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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都市言情 > 只爱你的偏执狂 > 第30节
  丁灵自然是不敢再去学校了。才二十出头的年纪,可她看起来竟然比孟柠还要苍老。眼神无光浮肿,眼角甚至有了细纹,疲惫绝望的神情一看就是遭受了重大的打击。而对于这样的女儿,丁怀志是这么说的:“我没这么不要脸、败坏门风的女儿!”
  还门风呢,他丁家竟然也有这个东西?孟柠很想嘲笑一番,可她看着丁灵被一巴掌扇倒在地上的模样实在是可怜,也不会反抗,就只是捂着脸呜呜的哭,大概也真是觉得羞耻,又无力反驳吧。而木绒绒……她站在丁怀志身边,面露关切之色,可眼底的笑意实在是太过明显。好像丁灵越是凄惨就越是能取悦她,要是丁怀志能把丁灵给打死,她恐怕就更高兴了。
  那么大的肚子……竟然也跟着出来晃。
  孟柠一直隔的远远的看着,什么话也没说。直到丁灵像是个火车头一样从地上爬了起来,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推开了挡在面前的丁怀志,丁怀志被推的一个踉跄,整个人摔倒在地上,趁着这个机会,丁灵冲了上去,对准了木绒绒的脸就是狠狠的几个耳光。
  木绒绒走的是娇弱纤细路线,擅长攻心,武力值几乎为零。而丁灵喜欢到处玩耍,身强体健,木绒绒哪里是她的对手。就见她将木绒绒一脚踢倒在地上,抬脚就要朝她的肚子上踩。木绒绒吓得脸色惨白,就连孟柠都下意识地低呼住手。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只大手猛地握住了丁灵手腕。丁灵满眼怨毒地抬头,见是沈仲,恨得咬牙切齿:“放开我!”
  “值得吗?”沈仲只问了这一句。
  半晌,丁灵泪如雨下。
  是啊,值得吗?就算她今天真的让木绒绒肚子里的孩子没了,又怎样呢?爹地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喜欢她,已经死掉的妈咪也不会再回来了。而自己,说不定还要锒铛入狱,落得个凄惨下场。
  想到这里,她更是悲从中来,眼泪跟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朝下掉。
  孟柠见了,顿时松了口气,那一刻她真是被吓了一大跳。不管木绒绒多狠毒丁怀志多差劲,肚子里的孩子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只是她仍忍不住感到喟叹,瞧啊,曾经逼迫别人得到的爱情,最后不也就落得个这样的结局么?一点都不美好,甚至充满不堪。
  木绒绒被吓坏了,她就指着肚子里的孩子到时候好跟沈仲分财产呢,要是生不出孩子,到时候她能捞到多少?丁怀志再宠爱她,难道还能超过对他的儿子沈仲?
  木绒绒对丁怀志可没几分心思,她最想要的是他的钱。
  丁灵站在原地,脸上有着丁怀志鲜红的掌印,半边脸已经肿的不像样。可即便如此,丁怀志还是要来打她给木绒绒出气,如果不是沈仲拦着,丁灵想,爹地也许连打死自己的心都有。现在她什么都没了,她彻底完了。学校她待不下去,舆论的力量能把她淹死。而家……她早就没有家了。现在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会记得她,也没有任何人会心疼她。
  突然,丁灵蹲下去,嚎啕大哭起来。她哭的好像个孩子,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正好沈仲离她近,于是她干脆抓住沈仲的休息吧鼻涕眼泪都抹到他身上去,动作连贯一气呵成,令人赞叹不已。
  沈仲:“……”他这是招谁惹谁了,他不过是看丁灵可怜,随意拉她一把而已,要知道,平时他们之间可是水火不容的。
  大概是丁灵哭得太真实,所以导致周围围观的很多人都露出了同情的神色。是啊,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被人拍了这种照片,还贴在学校的宣传栏上……瞧这模式,家里也是乱成一团的。再加上丁灵平时在学校属于风云人物,对人真诚友好,又放得开,很多人都玩得来,被她一哭,不少人都想起了她的好,丁怀志却觉得丢人,上来就要把丁灵拉走:“不要在这哭!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
  他竟如此不近人情,拖拉丁灵的动作粗鲁的毫无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怜惜。不少人看了都啧啧称奇。木绒绒跟在丁怀志身后,恨得咬牙切齿,要是可以,她真想扑上去狠狠地把那个耳光给讨回来!可现在她的形象是柔弱无助的孕妇,自然不能做这么彪悍的事情。丁灵以为打完她就能占便宜了吗?不可能!她会承受不住她的报复的!
  想到这里,木绒绒低下头,眼底阴狠一闪而过。再抬头时,仍然是楚楚可怜惹人疼惜的模样。至少丁怀志看了,骨头就已经酥了。他越是喜欢木绒绒,对丁灵这个女儿怨气也就越大,所以说男人啊,精虫上脑的时候,什么父母妻子儿女,在他眼里都是狗屁,只有他想上的那个女人才是最重要的。
  很难去想象一个之前还对女儿爱如至宝的父亲,摇身一变就成了只爱美色的混球。也不知木绒绒到底是哪里来的本事,就是能把丁怀志的魂儿都勾走,让他连亲生女儿都弃如敝屣。
  孟柠站在办公室的窗台上,再也看不下下头那场闹剧了。自从几年前丁夫人再一次出现在她面前,丁家人就一次又一次的刷新着她的三观,这家人的破事儿比每天晚上的八点档还复杂狗血。
  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对着电脑发呆。这时候突然有消息提示声,是施荣。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男人也喜欢在网上跟她联系了。孟柠上班的时候,他就时不时地发条信息过来,有时候是问中午吃什么,有时候叫她下班后等他接她,还有的时候什么也没有,就是一个普通的小黄脸表情。孟柠从一开始的见鬼,到现在已经能很淡定地接受了。
  他说待会儿下班不回家,带她去吃川菜。这点孟柠跟施荣很不一样,她口味偏重,就喜欢些辛辣酸甜的东西,施荣看着海纳百川,其实口味特别清淡。
  ☆、第73章
  有的时候孟柠也想,她跟施荣真可以说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去的两种人,可最后怎么就会纠缠的这么久呢?施荣富有,她普通。施荣缺乏最基本的同情心跟怜悯心,她却是那种看到路边的乞丐就一定会给钱的人。施荣口味清淡,她口味重。施荣喜欢让她照顾他,但她其实特别需要别人照顾……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孟柠都觉得自己跟施荣之间是格格不入。
  可就是这样两个人却结了婚,还有了个孩子。而从目前来看,他们的生活也还算美满。当然,要是不提起以前,甚至是没有从前记忆的话,孟柠真的会觉得她能嫁给施荣是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她真恨自己的理智啊,要是她能花痴一点,软弱一点,甚至于是没有判断力一点,都会陷入施荣俊美的皮相和富有的家世里。可她没有,因为她在照顾他,尊重他,敬畏他的同时,没有一刻忘记过过去。
  孟柠叹了口气。
  中午的时候施荣果然准时来了,他还提前了十五分钟,特地拐弯买了小蛋糕分给办公室的同事们。老师们纷纷夸孟柠有个好丈夫,孟柠脸上带笑,心里却一阵阵地吐槽:是啊是啊,他可完美了!
  与同事们告别后,两人上车,孟柠觉得今天的施荣心情很好,却不知道是什么事导致他这样好心情,便问道:“怎么这么高兴呀?”
  施荣趁着红灯歪头亲了她一下,竟然说了句甜言蜜语:“看到你就高兴了。”
  孟柠顿时惊恐地望着他,险些要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她因为疑惑而眨巴着大眼的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可爱的让施荣没控制住,忍不住又去亲她。唯一可惜的是这个红灯的时间不够长,他根本就没有亲过瘾,绿灯了。
  孟柠捂着嘴巴偷偷地看施荣,觉得他眼角眉梢都带着淡淡的笑意,却不知道是为什么。
  她当然不知道了,施荣也决不会让她知道,因为事情跟韩遇之有关。
  韩遇之不是不想回来么?不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在哪里么?施荣冷笑,他还就偏偏要给那家伙找点事情做!那人以为是在做一件很伟大很高尚的事情吗?施荣冷笑,孟家人都是这样,孟父教出的两个孩子,都从来不贪慕虚荣,缺钱都自己去赚,一分钱都恨不得掰成两半花。施荣还记得呢,婚后有好长一段时间孟柠才习惯家里这些昂贵的家具与摆设,否则平时她走路都小心翼翼的,施荣就曾亲眼目睹过孟柠因为摔碎了一个盘子而吓得掉眼泪的情况——盖是因为那盘子是老头子最喜欢的。
  而老头子喜欢的,通常就要跟文物挂钩了。
  孟柠这样也就算了,毕竟有他养着。别说孟柠不乱花钱,就算她是个购物狂,施荣也心甘情愿地受着。孟柠不知道,他也没说过,其实他最享受她管他要钱的时候了!不管是给保姆阿姨发薪水,还是别的什么,只要孟柠向着施荣索取什么东西,他就会自动切换到欣喜若狂模式,因为他觉得自己被孟柠需要了,他不是一个在唱独角戏,台下的观众虽然一直不肯上台陪他一起演,但还是愿意认真观看的!
  所以呢,施荣悄悄派人去了山区,也就是韩遇之所在的那地方,大概得知了那里的情况。韩遇之刚到那里没几年,看起来他一直在换地方,只要知道了这些年他在做什么,施荣就轻而易举地将他的行踪给摸清楚了。原来,当年韩遇之离开后,就去了偏远的西部农村。那里孩子很多,老师很少,部分老师甚至连普通话都不会说。他在那里待了很多年,直到那里有了新的支教老师接手,他才辗转换到其他城市。
  平心而论,要是这人不是他的情敌,施荣可能真的会对他起点敬佩之心。西部的环境什么样大家都是知道的,在那里坚持几天几个月不难,可十几年……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所以韩遇之比以前老了许多。他明明还不到四十岁,可两鬓已经斑白,唯有那双黑色的眼睛仍然闪烁着温柔和执着的光芒。
  只看着他的照片,施荣就明白,这个男人一辈子都不会再爱上第二个人。所以,他决不能让他和孟柠见面!
  想让韩遇之离开还不好办吗?虽然他有了白发,可那张脸仍然俊秀,不少女老师都爱慕他,只要把他的照片朝网络上一放,自然会有人替他解决的。韩遇之不想被他得知自己的下落,一旦明白自己的消息泄露,就会随时离开。到那个时候,失去了韩遇之的下落,孟柠就算再生气也不能怪到他头上。
  怕就是怕孟柠不生气。不生气,就说明在她心里,他一点地位都没有。想到这里,施荣突然觉得心酸,他私底下做了那么多事,孟柠却一件都不知道。
  可那又怎么样呢?他此生唯一的执念就是孟柠。什么都不想要,什么都不在乎,也一定要把孟柠留在身边,也一定要让她完完全全属于他。混世魔王施荣终于也承认了,这辈子是他对不起韩遇之,下辈子……不,下辈子下下辈子他也不愿意把孟柠还给对方。
  他就想要孟柠,其他的都可以给韩遇之,惟独孟柠不行。
  “慢点儿!”孟柠惊呼,银灰色的跑车与迎面而来的一辆轿车擦身而过,她吓得小脸惨白,连忙低叫。
  施荣这才回神,他玩过赛车,这点小事儿根本算不上什么。在孟柠惊恐的眼神中,他成功避开了一次摩擦,回到了正路上。见状,孟柠松了口气:“小心点儿呀!”
  虽然她心里没有他,但表面上她对他的关心却不少于任何人。施荣眼底有着淡淡的笑意,就目前为止,他已经很满足了。
  因为得知韩遇之已经成功离开了的消息,所以施荣心情颇好。他难得大发慈悲同意让孟柠点菜,孟柠点了几个自己爱吃的后又给施荣点了清淡的,施荣看着,心里很满足。至少他的喜好她了如指掌,世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有孟柠了解他的人。就算是在面对她喜欢东西是,她也不曾忘记他,这让施荣很满意。
  这顿饭吃的孟柠满意极了,她已经很久没吃的这么尽兴过了。下午没课,她原本打算去美术馆走走的,可既然施荣在身边,那里就肯定不能去了,施荣对那些东西没什么兴趣,她也不想让他浪费宝贵的时间陪着看。
  可施荣却不肯离开她,两人在车里商量一几分钟,最后也没确定去哪儿,于是施荣干脆利落地在一家酒店前停车,拉着孟柠走了进去。把个孟柠给吓得……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施荣这是想干嘛?!
  ……开房还能干嘛?
  哦,是能干。
  孟柠被施荣的眼神弄得说不出话来,这男人有一双深邃的电眼,基本上没有女人能抗得过。
  孟柠被扑倒在酒店的大床上。她也不是第一次跟施荣来住酒店,但享受这样心血来潮吃饱喝足却还是第一次。施荣是个喜欢刺激的,孟柠在*上却很文静,在她的印象里,夫妻之间的事情只能大晚上。拉了灯钻进被窝里偷偷摸摸地做。如果有了孩子就不应该再继续了,因为那样对孩子不好,影响也不好。
  可自打认识施荣后,孟柠的下限就被刷新了。这个男人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发情,对他来说,什么也没有在她身上作恶有意思。而且这家酒店的装修也很暧昧,双人床的房间里,浴室的毛玻璃竟然是透明的!谁在里面洗澡,外头的人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因此无论施荣怎么催,孟柠都不肯进去洗。开玩笑……她只想好好睡个午觉然后回办公室写教案而已,她一点都不想做!
  但她的想法并不能代表施荣。孟柠眼泪都要下来了,就这么一会儿工夫,有没有三十秒?她就已经被施荣摁在床上,衣服被脱了个七七八八,她今天穿的是半身裙,上身衬衫被掀开,布料还在,里头的胸罩早被施荣解下丢到一边了。现在裙子也没掀了上去,露出浑圆粉嫩的小屁股。
  即使是生过孩子,孟柠的身体依旧鲜嫩如少女。一方面是天生丽质,一方面是施荣无微不至的娇养。他对她的身体极致着迷,有的时候恨不得能死在孟柠身上。孟柠呜呜两声,她现在是趴在床上的,所以手不得空,不然早伸出去揍他了!
  施荣看着那圆嘟嘟如同果冻般娇嫩的屁股,半晌没忍住,低下头轻轻咬了一口。孟柠像是被戳到了一样弹了一下,羞愤道:“不许看!”
  施荣坏笑:“做都做过了,还害臊不许我看?”
  孟柠小脸爆红,的确是再亲密的都做过了,可是这样大庭广众之下突然转进来开房又猴急地把她丢到床上,给她的感觉真的很像是突然发情……他们是人又不是动物,干什么每次都要这样?
  ☆、第74章
  所以说有的时候男人跟女人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孟柠也并不是向往那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高中的时候她跟韩遇之刚确立关系不久,也经常会牵牵手亲亲脸什么的,但从来没有更进一步,所以她一直认为,如果两个人谈恋爱,必然不会一开始就要亲吻或是抚摸。
  偏偏施荣就好这口。如何向一个人表达自己的喜欢呢?可不就是肢体接触嘛!两人心里各自有各自的想法,偏偏又谁都不说,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一种习惯了。
  此处省略2000字。
  理所当然的,施荣从她身上翻下去的时候,她的腿都是软的,好在她这段日子没怎么请假,下午没课,不去也无所谓了。于是施荣又把她送回家,孟柠昏天暗地地在床上睡了两个半小时,直到她被一通电话吵醒。
  手机也不知扔在哪儿,孟柠闭着眼胡乱摸索着,然后拿到耳边喂了一声。
  竟然是丁灵。她的语气跟平时大不相同,充满告别的意味:“姐……”
  “丁灵?”孟柠一愣,她跟丁灵之间不过算是熟悉的陌生人,虽然身体里流着一半相同的血,但她可从没想过要跟丁灵做什么好姐妹。“有事吗?”
  即使孟柠一开口就是问自己有没有事,丁灵也并没感到受伤,谁叫她给孟柠这种感觉呢?这本来就是她的错。“姐……现在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妈咪死了,爹地不要她,至于那位大哥……丁灵不想谈他,因为到现在为止,她也不知道沈仲回到丁家到底是为了什么。他对她的态度也很冷淡,不讨厌她也不喜欢她,但却会在关键时刻拉她一把。“我、我要走了。”
  “走?”孟柠惊讶不已。“去哪里?”
  “沈仲让我出国留学,这样的话我就不用再留在国内,也不会有人对我指指点点了。”丁灵吸了吸鼻子,其实她的行李都收拾好了,可就在她即将登机的前几个小时,她突然感到了了巨大的空虚。这是生她养她的国家,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可现在她却要背井离乡,一个人远去万里,到异国他乡去生活。“我要是留下来,爹地不会原谅我,也不会再喜欢我的,而木绒绒也不会放过我,我只能躲了。”
  孟柠沉默了片刻才说:“……那也很好呀,多出去走走,总是没有坏处的。”留下来也没什么好处,倒不如离开,换个地方重新开始,把这些糟糕的人事物都给忘掉。
  “我出去之后能联系你吗?”丁灵有点忐忑又有点犹豫地问,听得出来她很紧张,生怕孟柠会拒绝她。
  事实上孟柠的确打算拒绝:“不用了,我们之间也没什么好联系的,你把自己的生活过好就行。”
  丁灵也想过孟柠不会答应自己。可这能怪谁呢?难道这不是她自己的错吗?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她是孟柠,她也不会想要这样一个心怀叵测又气量狭小的妹妹的。“姐,以前的事是我错了,我以后都不会再来打扰你跟姐夫的生活的,你……你好好的,再见。”说完,她也不等孟柠回话立刻挂掉了电话,然后一个人窝在墙角,抱住头呜呜地哭起来。
  就在她哭得不能自已的时候,手机却突然响了。丁灵睁开泪眼一看,竟然是孟柠发过来的短信,只有四个字:祝好。
  然后丁灵就破涕为笑了。
  不管沈仲到底想对丁家怎么样,都跟她没有关系了。比起已经放弃她的爹地,沈仲反而对她更好。丁灵不想把事情阴谋化,她也愿意相信沈仲就只是想让她离开。而她也的的确确需要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不管从哪个方面看,出国都是个很好的选择。沈仲不仅给她找好了学校,俩衣食住行都替她打点好了。但丁灵不想用沈仲的钱,她有手有脚,英语也很不错,相信自己能自食其力。
  等到以后她回来,绝对不会再是现在这样一无是处的丁灵。
  木绒绒……想起曾经的“好朋友”,丁灵咬住嘴唇,她谁都可以原谅,惟独不能原谅木绒绒!她等着,等着看她从天堂跌落谷底的一天!到那个时候,她一定记得会把今天所受的耻辱全都还回去!
  挂了丁灵的电话后,孟柠随手把手机又搁在床头,可是想了想,又爬起来给丁灵发了个短信。她到底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如果说丁灵犯错了,那么事到如今她吃的苦头也足够多了,只希望她是真的能够好好活下去吧。被丁灵这么一折腾,孟柠的睡意全没了,她又在床上躺了会儿,看了半小时电视,起身喂狗。
  粽子正在狗窝里趴着,见孟柠出现,顿时吐着舌头笑眯眯地迎上来。萨摩耶被称为微笑的天使,一看到粽子的笑容,孟柠就觉得浑身的疲惫都没了。可惜因为施荣过敏,所以她并不被允许过多的亲近粽子,平时大多都是果果的活儿。可出人意料的是,粽子最喜欢的却是孟柠,一看到她就忙不迭地朝她身上蹭。
  先摸摸狗头,然后给它倒满狗粮,宠物饮水机是全天开着的,粽子的肠胃不太好,生肉几乎是一吃就拉肚子,所以一直都吃的狗粮。孟柠蹲在地上撑着下巴望着粽子好一会儿,才又笑着捏捏它的前肢,梳理它雪白柔滑的皮毛。粽子的性格非常好,除了好动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缺点,亲人又贴心,就算是在它吃饭的时候把它的饭盆端走它也不会生气,反而会扑上来舔主人的脸,直到主人投降。
  要是施荣也跟粽子一样听话就好了。孟柠想。随即她想到施荣蹲在地上吐着舌头散热的模样,忍不住笑起来。
  离晚餐时间还有两个小时,孟柠想了想,起身换了睡裙改穿柔软舒适的家居服。走路的时候她都不敢迈太大的步子,因为大腿内侧还在隐隐作痛,走的时候略微有点不自然。好在这是在家里,没人看到。冰箱里还有昨天刚买的面皮,冷冻室里又有肉馅,再加上时间也很充裕,所以孟柠决定包饺子。
  把所有的工具准备好,再把电视打开,孟柠坐在桌边,粽子吃完饭后也跑了过来,趴在她脚边休息,一脸渴望地望着盆里的饺子馅。孟柠很无奈,她不是舍不得给它吃,实在是这家伙的肠胃特别脆弱,前些阵子才做过体内驱虫,她真是不敢给吃。顶着旁边那双无辜黑眼珠的压力,孟柠默默地包着饺子,眼睛不时地瞄一眼电视,她不爱看这些综艺节目,也很难找到他们的笑点,感觉都快和社会脱节了。
  就在她的饺子完成了一半的时候,果果放学回家了。之所以孟柠会知道呢,是因为粽子先一步奔到了门边等待,还叼了拖鞋放好。
  果果年纪越大性格越沉稳,明明小时候是个小赖皮,可现在真是越来越像施荣了,父子俩很多时候坐在一起都没话说,惟独对彼此仇视的心不曾改变。在学校的时候果果严肃得很,可一回到家就原形毕露,要是施荣不在,他就更高兴了。所以现在一看妈妈在家而爸爸不在,果果欢呼一声丢掉书包,扑进孟柠的怀里索吻。孟柠低头亲了他一下,小家伙就乐颠颠地跑去逗粽子,然后跑过来说要帮她一起包饺子。
  施荣一回家看见的就是这样温馨的情景,厨房里充满欢声笑语,他的老婆和儿子正在包饺子,彼此的脸上还有白花花的面粉,粽子也前肢撑在椅子上伸着舌头笑,这样一副祥和幸福的景象,是施荣最希望看到的。
  他甚至有些舍不得打破这番景象。直到某个小兔崽子像颗火箭头一样冲过来,踮起脚尖,一手面粉就糊在了他脸上。
  ……谜之沉默。孟柠第一个没忍住笑出声来。没办法,施荣西装革履又俊美威仪,这男人浑身上下无一不体面无一讲究,他的眼睛永远都是那么深沉而难测,他的脸上永远都没有表情。但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此刻脸上却印着一只白色的小手印。尤其果果蔫儿坏的,正好糊了施荣半边脸,所以看起来就特别滑稽。
  听见妻子的笑声,施荣危险地眯起眼。这是他的招牌动作,说明他现在心情很不爽。只见他慢条斯理地将公文包放下,修长的手指缓缓解开领带,然后是袖口,衣扣,脱下西装外套,解开白衬衫的前两颗扣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住了果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