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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光阴半真半假的话叫我振奋,自己却一脸倦容,将车开进一家酒店的停车场。
  “不回去?”
  我试探着问,他不假思索回:“现在家门口应该围了大堆记者,不想去应付。”
  哦,对。魏氏执行官被检察院请去喝茶,尽管最后低空飞过,那也是媒体不容错过的大头条。可谁能告诉我,他只开一间套房,是什么鬼……
  在上海旧宅,也曾有过同房经历,却是在我喝醉,魏光阴出于人道主义,需照顾我的情况下。现在青天白日,我的紧张比那日被请去喝茶有过之无不及。
  屋子不算大,格局却非常好,像个温馨的小公寓。通体透明的玻璃窗,朦胧两层白纱。开放式厨房,五脏俱全。入门处一朵白玫瑰,压着一张纸片:请将我送给她。
  我心跳的声音在屋子里铿锵地响,可惜魏光阴的注意力没在纸片上,奔床去了。
  楼下有酒店自营的服装品牌,进浴室前,他熟稔地招呼我随便挑几件。我看天气热,指着薄的家居服拿,却因为那一丢丢的害羞,不敢询问他尺寸,导致拿上来的码子大了,v领几乎叉到胸口。
  看着那刚从洗浴室出来,露出一片白皙皮肤的青年,我两口老血哽在喉咙,吞吐不是。魏光阴站在门口,欲言又止几番,终道:“改改,我一直以为,你很保守。”
  我是保守啊!我真的保守啊!我一如花似玉小白菜!等他等到地里都黄了……等等,这么说好像并没多保守。
  “可能,你以为错了吧……”
  既然越抹越黑,不如选择自黑。
  未几,他叮嘱我洗浴室的水还没干,注意脚滑,我终于红着脸问出这个世纪难题,“这里、只有、一张床诶。”对面人似乎早有打算,一脸无所谓地擦拭头发,“你睡左边,我睡右边,没什么问题?”
  魏光阴如此坦然,搞得我像是色女一枚,整天胡思乱想。正要应了他的要求起身,只听空气中又响起一句:“不过,若你觉得为难,还有其他办法。”
  我眼噌地一亮,“什么办法?!”
  “你睡中间,我也睡中间。”
  ……还是我睡左边他睡右边吧。否则,我还睡得着吗?
  所幸我从浴室出来时,魏光阴已经睡着了,典型缺乏安全感的蜷缩姿态。我伸手想要抚摸他微蹙的眉头,却近君情怯,只好放下遮光帘,轻手轻脚上了床。
  精神接连几日高度集中,饶是钢铁意志如魏光阴,也抵不过身体需要休息的呐喊,更何况我。结果方才那些旖旎遐想,统统成了多余。
  睡熟后的我特别容易做梦。梦境里,又是暴雨山谷,跌入悬崖的情景。坠崖的失重感令我两脚两手挥舞着醒来,终惊动了身旁人。
  “做噩梦?”唯剩的半丝光线中,他轻声问。
  那些仿若上辈子的陈年往事,至今仍有余威。我紧紧锁着面前那张已成型的轮廓,不知觉间湿润蓄了半眶。
  我没想过还能与他重逢。亦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会用这样温柔的眼神看着我。
  片刻,魏光阴起身,从先前的外套内荷里摸出了什么东西。近了,才发现那缠缠绕绕的,是迷谷红绳。
  “《山海经》里有种树,叫迷谷。将它佩戴在身上,就不会迷失方向。”
  谁稚嫩的嗓音,像一只穿云的箭,飕飕抵达耳旁。而眼前这截叫迷谷的黑色木头,如今被人用红线裹着,做成项绳的模样。
  见我眼睛直愣愣地盯着看,他解释说以前做了两条,一条送给我,另条自己带在身上。人在浮华里飘忽不定时,看看它,好似真能寻回本心。
  末了,就着这胶着的沉默,他将套着迷谷的红绳解开,突然倾身而过,凉凉指尖碰着我的,绕进我的小拇指,最后那头再系上他的尾指。
  “察觉有人陪在身边,应该就不会做噩梦。”
  他重新躺下,勾勾手,定定道。
  遮光的帘子很厚,令我无法探寻到面前人真正的表情,只觉那绳子便像有粘附性,不仅套住我的手,还捆住了我的心。他指尖一抖,我心尖亦是一动。
  除非他死,我们才有分离。
  第8章 从此天上与人间
  一场昏天暗地的酣睡后,已经没有魏光阴的踪影。眼见红色挂绳还躺在我小指,那头却已经孤孤单单。
  正失落,偏头却见原先该放在门口的白玫瑰,正鲜泼地立在床头。白色花瓶下方压着他俊逸的钢笔字迹:急事回公司,醒来联系。
  细看,花朵上有水珠的痕迹,方位也不同,该是魏光阴离开时刻意摆弄过。我抱着那一朵娇艳欲滴,整颗心被巨大的喜悦涨满。
  拿过手机发现,盛杉打了许多通电话也没能成功将我叫醒,回拨过去,因为心情太好,她在那头讲什么我都一股脑地说ok。
  “那你负责去接慎星囖。”
  “好哒。”
  挂断电话才回过神,我答应了什么事情——
  叶慎星……回来了?
  对于叶慎寻这个亲弟,我一直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如果必须选三个字,大概是:神助攻。
  两年前的斯里兰卡之旅,若非他和盛杉一直在我跟前耳提面命,我与叶慎寻应该不会有那乌龙的一笔。
  说起来,这孩子儿时受过伤,智力一直停留在八九岁阶段,却还懂得观察男女间的微妙关系,不得不承认,基因非常重要啊。我八九岁的光景,还伙同着祥和里那些光屁股男孩们满山跑,其中就包括刘大壮。
  讲到基因问题,叶慎寻还曾拿我来比较,说我除了念书,其他会的东西,估计还没叶慎星多。
  为洗耻,我在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将那兄弟俩约到射箭场,气势凛凛地换好装备,在叶慎寻的目光下射出一箭,不出意外命中红心。迎着西部高蓝的天,我挺直身板儿走过去,示威性地将弓箭往他面前一扔,鼻孔朝天:“看清楚了吗?我有什么不如你们,我才不是只会读书的白痴!”
  姐姐也曾是运动健将啊!校园女篮主力啊!
  语罢,大步流星离去,将那自视甚高的二人甩在身后。
  当然,我没能听见叶慎星弱弱问出的那一句,“哥,橙橙的靶子,是偏了,对吧……?”
  那只箭没走直线,中的是旁边的靶心……那又怎样?!好歹我拿得起弓。
  画面回到酒店,天将降大任于我,我快速收拾往机场赶去。
  叶慎星常年在美国生活,加上身体特殊的原因,回滨城都是叶慎寻去接。但他和周印临时去了外地,只好安排给盛杉。未料盛家父母去国外出差,她作为盛家代表得去参加一场招标会。
  招标正是滨城首个大型环保项目,慎周也曾为此努力,到头却放弃了。想想也是,慎周的合伙人周印,恰好是何渊的情敌,这块肥肉,说什么也落不到慎周嘴里,而盛家不过走走过场。
  去机场路上,我给魏光阴发了短信,说已经离开,去接个朋友。本以为他忙得不可开交,屏幕却亮得比想象中快,言辞简洁:晚上吃饭。我觉得如梦似幻,对着手机傻笑出声,司机翻个白眼,“到了。”
  听说接机的人是我,叶慎寻一万个不放心,调了老宅的人前来。我刚走进大厅,认出为首的黑衣,便被人从身后捂了嘴拉到一旁,抬头,正是那张与叶慎寻相似的模子,对我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两年不见,这孩子身高又长了些,明明我比他大个两岁,却还是执意叫我橙橙,心智依旧停留在八九岁阶段。
  “不想回那个家,不好玩。”
  他赌气地撇了撇嘴。
  “你不回那个家,单独回你哥的公寓,我也不放心,那儿可是一个能照顾你的人都没有。”我一根一根掰开面前人的手指,企图用严肃表情告诫他,不要任性。
  叶慎星反应极快,“那我跟着你,直到大哥回滨城!”
  是啊,如果严肃能够吓到他,那还是叶慎寻的亲弟吗?
  我的公寓小,勉强睡一晚沙发倒没什么,可晚上和魏光阴还有约会,带这么大个灯泡……
  叶慎星察言观色的能力倒不像小孩儿,他很快洞穿我的犹豫,立马扮作苦哈哈脸,“其实一个人吃饭睡觉没什么,我在美国已经习惯孤单生活啦。橙橙不用管我,去忙吧。”
  若说这句话的人换做刘大壮,我必会答:“行,拜拜啦。”可对象是个从小遭遇不幸的孩子,关键还是个漂亮的孩子,好的,我不忍心,只好在魏光阴打来电话时征求他的意见,说要多带一个朋友吃饭。
  滨城傍晚六七点的交通,比帝都还令人头疼。我和叶慎星率先抵达,他喜欢主厅那架钢琴,跃跃欲试去弹奏,引来许多妹子侧目。
  一曲方毕,离钢琴最近的那桌姑娘突然跳起来,娇啼一声:“啊,蚊子!”
  叶慎星禁不住打量对方片刻,尔后才起身,满面疑惑在我对面落座,“橙橙,蚊子有什么可怕吗?为什么好多女孩不是怕蚊子就是怕蟑螂。”
  “很多女孩子在你面前这样叫过吗?”
  “嗯!”
  “那是因为她们喜欢的人在身边啊,想要对方多看自己两眼。”
  “喜欢的人?”
  “长你这样,钢琴又弹得漂亮,很难不引起注意。”
  叶慎星思虑半晌,表情慎之又慎问我,“那么,橙橙在我大哥面前也这样叫过?”
  “……”
  这道送命题,幸亏他没在魏光阴面前问出口。毕竟,我是不敢告诉他,他引以为傲的大哥害怕老鼠,曾在我面前惊慌失措过。
  怕叶慎星挖根究底,我将其打断,“我去个洗手间。等会儿要是有个特别帅的哥哥走进来,别犹豫,就是他。”
  那破小孩儿居然用眼神鄙夷了我两秒,似乎在申诉:天下除了我哥还有比我更帅的人吗。
  当然……有。长长久久在我心中。
  可我千算万算,也没料到,当叶慎星看见那个长长久久在我心中的人,会掉头就逃。
  在洗手间时,听两个女生讨论,外面似乎发生什么动乱。刚入大厅,便[隔断]见叶慎星惊慌起身,后退时撞到另一桌的桌角,像有怪物逼近。他面前站着的,正是那玉化的青年男子。
  未待我走近,叶慎星突然惊声尖叫,拔腿往外跑。而那一向镇定自若的人,也顷刻变身化石,一动不动地立在围观人群中央。
  “慎星!”
  只见门口阴影一闪,我连招呼也没和魏光阴打,跟着撵出。可推门而出,那灯火压境的城市,已不见身着灰色棒球衫的男孩。
  “叶慎星!”
  街头巷尾左右打量几番,确定没人后,我的嗓子开始发抖。一瞬间,叶慎寻的脸在我脑海中变得青面獠牙。
  我知道,这次,大概真要死在他手上了。
  盛杉刚忙完,准备给我打电话来着,我却抢先一步打过去,听她在免提里一阵劈头盖脸。
  “你搞什么?叶家老宅说没接到人,也没见你把人送回去。”
  我当时的声音堪称气若游丝,还打着颤,酝酿了好久才,才敢将自己做的好事陈明,“慎星他……不见了。”
  “什么?!”
  当下,盛杉的天仿佛塌了。
  上次,她不顾叶慎寻阻拦,执意要将我留在叶氏医院,后来有周印护驾,才没被打击报复。现在,她又将叶慎寻的宝贝弟弟托付给了我,而我说……弄丢了!
  为此,原本在出差的叶慎寻连夜赶回了滨城,面色不善。
  他这个弟弟,自那场意外后,一直在美国生活,对这儿并不熟悉。以往人走人来,都车接车送,甚至连地名都未曾记过,不可能自己回家。现下,听说连随身手机也掉在了餐厅,当时该是怎样的惊惶?
  盛杉拉着我,开了车去机场等。他刚坐进来,便见到我这个始作俑者,忍了几忍,才没将我扔下车去。待我说清来龙去脉,在哪里,遇见过什么人后,曾偷偷用眼缝在镜子里瞧他,忽然发现男子面色更加铁青。
  可以理解,来的途中,我已经被盛杉骂了几个来回。不难想象,叶慎寻心中如何巨浪翻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