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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穿越重生 > 郡主重生手札 > 第17节
  这般被晾了这么长时间也似乎也没有半分不悦,重锦又过了片刻,才慢吞吞的拿起酒杯抿了一口,郭大郎一饮而尽,极为的豪爽。
  似乎是看出了重锦不太欢迎他,郭大郎干脆的直言,“我有事想和郡主商量下?可否屏退左右?”
  重锦定眼看了他片刻才点头道,“好。”
  等他们退出去之后,郭大郎又倒了一杯酒,动作悠闲了不少,带着一股神定气闲的从容,看他的神态好像这里不是狭窄的雅间而是广阔无垠的青山绿水,写意洒脱。
  郭大郎慢悠悠的喝完一杯酒,才又开口道,“我前些日子有幸见了郡主的书法,依我拙见,单论天分,我那个小师妹怕是也要输上几筹,只可惜郡主着实低调,直到近日才让我等瞧见。”
  重锦,“过奖。”
  郭大郎笑的不以为意,“是不是过奖,我自然心里有数,说实话,若不是祁王说那副字是郡主亲手所写,我实在不敢相信那是出自一个十岁的孩童,郡主在书法上堪称天才。”
  郭大郎长长的叹息一声,这句话绝对是发自肺腑,那副字甩了方大娘何止一筹,苍劲有力,笔走龙蛇,单单是那分的气势就足够让人赞不绝口,实在不像是一个孩童能写出的字,方大娘的字也好,但是更娟秀神隽,最为拿手的簪花小楷颇有卫夫人的神韵,到底不及这分气势。
  他自认为天才,对锦官城里几乎和他相提并论的方大娘态度虽然温和些,到底有些不以为然,方大娘的行事手腕不错,到底缺乏几分魄力和长远的眼光。字如其人,郭大郎知道那副字是年仅十一岁的重锦所写的时候,就只剩下惊讶了。
  郭大郎温和的道,“我想不必来日,今日的郡主的书法就能名扬天下。”
  重锦含笑的道,“郭家郎君的画估计用不了两年也能名扬天下,至于那副字,天下能人何其多,真名士悠闲于山水之间,字迹轻易不肯显露于人,即便显露于人也不一定流传于天下,我那副字不过是闲暇练笔之作,不足之处略多,哪里敢称名扬天下。”
  郭大郎笑的恍如青竹摇曳,清雅隽永,重锦笑的明媚天真,灿烂多彩。
  半响之后,郭大郎的笑意更深,“郡主这么说来,我再敢称我的画名扬天下,那可真的是贻笑大方了。”
  重锦,“郭家郎君多想了。”
  郭大郎心道,有没有多想只有你自己心里清楚,脸上的笑意分毫不变,“八月望月书院三年一度的群英社会在琼山举行,不知道郡主愿不愿意参加?”
  望月书院是蜀州最大书院,郭大郎的先生的就是望月书院的夫子,而郭大郎本人也是望月书院的这几年最为出色的学生,也是上一次群英社魁首,也是历任最小的魁首,风光无限,这一次就由他作为这一次的主要出题人。
  群英社是在几十年前望月书院刚刚建的时候由当年最为出色的学生筹办的,本来只是想以此交几个志同道合的同窗好友,一起品茗论画,只是能进去的几乎都是望月书院最为出色学生,三年一次的科举,也是里面的人占多数,名气越来越大,后来的学生都是以能进到里面为荣耀,人数做出了一应的扩充,考核的东西从单纯的诗书到现在棋,书,画,乐,骑射,甚至于数,只要你能惊艳全场,就能进去。
  考核题目虽然大多是由上一任的魁首决定,倒是也会担任他最为擅长的东西的考官,但是题目却是由群英社的其余人一同商定,甚至很多的时候,望月书院的夫子也会担任考官,这些年来,每次群英社换届都会有人前去围观,可谓是每次都越来越热闹。
  重锦也听说过一二,三年前,郭大郎不过才十二岁,就能技压群雄,顺利的成为的魁首,并且成功拜画技了得的孤梅先生为师父,也是从那日开始,郭大郎的名气才从望月书院内部扩散到了整个锦官城,这三年来甚至开始往蜀州扩散。
  也可以说三年前正是因为群英社郭大郎才一举成名。
  重锦垂下视线,“八月……还说不准,若是有时间一定去琼山一观,望月书院的名气越发的大了在,想必这一届会有更多的才华横溢之辈,这等盛事,若是有空闲,自然不会错过。”
  郭大郎突然叹了一口气,“其实我邀请郡主有个不情之请。”
  重锦诧异的看过去,“郭大郎何出此言?”
  郭大郎俊朗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一点为难,嘴巴张了好几次,似乎此事难以启齿,重锦只是诧异的看向他,半点没有主动开口的意思,郭大郎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无论是每年的考题如何变,总是脱不了书,画,乐这几样,我和诸位同窗对这次的考题商议了许久,请教了诸位夫子,才把大部分定了下来,只可惜书这一考题,却无人愿意出,恰巧前些日子看到郡主的书法,我斗胆就请郡主出这个题目,还请郡主不要怪我冒昧,若是郡主肯施以援手,我等感激不尽。”
  重锦眼睛瞪大了些,脸上的惊愕一闪即逝,紧接着就是一脸的困惑茫然,不解的道,“怎么会无人愿意出呢?至于出题……我从未去过望月书院,不说我自身年纪尚有,半分名气也无,考题……我怕是真的有心无力。”
  郭大郎为难的道,“其实并不是无人,我的同窗齐兄本来是书之一字上的出题人,可惜齐兄在前些日子不巧看到了小师妹的字迹,对着那副字静默良久,深感于自己多有不足,正把自己关在书房日夜练习书法,这一次的我等一起邀请齐兄出题,齐兄却道,他往日不过是坐井观天,在书之一字上,实在难以担得起重任,让我们另请高明。”
  这自然是郭大郎委婉的说法,实际上那位齐兄上原话是,“连一闺阁女子都远超于我,我还有何等颜面出题?!”
  他一向自负于自己的才学,现在被一个年龄小他好些岁,甚至是个女儿家的人打击的自信心几乎破裂,想起以前在同窗偶尔谈起来方大娘的书法时候的不屑一顾,齐兄就想掩面而去。
  现在也不愿意出来“献丑”了。
  重锦也叹气,“那真的是太遗憾了。”
  郭大郎见她脸上浅浅的遗憾脸上也闪过一丝的遗憾,附和,“确实太遗憾了。”
  “若是这次没有书之考题,怕是会造成更多的遗憾,不知郡主……”
  重锦诚恳的看向郭大郎,惋惜之意甚浓,“可惜我实在帮不上忙,郭家郎君和大娘更熟悉些,不知道为何不去找大娘,大娘一定不会吝啬于帮你的忙的?”
  郭大郎,“并非我不愿意请小师妹帮忙,而是我个人认为,郡主比小师妹要合适,无论是书法还是……身份。”
  重锦,“我个人也认为大娘比我更合适,真的是非常的……遗憾。”
  似乎是看出重锦打定主意不会去出什么考题的,郭大郎脸上的闪过惋惜之色更浓,像是觉得这个话题再谈下去,两个人都非常的尴尬和不自在,郭大郎换了话题,“我刚刚路过这那个店铺外面,依稀听到郡主准备买个铺子?”
  重锦,“确实,说来也奇怪的,那处比不得这片地方繁华热闹,周围卖的也多是女儿家的精致东西,郭家郎君怎么想起来去那里转了?”
  郭大郎,“还不是九娘,她向来喜欢热闹,这段时间她闷在家里,闷闷不乐的,我就想着买些东西哄哄她。”
  说着头疼的摇了摇头,似乎对这个妹妹没什么好办法,眼底全是宠溺。
  重锦主动道,“说起来还是我那日脾气太冲,一时气急,没什么分寸,罚的有些狠了,唉,不如我一会儿也去买串东西就当我送给九娘的赔礼好了。”
  郭大郎低下头,“哪里能怪得了郡主,说起来还是九娘的太爱较真,她啊……唉。”
  一副难以启齿的样子。
  重锦正欲说话,就听到外面一阵噼里啪啦瓷器破碎的声音,下面一阵喧哗,酒香更加浓郁了,估计是酒坛子打碎了,紧接着女人的尖叫声响了起来,还有孩子的哭声,最后是男人的破口大骂声。
  重锦顿了顿,眼睛一寒,就见一个东西直直的从大开的窗户外面飞了进来。
  ☆、第3章 .23
  蜀州多山多水还多竹,几乎家家户户府里都种了大片的竹林,祁王府原先也有一小片竹林,是祁王让人移植的,后来重锦命人修葺王府的时候,又让人从山上移植过来一大片翠竹,整个院子都推到了中满了竹子,郁郁葱葱的格外的漂亮,重锦除了长乐苑最喜欢的就喜欢这处院子了,旁边就是今年刚挖好的池塘,夏日在这里呆着格外的凉爽。
  早晨的竹林还有层朦胧的水汽,狭长的竹叶往下滴着水,止戈站着笔直的练习枯燥乏味的斩,劈,刺的基本要诀,每一下都极为的标准,额头上带着细细密密的汗珠,应该练了还一阵子了,重锦闲庭信步的过来,身后跟着沉默的夏至,竹叶沙沙的作响,翠色摇曳。
  重锦懒洋洋的看着止戈练习完,拍了拍手,“不错,进度远超我的想象。”
  止戈就看着重锦这么信步闲庭的过来,轻轻巧巧的拿过他手里的剑,止戈甚至没有感觉她到她到底怎么夺走的,剑就这么到了她的手里,止戈其实对重锦说的叫他练剑这件事保持着怀疑态度,这几个月来,重锦只是重复的给她们布置着任务,自己没事就看看书弹弹琴,丝毫没有拿过剑的样子。
  止戈怔怔的看着自己空了手心,重锦提醒他,“看仔细了,我只演示一变,学不会只能怨你太笨了。”
  止戈忙回神,看向难得一身白衣的重锦,脸色怎么养都是一副病弱的苍白,身体也单薄的很,几乎存不住肉,若不是这身几乎看不出任何瑕疵的好皮肉,一点也不出这是娇生惯养而来的郡主,现在握着长剑,袖子滑开一大截,露出纤细的手腕,手骨伶仃的往上凸出。
  一点也不适合拿剑。
  止戈本来就长的好,在王府好生养了这么久,长的更好了,皮肤白皙而健康,一副富家少爷的样子,只有一双手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茧子,这是练剑而来的茧子,一开始皮肤还娇嫩了些,长时间的握剑磨破了皮,流了血,起了泡,再次握剑就流了脓,止戈硬挨了下来,等手上长满了厚茧的时候,他也习惯握剑了。
  重锦这双手上不要说疤痕,就是小小的茧子都没有,纤细修长,指尖嫩的仿佛刚剥开的嫩葱,这是一幅写字画画的手,而现在这双手却是握着长剑,半点没有不适应的感觉,也没有任何勉强的感觉。
  重锦嘴角往上翘了翘,“看好了。”
  止戈漂亮的眼睛瞬间睁大。
  重锦舞剑的姿势非常美,谁都不相信她单薄的身子里会有这样的爆发力,流泉一样的长发在空中转个一个漂亮的弧度,长剑几乎只能看得清楚残影,无形的气流在空中爆炸开来,竹叶狂飞,翠影重重,中间的那道白影几乎要成为一抹虚幻,剑气穿透空气的声音隐在了沙沙作响的竹林里。
  这么仿佛不现实的一幕几乎要让人止戈和夏至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止戈眼睛里的情绪凝滞片刻,转而就爆发出来极大的光彩,几乎要让人移不开视线,这道视线就随着重锦的移动而移动,等察觉到不对的时候已经晚了,止戈看着几乎是紧贴着脖子的剑尖沉默了片刻,才赞叹道,“郡主剑术高超,属下甘拜下风。”
  身后是没了剑气的扰乱纷纷落下的竹叶,长长的头发乖顺的回到重锦的背上,越发精致的脸放大的搁在他眼前,止戈只觉得呼吸都慢了几下。
  重锦胸口微微起伏了下,深呼吸了两下把那点不舒服压了下去,刚刚的握剑的舒畅感几乎让她想起了当年她手握长剑单挑天下英雄的场面,现在却是演练了一场剑招身体就有些不适,重锦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好歹还活着。
  听到止戈的赞叹,脸上没有半分的骄傲,干脆利落的收回长剑,反手扔给止戈,止戈手忙脚乱的接下,听重锦不屑的道,“是你还差的远,剑招都不会。”
  止戈脸上没有丝毫的的尴尬,“这不是还有您么?”
  重锦,“你现在还不够资格当我的弟子。”顿了下,才勉为其难的道,“刚刚看懂了多少?”
  止戈为难了下,如实道,“一半。”
  重锦点了下头,也没有多做评论,“这套剑法共有一百零八种剑势,可以归为十一种剑招,你练习一个月,一个月后来找我掩饰一番。”
  止戈沉默的看着重锦,重锦已经转过头去,朝着已经僵住的夏至走去,止戈见她没有丝毫转身的准备,终于认命的知道她真的准备现在就走了。
  夏至因为刚刚看到的那一幕精神恍惚,她一直侍候在重锦身边,从来没见过重锦握剑练剑,突然间就拥有让人目眩神迷的剑法了,还有那极为梦幻的像传说中的剑气的气流,夏至只觉得喉咙发紧,见重锦往院子外面走,下意识的也跟上,只是脸上恍惚的厉害,明显还没有回过神来。
  重锦突然侧头看向夏至,嘴角上翘,如雪如月的脸上带着趣味,“是不是很好奇?”
  夏至傻乎乎的点了点头,任谁都会好奇的啊。
  重锦一本正经的道,“其实我曾经见过仙人,她治好了我的病,还交了我剑法,怎么样?仙人的剑法厉害吧?”
  夏至点头,“厉害。”
  说完这两个夏至就卡壳了,仙人这种东西是传说中的东西,猛然出现在眼前,第一个怀疑的就是这件事是不是真的,夏至纠结了半天,终于还是选择了相信,她真的没见过重锦练剑,突然间就拿着长剑飞天入地一样,除了仙人入梦还能是什么?三年前小娘子突然病危,一度断气之后病奇迹的般的开始好转,这不是仙人的仙法还能是什么?
  夏至想过之后就选择了深信不疑的相信重锦的说法。
  夏至谨慎的道,“小娘子,你可知道入梦的是哪位神仙?可要香火供奉?我们改日去庙里还愿?”
  重锦顿了片刻,“……不用,仙人的事情非同小可,此事万万不可传出去。”
  夏至犹豫道,“娘子也不行么?”
  重锦,“日后我会亲自告诉阿娘的。”
  夏至终于彻底放心了,心道小娘子果然厉害,福泽深厚,仙人都对小娘子青睐有加,还教小娘子仙法,那以后小娘子一定会健健康康的,娘子也一定会安心的。
  重锦没想到她随口说的夏至就深信不疑了,犹豫了半天,决定就这么下去好了,反正她也没有办法说清楚她的剑法是怎么来的。
  其后的几日格外的平静,没有什么帖子递进来,也没有什么人上门拜访,重锦就耐心的等韩家和郭家的反应,郭家她不太肯定,韩家肯定会有什么动作,没有第一时间上门来,肯定是有后招,至于打落牙齿和血吞,重锦沉思了下,把这个选项打消掉,不太可能。
  不过韩家还没等到,等到了于十郎,于十郎对重锦的印象不对,对重锦让他留意的店铺他也留意着,现在得知一个铺子的店主要卖,就迫不及待的排了个小厮过来送消息。
  于十郎的小妹于五娘也参加了上次的宴会,她的胆子比较小,头次见到那么多的冰冷的武器,吓的心脏都要跳出来了,后来重锦逼着郭九娘和小八娘整整跪了好几个时辰,于五娘的脸白的比郭九娘还要厉害,宴会散了之后,于五娘上了马车偷偷掀开帘子看到小八娘被人七手八脚的扶上去的样子,脸上最后一丝血色也消失的干脆,差点抱着丫鬟痛哭起来,回了家里做了一晚上的噩梦,过了好些天才缓过来。
  这次听到她阿兄说要人给重锦送消息,于五娘脸迅速的又白了,现在都不敢想重锦的脸,明明那么漂亮,怎么做起事情来那么狠啊,看着于十郎欢快的脸,于五娘迟疑了下,委婉的道,“阿兄,你要去见曦和郡主?”
  于十郎欢快的点了点头,心道,桃花娘子好像很喜欢曦和郡主,这次带着曦和郡主去桃花娘子那里,不知道还能不能拐出来一两坛酒,丝毫没有注意到他阿妹惨白的脸色,对小厮道,“快去快去,我约店主正下午一起看店的。”
  于五娘很想让于十郎离曦和郡主远着点,但是又不敢直说,万一这话让大嘴巴的阿兄传出去,曦和郡主下次找我麻烦怎么办?于五娘吞吞吐吐半天也没有说出点有实际内容的话,于十郎以为于五娘想让他带点东西,就安抚的道,“五娘,我回来给你带百味斋的果脯,我看金玉堂也推出了好几件首饰,我晚上给你带回来,我先出去了,有事回来说。”
  于十郎惦记着酒,说完一溜烟的就跑了,只剩下于五娘纠结的看着于十郎的背影。
  ☆、第3章 .23
  蕃坊比千酒坊还要热闹上几倍,各色的声音交杂在一起,形成一片热闹繁华的景色,重锦和于十郎刚迈进去,就见一个正准备的出发的商队把打开箱子开始点货,整整齐齐的硝制好的皮毛在大箱子里,分外的齐整,马车上穿着短衫的矮个子男人,拿着一张纸条大声的吆喝,中气十足。
  来来往往的人的穿着和千酒坊也不尽相同,这里的胡人更多一些,还有一些穿着奇装异服的少数民族,头上的发型千奇百怪,身上的衣服也是花团锦簇,单单这一会儿重锦就见到了几个穿着高腰低胸的裙胡女摇曳万千的走过,头上的发鬓高高的堆了起来,上面插个大朵大朵的绢花,还有金色的钿子,手腕上或是带着金灿灿的金镯子或者是带着雕琢精致的水晶珠串。
  大大小小的店铺摊子,还有来来往往的行人几乎要把人挤的走不下去了,重锦身后的丫鬟忙小心把来来往往的行人挡了去,小心的不让人碰到了重锦,于十郎一边往里面挤,一边还记得跟店铺的老板打交道,“阿婆,好啊。”
  “阿叔,上次我让你留的玛瑙串子到了么?”
  胖乎乎挺着大肚子留着大胡子的老板伸出来头来,“到了到了,跟你留着呢,有空过来看看,我还让人给你留了套玻璃酒具。”
  于十郎扯着嗓子道,“好嘞,我一会就去你家店里瞅瞅。”
  正好路过一家香料铺子,重锦往里面看了一眼,粗细不等沉香原料,摆放整齐的手串应有尽有,珠宝店里里面上好的玛瑙珠子,琥珀坠子,还有珍珠链子挂的到处都是,一副富贵奢靡的样子,挤出了那道繁华的街,于十郎才侧头对重锦不好意思的道,“我对这里比较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