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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天书 > 奇幻玄幻 > 一只吸血鬼的职业生涯 > 一只吸血鬼的职业生涯_13
  “拜托,是《西游记》,不是死亡之路寻宝,那是西天取经。”洋鬼子就是洋鬼子,被风无痕强迫学会了中文,结果绣花枕头一捅,芯子还是稻草。
  不过想想电影里拿枪要杀人的的确有句常用台词“送你上西天”,就和留下买路财是做强盗的套话异曲同工。
  我懒得解释,莫里当然也有他的尊严,因此抛弃他的疑惑先讲给我听:“那本书里面不是有个情节是猴子在地上用他的武器画了个圈,把他的师父和师弟放在里面的,应该跟剑气相同是起保护作用的,在里面,就是安全的。”
  莫里意味深长的看着我,我白他一眼:“当时我看西游记,对于那个段落唯一的印象就是画地为牢。”
  显然莫里对画地为牢四字也有困惑,不过以他的个性,要问也去问风无痕,不会在这里留下机会给死人类嘲笑。
  “昨天我闻到的气息更淡,所以不太确定,今天就可以确认了。”莫里这么一说,我就知道瑞和他昨晚必定结伴去动物园了,居然不让我同去,郁闷,什么同伴啊,你俩做伴去好了。
  “我去找瑞,”莫里大功告成,对我挥手道别,临走前传音给我,“孔雀王和凤凰公主去向不同,不是同时间消失的,他应该还在人界。”
  莫里一走,死人类立刻拉我走向他停靠的车子,此刻太阳已从云层中出来,我身不由己的被他拖入强光中,只觉得一阵晕眩,恍惚中听见死人类说,“我听得到你们的传音,”然后是他的一声惊呼,我来不及对他听得到传音表示惊讶,就已失去意识。
  之后是一片黑暗,难道灰飞烟灭的感觉就是这无边无际的黑暗?
  ☆、风无痕
  醒来,是在家里的床上,窗帘厚厚实实的遮住了所有外来的光线,屋子里只余昏黄的灯光。
  瑞一脸阴郁的站在床旁,我只觉得这场景和他的表情无比熟悉,却偏偏说不出所以然来。
  “你没事吧?”死人类见我睁开眼,立刻上前一步。
  我这才注意到房间里除了瑞和死人类,莫里夫妇也在,风大美女依然素面朝天,牛仔裤白衬衫,全身上下一点配饰也无。
  她万年不变的蓝与白,令我想起莫里刚学会中文拿出来卖弄时候说的粗服乱头,结果被风大小姐冷冷一瞪,立刻很没品的拍马屁加上一句,但是不掩国色。
  狠狠的瞪了死人类一分钟,碍于恐怖的风大小姐在场,我只得忍住浑身上下的刺痛感,对周遭关切的目光报以微笑:“我没事,睡会儿就好了。”
  瑞和莫里狐疑的打量我,然后眼角余光看到风无痕刚收回的兴奋表情,立刻配合的点头,“那我们让穹睡一下好了。”
  他们走到客厅,我感激的看着他们的背影,祈祷某人可以跟出去。
  “你真的没事?”风大小姐甜美清丽的脸还在,“不用客气的,我的医术不输给瑞,这个你也是知道的。”
  “知道知道。”我如拨浪鼓一般点头,“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你的本事我怎么会不知道,我真的没事,谢谢关心。”
  忍住把头埋进被子的冲动,我努力的看着风无痕的眼睛,以表明我说的绝对是肺腑之言。
  她看起来非常失望,但还是不死心的继续游说我:“你要想清楚哦,瑞治疗人喜欢用针灸,我用的不过是汤药,要温和多了。”
  我抬头看看瑞,他依旧面无表情,记得有一回不小心得罪了他,结果接连一星期他都趁我睡着时候拿我做针灸试验,现在,应该不会吧?
  风无痕的治疗,她的汤药是百分百用定,瑞的针灸可能性算它一半好了,两害相权取其轻,我坚定的对风大美女期待的温柔笑容报以摇头拒绝,“我真的没事。”
  她惋惜的看着我,翻脸如翻书,冷漠的白我一眼:“既然没事,那我走了。”
  我见她的莲步移到了门前,暗暗松了一口气,不想她临走又回了下头,“如果有问题一定要记得找我哦。”温和甜蜜的笑容,犹如骗小孩吃饭的年轻母亲。
  我忙不迭的点头。
  终于走了,女人真是罗嗦的动物,尤其这女子为恶的本事比小人有过之无不及。
  当初找房子,瑞碍于N城梁上君子肆虐,特意买下这楼单元的原因就是风大小姐曾经在此楼住过。
  她大小姐住过的屋子,方圆百米内基本上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并不是风无痕有特殊超能力和灵气,她是普普通通的人类,只不过,风家是用毒世家,据说追溯到远古时候,风家老祖宗是神农的嫡传弟子。
  按理说那么久远,到风无痕这代,基本上应该早就没落改行了,可风无痕的曾曾曾祖父有幸救到了一个通灵者,更不幸的是那人是通灵族的领袖,为报恩,通灵族发挥异能一代代跟风家及其他医家精英的灵魂沟通,所有淹没在历史尘埃中的医学精华,通过这人鬼的媒介,通通得以传世。
  凡精英者,多数有超过普通人的意志力,钻研一生,自然不甘心心血随自己的逝去而埋没,所以如华佗,孙思邈之流,魂灵漂流人界,不愿投胎转世,这一留恋大大造福了风家。
  树大招风,风家祖先向来深谙这个道理,因此世代低调避世,子子孙孙,在医学中就专精一门。
  风无痕精通的正是用毒。
  她住的每间房子,大门上都会用醒目的朱漆写上:“骚扰本姑娘安宁者,灾难的翅膀将会降临到他的头上。”
  嫌进出锁门太过麻烦,风美女家的大门向来是半闭半掩的。
  中国的唯物主义普及的厉害,发展到小偷都不信邪的盗窃寺庙香火钱,更甭提小小民宅的区区恐吓了。
  风无痕搬进新居不到三天,就半夜遭遇劫财不劫色的贼子,大美女睡觉雷打不动,钱财又向来随意放置,使得小偷满载而归,当时听莫里转述的我们都可以想象小偷乐得合不拢嘴的样子。
  当然福兮祸之所伏,小偷很快便乐极生悲的笑不出来,四处求医无效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之余,终于想起某肥羊的无聊恐吓,天上不会没事掉馅饼,正常人当然也不会半夜没事不关门,小偷想通之后,无奈的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重金赎回赃物,上门探访风大肥羊。
  眼见失物回来,平常人必定喜上眉梢,只道祖上烧高香,风大美女却是一见小偷便勃然大怒。
  当然不是她大小姐正义感泛滥,她一见捧着失物上门的小偷,立刻指着对方的鼻子臭骂:“看你人模人样,眼睛却是长在头顶上的,见了本小姐居然不起劫色之心,只盯着财物,你要财物干什么?最终目的不就是为了娶美女,现在本小姐睡在那里,你却白白忽略掉,不觉得本末倒置?”
  当时在一旁的莫里听得狂汗,那小偷也是个聪明人,知道遇上了个个性怪异的狠角色,立刻推脱:“夜色黑暗,小的没看清小姐娇媚的海棠春睡,实在是有眼不识泰山。”
  风美女闻言转怒为喜:“那你现在看见了,打算怎么样?”
  小偷看到莫里森冷的目光,又想起自己浑身上下白天奇痒,抓挠后晚上奇痛的惨烈境况,只得磕头:“小的凡人,不敢亵渎天仙。”
  甜言蜜语三冬暖,风美女被哄得开心,终于大发慈悲,赐下解药。
  同样的情况上演了无数次,风大美女乐此不疲的试验新药,社会发展到现代,所有行当几乎都形成组织,小偷当然也不例外,一传十十传百,大家一对照,同行遭遇略同,梁上君子们自然视风美女为洪水猛兽,誓不在同一石头上绊倒两次。
  强盗黑社会之遭遇同梁上君子。
  因此风美女待过的地方,从来治安良好。