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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穿越重生 > 美人镜 > 第89节
  他本就血气虚弱,这一场话出口,便忍不住低头咳嗽了起来,胸口包扎伤口的绷带亦是染了血色——显然是伤口裂开了。
  护卫被彭元帅这一番话说得怔怔,只觉得面皮发紧,胸口热血上涌。他不敢再顶嘴,默默然的垂下眼起身去取甲衣,双手捧着递给彭元帅。
  彭元帅接了甲衣,欣慰的抚了抚那护卫的肩头,朗声勉励道:“我大越数十万将士,皆有为国舍身之心,何惜一战?”随即,他又似想起什么,转了头看了看沈采薇,不无调侃,“还是景行娶了个好媳妇,这一回可是救了我彭某人的性命!”
  沈采薇本还是沉默不语,听到“景行”二字,忽而觉得眼中一热,咬了咬唇才沉下声音:“我有一事想问元帅......”
  “你放心,他没死!”不等沈采薇问完,彭元帅已经斩钉截铁的打断了她的话,抬手一挥道,“我已让人整理过那一块的战场,确实没有发现他的尸首。你就算不信我也应当相信景行。以他的身手,既是逃过了一劫,自当平安无事。”
  沈采薇这一路走来,心中亦是如此宽慰自己的,此时听到彭元帅的话,只觉得再也忍不住眼泪,眼睛一红,咬着牙道:“我,我自然是相信他的......”
  彭元帅生平最怕的就是女人的眼泪,见着沈采薇红了眼睛,不由的缓了声音,硬着头皮道:“这个,景行媳妇,你可有什么长精神的药?我这马上就要上城门,要是半路倒了就不好了。”
  沈采薇被彭元帅这话逗得显些笑出来,想了想还是从怀中取了药来:“只有半个时辰的效用,而且后患极大,您若要用还需郑重斟酌。”
  彭元帅问:“什么后患?”
  “半个时辰之后,浑身无力,大概要将养三日才能好。”沈采薇认真的应道。
  彭元帅却满不在乎,豪气的摆摆手:“怕什么,现在是先把戎族那些狼崽子打退了再说。三日后的事情三日后再说!”
  彭元帅干脆利落的接了药服下,立马换了甲衣带着护卫往城墙上去,沈采薇犹豫了一下也跟了上去——彭元帅的身子本就需要静养,如今服了虎狼之药就更需小心。她为人医者,总也需要跟着去看才放心。
  他们一行人匆匆忙忙出了门,倒是叫之前那个一怒之下推门而去的林大夫踌蹴了一下:他本还想摆一摆架子,等着沈采薇来道歉认错呢。一等二等没等到人来,只得拉下脸去问了一句,听到彭元帅带着沈采薇上城门的消息,只觉得晴天霹雳正好戳在他天灵盖上,浑身都被打得冒烟。
  完了!他呆怔片刻,不由得打个冷颤。
  ☆、176 千钧
  这还是沈采薇第一回上城门。以往她至多不过是在城墙下头晃悠,最危急的一次则是和那些士兵一起在侧边的城门杀倭寇。而这一次,她随着彭元帅上了城门,迎面边上用箭织出来的密网,不断的有搭着云梯的戎族人奋不顾身的要从城下爬上来,厮杀呐喊之声犹如滚烫的热浪迎面扑来,叫人浑身的皮肤都不自觉的紧绷起来。
  城上有人架了火,把油烧得滚烫,然后两人一起抬着桶把沸腾的油顺着城墙泼下去,下头那些戎族人皆是被热油泼了全身。滚烫的热油在皮肤上面烧出“嗤嗤”的声音,许多戎族人被痛得大叫,忍受不住的从云梯上滚了下去,人事不知。可是,随即便又有更多人悍不畏死的跟上来。
  戎族可汗托雷早有野心,为了这一仗更是早有准备。虽然戎族人最擅骑射,但他还是可以令人暗中备了好些门火炮,现下的城墙下就有好几门火炮堆在那里,点一次火,城上就有一群的士兵被那炮火炸得扑倒。
  这一刻,炮火、刀光、剑影、箭网,似乎都成了最平常的东西,人命亦如杂草,毫不起眼。沈采薇立在后面,只觉得一眼望去,连天边都仿佛被染上了一层血光,皆是茫茫的血色。
  那些士兵一见着彭元帅披着甲衣上城门,不由得显出几分惊喜之色,几个督战的将领更是快步迎了过来,拱手为礼:“元帅!”
  彭元帅一心挂念战局,随手拿了一柄大刀砍了一个差点要爬上城墙的戎族人,口上道:“战场之上,无须多礼。此次若能守住阳和城,再攻宣府,大局便可定下。到时候,我们就可以把那些戎族人赶出我们大越的领土。”他朗声一笑,开口激励道,“有话道‘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我大越大好男儿,皆是顶天立地,不若随我舍命拼上一回,也不枉来人世一遭......”
  彭元帅话声方才落下,忽而听到后面有鼓声传来,一下又一下,沉重激昂一如天空之中的暴雷闪电,亮出雪亮的刀光,刀尖之上有血气亦有杀气。他侧头望去,原是沈采薇正在后面击鼓,鼓声如雷,震在耳边,心头热血亦是跟着滚动,本还沉静的心也跟着跳动起来。
  这还是沈采薇第一回击鼓。她学过琴也和李景行学过一点箫,可是击鼓却还是第一回。只是大道万千,殊途同归,乐理一事若是到了深处本就是一法通万法,就如周先生曾经和她说过的‘琴为心生,情真方才能动人心”,再没有什么比真心实意更能打动人心。
  她不能与那些是士兵一般上前杀敌却也有“苟利国家生死以,岂能祸福趋避之”的心意,愿意与他们一同守在这里。城上的士兵皆是从大越各地而来,家境不同、年岁不同、经历不同,但是他们此刻抱着的却是同样的心情——守住大越的国土,为死去的同胞复仇。
  鼓声如雷,响彻城墙上下,徘徊不去,那样的激昂几乎如同点燃火炮的那一簇火焰,激起人心头最后的一点热血,烧得心头火热。仿佛有无数牺牲的先辈的英灵随之而来,一起巡猎战场。
  一寸山河一寸血,哪怕已经有无数的人为之牺牲,大越的热血也永不会尽。
  而就在此时,托雷暂住的宣府城中亦是一片大乱。
  先是东门的守将被杀,大批的大越兵马急攻东门,随后又发现城中的许多马匹不知食用了什么,四腿发软,皆是跑不起来——戎族本就是弓马取胜,少了马匹的骑军便少了一半的战斗力。意外频频而出,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是有奸细混入,一时之间看谁都生疑心,满城上下亦是乱作一团。
  这时候,东门的副将策马直往托雷暂住的府门去,一路喊道:“东门失守,我有重要军情禀报大汗。”
  守在门外的几个护卫也知道事关紧急,不敢狠拦,只得小心的引了他入内禀报大汗托雷。
  托雷正四平八稳的端坐在房中和贾先生说着战局敌情,面色不改,不动如山——正所谓一力降十会,宣府城坚,易守难攻,就算有奸细混入,只要自己稳得住,那些越人也拿自己无法。那些小手段,他还不放在眼里。所以,他听到东门来人急报紧急军情,便开口问了一句:“来的是谁?”
  “好像是术赤将军手下的马吉贞。”进来通报的护卫想了想方才开口道。
  此次随着托雷来的数十万人马本就是他集合了各个部落精兵组成的,人多而杂,各个部落的人马大多都是泾渭分明,互不相识。似托雷这般身份自然不太识得底下的副将小兵,不过听到“术赤”却是立刻明白过来了。术赤将军本就是托雷手下的一员大将,算起来还颇有些血缘关系,只不过贾先生初来乍到,为了给他树立威望,托雷干脆寻了个借口把对贾先生不够恭敬的术赤给罚了一顿,他手下的那些人马自然也交到了其他人手上。各个部落虽都受托雷这个大汗的调遣但也都有自己的小心思,术赤的人马自是比不上自己部落的精兵来得金贵,故而全是当成炮灰来用,脏活累活全落到他们身上。宣城东门难守,自然是让术赤的人顶了上去。
  托雷虽不识得所谓的“马吉贞”,一听之下哪里不知道里面的那些内/幕。他也没把事情挑破,随口应道:“把人叫进来吧。”
  贾先生礼了礼,避嫌的往后退了几步,缓步退到了后头屏风后面等着,举止之间更见高贵从容。
  马吉贞被人引了进来,大概是冷静下来知道怕了,他浑身有有些瑟瑟,低着头不敢去看上头的大汗。这一路跑来想必也是急的慌了,他一副披头散发的模样,满身都是血污,浑身灰扑扑的。
  托雷看了他一眼便觉无趣,垂了眼看眼前的地形图,随口问道:“你有何事要报?”
  “城中有奸细混入,属、属下知道是谁。”马吉贞垂着头,结结巴巴的说道。
  托雷这才有了兴趣,抬头看着他:“是谁?”
  马吉贞左右瞧了瞧,像是有些害怕,往前几步,开口道:“是......”
  他话声还未落下,雪亮冰冷的剑光一闪,快得仿佛天际一掠而过的闪电,以无法想象的速度疾疾得直往托雷胸口而去。
  托雷本就起了一点警觉,此时抬眼去看马吉贞的面容,只觉得心头一跳,掀了木案,翻身避开,口上喊道:“来人,有刺客!”他一眼之下就认出了此时面前之人,只觉得心口急跳,再不敢恋战。
  来的正是李景行。
  这时候见到这个前世宿敌,拖雷恨得咬牙,躲得却是快,可那剑光亦是极快得跟着他,虽然叫他险险的避过心口但还是直往右胸刺入,几乎刺穿胸口。托雷忍着痛往后一退,翻了个身逃出死角,避开接下来的一剑。
  很快,门外的护卫便冲了进来。
  李景行一击不中也没多做耽搁,当机立断的往后退去——他那日在途中遇到了戎族之人,虽是险胜却也拼了个两败俱伤。不过,他也从那一仗中得知了因为赤木将军受罚,他手下的人因此备受欺凌的事情。借着戎族各个部落彼此防备、不甚了解的情况下,他脱了那些戎族人的衣袍换上,稍作易容,假借了赤木手下马吉贞的名头带了下头几个人以赤木将军手下残军的名头冒险混入宣城。本来,他已经和外边的顾将军约定好了,在杀了东门守将之后立刻退回。只是,他一心要早些结束战局,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前来刺杀托雷。此回能够重伤托雷、全身而退已是大幸。
  那些护卫见着托雷负伤皆是红了眼,不要命似的一窝蜂的将人围住,李景行且战且退,差点就要被逼入死角,忽而听到后面的贾先生疾步而出,急呼了一句“大汗......”声调惶急,不复淡定。
  护卫皆是挂念托雷伤势,听到这声音都不由得分神回顾,倒是叫李景行趁势持剑一挡,寻了个空隙跳出了包围,夺了马就跑。他一路飞驰,直往东门去——越军主力就在东门,东门一破,任是宣城如何坚固亦是要守不住了。更何况,托雷重伤,那些戎族人怕也没有守城之心。
  李景行策马而过,此时满城皆乱,却有不少戎族人闻讯来拦,城楼之上亦是有人拉弓射箭,一支支箭便如箭雨一般落下。李景行身上虽是披了甲衣并且有心避开,但这般密集的攻势之下,他的手臂上还是先后中了几箭。他浑不在意的拔出长箭,伤口血如泉涌,一眼看去恍若浑身染血,只是他一双眼眸却明亮锐利一如铁血之中打磨而出的刀剑,胸中意气大生,扬声长笑:
  “鸿鹄振翅万里天,千军万马只等闲。若得一柄辟邪剑,敢下悬渊斩鬼神。”
  众人皆是为他气势所折,一时之间竟是不敢去拦。
  ☆、177 一笑
  这般闹了一场,宣府上下人心惶惶,当真是称得上是一场大乱。本就被大越军队猛攻的东门亦是再守不住,犹如水闸被打开,大越军马一如洪水滚滚而来,势不可挡。
  本该出面主持大局的托雷因为伤重,只得带了人撤退。这一撤退,方才发现李景行早前带人在马匹饲料里面下药的险恶之处——因为大部分的马匹都不得用,这一次戎族撤退亦是及其狼狈,犹如丧家之犬一般的被大越大军逼着跑了好一段路。
  好不容易到了辽东附近,因为有援军前来接应,托雷等人方才稍稍安心,令人安营扎寨,稍作调息。贾先生因为会些医术又受托雷信赖,特意留在了帐中,亲自捧了汤药递上去。
  托雷靠坐在榻上,右胸的伤口已经被妥善包扎,只是上面依旧还染着斑斑的血迹。即使是这样的时候,他的脊背依旧是挺得直直的,如同走到末路的狼王,依旧维持着那最后的骄傲。他有些吃力的伸手接过那碗药,并不喝,只是扬了扬眉,嗤笑了一声:“是那木罕那小子让你给我的?”那木罕乃是托雷长子,如今已有十三岁,因为母族强势、人才出众,早早受封左屠耆王,乃是众所周知的内定继承人。
  贾先生神色不动,或者说面上的那张面具已经遮去了他大半的面容,只听他声调和缓的接口道:“宣城既失,此战再不可为,只能退回关内。戎族受此重创,需要的不是战败的可汗,而是认识到自己错误、为了弥补错误而英勇牺牲的英雄。”
  “呵.....”托雷并不接口,只是握着药碗淡淡一笑,神色不定,“先生到了如今竟还是一句实话都不愿说吗?”
  这个被草原称作雄鹰的男人有着一双鹰隼般的眼睛,那一瞬的目光竟如闪电雷霆一般雪亮吓人。他的声音也冷的惊人,犹如被磨成冰刃的冰片:“你不过是把我当做助你父子扬名立万的踏脚石罢了。就连我那个傻儿子那木罕,怕也不过是被你糊弄了。贾先生,假先生,哈!与你相比,我倒真是个傻子!”前一世,他甚至直到死都不曾知道真相。
  贾先生闻言,眼中掠过一丝意外的神色,随即便缓缓伸手摘了面具,还有贴在面上的伤疤。那样一张长期遮在面具之后的脸在帐中摇晃的烛光里显得分外苍白却依旧带着难以形容的丰神俊秀。天人之姿,不过而已。
  他负手站在帐中,仪容高贵从容,微微垂了眼去看榻上的戎族可汗,神态淡定:“我一直以为,男儿当长于铁血,方能成器。只是,我确实没想到景行生于诗书礼仪之家,竟有不退反进的果敢决断和以身为剑的勇气。作为父亲,我为他骄傲。”他声音清淡,言语之间却满含为人父的欣慰。
  托雷的手指紧紧抓着床榻,青筋毕现。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方才放声一笑:“拿刀剑来。”他微微一顿,声如金石相撞,毫无半点颓然妥协,犹如高傲不屈的头狼,目光凛然,“孤王此生只死于刀剑而非病榻。”
  李从渊并未犹豫,从善如流的把匕首递了过去。他亦不愿意在去看英雄末路之景,重新戴上面具,徐徐然的转头去了帐外。
  那木罕就等在那里,见了贾先生连忙问道:“父汗如何了?”
  “当无大碍,晚间大王就能得到消息了。”李从渊并不愿意多说,只是接着道,“此战既不可为,戎族就要再退回关外。不知大王接下来有何打算?”
  那木罕对此亦有犹疑,随即便开口问道:“不知先生有何指教?”
  “马上就是冬天,草原之外冰天雪地,我们此行更是受了大挫。怕是回不了草原,其他部落就要闹开了。”
  那木罕眉心微蹙,脱口问道:“还望先生明言?”
  李从渊静静的看着那木罕,唇角忽而扬起:“过不了多久,大王便是戎族的新可汗,何不替自己再结一门好亲事。”他抬眼去看那泛白的天边,声音清冷一如冷彻的月光,“大王大可递降书给大越,求娶大越公主,以结秦晋之好。”
  那木罕似有疑虑,只是道:“此事事关重大,容我再考虑考虑。”
  李从渊并未催逼,只是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而去。
  那木罕身边的戎族护卫上前一步,压低声音开口问道:“大王,可要......”他看着李从渊的背影,抬手比了一个下刀的姿态。
  那木罕摆摆手,看了眼托雷的帐子,目中复杂神色一掠而过,抿了抿唇:“再等等。”不想这一等却是错了时机,等发现托雷死讯,再去寻李从渊的时候,李从渊早已不见人影。
  而另一边,本还在阳和城下攻城的戎族人听到托雷负伤退出宣城的消息后皆是仓皇退去。沈采薇敲了半天的鼓,热血过去了,刚刚把手放下的时候只觉得手部发麻僵硬都不是自己的了。
  只是,城中皆是为打退戎族而欢欣鼓舞的军民,她缓步从城墙上下来,看着满城之人载歌载舞,琥珀色的酒水如同雨水一般洒了一地,心中竟然也隐隐升起了一点儿无法言语的欢喜。
  她如今有孕在身,既不能喝酒也不能随着那些人歌舞欢腾,只得站在一边,静静的看着街道上的军民各自欢腾。空气里带着醇美的酒香,那样甜蜜的香气就如同空气中的暗流,飞溅时显出无比的欢欣,让人情不自禁的跟着微笑起来。
  就在这时,城中大门打开,大批的骑兵从城外进来,一个个仪容英挺的骑兵列队从外进来。不少少女眼睛一亮,扬了扬手上的手绢,欢笑着上前去丢香囊、香果,四处皆是清甜的笑声。
  沈采薇却把目光投向队伍后面最后的那个人身上。
  那人手臂受了伤,包扎伤口的纱布染着鲜红的血,那鲜红的颜色一如刀尖上绽放的玫瑰,艳极美极,热烈如爱情的火焰。
  沈采薇与他隔着长街相望,看见他骤然明亮的双眸,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
  ☆、178 番外1
  “因为戎族有所防范,我当时只能一路往北走。越往北就越冷,走到最后就看见了大雪山。”李从渊顿了顿,合上手上的书,看着趴在他膝头等下文的男孩,缓缓的把话说了下去,“等事情都过去了,我就回来了。那时候,长安你已经出世。好了,你该去练字了,再磨蹭的话,小心你爹揍你。”
  李长安有一双大大的眼睛,又圆又亮,当他抬起眼看人的时候简直能把铁石的心肠都看软了。他听到这话不由得瘪瘪嘴,小小声的道:“祖父你还没和我说大雪山上是什么样的呢?”
  “大雪山能是什么样的?不就是满山的雪?”李从渊拍了拍他的小屁股,让他站起身。
  李长安磨磨蹭蹭的起了身,然后迈着小短腿“蹬蹬蹬”的跑了出去,等到了院门口才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转头和李从渊摆手:“祖父,等我练完字再来陪你吃晚膳啊。”
  李从渊没理他,只是随意的摆了摆手。
  李长安刚出生的时候,四边初定,李景行带着妻子回京都安胎。他和沈采薇都以为这是个女儿,已经想好了名字就叫“静辰”,没想到到了头抱到怀里的竟是个儿子,只得捡了个简单的名叫“长安”,也算是好寓意。正好,李景行又要外放出京,想着孩子年纪尚小不适合长途跋涉,便干脆的儿子交给了回京的李从渊。
  有了这么一个小尾巴,停不住脚的李从渊也只得安安稳稳的呆在家里,倒是叫李老夫人跟着高兴起来。大概是年纪渐长,心肠越软,李从渊能对着李景行狠心磨练,对着小孙子却怎么也硬不起心肠。那么小小的人儿,总也要拉着他的手指才肯睡;再大一些,眨着眼趴在榻上要听他说故事;吃到好吃的了,就喜滋滋的捧着来和他一起吃.......
  不知是否是移情的缘故,他总觉得这个孙子反倒比李景行更像是许氏。说实话,李景行与他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无论性情容貌。作为父亲他自然是十分骄傲,可是想起许氏却又觉得可惜。直到李长安出生,他终于稍稍觉得安慰了些——终究,许氏还是留下来血脉。
  他不自觉的想起更早时候的事情,他和许氏少时的事情。
  还记得许氏刚刚来李家的时候,身子就不大好了。她年纪尚小却也知道自己的病大约是治不了了,最亲近的家人又不在身边,百般的心事都无人能说。故而,她对着人时虽是笑盈盈的,背地里却暗暗哭了好几场。李从渊正是人嫌狗厌的年纪,成日里瞎跑,有一回就撞见了她在哭。
  不知怎的,素来少年不知愁滋味的他也跟着难过起来。他怕许氏一个人闷着会乱想,悄悄寻了一只兔子送给许氏,逗她道:“这是我从古安寺外头抓到的,说不得沾了佛性,总不好杀了吃,想着还是女孩家才能养得活。”
  许氏喜欢得不得了,忍不住摸了摸兔子的耳朵,抱着兔子对他笑:“谢谢表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