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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综合其它 > 重生学霸之路 > 第54节
  顾望舒的理解让沈旭辰一连几天都心情好到飞起来。欧阳煦偷偷拍了几张沈旭辰面带微笑看书的侧脸,故意加了光晕,p得模糊一点了,然后发到了校内bbs上。他是用马甲号发的。结果蜂拥而至的妹纸很快就把欧阳煦的马甲给掀开了。作为沈旭辰的室友,欧阳煦一下子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吓得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再上论坛。
  经这一事,霍凯忍不住嘲笑欧阳煦说:“平时人模狗样整得和个精英似的,动不动就说要出去邂逅妹子。结果现在妹子们都抢着加你校内论坛账号了……你倒好,跑了!你这不是叶公好龙吗?!”
  再过了几天,私家侦探关于席远征、汤书鹤和汤明明的调查终于到了沈旭辰手上。
  汤明明没什么好说的,他连同他亲妈在几年前被汤书鹤设计赶回乡下去了。看在汤明明是自己唯一儿子的份上,汤爸每个月给他们母子打点钱。除了衣食无忧,汤明明根本借不到汤家的人脉,没有人承认他是汤家的少爷。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养成了极度骄傲却又极度自卑的性格,每天卯足劲儿读书,就想要让汤爸后悔,想要逆袭成为人上人,然后对汤书鹤母子打脸。
  汤书鹤一直很张扬。她和席远征其实已经订婚了。她自我感受良好,觉得已经把席远征绑在了自己这条船上。不过,汤书鹤依然对席远征身边的人严防死守,尤其是男的。因为,她知道席远征喜欢过男的,也就是那个同一高中被汤书鹤逼得退学的男生。她很自信,大概觉得要是没有男狐狸精勾引,席远征就不会再喜欢男的了吧。
  汤书鹤这个人其实没什么头脑,席远征足以把她哄得团团转。她看似把她爸爸交给她用来练手的公司打理得不错,其实都是席远征在背后拿主意。不过,汤书鹤唯一的本事就是会哄她爸爸,可怜的汤爸明明做生意时挺精明的,在女儿面前却屡屡犯蠢,估计真以为自己女儿是商业奇才,以为自己的准女婿是高材生书呆子不理俗世。
  席远征家境不好,父早逝,母亲也在几年前去世了。他是被母亲拉扯长大的。但他的母亲脾气不好,因为生活压力逐渐学会了嗜赌酗酒,还打孩子,所以他的童年是在家庭暴力中度过的。在外人看来,席远征品学兼优,长得好,脾气好,能力好。能让大部分人对他抱有好感,这也是他的能力了。私底下,席远征是某同性sm俱乐部成员,有轻微暴力倾向。汤书鹤并不知道这一点。
  值得一说的是,席远征和汤明明竟然有联系,而且他们的关系看似还很不错。在席远征提示下,汤书鹤眼中被放逐的不值得一提的汤明明最近开始暗搓搓地刷汤爸的好感度了。
  沈旭辰看完这些资料,就立刻销毁了。
  沈旭辰现在不打算做什么。他不是圣母,上辈子莫名其妙被汤书鹤杀了,他心里不可能没有愤怒。但是,他不愿意把自己变成和汤书鹤一样的人。既然你看不起那些很low的人,那何必为了报复他们把自己变得很low呢。所以,他暂时不打算做什么。
  沈旭辰在等待机会。哪怕有他重生的蝴蝶翅膀,该作死的人还在作死。他会等到一个合适的机会,然后一击必中。
  第112章 好运气
  这日,又是一节大课上完,沈旭辰抱着课本拿着水杯走出了教室。大课学生多,一下课,大家出教室门的时候,总会你挤着我,我挤着你,被迫推人或者被推。沈旭辰不太习惯人挤人的感觉,因此每逢下课时,都会在座位上继续留一会儿,让别人先走。等到教室中的人走得差不多了,他才会起身离开。
  “嘿嘿,沈旭辰,我在这里!终于等到你了!”一个衣着介于非主流和城乡结合部之间的男生对着沈旭辰使劲挥手。
  沈旭辰朝这个男生走过去:“窦天真,你怎么来了?来之前也不给我个电话,要是找不到我怎么办?”他知道窦天真身上挂了程以华徒弟的头衔,因此爱屋及乌,对这孩子的观感还不错。当然,前提是不考虑其审美——毕竟这孩子最爱非主流啊,沈旭辰真心欣赏不来。
  “嘿嘿,山人自有妙计,我当然知道该上哪里找你。”窦天真洋洋得意地说。
  沈旭辰不解。
  窦天真不卖关子了,笑着解释:“你该有些身为名人的自觉了!你的课程表在网上全部搜得到。课程表上不光有课程时间安排,还知道你在哪栋教学楼的哪个教室上课。我搜了一下,就知道该在哪里等你了。你这种好好读书的学霸,总不会逃课吧?”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觉得有些囧。
  窦天真看似没心没肺,倒是挺细心的。他特意挑了沈旭辰今天最后一节课下课后,过来找他,并没有耽误沈旭辰学习。沈旭辰便主动说:“都这个点了……你应该还没吃饭吧,我请你吃饭。”
  “啊,怎么能让你请呢!我有事情拜托你,应该我请你吃饭才对!”窦天真急忙说。
  就凭我是你师娘,也应该是我请你啊。沈旭辰在心里默默地说。他不纠结着谁请谁吃饭的问题,一边领着窦天真朝教学楼外面走去,一边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窦天真急忙说:“这不是……我最近一直没联系上我师父,打他电话一直都是无法接通。我就琢磨着,你和我师父关系好,所以打算问问你,你能联系上我师父吗?”
  “你找程以华啊?有什么事情?”沈旭辰停下步子,看向窦天真。
  窦天真是个直觉惊人的家伙。在他看来,师父明摆着是很重视沈旭辰的,因此一些事情告诉沈旭辰并没有什么关系。于是,窦天真老老实实地说:“还不是姚俊那边搞出来的破事。他堂妹叫姚芳菲的那个,不是喜欢师父吗?我都和姚俊说了多少次了,知道他不想得罪自己的堂妹,就叫他干脆别插手。可他偏偏不信邪,上次我们几个人聚会的时候,他就把姚芳菲带过来了……再这么搞下去,这朋友真是没法做了。”
  沈旭辰当然记得姚芳菲。这妹子是个白富美,个人条件、家庭条件都挺好的。要不是她看上的人是名草有主的程以华,沈旭辰或许会觉得被她看上去的人运气挺不错。但说真的,没有人喜欢别人觊觎自己的伴侣并付诸于行动,沈旭辰不动声色地问:“怎么了?他们最近又做出什么事情来了?”
  “我师父那样傲气的人,是能够被人操控的吗?姚芳菲什么都不知道,却已经说动她家老爷子了,打算由两方家长出面,让她和师父交往试试看……姚俊也没把我们当朋友,姚芳菲和他关系那么好,我就不相信他不知道姚芳菲的打算,但他偏偏什么都没说。要不是我机灵……哼,到时候师父被人卖了都不知道!”窦天真不太高兴地说。
  沈旭辰仔细回想了一下程以华在女生面前的表现,好奇地问:“话说,姚芳菲到底喜欢程以华什么啊?我觉得,程以华不像是那种会讨女生喜欢的人吧。”说真的,在沈旭辰和程以华两个人中,明明沈旭辰的追求者更多,不过沈旭辰一直特别注意分寸,从来不会给人暧昧的暗示。程以华……就算了吧。
  虽然程以华有颜值,还很壕,但他在女生面前那种“目中无人”的表现总是特别欠揍。哪怕程以华不是故意的,也少有女生受得了他的忽视吧?姚芳菲条件不差,身边应该不缺男孩子追啊!她怎么就偏偏看上了对她不屑一顾的程以华了呢?
  窦天真翻了个白眼:“我师父那么优秀,那些女人又没瞎,喜欢上我师父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你知道我师父手里捏着那个网站,京城多少世家中的老头子恨不得把他抓回去当女婿、孙女婿?”他的话当然是夸张了的。不过,的确有很多人看到了程以华身上的价值。那些人看到的不是网站本身,他们是在程以华身上看到了一种战略眼光。而这正是程以华让人觉得他不容小觑的地方。
  哼,明明提供创意的是沈旭辰,虽然沈旭辰认为这是自己借了重生的优势,因此不敢沾沾自喜。
  沈旭辰满头黑线。所以,其实不是姑娘们看中了程以华,是姑娘们背后的家族势力看中了程以华吗?想起程以华很久以前说过的话,沈旭辰问:“程家不是已经有程秀妍女士选择联姻了吗?难道程老爷子还会逼迫程以华娶他看中的女孩子?”
  窦天真用一种“你太天真了”的眼光看着沈旭辰,说:“为什么你会觉得家族中有一个人联姻就够了?再说,要不是我看师父真的不喜欢姚芳菲,永远不可能接受姚芳菲,我还觉得姚芳菲挺不错的呢!说不定姚家的长辈到时候顺嘴这么一提,程老爷子一看姚芳菲,哟,这闺女长得不错,知书达理,配得上我家臭小子,那就让小辈们试试吧……反正在大多数庸俗的人看来,交往这种事情,男的又不会吃亏!”
  这倒也是啊……华国很多长辈就喜欢乱点鸳鸯谱。
  窦天真继续说:“不过,人都有个远近亲疏,我当然是偏心师父的,既然师父看不上,我就觉得姚芳菲这样死缠烂打不可取。所以,我想要联系上师父,让师父尽早做好准备。别到时候家里长辈突兀一提,师父措手不及,说不定就要闹出笑话来了。”
  沈旭辰看着窦天真的目光更慈祥了(什么鬼!),他笑着说:“你放心,我若是有机会联系上程以华,我一定把你好意的提醒带到。”他是个谨慎的人,他可不会保证自己一定能联系上程以华,毕竟程以华的常规通讯设备已经屏蔽了。
  浑然不知自己已经轻轻松松地把师娘的好感度刷到良好以上了,窦天真还傻呵呵地笑着:“行,你能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总觉得师父解禁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联系你呢。仔细想想,师父是个那么厉害的人物,你也差不多啊……怪不得你们一直很合拍,我觉得师父一定嫌弃别人笨,只有你能跟得上他的思路了。就像正义联盟里的蝙蝠侠和超人是世界第一好拍档,你们也是华国好拍档啊!”
  瞧这傻孩子多会说话啊!沈旭辰十分家长式地摸了摸窦天真的头,说:“你肚子一定饿了吧……走,我带你去吃大餐。你也别和我抢了,怎么说,我也是你师……师、师叔,今天就由师叔请你吃饭吧。”
  窦天真还真没和沈旭辰客气,两个人点了不少东西,最后为了不浪费,他们都吃得肚子浑圆。和窦天真分开后,沈旭辰就直接回了寝室。他其实并没有把姚芳菲那件事情放在心上。怎么说呢,不舒服肯定是有一点的,雄性都不喜欢被别人觊觎自家地盘。但是,沈旭辰却不认为这是一件大事。正如窦天真所说的那样,程以华是个愿意被人操控的人吗?不是!姚芳菲找上家长的行为根本是走了一步大臭棋。
  唯一让沈旭辰担心的就是程老爷子了,这种说一不二的人物……呵呵,日后要是知道了程以华的性向,真是不好说啊。不过,天塌下来也有高个的顶着。对沈旭辰来说,在程以华的那些亲人中,他最看重的是程文化和秦钰夫妇的态度。在程以华的问题上,只有这对夫妻可以让沈旭辰微微让步了……别人,都免谈!
  而以程文化和秦钰的开明以及护崽子属性来看,老爷子若到时候想要指手画脚,他们一定就冲上去了。当然,沈旭辰并不认为自己因此就不用做什么了。他不愿意把所有的问题都推给程以华以及程以华的父母。他会一步步变得足够优秀,变得无可取代,然后让那些反对他和程以华关系的人……无话可说!
  一直等到程以华快要出关了,沈旭辰才透过戒指把姚芳菲的事情告诉他。果然,程以华也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他更关注的是另一件事情:“你是说,顾望舒已经知道我们的关系了,她还想请我们吃饭?”
  “你别紧张啦,悦悦很通情达理的。她不反对我们的关系。”沈旭辰笑着说。
  “我没有紧张。”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见面的时候,我是不是可以叫她姐姐了?”
  “你认真的?我都没当面叫过她姐姐,她就比我大了那么一点点。”沈旭辰说,“而且,你其实比她要大一岁。感觉你叫她姐姐的话,会很别扭啊。”
  “为什么会别扭呢?”程以华说,“我觉得挺好的。她是你姐姐,我叫她姐姐,这样听上去我们就是一家人了。不对,我们本来就是一家人了。”
  沈旭辰忽然说不出什么话来了。程以华总是有这种本事对他会心一击。
  于是,等到见面的这天,顾望舒走进定好的包厢,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眼睁睁看着程以华站起来九十度鞠躬,对自己喊了一声“姐姐”。顾望舒顿时有一种风中凌乱的感觉。
  其实我比你还小啊,小好几个月呢,我一点都不习惯你的殷勤啊,真的。
  其实阿虎都没有这么尊敬地叫过我姐姐啊,真的。
  其实……其实你这么自觉,我都不忍心为难你了啊,我那恶毒小姑子的角色还没上演就宣布夭折了么?
  还能不能一起愉快地玩耍啦?
  第113章 隐于市
  在顾望舒面前,程以华再一次证实了他不是没有情商,他只是在大多数时候懒得和凡人们计较而已。
  哪怕顾望舒是抱着怀疑忧心忡忡而来的,等她离开时,她已经真正接受了程以华和沈旭辰的关系。当然,这和程以华在情感方面的单纯是分不开的。作为一个非常相信自己第六感的人,如果顾望舒没有感觉到程以华的真诚,她也不会认同他们的关系。
  见顾望舒和程以华相处得很愉快,沈旭辰也松了一口气。
  吃完饭,程以华和沈旭辰去宠物中心接robert回家。程以华跟着他的导师以及别的一些什么人去闭关时,就把robert寄养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沈旭辰非常忙,robert又需要少食多餐,他根本没有时间隔几个小时回趟家给robert弄一点吃的。再说,想到robert那么喜欢赖在沈旭辰怀里,程以华也不愿意留着他们两个朝夕相处。
  没办法,程以华作为雄性的圈地盘本能就是这么强大。
  robert脖子里戴着宠物心情转换器,因为要寄养的缘故,沈旭辰就把心情转换的功能关掉了。这样一来,外人还以为robert只是戴了一个能区别身份的项圈而已。robert在沈旭辰面前一直是很乖的。不需要用牵引绳,更不需要用笼子,沈旭辰直接抱住robert,调整了一个让它觉得舒服的姿势,然后和程以华两个人朝家走去。
  似乎恋爱中的人都一样,只要两个人肩并肩地沿着一条路走着,哪怕彼此之间并没有说话,也觉得氛围暖暖哒。
  “这几年你都不用担心,爸爸妈妈已经帮我们打好掩护了。他们对外都说,因高僧算过命,我不宜早娶,因此在我三十五岁之前都不考虑相关事宜。”程以华忽然说。
  太爷爷一家,也就是京城这边的程家,除了太爷爷,其余的人其实并没什么资格过分干涉程以华的婚姻。至于程老爷子这个太爷爷,没办法,他到了这个年纪,颇为相信明理一说,因此高僧算命的理由足以糊弄过去了。
  秦家这边的亲戚都是知识分子,虽说不怎么相信命理这种东西,但他们都比较尊重隐私。既然秦钰这个亲妈都不急着给程以华讨媳妇,别人就更不会说什么了。至于程以华那对住在乡下的爷爷奶奶,也就是程文化的亲爹亲妈,都是属于那种没什么文化但本身比较豁达的人物。既然大孙子不宜早娶,那就不娶呗。这么一来,程以华至少有十五年的时间来对他们潜移默化。毕竟,他现在还不到二十呢。
  而在十五年的时间里,他们可以做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正如程以华所说的那样,如果他们成为了对方身边不可代替的存在,别人又能干涉多少呢?
  沈旭辰忍不住微笑了起来:“叔叔阿姨真是……绝了。”在现在这个社会,三十五岁还单身的人并没有什么稀奇的。
  程以华跟着笑了起来:“他们……他们的确一直很强大。”
  回到家,沈旭辰把robert放在沙发上。程以华开始清理猫碗和猫砂盆。沈旭辰犹豫了一下,说:“我最近一直有个想法……几年后在华国的西南部会有一场意想不到的大地震,人员伤亡惨重,财产损失巨大。自重生起,这件事情就一直存在我的心里。一开始,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拯救自己的同胞们。慢慢的,我有了一些想法。”
  “然后呢?”程以华问。
  沈旭辰组织了一下言语说:“起初的那些想法都不太成熟,比如说提前一个月拼命在网上发帖子啊……或者,如果我到时候能成为企业家了,就组织文艺汇演,把当地所有居民都汇聚到空旷的广场中……可行性其实都不是很高。但是,我肯定不能讲出自己是重生的这个真相……或者,哪怕我说出来了,别人也会把我当成神经病。”
  程以华点点头。
  沈旭辰继续说:“后来,我干脆想,既然我知道会有地震的原因是不可言说的,但就让它变成可以言说的就好了。如果,我们能够发明一种能在地震前感知地震发生的仪器……一切用科学来说话,他们就算不相信我,也该相信科学。”以地球目前的科技水平来看,地震预报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尚无一个国家可通过某种途径或手段来准确预报所有的破坏性地震。但是沈旭辰拥有系统啊!系统中有很多远超出这个时代的科技产品!
  程以华若有所思。
  沈旭辰认真地看着程以华,说:“我打算好好研究这个……我都已经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了,一定能研发成功的。”这是防止那场灾难中出现人员伤亡的上策,若到时候什么都没研究出来,大不了他在用中策或者下策。但他现在想要试试上策。
  “我可以帮你。”程以华说。他对于一切未知的东西都抱有浓厚的兴趣。他对于那些远超于这个时代的科技也抱有浓厚的兴趣。
  沈旭辰走到程以华面前,蹲下,说:“你当然要帮我。我需要你的头脑。”
  被心上人需要,这让程以华很是愉悦。他凑过去,正打算干点什么,robert翘着尾巴从沈旭辰和程以华之间走过。要不是程以华反应快,估计他得啃到一嘴猫毛。程以华像是一位被挑战了权威的父亲,瞪着robert。
  robert满不在乎地喵了一声。喵喵,真是够了,你们别端着我的饭碗谈情说爱啊,先把碗放下啊,我还等着吃呢,喵喵。
  看着程以华和robert又对峙起来了,沈旭辰强忍着笑,把程以华手里的猫碗放在地上,然后牵着程以华站起来,两个人走到沙发前坐下。沈旭辰继续之前的话题,说:“要是我们打算私底下进行研究……我们还得换个房子,然后重新安一套安保系统。”
  他们有很多秘密,不能让外人知道。
  程以华问:“那你有什么想法没?”
  “我们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去京郊,向那里的农民买一块旧住宅地基,自己造房子。二是在高档别墅区内买一栋房子然后重新装修。”沈旭辰显然是早有腹稿,“你以后毕竟不能随便离开京都,因此房子还是要在京都买。”自己造房子当然更和心意一点,但那就不能保证自己的邻居是谁了。在高档别墅区买房子呢,私密性当然更好,但却不能完全合乎自己的心意,还得在装修上下苦功夫。
  程以华是个非常有行动力的人,听了沈旭辰的想法,他直接拍板说:“就在高档别墅区内买房子吧,大隐隐于市。”
  见程以华做出了决定,沈旭辰伸了个懒腰,说:“行,都听你的。对了,你这次有几天假?什么时候走?”
  “三五天时间总是有的……”程以华说,“明天我陪你去上课吧。”
  “嗯?”
  程以华说:“我看别的情侣都是这样的,一起去上课,一起去上自习,一起去图书馆,然后一起去吃饭。”
  “那些小情侣们是比较喜欢黏在一起,但我们是成熟男人啊。”沈旭辰随口一说。想到程以华也许是因为自己太忙而自责,沈旭辰又急忙加了一句:“我这个人比较独立,虽然你没多少时间陪我,但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适应的。事实上,我平时也很忙啊。我们是正经过日子,细水长流挺好的,根本没必要去羡慕别人的轰轰烈烈。”
  “我不是成熟男人,我才刚刚成年。”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
  听程以华这么说,沈旭辰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他的意思,他茫然地看着程以华。过了几秒,沈旭辰才恍然大悟,问:“你的意思是……你想要去享受一下校园情侣的日常?”艾玛,你不是闷骚么,你不是中二么,就这么痛快地承认自己毛都没有长齐,真的没问题吗?
  程以华点点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比正常情侣少很多。我们都没有正经约会过。”
  沈旭辰拍了拍自己的大腿,开着玩笑说:“约会不就是那样么……与其出去人挤人,我还不如和你在家里亲热呢。话说,要不要趴我腿上?平时robert趴在这里的时候,你似乎很羡慕它啊。”
  感觉这个问题的羞耻度略高啊……其实很纯情的程以华在面对突然开始耍流氓的沈旭辰时,有一点点不太适应。但他还是勇敢地靠过去了。如程以华这样一米八多快一米九的汉子当然不能像猫儿一样趴在沈旭辰的腿上,但是这不妨碍他把自己整个人挂在沈旭辰的身上,肩膀抵着肩膀,胳膊挨着胳膊,手掌和手掌握住,十指紧握。
  沈旭辰又觉得自己有些渴了。
  程以华满脸无辜地看着沈旭辰。
  沈旭辰偷偷咽了咽口水,说:“要不要……要不要我教你大人的接吻方式?”这话才说完,他的脸立刻就烧了起来。空气中仿佛炸开了一朵朵的花儿。哪怕是爱情中的老手呢,他在面对自己真正心爱的姑娘时,也会变得像新手一样紧张无措。更何况,沈旭辰虽然是重生的老鬼,他在爱情中却是个彻底的新手。他觉得自己心跳加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