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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奇幻玄幻 > 修无情道后我飞升了 > 分卷(17)
  虽然死去,可致死都爱着玄柘。可如今的周峰,已经成为了青年,你小时候喜欢玩泥巴,你长大了还喜欢吗?
  他参透道法,和大世界的修行,有了共通。
  他可以看透懵懂,把高高在上的师尊,当成镜花水月的一场梦,爱恨皆空。
  这只是少不更事的情窦初开,白月光的存在,本就是不可捉摸,也无法触碰到的,能够碰到的月光,怎么可能还是月亮?
  谁能想到周峰竟然可以摘星揽月。
  他也受够了,玄柘此生的无趣和板正,尤其讨厌说教。
  在漫天盖地的传言里,玄柘镇定如初,轻轻的喊他。
  小周。
  而周峰,背过身去,一步一步的远离,百年未曾回过沧溟山。
  有关周峰的传言一直也没有断。
  玄柘听说。
  终于,也有某个可爱如兔的小小少年爱上了成熟的周峰,甘愿为他哭,为他笑,为他连性命都不要,像是当年,义无反顾爱上玄柘的年少自己。
  一开始,周峰拒绝。
  可是,可是,他摘来天山梅花只为周峰一笑,满身伤痕烙印,只求一个眷恋眼神。
  周峰心动了。
  呵,周峰说,对他才是天缘眷侣,我只不过是懵懂不可追的月。
  玄柘当受锥心之痛的,可过了这么多年,谁又知道,爱是什么东西,三次渡劫,三次失败,他即将命不久矣,可叹周峰却变了心。
  不过是变心而已。
  玄柘剑君,三千年证道。
  大道无情,一剑肯破天。
  再见,又是白雪纷飞。
  仙人飞升,天地同贺,他该来的。
  周峰站在一树梅花下,望着高高在上的神仙,眼是无情眼,心却含着天地慈悲,也只有他知道寒冰融化后,凝结成水藏在那双眼睛里,是多么好看。
  尤其是那年那月那日,玄柘的瞳仁里,只装着一个自己。
  仙人已飞升。
  「周峰哥哥」那个传闻中的兔子少年跟在周峰身后,局促不安的叫他。
  只换来黑衣刀客不耐烦的一个字滚。
  已经成熟了的少年,该是男人,本该放弃了师尊的小小少年,脸上满是落寞。
  周峰狼狈的挪开视线,又步履蹒跚回过身,他一直走下去,像是要走到世界尽头,一个没有玄柘的尽头。
  他怎会爱上旁人,别人给的花花草草,怎及师尊一笑。
  不是利用也不会利用,他只是觉得自己不配,不是不配相爱,是不配用百年,去换一条仙人的命。
  之前不是不懂,只是总想着还有转机,如今事到临头,才发现,除了分开,竟然别无选择。
  玄柘瞧见那兔子少年自导自演一场戏,又听那漫天飞舞的传言,周峰只是将错就错,也未曾解释,师尊误会自己不爱,也好过因为爱,就这么去死。
  你该一直高高在上,我当微如沉泥。
  你该大道登顶,受众生敬仰。
  三千年,当真镜花水月,南柯一梦。
  周峰受仙人恩惠,怎能贪图红尘百年,拖累师尊此生,魂飞魄散。
  他躺在一株桂花树下,疲惫的陷入睡眠,几瓣花簌簌下坠,铺了满身,落在他的发间。
  小周,你的刀。玄柘蹲下身,将刀放在他的身边。
  总说这天地间没有一把适合你的刀,如今我去那刀冢瞧了瞧,地势养刀,三千年,也足矣将它炼制的数一数二了。声音还是温柔,同之前一般无二。
  周峰惊愕的睁开眼,看向玄柘,剔透的眼珠黑白分明,干净的一如初见。
  仙人目光深邃,不可见底,他把目光放在周峰身上,却像是瞧着别的人,玄柘本不愿过多解释,又不忍心,哪怕这个小世界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周峰,他也舍不得让占据周峰的一部分,如此神伤。
  你知道轮回吗?
  世界周而复始,也许飞升只是破开迷局里的一把钥匙,可是在那个迷局里,本身就有无数道门。
  你不是你,我也不是我。
  无情道,也不是无情道。玄柘俯下身,轻轻的,吻了他的额头。
  作者有话说:
  这个小世界写起来应该很长很虐的,害。但是我觉得假如这一章卡在周峰变心会挨打,呜呜呜。
  文章主线悄悄的露出了小尾巴。
  我知道有些读者感觉有点乱,但是真的有伏笔哎。
  明天上午有事,可能会晚一点更。
  第27章 蓬莱大荒(九)
  雨乡
  据说天地苍茫,最初的最初,天地本身就是一谭搅和不清的浑浊「气运」,这些气运在开枝散叶的时候,造就的世界,也有大小之分。
  运气好分的气运多的,成为大世界,比较倒霉,分的少的,便是小世界。
  大世界的天地法则趋于完善,而小世界的天地法则有漏洞。
  玄柘是大世界的仙人,纵使进入小世界,此身的气运也不会改变,这回入的大荒小世界又相对完善,才提前得道飞升,突破仙人进小世界需得压境的规则。
  无情道是假,只有假装断情绝爱,和周峰一拍两散,才能骗过这方小世界不算怎么聪明的天道,换来大道登顶的机会。
  玄柘以己身飞升的灵气滋养枯竭的刀冢,抽回已经散落的记忆和神志,又孕育出藏锋已久的某刀碎片。
  第一世的时候,玄柘灵识被掩埋的彻底,没有泄露丁点儿,凡人心智,凡人身躯,复国的念头压垮了他,才导致,玄柘负了第一世的周峰。
  第二世的瓶颈松动,却毁在了某刀碎片尚未出世,功亏一篑,周峰也因此而死。
  第三世,精心谋划那么久,好在总算没有出错。
  好不容易周峰还爱他,玄柘怎么舍得因为那些从不存在的误会,与他分离。
  师尊?周峰双眼满是迷茫,他拿起某刀,熟悉的触感,带着灵魂都战栗。
  这把刀刀身厚重,刃却很薄,刀柄缠着红绳,磅礴的灵气蒸腾,熏到他的眼眶也雾气朦胧。
  玄柘轻轻叹一口气,低下头,同他额头相抵。小周,你不懂,这没什么,你也不需要懂。
  你原谅我?原谅我自作主张,离开你百年。原谅我任那些谣言甚嚣尘上,哪怕伤害你,让你绝望断情也无所谓?周峰恍惚的自我诘问。
  本身你就没错,有什么原不原谅的。玄柘含笑,他抬起周峰的下巴,低下头,用两片嘴唇碰了碰早就想吻的地方,分离百年,实在是想念的很。
  我同那个人,百年没说几句话。周峰含糊的解释,他现在脑袋很懵,像是飘在云端,脚下也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被大运气砸中,整个人都很晕。
  嘘,别说话。玄柘揉乱了他的头发,眼眸里只倒映着周峰,还有三天,周峰也会飞升出境,他们就要离开这里了。
  此飞升算不得大世界的飞升,小世界的圆满只能足矣突破界限,回到他们所在的大世界。
  三天时间,弥足珍贵,玄柘自当好好珍惜。
  再说姜姚,她本来掉到的小世界应当是和周峰玄柘同一个,没有红线,也没什么好气运,身上满打满算只有个神兵霜雪,也没能和玄柘周峰他们碰见。
  霜雪是神兵,神兵有灵,幻化出的灵被小世界辨认不清,也当做什么大世界的地位尊贵跑来游玩的贵人扔进了轮回台里,有了身份。
  姜姚被扔到人间,成了个普普通通的小丫头。
  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丫头,本该顺顺利利,无波无澜的度过此生,可她在还扎着两个羊角辫儿的年纪,就碰上了最最不普通的事。
  像碰上抢钱的痞子这种事儿在生命里都算天大的值得一辈子烙印阴影了,更何况在抢钱的时候,还蹦出来个长的好看的剑客救了她。
  姜姚脸蛋儿通红,两颗眼珠里卧着清泉,轻轻一眨,那泉水就泛起了涟漪。
  她探出舌尖舔了舔嘴上的干皮,红润润,小声喃喃的道谢。谢谢
  那白衣侠客赶的匆忙,兴许都没瞧见她,救人也是顺路而已。
  他只侧了个身,从喉里滚出声懒洋洋的笑,留下的只是背影。
  翩翩君子,举世无双。
  姜姚冷不丁的就想起这八个字,是隔壁的舞娘经常念叨的的两句话,盼望着有个君子能把她从红楼里赎回去。
  英雄救美是姜姚常听的画本子,她想,白衣侠客是君子,是英雄。
  她要学以身相许的白娘子,不做沉百宝箱的杜十娘。好像从那天起,姜姚长大了,再也不会梳羊角辫儿,也学着在鬓角处别上朵廉价的珠花。
  姜姚姑父的父亲是县令,凭借这不远不近的关系,她绞尽脑汁的打探到那白衣侠客的身份。
  据说是京城里来的大户公子,十万个姜姚都比不上的那种大。
  如果是富贵,那大户人家的姑娘会不会可以在头上别满头的珠花,饭时可以吃两个白面馒头,不,可以吃五十个。
  姜姚在脑海里慢慢的想,认真的想,想到一半才沮丧起来。那么大的人家,那么好的公子,怎么会娶她。
  小丫头,在这做什么。冷不丁从树上传来一句话,吓得蹲在地上边抠蚂蚁洞边发呆的姜姚摔坐在地上。
  是不是只要想他千千万万次,就会真的梦想成真。姜姚傻愣愣的盯着躺在树上的人,玄色的衣衫从树上坠下来,当啷着块六角的剔透玉佩,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但是一看就价值不菲。
  想想你。姜姚实话实说,脸颊红透。
  哦?那人起了兴致,目光诧异,从树上跳下来,认出这是前些日子随手救下来的小姑娘。
  你你叫什么名字。姜姚低着头,蚊子哼哼般哼出声。
  雨乡。
  她还没来及抬头,声音就已经远去了,又是背影。
  怎么会有姓雨的人呢?
  一年后,当朝左相触怒龙颜,被贬到犄角旮旯的小县城里当县令。
  姜姚又见到了他,雨乡。
  小丫头。她看雨乡那张脸,认真仔细的盯着,眉目如画,几乎走了神。
  啊?雨乡看呆愣愣的姑娘,张着半个嘴巴,灵动的眼睛里都是迷茫,跟着笑了。
  姜姚觉得这一笑,她的心出了点问题,好像跳了出胸腔,又好像消失。
  新任县令是个长得俊朗的书生,没准儿是刚上任的探花郎来这历练的,后来姜姚才知道原来是那个被贬的左相。
  姜姚姜姚,我和那个呆子谁好看?雨乡一直管那县令叫呆子。
  姜姚羞红了脸,小声的说。你好看,你最好看。雨乡就满意的哼声,带着她去看烟花。
  雨乡经常莫名其妙的失踪几天,再突然出现,有时带着满身的伤,有时没有,不管有没有受伤,总是会回来找姜姚的。
  姜姚每次都红着眼睛给他擦药,泪珠稀里哗啦的滚在脸颊,雨乡这时候就笑,促狭又得意。
  镇北大将军蓄兵谋反的消息传来,举世皆惊。左相和皇帝亲如手足,怎么会真的割袍断义,不过是演给外人的一场戏。
  镇北大将军以边境为起点,画了个圆,囊括边陲小县,占据一方,时刻准备起兵。而左相来姜县,是为了搜集证据,也是为了提防。
  和镇北大将军有牵连关系的人都下了狱,京城都有「大户人家」落网,而姜县不过是百县之一罢了,屠姜家满门也只是杀人万千中的其中一户。天子一怒,伏尸成血海。
  姜姚,快逃。她的英雄带着满身的血痕,从狱中把她救出来。
  你呢?姜姚目光澄澈,问他。
  等我十年,去找你。雨乡目光深邃,看她的那一眼,盈满了绝望和深情。
  姜姚看不懂,小丫头笨的很,记性也不好,不出三年,就会忘了他吧。
  然后,好好嫁人。
  姜姚乖巧,只会听话,怕给他惹麻烦,雨乡说什么就是什么。
  姜姚跌跌撞撞的跑进约定好了的树林,被接应的人送到天涯海角的某个地方,隐姓埋名,就此生活。
  镇北将军诛九族,最为可惜的就是他家小公子,惊才艳艳却无心朝堂。
  将军出事的时候在游历江湖,明明躲过一劫,却半路回返。
  姜姚苟且偷生,雨乡却一直不曾来找她。世界那么大,她卑微如蝼蚁,就算有人踩上去,也不是因为故意,不是因为瞧她不顺眼,而是因为人在行走时不会去查看脚下是否会有尘埃。
  雨乡,雨乡,可不就是一场雨一场梦,乱了她的心,等太阳升起,水分蒸发什么都不剩下,镜花水月都成空。
  聪明人会从梦里醒来,但姜姚比较笨,她花了十年时间,不过是让自己更加沉沦。
  这十年里,她竟然真的以为自己可以扭转乾坤,等到心心念念的少年郎。
  雨乡
  姜姚什么都没有,还能留在她身边的,只有那枚六角的玉佩,偶尔在姜姚好梦的夜晚,闪烁着莹莹的光。
  她不曾知道,也没能醒来。
  雨乡一直都在,从未离开。
  作者有话说:
  周峰:我什么都不记得,你不要骗我。
  玄柘:好的好的,你是我老婆。
  雨乡,是霜啦,霜雪。感谢在20210716 21:00:0220210717 20:38:1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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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章 蓬莱大荒(十)
  三日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为何轮回有尽头,为何成仙之人却不像古籍中所写,可以纵横万千小世界,可以塑拟一界,又为何这举世只有他和玄柘是特殊?
  旁的或者凡人,或者精怪,乃至是得道就差临门一脚飞升的半仙儿,也不曾摸到飞升门槛,或者有什么特殊门道。
  但是玄柘是前些天飞升的仙人,虽有三世情劫,相比那些活了多少年的老妖怪也还算轻易。
  至于自己,那就更简单了,玄柘飞升后,扔给了他一把莫名熟悉的刀,在那把刀的加持下,几乎是只要周峰想,他就能立刻飞上去。
  飞升竟然如此简单的吗?
  像是决定今天吃个西红柿炒鸡蛋还是糖醋里脊一样,没有任何的挑战性。
  三日之期未到,正值金秋,那棵往日里象征着折磨与伤痛的月桂树也绽放无尽的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