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住忍住,不能掐她,这女人全身上下都是毒,我皮笑肉不笑的朝她点头,“是,我错了。”
“知道就好,”她递过来一颗普通的白色药片,大小跟电视广告里的钙片差不多,我伸出手去,结果她的手又缩了回去,“咦,你怎么笑得这么假?”
天地良心,我还能对你笑就不错了,瑞还拿着血袋,夫子说,小不忍则乱大谋,“没,我吐多了,不舒服,笑不出来。”
风美女同情的点头,终于把药递给我,我吞下去后,瑞立刻把血袋放回我手上,他以为那是灵丹妙药啊,立竿见影的。
见我把药吞了下去,风美女打量了下我青白的脸色,很善良的开口,“你刚吞下的药也有后遗症,容易晕眩,这个是治疗的药,她给我一片红的药,这个的后遗症是会打喷嚏,再给我一片蓝色的药,这个是治疗打喷嚏的药,后遗症是手容易抽筋,又给我一片黄色的药,这个是治抽筋的药,后遗症是……”
她洋洋洒洒,我只觉得我手上的药越来越多,五颜六色,形状各异,到最后,我已经分不清什么是治什么的。
唯一知道的是,这么大把吞下去,还是有某个问题等待治疗。
风美女还在滔滔不绝,我已经听得濒临崩溃。
瑞接过我手上那把明显是蒙古大夫研制的药,哗啦一声丢进垃圾筒,平静的看着风无痕,“讲了这么多,没有最终成效,你不厌烦吗?”
风无痕笑了一下:“你不厌烦,我当然也不会。”她几乎是带点同情的看着我,“可怜的穹。”给我一颗滚圆的药丸,“这个吃下去就没事了,不会有后遗症的。”
“我走了,”她对我挥挥手,“记得有问题来找姐姐。”
当我是幼儿园孩童啊!靠!
莫里为什么会看上这种怪异的女人,我喃喃诅咒,吞下药丸,喝掉血,抬起头,瑞正看着窗外,他的目光没有视点,好像在看飘忽的浮云,又好像透过浮云看着很远的过去。
然后他转回视线,看看我,眼中仿佛略过愧疚,快得令我觉得是错觉,“我去上班了。”他依旧面无表情,打开门走了出去。
我躺回床上,盖上被子,继续睡觉,混乱的,许许多多的梦境,相似的场景,相同的结局。
醒来,繁星满天,那些梦境,全无记忆。
瑞还没回来,可能又在为他的手术加班,我想起虎精的来访,昏沉沉过了那么多天,瑞对和莫里同去动物园的查探绝口不提,正好睡不着,我爬起来瞬移去了本市的动物园。
灯光透过树枝照到地上,不知道这个灯是哪个人类设计的,居然在绿树间设计了发绿光的灯,映着树枝,说不出的诡异。
晨眠夜起的时候,瑞晚上常常不是在睡觉就是在值夜班,打游戏累的时候我偶尔会来动物园闲逛,敲敲结界,会有精怪来开门,那时候,是群魔乱舞的夜间狂欢。
而现在,这动物园,安安静静,也就是人类眼中平平常常的动物园,入夜了,动物和人类一样在沉睡。
我走到虎精的笼子前,他也在沉睡,看得出,所有的精怪,元神都陷入了深度睡眠中。
鹰王的脑袋搭拉着,这曾经叱咤九天的鹰族枭雄,此刻待在空旷的笼子里,不知怎么的,就让我想起英雄末路这个词来。
自古美人与英雄,不许人间见白头。期待风无痕老去的那一天。
我在动物园里徘徊了一整夜,到晨曦初露,还是一无所获,孔雀王的同伴也在沉睡,问不出他们王的去向,凤凰公主待的雉鸡笼子里关得又都是些普通的雉鸡,更无从沟通起。
瑞大概回来过又出去了,桌上放着他研制的狗皮膏药,我吸取教训,乖乖的涂上厚厚一层。
无事可做,只得再去上班。
办公室里依旧忙忙碌碌,同事见了我友好的打招呼,“病好了吗?”
我一一点头,前阵子天天准时上下班,一起忙碌,便有同志感,休息几天,跑来看见这么多同事,感觉还是食物。
只可惜女同事的脖子上也是厚厚的粉底,男人的血又没女人的好喝。
我在办公桌前坐下,厚厚的船卡,每一票货经手的资料都在里面,翻了翻,基本上提单的复印件或者传真件都在里面了,小姜微笑的告诉我,死人类在我不在的时候已经接手把所有未完的全部跟完了,至于新来的委托书,自然是交给别人做了。
饮水机在大厅,死人类拿着杯子出来倒茶,看到我,有点惊喜,“你好了吗?”
我冲他点头,看他的惊喜似乎是真心的,不好责怪他拖累我卧床一周被瑞整,又遭遇恐怖的风无痕。
再说,生病的理由也不适合宣扬,所以同事们七嘴八舌的问,我也只得回答感冒发烧。
一上午都没有新的委托书过来,瑞又叮咛过上班不可以玩网络游戏,我没事做,见老板不在,于是跑去找死人类聊天。
死人类一边抽空处理业务,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我说话,平心而论,他是十分英俊的男人,瑞帅得很是阴冷,看到他我老容易联想到伦敦厚厚重重的灰云,望着似乎是要下雨,却偏偏云层只是越积越厚,压抑的,冷漠的,偶尔云层的裂缝透出丝阳光,细微的一闪,又再度隐没,已足够让人欣喜若狂。
同一个地方上班,时时遇到,死人类总是带着笑容,调侃的,捉弄的笑容,“你是不是在美国留学过?”我记得那张船舶驾驶执照是美国的。
死人类对我竖起大拇指:“聪明,我在加州读书。”他很怀念的再度拿出他的宝贝驾照,“做了三年海员,从水手一直做到船长,厉害吧?三年哦!”立刻又洋洋得意起来。
果然,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我有点羡慕他,可以自由自在生活在阳光下,又有异能傍身,他的脸和手臂都是健康的褐色。
我看着长年不见阳光的手,苍白的,几乎不照镜子,不过可以想象,脸跟手的颜色应该相去不远。
“要当吸血鬼的话,女孩子比较适合呢,”死人类见我打量自己的手,感慨道,“不见阳光,必定皮肤白皙,且永葆青春。”
“是,”我微微苦笑,“只是得拿灵魂来换。
死人类在MSN上回复完,椅子旋转一圈,朝向我,“传说中,吸血鬼没有灵魂,是真的?”
“是真的,凡事皆有代价。”我想起了刚遇见那个西洋婆子的时候,她说,能够活下去,只是不能见光。
我不像父亲母亲那般笃信佛教,相信轮回,战乱中,能够活下去就好,那时候,不知道,会失去灵魂。
只以为长久不能见光便是活下去的代价,所以瑞很久前发明了可以在阳光下行走的药时,我几乎以为那个代价付了千年,终于偿还完毕。
但和撒旦做交易,你所失去的,永远超出你的想象。
也并不见得后悔,只不过,是和以往不同的生活方式罢了。
再过千年,也会适应良好的。
我靠在椅子上,桌边有包烟和打火机,点燃一支,呛辣,苦涩的滋味,也不过是没适应罢了。
吸完一支烟,看看烟屁股,轻轻的吐出一个蓝色的烟圈,如果现在让我恢复普通人类的生活,不能瞬移,看不到瑞,我大概也会不适应很久的。
记得战乱时濒临死亡,奶妈无奈的丢下我,抱着妹妹离去,走前颇为惋惜的看着我,“穹少爷这样俊秀,只可惜战势迫人,不能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