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好。」
温律师的声音偏冷,危机时刻更是严肃,没有任何能开玩笑的空间。
「温律师好。」
见他风尘僕僕地来,一进门便将身上的风衣脱下,随意摆放在鞋柜上头,我连忙起身,想拿架子把衣服掛起来,却被他阻止。「林先生不用麻烦了,许警官还在楼下等我,我马上就要走。」
「好的。」等温律师来时,我和齐愷分别去两间浴室快速冲洗,换了一套居家服,舒适之馀,能放松紧张的心情。
相比我的客气,王齐愷直接了当:「真出了人命?刘老爹和刘萱妮死了?」
「是。」
王齐愷皱眉,低语:「到底怎么回事?」
先是抿起双唇,温律师像在寻思该怎么说明眼下的情况:「……刘大德做的坏事,远比一开始我们所判定的来得多。虽然我们尽力用各种方式,试图把他扣留在警局看守所,最好在入监前不要自由活动。但台湾是法治社会,能做的仍是有限。刘大德在八天前被刘萱妮担保离开警局,为了确保他们不会在开庭前『落跑』,警方会每日前往他们的府邸勘查。而在今日傍晚,警察探访时,按了门铃并无人回应,强制开锁,发现刘氏父女昏死在卧房,刘大德已不见踪影。」
那日我报警,送刘家父子进警局,原本只是想给这两个「欢颠」一个警告,结果警察搜索越多,越是心惊胆跳。
除了持续偷拍我,长达十年之久外,刘大德平日不常出门,每次一出门,便会背着不大不小的蓝色塑胶背包。背包里头装着的东西,经过询问与追踪,警察发现是一些流浪狗、流浪猫和他趁主人不注意偷来的家庭宠物。
刘大德会将这些小动物,带到屋子里,凌虐、施暴。
警察将罪证摆放在刘大德的面前,刘大德不心虚、不悔改,淡然地说:「不就是几条畜生的命,有什么好大惊小怪?难不成要因为这些畜生,要了我这条人命吗?我可是人,能操控动物生死的人。」
諮询的警察听到这些话,气得发抖,有位女警甚至当场难受得哭了出来。
检察官依据〈动物保护法〉第六条「任何人不得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将其起诉。另一方面,温律师以刘大德长期侵犯我个人隐私,进行多样控告。两者合而为一,试图把刘大德困在警局,不让他这种人渣回归正常社会,造成更多不安定与破坏。
无奈的是,台湾的法治,不允许过度羈押,法官为了社会观感,允许刘大德可被人担保离开警局--这完全是个错误且极度令人恐惧的决定。
「死亡时间判定为中午,死因为一氧化碳中毒。推测是刘大德将安眠药放入他们食用的午餐中,等两者昏睡后……这部分我刚在电话说过了,不再重复。刘大德留下两具尸体,人逃得不见踪影,我们认为刘大德在看守所最大的执念是想见林先生一面,所以我必须来这一趟,告知你们目前的情势有多危急。」说到最后,温律师一边露出头疼的表情,一边拿出一隻录音笔。
「这是什么?」王齐愷问。
「我与刘大德会面的录音。」
「可以录音?」这回换我提出傻问题。
「不行,是我偷录的。」一点也不觉得自己行为有何不妥的温律师耸肩表示:「很多业内人都会这么做,无须忧虑。」
可能是要忧虑的是情太多,我略微抽搐嘴角,瞬间将自己的道德心拋到脑后,专心听温律师播放的录音。
「什么时候,小熙才愿意来见我?」刘大德的声音阴沉,我光听这一句,整个人起鸡皮疙瘩。
「林先生不会过来。」
「嗤……你什么东西,凭什么断言小熙不会过来?」
「我是林先生的委任律师,敝姓温。虽不是个东西,但能确定林先生不会浪费时间过来见你。」
回应温律师的是一阵剧烈的声响。
我们疑惑看向温律师,温律师回答:「他失控的用手拍桌子,牵扯到脚下的铁鍊。」
刘大德的情绪很不稳定,警方曾请医师过来诊定,可刘大德不愿进行任何谈话,拒人于千里之外。
「你不能代表小熙!你也不是他委任的,是那个、那个把小熙抢走的人……派你……派你监视小熙!」录音笔仍然播放着音档,刘大德声嘶力竭地嘶吼:「你们把小熙还给我!还给我!」
「抱歉,没人把林先生抢走,他们是真心相爱。」
「不可能!不可能……小熙他……始终爱慕着我。」
或许是刘大德的存在给予我太大的压力,我被这句「爱慕着我」击垮,遮着嘴,跑去厕所呕吐,把晚餐全部吐出来。
「洛熙!你还好吗?」齐愷追上,用忧虑心疼的眼神望着我,且扶我起身。
「还好……只是有点不舒服。」
「不舒服,先休息?别听录音了,让我处理吧。」
摇摇头,我与王齐愷谈恋爱,受了他很多帮助与照顾。但我身为男子,若不具备面对问题的勇气,也太过糟糕。
「我无法做什么,可我想听,想知道他是怎么说我的。」
想到有个人躲在角落,窥视我十多年,认为我爱慕、喜欢着他……呕。
这回我把酸水都吐出来,生理的眼泪溢出眼角,很是难受。
王齐愷陪伴在我身边,安抚我所有的不适,充满耐心地等候我调适心情。约莫过了十分鐘,我勉强恢復平静,同他一块走回温律师的面前。温律师正喝着白开水,见到我,声音清冷却夹带关心地问:「身体还可以吗?要不,我跟王先生讨论就好?」
「不用。」
温律师先看了王齐愷一眼,无声询问下一步该怎么做。
「小熙可以,你播吧。」王齐愷的脸色同样不太好,像是心疼我受的难,补充道:「我说停,就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