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贼喊捉贼:“我怎么想你的——来装个小鸟都要沿路买避孕套?”
陆成则别了下头,又转回来看我,神色无奈亦坦荡:“家里没有能怎么办?”
喜悦在叠加,我说:“所以我觉得,我们小熊猫好纯情哦。”
陆成则顶着他那张极具欺骗性的清纯脸,服软:“好了,别说了。”
那次回忆并不愉快,好在后续峰回路转,好像两颗齿轮,总会相合,我们又坐在一张桌子上,面对面,笑不停。
陆成则变换思路:“要不,我去你那边,小鸟到现在还蹲盒子里。”
我玩着手边的筷子:“不如就让它待在快乐老家。”
陆成则说:“可它现在已经是你的了。”
我们又开始这种深意满满的对话:“我独居惯了,没养过小动物,担心自己照顾不好。”
陆成则总能轻易领会到:“每天看看它拍拍它就可以。”
我笑道:“这么简单吗?”
陆成则颔首:“嗯。”
我开始凝视他,不再动,眼珠子也是,牢牢锁定他,要把他关在我心窗里。
是这样看吗?我猜测着。
陆成则也注视着我。
风好像静止了,四周喧嚣远去,夜色变得浓稠。
最后,人际交往方面的职业优势,让我在这场对视竞赛中赢得胜利。
陆成则率先投降,笑着垂下眼皮,睫毛服帖,刘海服帖。他看起来好好摸。
所以我等不及慢慢走回去了,吃完就一改前态打车回到他小区。进门后我迫不及待地缠住他索吻,几乎没有停顿地,他反客为主,我很快被顶在门板上,很用力,他气息粗沉,而我闭眼乱揉着他头发,像在安抚一头失控的雄狮。我想被他吃下去,立刻,不留余地,百无禁忌。
好想跟陆成则做爱。
我们都忍耐着,从他的领地迁移到我的领地。站在家里床边,仰头看他立于高处,扬起手臂,为我挂上那只本属于他的白色飞鸟时,那晚的空虚感萦绕而来。
苏,女生们常用来形容一个男人的,至高至简词。
一瞬间,我在陆成则身上感受到了。
这个看起来修长,干净,牢靠的大男生,虏获了我,也被我虏获。
贴近的渴望让我没有犹豫地爬上床,从他背后圈住了他。
我们两个成年人傻乎乎地站在床上,很滑稽,但也很自然,只要把自己当成随心所欲无忧无虑的小朋友就不会古怪。
他笑了一声,可能还有点不知所措,先是垂下手,接而搭住我胳膊,隔着衣袖摩挲了两下。
“怎么,”他直率且得意:“被我帅到了?”
无语。
他怎么猜到的?
我承认:“对啊,吃什么长的,这么帅的人光看不抱忍不了。”
我的手滑下去。
陆成则的呼吸在我脑袋上方凝滞一下,然后他的身体也绷紧了。
做这些时,我心跳得很快,仿佛是初次尝试,陆成则坐了下来,我目睹他变得难耐,焦躁,面红耳赤,落在我手里,任我宰割,也攀上极乐。
我在这种掌控中收获了双重的餍足。
—
临睡前,我先洗澡,陆成则在后,等他回来的过程中,我百无聊赖地打开蓝牙音响,开着最小音量,边听边等他,还从柜子里翻出一只闲置已久的旧枕芯,套好,当做我男朋友小脑袋暂时的安身之所。
回来时,陆成则闻声止步,安静听歌,用毛巾搓着湿漉漉的头发和耳朵。
停在门框内的他,就像一帧电影截图,音乐只是迎合他出场的铺设。
关灭灯后,重见天日的新枕头并没有派上用场,陆成则一寸一寸地靠过来,挪来我枕头上,我不得不给他腾地方。
我们陷在软绵绵的黑暗里,静悄悄地看对方,好像在彼此的视线里进行光合作用。
我笑他笑;我挤眉弄眼,他还是笑;我撅起嘴,他就亲一下。
我小声道:“陆成则。”
他“嗯”一声。
喜不自禁,我好幸运,我好喜欢他,我甚至开始羡慕和嫉妒自己。
我依旧感到不可思议:“第一次我到底怎么连上你手机的?”
他说:“不知道,我刚好取出手机看时间,突然弹出来申请,我就通过了。”
我说:“你就通过了?”
陆成则说:“嗯,坐了这么多年地铁,第一次碰到,看你耳机名字,我估计是个妹子,来都来了,不如听听我的歌。”
“你居然没被吓走。”
“当时是愣了一下,”回顾那天,不再只有讶异和新奇,还多了甜情蜜意:“但你的歌也是我的歌,很熟悉,有归属感,所以我就听下去了。”
我问:“第一首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陆成则答:“不记得了。”
我遗憾地叹气:“唔,好吧。”
因为我还记得。
因为那一瞬间妙不可言,歌声奏响,神清气爽,眼前那些或倦怠或麻木的面孔挨个失踪了,人海消弭,拥挤不复,音乐像是蜜糖金的河流那般,汹涌灌入车厢,我的灵魂仿佛在跟播放它们的人翩翩共舞。
陆成则在我的哑然和失望里憋不住了,哼笑一声,用手臂环住我:“好了好了,我记得,怎么可能不记得。因为你的耳机名字看起来很甜,所以我选了一首歌。”
他果然在耍我。
我佯愠捏住他脸,要挟他必须立即说出正确回答:“什么?”
他不假思索地笑着说:“《sweet talk》。”
第20章 第二十首歌
陆成则。
借用王小波一句话:一想起你,我这张丑脸上就泛起微笑。当然,我脸不丑啦,只是泛起微笑这回事,仿佛从此刻在了我的表情肌里,都因为陆成则。
来光纽的第二周,我的同事,他的同事已经默认我们光速结对,因为总是同进同出。
他常“不辞辛劳”地跑来十二楼约我出去,或者买了饭送上来,每次远远现身,我没及时注意到,身边的同事就会提醒:“祁妙,你小男朋友来了!”
小男朋友。还不是因为此人极具迷惑性的白嫩皮相,以及常年堪比男大学生的穿搭风格。
再加点清爽笑容。
他看起来总是朝气蓬勃。
这个人只比我小一岁好吗?我在心里默默回嘴。
之前那个叫他“则则”的戴眼镜的男同事也跟我们吃过一次午饭,调侃陆成则办事高效。
我笑盈盈地抛出死亡问题:“他以前都这么高效么?”
眼镜小哥油滑但也实诚:“以前不知道,但他来立付后我可没见他追过女生,你是第一个。”
追。
他到底怎么对外营造我们的故事的?
我有点想笑,问:“真的假的?”
眼镜小哥瞥一眼陆成则。他正在气定神闲地切牛排:“你也看到了,他拿着刀。”
陆成则立刻放开刀叉,用面前的扭结面包做了个丢他的姿势。
同事作格挡状。
我笑:“长成陆成则这样很难不高效吧。”
眼镜小哥扶脸,痛苦道:“我为什么要来蹭饭啊……”
陆成则表现得很像那种大学男舍里品学兼优但腹黑的寝室长,懒着声:“是啊,过会你付你自己那份。”
“陆总,陆宝,陆哥,则则——”他的同事开始哀求:“给点活路,哪有人找虐还倒贴的。”
……
晚上八点多,下班后,陆成则的同事们约我们去k歌,我也叫上了相熟的朋友。
大家都玩得很尽兴,眼镜小哥扫着我俩嘴角抽搐:“不是你俩,我都不知道世界上的对唱情歌有这么多,开眼了,谢谢啊。”
众人笑仰在沙发里。
陆成则虽然长了张洋气玩咖脸,但他不沾烟酒。倒是我,把鸡尾酒当润喉糖浆,一口接一口,不知不觉喝掉好几杯,好在酒量不错,回去路上只是微醺,不至于胡言乱语,路都走不直。
好吧,我确实有点兴奋,沿着花圃里的路砖跳格子,乐此不疲。
陆成则走在我后面,不紧不慢。
第三次回头说他再也别想赶上我时,他追了过来,从背后夹抱起我。
我“啊”一声,双腿悬空,懒得挣扎:“放我下来。”
他听话地让我着地,又将我困回他怀里。
我偎依着他,他的下巴搁在我肩头。
好重啊这家伙,这样走路并不和谐方便,期间我还踩到了他白色的板鞋,我心虚地说:“放开啦。”
陆成则一字否决:“不。”
那只能……
以防再误伤对方,我像玩三人两脚游戏那样数拍子:“左、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