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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耽美 > 简之 > 48正文完。
  落魄男人把耳朵凑了过来。
  “我是夏清航的私生子。”
  明明,该是私生子的是那个叫夏诺的人。
  罢了,现在竟然什么感觉都没有了,看来夏清航这个梦魇,终于也被自己打破了。
  欣赏了一番对方瞪大了眼睛的表情,简之大笑着抬脚离开了。
  晚上回去躺在床上的简之思索了一阵,终于撇了撇嘴——东南亚?楚繁难不成去做渔夫么?还东山再起,真是图样图森破啊。
  真正在这场全球顶尖设计大赛拉开帷幕的时候,很多人都沸腾了——因为那个耀眼的年轻亚洲设计师。
  简之站在镁光灯下,外面穿了件只有一颗宝石扣子的不对襟设计短款白色小西装,里面穿了件灰色的没有任何图案的长袖衫和一条纯黑的背带裤,脚上踏着一款在法国普通鞋店里随处可见的涂鸦板鞋,安静的阐述着他挑选出这副作品的含义,忽然就有些寂寞。
  那些人看向自己的眼神,充满了期待、崇拜、迷恋。
  可却没有一种,相互理解的眼神。
  是啊,茫茫人海中,向来知音易觅,知己难求。
  简之更加放柔了语速,心下安慰自己道,或许在那些乌泱泱看不见的人海里,正存在着一双和自己年轻时一样渴求表达设计的美与魂灵的眼睛。
  他的外表风华正茂,他的内心已渐至荒芜。
  楚繁,当初的你,是否也寂寞如斯?
  简之回国后,并没有第一时间打电话给程智斐。
  而是自己坐在海边吹了很久的海风。
  他回忆了很多事情。
  往事一幕幕如走马灯过,快乐的痛苦的难过的辛酸的,都统统化作了一汪平静的水,最后流归大海。
  都说一件好东西总要丢三回。
  第一回不珍惜随处扔,结果找不到了;第二回认真收藏,藏深了,怎么也想不起藏哪儿了;第三回时间久了,它和你如影随形,你却对它视而不见了。
  简之心下就了然了。
  拍了拍屁股,趁着夜色还未完全笼罩,顺着街巷慢慢走,终于找到一家还没关门的店,买到了月饼,竟然发现还有山楂馅的,果断的多买了几个,心说反正这玩意不易腐烂,又挨个口味多挑了几个,足够两个月的口粮了,才慢悠悠的盯着弯月回了家。
  所有的时光都是被错过,被辜负后,才能从记忆里将某一段拎出,拍拍上面积尘,感叹它是最好的时光,只不过,不团圆终不团圆。
  然后简之在家闭门造车了两个月。
  其实这两个月来,简之只画出了一幅画。
  他故意画的很慢,很磨蹭,很悠闲。
  第一次不是疲于奔命急于求成的那种画法。
  每日早晨九、十点钟醒来,悠闲的拿瓶啤酒坐在海边吹吹海风,吃吃月饼,好像那八月十五真的就能被自己吃到十月十五一样。
  中午要是还能睡着就躺着再来一觉,睡不着就自己到沙滩上写写画画,反正浪一吞什么就没了,谁都不知道自己曾留下过什么。
  心说,靠海就是好。
  下午就再画几笔,晚上大段寂静空白的时间,就留给自己想事情,饿了就再去扒拉几口月饼。
  这种不人不鬼的生活直到程智斐过来打扫房子才被打消,那时候还差几天就到十月十五了。
  简之在地板上抱着兔子打滚,就看程智斐一脸黑线的拿着扫把和鸡毛掸子清理着。
  心下赞叹,果然是高智商的人,一心二用都做得这么漂亮,将来模范好丈夫呢。
  再转念一想,程智斐这辈子,至少活到现在都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儿,便不由得开口道:“程智斐,你不后悔么?青春期没叛逆过,到了成人娶个媳妇,还是得靠着我这条后路能帮到你,你窝囊不窝囊?”
  简之已经完全忘记了当初如果先没程智斐这个“后路”,自己如今又怎么可能做他的“后路”。
  “简之。”程智斐把手里工具扔到一旁,把自己摔进沙发里,慢吞吞道,“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认识了你。这辈子最窝囊的事,就是答应了你。”
  简之思索了一番,眼看着那沙发上的大型生物眼眶要红了,当下毫不犹豫牵着兔子推门走了出去,迎面的海风扑了过来,在这十月秋寂的天气里,莫名就多了些萧索的意味。
  兔子蹭了蹭简之的裤脚,安静的趴在了一旁。
  十月十五那天,简之大脑空空的躺在床上想了很久,以至于忘了遛兔子,等遛完兔子回来,外面已经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他在等程智斐的电话,可程智斐没有打来。
  简之心想,那就等过了这个年再走吧。
  于是自己给自己唱了生日快乐歌,并且干掉了最后一个没有坏掉的月饼。
  东南亚的十二月,也被寒冬笼罩着。
  楚繁坐在渔港处思索了一会,还是施施然的回了暂住的小破屋——心说冰上太危险了,自己还是留着命等下属去把小家伙抓来才是正道。
  突然又想到那个弟兄跟自己说的几个月前碰到了简之,虽说当时留了电话,可现下已经打不通了,次次关机。
  楚繁冒了险,他动用了最后保命的那部分势力,统统撒到了l城——简之的家乡,他莫名的就觉着,简之会回那里去。
  直觉这么告诉他。
  他在赌,赌这一把,毕竟,夏家也在l城。
  如果成了,手下成功的把简之抓来了东南亚——他决定了,是死是活都要拖着简之。抓牢了,死也不放手了。不管简之喜不喜欢自己,他楚繁就是要看简之在自己身边跟他说话看他闹。
  如果败了……
  脑海里突然就浮现了那五分钟的视频。
  遍布着吻痕的人,每挨一下棍子,屁股后面都会涌出一部分红白相间的液体出来。
  九十一下,七个人轮流打的,因此每一棍力道都很足。
  楚繁认真的数过,他看过很多遍。
  但自始至终,他没听见那个人一声呼痛。
  其实楚繁很感激江火然。正是因为江火然带走了简之,楚繁才发觉,自己已经无法自拔了。
  只是现下,却不由得嘲讽起来。
  他没想到,就是简之的父亲快玩死了自己。
  楚繁更想快点东山再起了——反正那个老家伙对简之不怎么好,简之也很讨厌他,到时候就提着价值几百万美金的军火,上门求婚去,若是不给就直接开枪干一场,大家一起死的干净。
  接着楚繁就被自己这种娱乐精神感动到了,心说自己现在想要跟外界联系都得步行三个多小时才能打通电话——这里简直就是世外桃源了,但,这里明显不是,因为这里除了穷,就剩穷了。
  不过,人很淳朴。
  楚繁就不仅想了,虽然以后在这里简之可能不会大红大紫了,但是给当地热情的村民设计个项链,手环,衣服什么的,也会满足吧?
  夏天到了自己就去海上捕点鱼回来,变着花样做给简之吃,秋天到了,就去地里挖些红薯来,最好还能弄到街边那种老大爷推的那种特老旧的烤炉车——这样吃起来才带味。冬天之前先存大量鱼干干粮什么的,反正简之食量也小,就跟个猫似的,然后抱着好暖被窝,至于春天么——嗯,春天适合发情。
  啊,简之喜欢狗,要不然再买条狗回来?
  随即否定了这个想法,简之喜欢狗,但是不喜欢照顾狗,照顾简之一个就足够要了楚繁的命了,再来条狗一闹腾——楚繁估计自己哪一天忍不住就能端盘狗肉出来了。
  楚繁想了很多,专注的盯着小玻璃窗外的雪花看了会,呆呆的看着那海浪一遍遍的拍打礁石,突然就与自己曾住过的别墅重迭了起来,还未等着怀念,穿着厚厚棉衣的小孟就出现在了小平房的玻璃窗前,摇了摇手中的纸张。
  极其歪扭的字,看得出来写的人很急——一条街道的地址。
  还没有具体位置,楚繁笑了——快抓到你了,小家伙。
  握着那张纸的手略微有些颤抖,不知是激动还是紧张的。
  他只是突然想起来了,六年前,自己曾答应过要陪简之过年。
  简之给程智斐打完电话后,平静的拿出了几罐啤酒,然后又把那堆这两个月来他细心研磨好的药粉倒进了一杯热水中。
  简之摇晃了会,又摇晃了会,看着杯底终于没了沉淀的时候,程智斐的敲门声就响了。
  简之看得出来,程智斐最近不好过,估计是被自己整的。
  不过自己没什么愧疚感地抱了那堆啤酒和热水就往门外走去。
  “不把兔子也一起牵出来么?”
  “大人的事,小孩子做什么要参与?”简之笑了笑,与站在门口的程智斐擦肩而过。
  程智斐呆呆站了会,才留下一脸疑惑的兔子,关紧了房门,关门前那一刻,他看到了简之架在室内的画板上,有一片蔚蓝的海,海边有一栋单人公寓,公寓前有一只金毛,凝视着海的方向,没有落款,右下角只有四个字——长命百岁。
  简之和程智斐并排坐在海边,久久无言。
  朝夕浪打,卷岸成花。
  简之重新给程智斐开了罐啤酒。
  程智斐双眼迷离地看了会简之,还是笑着接过了,他听见自己问:”你不走成不成?”
  “我看这不成,”顿了顿,简之笑了,笑容一如既往的清澈却又有一种别样的潇洒,就像这来来回回的海浪,看似带了一些贝壳到岸边,下一次又卷了回去吞噬干净,“我一直觉得我挺幸运的,至少有你能送我最后一程。”
  日头渐渐从正午走到了西斜,简之在眼前一片迷蒙中,他突然明白——原来自己最大的遗憾不是不能去参加程智斐的婚礼,而是……楚繁食言了,这个一直秉承着诚信的商人,好像在六年前答应过要陪自己过年。
  想通了这一点的简之忽然笑了,整个人脱力般地从程智斐的肩头滑落到了他的大腿上。
  程智斐平静地脱下外套,盖在了他身上,对着染上了一层绯红的海面,仰头干尽了最后一罐啤酒。
  那一年,简之二十六岁。
  --正文完--
  手动附带作者有话说:
  《简之》这边当年就有四个番外我也没多写
  但【高亮预警】:
  前三个番外都是第一人称视角写的,用谁的名字做标题就是从谁的第一视角出发。
  (无法接受第一视角的快跑!只有第四个番外——时光的额外惊喜/才会回到正常的第三人称视角。)
  我会在标题提前标注好视角名字。
  第一人称真的很雷(指我自己的)
  但我当年真的好勇啊还写出过第一视角的东西哈哈哈
  现在码个几万字都费劲(点烟状.jpg)(满脑子只剩下一些黄色废料)(但忍不住构思剧情,不加剧情浑身不得劲)(果然成为社畜让人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