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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当我在地铁上误连别人的手机蓝牙后 > 当我在地铁上误连别人的手机蓝牙后 第10节
  我笑开来:“你还没吃早饭吗?”
  陆成则摇摇头:“没。”
  我说:“不用了,我已经吃过了,”又放轻声音嘀咕:“再说本来也不是给我的吧。”
  “怎么就不是给你的了?”他语气少有这样大程度地起伏,好像被我冤枉是什么很不得了的事情。
  我被他的反应逗笑了:“你又不能保证遇到我。”
  “所以我说了,”他没被我绕懵,仍旧保持着良好逻辑:“不是你的早饭,就是我的早饭。”
  我将手放在腿面的tote包上:“如果我拿走了,你到公司岂不是要饿肚子?”
  陆成则说:“再买又不难。”
  我呵了口气:“你吃吧。我在家吃过了,谢谢你.”
  陆成则这才将悬了半天的手垂回去。
  他旁边有对男女,一直在看我们说话,围观了这位帅哥被婉拒的全过程,而帅哥好像一点都不尴尬。
  离西林湖还有一站路时,我身边的老太太下了车,陆成则像小时候玩抢凳子那样,行动敏捷地占座。
  我看着他把双肩包摘下,一只雾灰色的格包,品牌风格鲜明,一看就知道是三宅一生。
  我开玩笑:“你们程序员是不是必须拥有一件格子花纹的物品?就像护身符。”
  陆成则不否认:“可能吧。”
  陆成则的衣品不错,干净,清爽,不追求潮牌,不花里胡哨,但细节很多,有精心收拾过的痕迹。
  是因为我?还是他本就不错的自我管理?
  不管是哪一种,都足够让我嘴角上翘。
  我又瞥他一眼:“只剩一站路,还要坐过来。”
  他纠正我:“是三站路。”
  —
  回到公司没多久,陆成则就来微信里跟我报备,可以用“报备”这样矫作的形容词吗,但他给我的感觉的确如此。
  他说:今天估计很忙,不一定能及时回消息。
  我笑了笑:忙吧,我也很忙。
  谁还不是个苦苦挣扎的社畜。
  上午要开会,下午要比稿,从客户公司回来时,已经是傍晚。
  我坐在公司商务车的第二排,靠窗位置。
  车里很闷,我就降下了窗,外面的天空异常美丽,橙粉混色,将整个城市晕染成画幕。
  我听见车载导航报出,前方二百米处西林湖公园。
  我微怔,问开车同事:“前面是西林湖?”
  他回过半个头:“对。”
  我问:“待会回公司没事了吧。可以让我前面下吗?”
  跟我坐一排的文案组长说:“你不跟我们吃饭吗?”
  我摇了摇头,在公园门口下车,然后打开地图,依照导航指示走了六百米路,来到光纽园区的正大门。
  我跟保安亭里的制服大叔对视一眼,低头给陆成则发消息:在忙吗?
  陆成则:还好,准备吃饭。
  我打字,可以抽空出——又删除——重新编辑——方便抽出二十分钟吗?有点事可能需要你参与一下,但不是重要的事,所以拒绝也没关系。
  他说:怎么了,半个小时也可以。
  我笑了,将自己的定位发给他:想请你看日落。
  陆成则果然很意外:?
  又问:你在哪?
  我说:在门口。
  光纽不愧为大厂,园区都大得离谱,光是赶路来见我,就让陆成则耗去十分钟,还是快跑的情况下,我们只剩下二十分钟。
  他跟门卫交代了两句,对方放我入内。
  跟着他往里走时,我为自己的心血来潮感到抱歉:“不好意思,我刚好从外面回来,刚好路过你们园区,刚好天空又格外好看,所以……”
  陆成则微喘着气,举目,他应该还没来得及看天空,此刻也怔了一下,评价:“是很好看。”
  我问:“你吃饭了吗?”
  他一边摘工牌,一边说:“还没,出去吃吧。”
  我阻止:“别摘了,我过来不是为了蹭饭。”
  陆成则看向我:“你请我看日落,我请你吃晚饭,礼尚往来”
  “而且,戴着这个太傻了。”他两指夹着工牌,诚实地说。
  我的目光落到上面倒置的两寸照上:“不傻啊。”这样看都是帅的。
  “不,”他的笑在越晦暗的环境里越显明亮:“很傻。”
  “可以看看吗?”我问。
  他停下缠绕挂绳的手,展开来交给我。
  我低头端详,证件照里的他与现在别无二致,笑容是如一的清透烂漫:“什么时候拍的?”
  陆成则说:“前年,刚来光纽,部门统一拍的。”
  我把工牌交回去,重新远眺,发现天空已在不知不觉间变了色调:“刚才还是橙粉的,现在变成蓝粉了。”
  陆成则跟着看了眼,说:“我想到了一部电影。”
  我侧目:“哪部?”
  他没有回答,只是忽然开始吹口哨,一段耳熟的前奏。
  我心领神会地笑了,说出电影名字:“《la la land》。”在那里面,也是这样的天空。
  他偏头看我:“你看过?”
  我点点头,哼唱出第一句歌词,告诉他,我不光看过,这首歌我也很熟悉:“city of stars,are you shining just for me?(星光之城啊,你是否只为我一人闪耀?)”
  陆成则讶然睁大眼,学周董讲话:“不错哦。”
  他接着我那句往下唱:
  “city of stars
  (星光之城啊)
  there's so much that i can't see
  (世间有太多不可明了)
  who knows?
  (谁又能明了)”
  他的声线跟gosling不同,偏清朗,但咬字标准,不走音,所以也不出戏。
  这段结束,他又做了个请的姿势。
  我愣住。
  他下巴一抬:“继续。”
  我求饶:“我只会那一句。”
  他说:“哼也没关系。”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恭敬不如从命。
  ……
  “yes, all we're looking for is love from someone else
  (是啊,人人都想从某个同样孤单的灵魂里找到爱)
  a rush
  (也许是擦肩一刻)
  a glance
  (又或者抬眼一瞬)
  a touch
  (也许是轻轻触碰)
  a dance
  (亦或者雀跃起舞)”
  于是,我们低唱着这首歌,一直走到余晖的边界,道路的尽头。谁记不住下一句,另一个就来填上,当然,少不了忘词和卡带,但无人在乎。
  回来路上,我仍哼歌回味旋律,陆成则也安静地行走。他们园区的大道空阔而漫长,似无穷尽。道路两旁的灯盏逐一点亮,在微不足道的城市一隅,我浸泡在蓝粉色的深海,仿佛也成了浪漫影片的主角。
  快到大门时,陆成则接到个电话,我猜分别将近。
  要不要做点什么。
  这个念头跑出来的下一刻,就在我身体里形成了一团强烈的热涌。我的胸口隐烫着。
  我盯着陆成则挂掉电话,垂下手,冲我挤出抱歉的笑。
  我在他启齿前叫了他:“陆成则。”
  他:“嗯。”
  我没有迟疑,上前两步,踮脚,贴了贴他嘴唇,整个过程轻而短促,他的唇也干燥柔软得让这次擦碰显得不那么具体和实际,仿佛并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