送我去再没有他的彼岸。
  “先生分明心软了,想物归原主。可他何不自己出面,非要成全那叶家公子的深情?”
  新招的助理,是何伯的远房亲戚,人可靠,却还需要历练,不太懂事,私下询问何伯。
  “或许有天,你深爱一个人,却得知永远无法和她相守的时刻,就会明白这样的心情。如果不能亲手给她幸福,至少让她在别人身边,不孤独。”
  天刚蒙蒙亮,我被一阵香过一阵的米饭叫醒。
  去到厨房,发现叶慎寻正洗手做羹汤。不多会儿,他将一碗蛋炒饭摆在我跟前,“将就吃吧。”表情淡淡,看不出悲喜。
  知道他介意我私自跑去魏宅的事,遂识时务地与他开玩笑,“喂,你发现了吗?每次我大灾大难后醒来,你说的第一句话都是:吃。”
  看我又恢复到嘴贱模式,他眉峰稍微平了平,两手一摊,“不然怎么办?对你而言,除了吃,真不知还有什么能提起你的兴趣。”
  “这张随便说句话就撩人的嘴,到底随了谁啊!”我捧着饭,嘻嘻讨好。叶慎寻没忍住,偏头英俊一笑,却叫我发现他脖颈处青了半块。
  “怎么回事儿?”另只空着的手伸过去。
  男子轻易躲开,随意摸上那块淤青,“哦,没事,不小心被文件夹砸了一下。”我半信半疑收回手,正要试探,岂料他忽然探过身,近距离地打量我,喉结耸动。
  “程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