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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奇幻玄幻 > 修无情道后我飞升了 > 分卷(6)
  关心则乱,玄柘一剑扫开四周的碎片,残留的势不小心割断周峰半截衣袖,脆弱的布料又被绞成屑。
  作者有话说:
  原创不易,辛辛恳恳的改一点,改一点,早起的读者应该看到过是如何如何,一点点的修文的。
  历时半年多,我终于签约啦。
  感谢一直一直蹲守的读者,id含「臣」的那个读者,谢谢你一直以来的支持,给我坚持梦想的勇气。
  也谢谢其他的,现在正在读我书的读者朋友们。
  第9章 上林苑(五)
  吱吱
  你没事吧?玄柘守在周峰前头,细心的击落飞向他们的碎片。
  玄柘烦得要死,干脆撑起一道结界护住他们,转而眼巴巴的骚扰周峰。
  周峰不理他,他就自言自语。
  也不知道这条隧道通往哪里,去往什么时间,不过小周,我会保护你的。
  刚才没和你相认是因为,我身份牵扯太多,怕别有用心之人对你不利。
  后来相认是担忧你有危险,那头麒麟
  算了不提它。玄柘不知道和那麒麟有什么矛盾,说到一半又顿住。
  我相知后,当互为知己,我从未骗过你。
  我犯错之后,就离开过那竹楼屈指可数的几次,这次遇见你,当是难得。
  小周,你不要生气了。
  临到末了,玄柘的声音低下去,情绪听起来很是难过,剑仙该是冷冷清清,是供在画像上的人物。
  可周峰却能看见这风光霁月,宛如高山之雪的人物,垂下眼皮,露出上头的那颗小痣,眼眶甚至有点泛红。
  周峰最是心软,见不得别人示弱,冲他撒娇,旁人和他打交道不多,不能够利用这个弱点。
  可这玄柘恰到好处的捏住了他的心脏。同样,周峰也不太会终结这种意义上的小别扭,只好偏过头,不去看那可怜兮兮的剑仙,干巴巴的道。
  不要叫我小周。
  这就算和好了。
  苍白大雾茫茫一片,没有尽头,像是跌入混沌里,细小的雾气凝结成冰晶,悬在空中,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遥远的的地方有一片桂花林,簌簌坠落无数桂子。
  小周?
  小周,别闹了。
  玄柘瞧不见想见的人,原本眉眼间备好的笑意尽数收敛,瞳仁里像凝结了千年的寒冰,是死水幽谭,波澜不惊。
  玄柘纤长的睫毛颤抖着抬起,放眼这片桂林,心下疑惑,再顾不得翩翩然的做派,挥袖行三百里,才发现这个地方是有界限的。
  有个白胡子老头正靠在树下打瞌睡,眉心正中一团柔和的灵力随着他的呼平稳吸跳动。
  轮回之境。
  轮回之境是各个小世界之间的交接地,每个轮回之境的尽头都有相应负责的半仙守护。
  众人求长生,有些时候并不能如意,飞升太难,驻守轮回之境也算一种选择。
  只是倘若在这种荒无人烟,时间仿佛静止的地方待着,还不如死了。
  玄柘屈指弹一指风击在那老头脑门上,那人才慢慢吞吞的醒过来。
  送我入小世界。玄柘束手,立如山间松柏,命令道。
  老头半梦半醒,似乎没看清来人,眼角还有睡醒后的晶莹黏液,敷衍的摆一摆手。
  不行的,不行的。说到一半像是猛然惊醒,混浊的瞳仁里满是震惊。
  这世界竟然真的有了神仙?!
  玄柘太过担忧周峰,不耐烦又强行压着性子。把我送到小世界。
  剑仙有所不知,在下驻守的是上林苑的小世界,其中盘综复杂,涉及时间流转,有了过去才有现在。
  老头用复杂的眼神看着玄柘,顿了顿才又讲。
  您要找的人和这上林苑的圣兽密切相关,可以说是这上林苑的主人亦不为过。此前没有神仙进入下级小世界的先例,上林苑的小世界不过是一段旧日光阴,怕承载不了您的蓬勃仙气啊。
  几乎说到最后,可谓语重心长,老头腰弯的很低,头垂在胸前,是谦卑的态度,可他的脚下法阵闪烁,极快的隐藏在地面之下。
  玄柘漫不经心的横剑,看似是在瞧他的坚刃,满不在意老头在讲什么,准备做什么。
  木石剑是本命剑,名字也是拆的「柘」字,取木石二字,锋芒内敛,是天下位于前十的好剑,吹毛可断,覆手又可杀人无数。
  剑仙勾了勾唇角,老头却在这如旭日春风的笑意里,把头压的更低,他听见那翩翩剑仙笑出声,温柔的问。
  如果我偏要进去呢?
  不要为难在下,我
  这句话戛然而止,老头震惊的发现身体被蓬勃的剑气粉碎成一团血肉,唯有精神的支撑才勉强维持。
  你,你可是天下唯一的剑仙!
  那老头颤抖着手指,鲜血滴滴答答沿着手背上鼓起来的筋脉往下滴,震惊于天下真仙,竟然也能出手如此狠辣的杀人。
  玄柘似乎是等的急了,骨节分明的手里握着剑,他向左偏一偏头,饶有趣味又兴趣盎然的听着濒死之人的指责。
  哦?那又如何?
  他的血甚至都没脏了木石剑,玄柘垂着眼睫嗤笑,如今什么东西也敢在他面前作妖了么。
  当年那人还在的时候
  就有那么不长眼的东西挑衅周峰,虽然周峰自己有能力又厉害,可本人性子佛的狠,懒得在意这些有的没的。
  周峰的世界里,除了刀,就只有玄柘。
  挑衅周峰的人,他自己不屑于出刀,而玄柘当年也并不在意,周峰应当是受了许许多多的委屈。
  一想到这里,玄柘的眼神又悔痛几份,捏着剑的手恨不得把木柄握碎。
  这轮回之境有些古怪,倘若要进入,就得把人的记忆涤荡干净,留下空空荡荡的皮囊和影子,改头换面也换个身份。
  神仙并非不能进去,只是要是进去了,得同凡人一样,修为全无,记忆空空。
  从古至今,怕是没有已经站在那个地方的人,会做出如此牺牲去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世界。
  来到小世界的人们,与其说是来到一个新地方,不如说他们像是重新投胎了一回。
  毕竟,倘若在小世界死了,那也是真的死了。
  真好,他又能再次和那个人初见,相爱,然后可以白头到老。只不过,这次他一定会先爱上周峰。
  玄柘轻松又惬意的想。
  可惜仙人也不能未卜先知,大梦一场,梦里的真情,怎能作数。
  上一辈子无情道是他,这一世无情道是周峰。风水轮流转,总轮上这剑仙的倒霉时候。
  玄柘翻了轮回之境的书录,得知上林苑小世界关乎一个朝代的灭亡。
  上林苑中有六个小国家,楚国为尊,五方朝拜,那头麒麟便是楚国的护国神兽。
  居安思危总在书里说说,又有几个人肯在甜梦里去思索梦魇呢。
  安逸的久了,就容易懈怠,生蛆腐烂往往从根里开始,一直绵延到这棵郁郁葱葱大树的冠头,朽透原本生命力顽强的树木。
  周峰托生成为了楚国文臣之子,生于盛世的末尾,此后遇见阳光的每一天,国力都在衰退。
  怎能忘记你的刀,怕是日后知晓这一切又要同我闹。玄柘苦恼又甜蜜的想,周峰向来爱刀如命,上一辈子玄柘没能为他做什么,干脆这次就生在江湖里,好好替周峰护着他的刀便是了。
  终也化成流光,随着去了。
  朱颜碧瓦,点兵也能作笑谈,烈酒入喉,当今楚国的圣上一醉不醒,美名自称为是「团攒千古风流」,传出去殊不知是别国的笑话。
  楚王有个当时一起打天下的好兄弟,说是一同出生入死过,交情深的很,无非是孤家寡人当久了,往自己脸上贴金,做出一副情深义重的样子。
  呸,什么兄弟,怕是狐朋狗友。民间百姓可不敢当面骂,最多不过偷偷说。
  金銮殿上,皇帝却是「风流倜傥」,衣衫不整的在上朝,手里拎着几壶塞外烧刀酒。
  古来兔死狗烹事多矣,朕最是看不上这种腌臜事。楚王甩着袖子,要加那布衣的官职。
  朕偏要论功行赏,偏要赠你万户侯!这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随你挑!朕无惧你功高盖主!
  金壶酒尚温,是百年酿,余香可绕梁,酒是好酒,可这皇帝把金銮殿当成酒宴的厅台,委实上不来台面。
  他斜倚美人怀,里头点的香穿透屏风,又弥漫过软塌
  布衣,布衣怎么了,此是寒门忠骨,朕与他有铜板之恩,推心置腹的时候亦有之。结拜兄弟,就该生死与共,肝胆相照,又怎怕他拥兵自重?
  台下有老臣前来劝慰,表示不妥当,那楚王就这么醉着回,还把忠于朝廷半百之年的傅斌丞相投入大牢。
  可他,是佞臣呐。
  周青山也就是这个小世界,周峰的父亲唉声叹气叹一句,佞臣。
  虽然周青山是在不惑之年,就乞骸骨告老还乡,这个年纪虽然还小,但昏了头的皇帝巴不得走的人越多越好,少去烦自己。
  周青山左右是无用,闷头读书的傻书生,只得把救国的希望寄托在自己刚满八岁的孩子身上。
  君难测,雷霆可降于昼夜,赤血碧心亦有落于尘埃之时,你当如何?
  烈日当空,年少正娇,铁打也无法凿碎钢直的脊梁,周峰就双膝跪于祠堂周家列祖列宗前,一字一顿,誓言铿锵。
  自当为国,为民,为天下。
  好孩子,狱门腌臜,如何住得肱骨之臣,朝堂金碧,佞臣奴颜媚骨,这世道,不公。周青山闭上眼睛,满面沉痛。
  我定入朝堂,父亲,您宽心。
  周峰斩钉截铁,一字一句,他迟早要榜上有名状元郎,要救这破烂不堪的国。
  他要河清海晏,举世平安。
  让那些奸佞之臣通通入狱,让那些贤良之臣都有书可揍。
  要四海清平,相邻小国不敢越雷池半步。
  要安居乐业,百姓和乐安康,粮食丰年久,稚子读书多。
  当日夜晚,有一只刚出生的四脚小兽颤颤巍巍的缩在周峰房间的暖炉旁。
  它瞧起来可怜极了,正值寒冬,被泼了满身的水,冰凌在外头凝结,周峰进来的时候,还有一半的冰碴子没化干净。
  哪里来的四脚小兽?周峰疑惑,平生虽不喜这种看起来毛茸茸的小宠物,却也狠不下心心将它赶出去。
  吱吱。那瞧不出品种的四脚兽叫的虚弱,像是饿得狠了。
  怪可怜的。周峰随手在它脚边摆了剩下几盘糕,还有水,便去温习功课,不再理会不停吱吱叫的小动物。
  总想把它送走,却总有各种各样繁琐的事情,周峰只知道要读《兵法》《四书》,也没能有时间为它找个值得托付的主人。
  一来二去,竟也习惯了每日读书时候,有那吱吱的声音做伴奏。
  第10章 上林苑(六)
  命数玄因
  周峰想登金科状元郎。
  他的字铁画银钩,文如碧血丹书,五载春秋,昔日里那几多风流意气,被岁月打磨的分毫不剩。
  唯有这席骨血。
  一如年少时,宁折不弯。
  昏庸的楚王在把他祖辈的江山挥霍个完全之前,所幸遇见了良臣入主朝堂,那个良臣是周峰。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他本傲梅梢头一捧雪,何曾浊染薄幸名。
  周峰本不该趟这浑水,可父亲当年郁郁而终。
  周青山知道他儿子有凌云志之力,却无凌云志之心,临终死死瞪着大楚未见破晓的天,嘶哑的嗓子仍喊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
  惟愿周峰能救一救这片山河。
  他除了济世为民之外,别无他路可选,亦余心之所善兮,虽百死,犹未悔。
  当今圣上忠佞不分,只对那如今已是右丞的布衣兄弟青眼有加。
  周峰只得身怀清平愿,却作鬼魅行。
  任由脏污的酱缸把那曾经清名满杏林的书香世家门楣,染个彻底,成为皇帝和丞相二人手里,彼此试探的刀。
  百姓如今都道,楚国朝堂,有两大奸佞。
  一个是平民出身,拜了个好把子,认了皇上当兄弟,升官已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财产不计其数,生平最爱骄奢淫逸,贪图权势。
  一个却是新秀,分明是忠门子弟,却有辱门楣,据说亲生父亲都是被这不孝子弟气死,生平最爱残害忠良,排除异己。
  旁人怎么说,周峰自然不在意,只是他还缺一把,自己的刀,一把可以料理所有腌臜事的刀。
  如今将门子弟多纨绔,好不容易有个能上称卖上几两的,也不屑于和他同流合污,再有甚者,早就成为皇帝和右丞的走狗。
  周峰只好把目光,放在了庙堂之外。
  据说,江湖中,有个抱刀耍剑的侠客,武功排当世第一。
  玄柘此人,总流传他的传说,却谁也没能见过其人,因为见过他的人都死了。
  这个生于大楚,长于江湖的侠客很奇怪,虽然用的是剑,却怀里永远抱着一把刀,名为「某」。
  某刀是一把不见血的宝贝刀,受法于宝青之虚,以水火之齐,五精之陶,用阴阳之候,取刚柔之和,最后又滴了玄柘的血,据说是有灵性的。
  有灵性也不顶用,反正玄柘也不曾用。再者,江湖传闻,周峰不知道能信几分。
  玄柘是个向来讲道理的人,头脑像是缺根弦,自打出生来没见过爹娘,不曾有过亲朋。
  在山里土里,江里湖里摸爬滚打到如今江湖一霸,谁也不相信,只信他那把有自己血脉的刀。
  许是命途薄弱者,便会格外在意血脉,谁同他血脉相连,无论是人或是死物,皆为亲友,人怕是没有,也只好守着自己的刀。
  某刀是玄柘的亲友,每每相谈甚欢之时,以酒浇刀,便起争鸣之音,刀身轻轻颤动,就挽住了朦胧树林里流淌下来的月色。
  余晖的尽头,有个清秀的小郎君横在那里碍眼,柳青的衫,血如丹阳。
  那个小郎君,是周峰。
  周峰定好了万无一失的策略,又密谋三月之久,布下千余人去打探玄柘的行踪,总算没有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