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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罗曼史 > 礼拜天情人 > Vol.3 你是我摆渡的海洋
  「嗯?」我反应了一下,「没关係我自己搬就可以了。」
  你没回应,霸道的从我手中拿走我的行李箱,说:「这么重的东西我拿吧,你住哪间?」
  「六零三,谢谢你。」
  你扬起好看的微笑,「我也是这几天才搬进来的,我是台中人,你呢?」
  「台北,你也是管理部门的吗?」
  「我是业务部的。」你放下行李箱,「刚好我住你隔壁,你应该还没吃晚餐吧?」
  我摇头。
  「那等等一起去吃吧,你好了就敲我的门。」
  「对了,孟良琛,我的名字。」语毕,你走进你的房间,还不忘留下好看的笑容。
  房间大约五六坪,规格大概就和宿舍差不多,要说和宿舍不同的地方就是没有分男女宿。
  我开始渐渐的陷入沉思,北京的空气很差天空一片灰暗,霓虹灯闪烁的招牌所发出的光亮,人们匆匆忙忙的追赶着时间。
  电话铃声将我拉回思绪。
  还没开口你就已经先说话。「到北京了吗?」
  「到了,等等要去吃饭。」
  「身上没钱的话要跟我说,我可以先给你。」
  「应该不用吧,我先去吃饭。」
  这么说之后通话就结束了,我敲了敲隔壁的房门。
  冷风我双手插进外套的口袋,你问有想吃什么吗,我摇了摇头。
  不自觉的想起,如果是平常的邵迅木大概就会说随便,大多数都是由我来决定,于是吃饭看新闻会论断时事,有了自己的看法,被叫作太有主见,很难掌控的女生。
  最后你带我昏暗的某间很传统的自助餐,如果略有格调的少女应该会觉得店面很脏吧,是台湾七零年代的装潢,角落会卡一层灰垢的那种。
  因为有点晚了剩下的菜色零零落落的,我们点了什么老闆就把最后剩下全都舀给我们,大大一盘只需要四十五元,白饭吃到饱,还有可以喝到死的汤无限量,去捞汤的时候发现真的有猪大骨在底下觉得感人实在。
  老闆又给了我一盘各种菜让我吃,说:「你们应该是等一下要去喝酒的吧。」
  没想到我们脸上有写着「我要喝酒」吗,我笑了一下说「嗯阿」;老闆开始说他也很会喝怎样怎样的,我们边嚼着食物边意兴阑珊的听着他热情的分享,最后走出店门的时候,他说:「改天早点再来啦菜比较多。」
  无论是鼓舞、安抚人心或者让人放声大哭的唱歌超能力,都是强大的力量。从口里吐出的真实感情,才发现生活中我们都一样无助需要被抚平慌乱的心情。
  发光发亮温暖人心,但愿我们每个人都有。
  孟良琛顺手点起了一根菸,摊贩前的砖子路上一抹幽幽菸草味,夜晚任风飘摇的衣服摆盪着。
  不适时地穿搭所以才会被误认为要去酒吧,我不好意思地问了你菸的牌子。
  你拿出菸盒说:「这是dunhill。」
  不忘提醒我别抽菸。
  我笑笑,「没啦,好奇而已。」
  北京总是人多又嘴杂,人与人之间靠得很近,能嗅到路人的酒气。
  一名约略三十出头岁的男子拿起手机播出电话说了「晚安。」没有多出的句子就掛了电话,接着撇头向他的朋友说「是例行公事,还是我真的想跟她说晚安。」
  曾经很捨不得跟对方说的晚安,现在是一种情侣应尽的义务,不再是那种爱的欲罢不能。
  我想孟良琛也听到了,你问:「有男朋友吗?」
  「那你有吗?」
  我刻意避开了问题,绕了个圈把箭头转向你。
  你长得并不算太帅气,只能说是清秀,而且是非常清秀的一张脸,可是清秀中却又透着丝丝逼人的帅气,两种十分矛盾的风格却和谐地融合在你的脸上。
  眉毛多一分嫌长,少一分则嫌短,如棱角般分明的轮廓,本来是一副非常帅的标准面容,只可惜那双清秀迷人的眼睛给你打了些少折扣,不错,就是清秀迷人。
  所以孟良琛只能沦为十分清秀类型的了。
  一百八的个子,走在街上的回头率,还是挺高的。
  「男朋友吗?我没有。」
  不小心笑了出来然后下一秒差点死在巷口突如其来的宾士车一台,你挽住我的手把我拉回人行道,差点我的人生就停摆了。
  「谢谢。」
  「就算红灯了还是会有很多车会闯,小心点。」
  我们绕了绕公园又乱聊了许多人事物,没有什么太有意义的事物,安心的递出日常。
  「我很喜欢听林宥嘉的歌!」我像个小粉丝般地说:「之前某次早上看到第一则动态来自林宥嘉『早,早就在等你醒。』莫名其妙的被撩到。」
  「你也太好撩了。」
  「容易满足才过得比较开心吧。」我举个例子,「像出国不用一直惦记着要回报各个行踪轻松多了。」
  「要跟阿母回报。」
  「可是我不用担心阿母不要我啊。」
  你笑着,有着一般灿烂而又温柔的眉眼,与说话时微微上调的声音。
  我看向你的时候,我彷彿看到了年少恣意的时光一般。
  可喜欢也不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