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尽管心里边不屑,他嘴里边可不敢说出来,甚至发声都不敢。
不管怎么说,下面也有大几百号人呢。蚁多咬死象,他钱霸再勇,就是浑身是铁又能碾几根钉?
真被这帮印第安人发现了,一拥而上。他的命运,恐怕不比那些野人好到哪里去。
所以,钱霸就一直大树上躲藏,连口大气都不敢出。直到……一个人的出现。
那个人是个女人,确切地说是一个印第安少女。她也是作为俘虏被推上来的。
那少女当然知道迎接自己的将是什么,她奋力挣扎,尖叫连连,泪流满面。
猛然间,像是前世的夙愿,她与钱霸四目相对!
二人相距超过百步,按说很难确定少女是在看自己,还是在看大树,甚至是漫无目的地随意乱看。
但是钱霸心中有个声音在告诉自己,她在看我!她在看我!她在向我求救!
这一刻,钱霸直感觉山河变色;这一刻钱霸直感觉万籁俱寂;这一刻钱霸直感觉世间的一切都在远离自己,唯有那对清澈的眸子越来越清晰。
少女并不算是绝色,只是面目清秀而已。然而,在钱霸的眼中,纵是世间的所有女子加在一起,都及不上他的万一。
关键是那双眼睛,太亮了,太迷人了,也太……熟悉了。
钱霸在当山贼以前,喜欢上过一个有同样眼睛的女孩。在他的心目中,这个女孩就是自己今生最完美的妻子。
可惜,后来,那个女孩嫁人了。
甚至,钱霸都没来得及问人家一声,到底喜欢不喜欢自己?
其实……又何必问呢?自己要长相没长相,要身家没身家,别人凭什么喜欢自己?
现如今自己功成名就,甚至有能力封妻荫子了。总该配得上人家了吧?
但是佳人已为人妇,如之奈何?
今天,见到这个印第安少女,钱霸的心中的某些东西觉醒了!
“小娘子莫慌,俺来救你!”
荷尔蒙分泌上升,男人总会干些傻事的。钱霸大吼一声,从树上跳了下来!
他紧跑几步,手起锤落,把少女身边的几个野人砸成了肉饼。然后拉起少女的胳膊,道:“走!快跟我走!”
哪走得了呀?
钱霸充其量算是一个不错的勇将而已,可比不得长坂坡的赵子龙!
刚才他连杀三人,更多的原因是占了偷袭之利。现在野人们呼喝连连,各拿兵器,他再想杀人就没那么容易了,更何况是突出重围?
只过了一刻钟,钱霸就明白,自己刚才实在是冲动了。
看来,自己就要和这个小娘子一起葬身于此。可惜的是,到了现在,还不知道人家的名字呢。
“小娘子,咱们都要死了,能否告诉我你的名姓?到了阴间,我也做个明白鬼。”
那个印第安少女当然不知道他说的是啥,只是流泪不止。
钱霸心中烦闷,对众野人大叫道:“来来!来啊!不怕死的尽管来!你家钱爷爷跟你们拼了,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哇呀呀!哇呀呀!”
他连声怪叫,这可不得了了!
忽然,那个野人头领眼前一亮,又大叫道:“琪粒玛思,琪粒玛思~”
众野人纷纷停手,把钱霸包围起来。
野人头领高举双手,示意自己无害,来到了钱霸的面前。他忽然匍匐在地,说了一串土著语。
钱霸疑惑的问道:“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会说人话不?”
野人头领站起来,指了指钱霸的脸,又指了指自己的脸,高声道:“喀木!喀木!”
众野人纷纷跪倒在地,齐声道:“喀木!喀木!”
钱霸并不知道,所谓“喀木”,在印第安语里面的意思就是神。
原来,在有些印第安部落中,认为头领乃是神之后裔,长相与凡人不同。钱霸遇到的这个部落就是其中之一。
很显然,同样是人,怎么可能与旁人有那么多不同?身为首领,总要想些“盘外招”。
在首领的孩子出生的时候,就会用木板等物,用力挤压孩子的颅骨。
这样,每一任首领的脑袋都奇形怪状,象征着“神赋君权”,地位稳固无比。
很凑巧,钱霸的脑袋,就是奇形怪状,甚至比野人首领的头颅还要奇怪得多。
当然了,他这乃是天生,可不是后天的挤压而成。
现在,野人首领见了一个脑袋比自己还奇怪,并且身穿奇装异服,力大无比,又会发出奇怪吼声的人,难免就浮想联翩了。
自己是神的后裔,这个并非自己部落的人,应该就是真正的神吧?
要不然他为何出现部落的祭神之地?要不然,那瘦小的身躯内怎么会拥有那么大的力量?要不然他说的话,为何自己听不懂?
更关键的是,这种头颅的形状,几块木板可压不出来!
于是乎,他跪倒在地,认钱霸当了自己部落的神灵。
钱霸当然不知此事的前因后果,但他又不傻,察言观色,就知道这些野人现在充满了善意。
于是乎,他以手相搀,道:“众位请起!”
……
……
尽管语言不通,钱霸还是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让那帮野人明白了自己的意思——这个女子不能杀。
野人首领还以为是神嫌弃祭品不好,当即痛哭流涕以头抢地。最终钱霸把那个印第安少女拉过来亲了一下,人们才明白了他的意思,顿时欢呼起来。
当夜晚间,那少女就钻入了钱霸的帐篷内,与他成其好事。可怜钱霸今年都四十了,才摆脱了处男之身。
从某种意义上讲,钱霸还真是个腼腆好人。
他爱面子之极,哪怕是当山贼的时候,都不会干出强抢民女之类的被人诟病的事。至于秦楼楚馆,更是怕被那里的女子嘲笑自己的身材,从不敢去那种地方。
至于跟了郭业之后,钱霸由于公务繁忙,一直顾不得这档子事。直至今日也没有成亲。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钱霸……还得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尽管这些野人待自己不错,但他知道,这里终非久留之地。
第二天,他就带着那印第安少女踏上了归程。
那帮野人也不是很留,毕竟,神么,那肯定是住在神国。只有享受祭品的时候才会来到人间。
总住在部落里算怎么回事?
经过几天的共同生活,钱霸总算能和那印第安少女做些简单的交流。吃饭喝水等简单的事情,二人可以用语言沟通。另外,他还知道少女的名字叫做雪莎。
二人又往前走了七八天,忽然间大祸临头——钱霸得病了。什么病?还是唐人谈之而色变的疟疾。
钱霸只感觉一会冷会热,真是苦不堪言。不过,在自己的女人面前,他怎能表现地脆弱?只能是强自硬撑,继续千金前进。
雪莎乃是本地的土著,见疟疾见得多了,岂能不明白自己夫君的痛苦,每日里感同身受,以泪洗面。
这样,二人走走停停,三日之后,终于到了唐军的营地。
钱霸命人去带雪莎休息,而他自己则去拜见大哥东华王。
郭业面沉似水,道:“这么多天,你跑哪去了?怎么一个多月都不见你的面?此地危机四伏,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着急?你知不知道我派了多少人去找你?”
“大哥暂且息怒。”钱霸赶紧跪倒在地,道:“众多士卒得了疟疾,小弟也是心急如焚。我之所以不辞而别,就是为了寻找金鸡纳霜。”
“那你提前告诉我一声呀!”
“呃……小弟搜索的范围太远,恐怕大哥不会允准,无奈之下,只能出此下策。”
做都做了,郭业还能说什么?他只得道:“那你找着没有?这一个月你究竟去了哪里?”
于是,钱霸把这个月的经历,简要的说了一遍,最后他说道:“小弟没有找着金鸡纳霜,还请大哥责罚!”
“唉,这种事本来就是大海捞针,我责罚你什么用?起来吧,这一个月你也累得不轻,回去好好休息两天。有什么事以后再说。”
“呃……”钱霸欲言又止。
“怎么?你还有别的事?”
钱霸磕了一个响头,道:“小弟还有个不情之请,望大哥允准!”
第13章 钱霸的春天(3)
“什么不情之请?”
钱霸强打精神,道:“启禀大哥,就在三天前,小弟也染上了疟疾,恐怕命不久矣。”
郭业脸色骤然一变,道:“果真如此?那你还站在这里干什么?快快回去休息。我这就给你安排医生……”
钱霸摇了摇头,道:“大哥别急,找郎中也不急在这一时。再说了,这疟疾之症医生也没什么好法子。能不能好,关键还是看自己的命硬不硬。”
“那你到底想说什么?”
“小弟追随大哥,远赴重洋来到美洲,本想追随大哥再次建功立业,没成想得了这个病……”
郭业眉头微皱,道:“都怪我,是我事先没有考虑周全。不少兄弟因为没有对症之药,被小小的疟疾夺了性命。”
“不不不。小弟绝没有埋怨大哥的意思。”钱霸赶紧解释道:“小弟是想说,说不定哪天,我就要去见阎王了。在临死之前,有一个小小的愿望,请大哥成全。”
“你说!只要郭某人能够办到的,绝不推辞。”
钱霸道:“这事说起来也不难,只要您点个头就行了。不过……有点不大合规矩……”
“到底是什么事?”
“我说了您可千万别生气……”
“咱们兄弟什么交情?你放心,我绝对不会生气。”
“那……小弟可就直说了。”钱霸小心翼翼地说道:“我……我想和雪莎成亲!还望大哥成全!”
“雪莎?就是你救回来的印第安女人?”
“正是!”
“不行!绝对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