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恢复记忆之前,他对她来说是莫名熟悉的上司,是暧昧中的成熟对象,是接过吻的职场同事,单身二十几年第一次不反感“在一起”的潜在男友。
恢复记忆之前的茉莉,从来没有想起过“姐姐”两个字,也从来没把他当成“弟弟”看待过。
她像是个普普通通的,初次陷入恋爱旋涡的姑娘,在接受与不接受一个男人的爱意之间游移不定。
可现在,一切都变了。
她对他的感情,大约比一千张口味不同的饼摞在一起还要复杂。
茉莉懊恼:“你干嘛要让我恢复记忆……”
如果不恢复记忆,也许他们可以理所当然地在一起。
她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纠结,总在过去和现在的相处之间转不过弯。
小海不动声色:“……因为恢复记忆之前的你,还在犹豫。”
那时候的他和她,只是这个世界上最普通的男和女。
她有选择,有退路,有各种各样的机会。她可以犹豫,可以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也可以对她说再见,转身就走。
可是恢复了记忆之后的她,就再也没有一丝一毫退路了。
“我没有你想象中那样自信。”小海轻声说,“我没有完好的家庭,我没有富裕的家境,我甚至没有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口若悬河妙语连珠的能力。我从来都......不知道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我,究竟符不符合你对爱情的想象和定义。”
“可我也太自私……自私到即便是这样,也不愿意让你这一辈子有离开我的选项。”
他停住脚步,站在她面前,将她的手轻轻地放在他的胸口,“姐姐,你欠了我的。你得还给我。”
同是生死,同是抉择。
二十多年的愧疚、思念和折磨。
留下的那个人,总比离开的那个人承受了更多。
他的眼睛湿漉漉的,像受伤的小兽,又呢喃了一遍:“你恢复了记忆,就会舍不得离开我……无论你是因为什么留下来,只要你陪在我身边,我才会真正地安心……”
多少次夜深人静,他瞪大双眼看着天空中的月亮。
记忆中能安稳睡去的时光,都是在她身边,闻着她身上的馨香。
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说过“爱”与“不爱”。
只有“陪伴”与“离开”两个选项。
就像是多年前,当她还是一支阎王爷手中的一支重笔,日日闻着茉莉的芬芳。日头从破碎的庙顶洒落殿中,于是她便知道,这就又过了一日。
一支笔的世界,没有爱与不爱,只有陪伴与离开。
茉莉手掌之下,小海胸膛上的那一小片肌肤滚烫如铁。她清晰地感受着他的心跳,隐隐约约明白了过去二十多年的自己,为什么在面对异性的时候,从未有过一丝悸动。
“也许一辈子……我都不会像一个普通的女孩子那样,对你说出爱这个字。”茉莉的声音有些苦涩。
小海微笑,摇头:“我毕生所求,唯有你的陪伴。”
她不能给的,他不会强求。
何况……
小海的目光闪烁了一下,嘴角微微勾起。
她只是不懂爱,并不是没有爱。
能够死生契阔一生相伴,终有一天,他会让她亲口说出来。
“你恢复了记忆之后,就再也不会是普通女孩子的心性了。”他温柔地托起她的脸,“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还有谁会懂得你?”
“我们......就这样吧,姐姐。好不好?”
他们已经走到了曾经的洗头房前面。二十多年前的霓虹招牌早已经不再,就连曾经的半地下室,也因为常年漏水而封住了窗户。
小海抬起头,看着曾经属于自己的家,轻声说:“我不推开你,你不离开我。无论楼上会遇到什么危险,我们两个人一起扛总比一个人好过。”
茉莉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眼眶微微湿润,沉默良久,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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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小海和茉莉的意料,这间因为死过人而空置多年的公寓,不仅收拾得格外整齐,还打扫得十分干净,空气中连一丝异味也没有,房间里窗明几净,一点也不像一间死过人的“凶宅”。
茉莉和小海对视一眼,一起踏进了房间。
当年小海不舍得丢弃并且带去了其他城市的家具,唯有楼下洗头房的一把椅子。
如今这房间里布景家具大相径庭,连墙壁都重新粉刷过。
“李凯华口中的那对母女,描述的样子和少芸很像。”茉莉一边打量着房间,一边说,“如果确实是两母女的话,那说明赵思和少芸,几年前曾经租住过你的这间房子。”
小海淡淡地点头,从怀里掏出一个黄色的袋子。
四张破秽符被他抽出来,静静摆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按照李凯华的说法,那个流浪汉就死在客厅的茶几后面。”他轻描淡写地说,“流浪汉……一个从来没有出现在宝灵街的男人,为什么就会被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是一个流浪汉呢?”
李凯华说,这位“流浪汉”并未在宝灵街乞讨过,可是为什么警察在发现尸体之后,会第一时间认定他是一个“流浪汉”呢?
茉莉沉吟:“因为他的身份不确定?因为他曾经失踪过?因为他身上穿的邋里邋遢的……”
“最直观的原因,就是……”
脏。
因为他脏。
脏到了衣衫褴褛,浑身恶臭长满疥疮,结成一团团的油腻头发里长满了虱子,才会被人一眼看过去就认为是“流浪汉”。
小海的瞳仁微微放大,轻轻点头:“脏,就是污秽。”
第182章 word有鬼(八)
那本清末流传至今的古符书,被詹台压在了箱子深处。
就像是那道不谢师反杀师,会让“师父”在睡梦中不知不觉咽气的“谢师符”;就像那道不杀鬼反杀人,会让祖孙三代,一家老小都不声不响地死绝的“三杀符”;这道“破秽符”,非但不会破除污秽,反倒会让一个鲜活的人生生腐烂。
原本饱满又干净的肉体被蛆疽覆盖,每一寸曾经光滑的肌肤都会遍布疮疤,胸臆之间再不是普通的呼吸,而是永生难忘的臭气。曾经浓密的头发宛如那嗜血的水蛭,一点点地生长,一点点地延长,落在肩膀上,像是红柳树一样扎根血肉之中,将丰润的身体吸得干枯,仿佛行尸走肉的活死人一般。
所谓“破秽”,并非破秽,而是破,而是秽。
破秽符,从来不是驱除污秽的善符,而是一道召唤污秽,用这世间最污秽的情状,夺走一个生命的恶符。
是因为这样,行走江湖多年的詹台,才会在提到这道符的时候沉下脸,说:“我一辈子也不会碰一下。”
是因为这样,那本收藏了这张符的古书才会被压在箱子的深处。
茉莉垂下了眼眸,秀气的眉头攒起:“……世间所有的冲突,动机不过是情仇财。能够用这样的符让一个人死亡……”
大约只有,出于“仇恨”,这一个原因。
“如果这样算起来,少芸和赵思,应该从许多年前就开始谋划这一次复仇了。”小海的声音晦涩,慢慢说,“她们租下了这套房子,也许并不是为了住,而是从一开始就谋划着让这个仇人,死在这套公寓里。”
以一个污秽到难以被辨认出身份的样子,活生生地饿死在这间公寓里。
那年春节,李凯华拿着那份酱肘子来到这间公寓里,在门边放下后转身离开。可他在下楼的时候回过头,看见了门后闪过的一只枯槁得宛如骷髅的手臂。
“那只手臂,应该从来都不是少芸或者赵思的。”茉莉说,“我们在应先生出租屋的小区里,见到过少芸。我们在王老板的方达大厦里,也见过赵思。”
少芸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赵思是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孩。她们形态正常,身体健康,并不是“生病”了的怪人。
而偏偏饿死在小海家公寓的那个“流浪汉”骨瘦如柴,倒和李凯华描述中的那个“枯手”很符合。
李凯华看到枯手的时候,是前一年的春节。
而尸体被发现,是后一年的夏天,在少芸和赵思退租整整半年之后。
小海猛地站起身,声音比平时略微激动:“......如果真的是为了复仇而选择破秽符,为什么要将杀人的地点选在我家呢?按照这样的时间线,也许从她们租下这套房子不久之后,这个所谓的流浪汉,就已经被藏在这间公寓里了。”
“流浪汉并不是完全没有被看见过。李凯华送酱肘子来的时候,他是有机会呼救的。他被困在这里这么久,无论是抄水电表的,还是偶尔上门的居委会,如果这个人想要呼救逃走,理论上有很多机会啊。”
“除非……破秽符让他没有办法逃。”茉莉轻轻抬起头,眼神中满是深意,“破秽符将他困在这间公寓里,让他没有办法呼救,也没有办法逃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在活着的时候腐烂生脓,最终当赵思和少芸决定不再送吃的东西给他之后,饿死在公寓里。”
也许是这样。可是为什么……要选择他的公寓呢?
小海心里依旧留有疑惑,可是他却微微地摆了一下头,一件更重要,更明显的漏洞,摆在了他的面前。
从赵思和少芸退租搬走,到流浪汉的尸体被发现,中间有半年的时间。
提前半年搬走和退租,对于赵思和少芸来说,是为了洗清自己与流浪汉之死之间的联系。她们留有钥匙,在新的租客搬进来之前,可以随时回到这间公寓来。可是当最终尸体被发现,警察开始了调查之后,她们两人却是“半年前早已搬走的前租户”,因为房子迟迟未能出租的,而理所当然招来了游手好闲的流浪汉,意外死在房中。
搬走半年的前租户,空置半年的房子,意外闯入的流浪汉,和非人为的死亡。
一环扣一环,精心策划,简直看不出任何破绽。
只除了一点。
“是在搬走半年之后,赵思和少芸又一次把流浪汉带回了这套公寓,再把他饿死在里面的吗?”小海轻轻问茉莉。
不,不对。
不可能是这样。
如果赵思和少芸已经将流浪汉带走,为什么不选择一个随便什么地方,深山野林也好,悬崖戈壁也好,让他困在那里腐烂呢?
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把人带回来到这间房子里腐烂呢?
除非……除非破秽符已经将这个人困在了房间里。不仅仅不能离开……
也一样……不能被人带走。
茉莉轻轻抽了口气,眼神清明:“赵思和少芸,只是名义上的搬离了你的公寓。而这个流浪汉,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这间房子,直到半年之后,足够洗清赵思可芸嫌疑的时间过去之后,他才终于“恰到好处”地死亡,并且被发现了尸体。”
小海像被冰水兜头浇下,一颗心却火热得像能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流浪汉在这里居住了整整半年,却从来都没有被人发现。
“李凯华早将钥匙交给了中介,来来回回那么多人看房子……”小海声音低沉,站起了身,“问题出在中介身上。”
那个来带客户“看房子”的中介。
小海拿起电话,一秒都不犹豫,拨给了李凯华:“兄弟,当初说服你把钥匙交出来,又替你带客户看房子的中介叫什么名字,你还记得吗?”
李凯华的声音闷闷的:“这都过了多久了,早不知道了。”
他坐起身子,努力在脑海里搜寻者回忆。记忆中那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一口一个“哥”叫得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